物业安全服务管理是社区稳定和居民安宁的基石,它不仅保障了业主的生活质量,也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声誉。有效的安全制度如同一堵无形的防护墙,预防潜在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从而提升物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物业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防范规定:明确门禁管理、监控系统、巡逻制度等,确保小区的封闭管理和24小时监控。
2. 应急处理程序:设定火灾、医疗急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流程。
3. 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4. 危险物品管理:规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和使用,防止意外发生。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可行性,符合实际操作需求,避免空泛和过于理想化。 -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 - 定期审查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和法律法规要求。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招聘制度旨在构建一支专业、高效的团队,通过严谨的流程和标准,为社区提供坚实的保障。在执行过程中,需注重人性化和灵活性,以实现安全与服务的双重提升。
第1篇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招聘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安全服务管理人员的招聘制度招聘的总原则1.各部门按需求设置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择优录取。
2. 各部门领导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考虑从内部员工中选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并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鼓励员工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才能,争取晋升的机会。
3. 员工选聘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进行考核;
对于人员的选聘应坚持德才兼备、公正公开的原则。
4. 招聘时要注重应聘人员的自身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以适合所应聘岗位为原则。
招聘的方式招聘方式有:网络招聘,参加固定招聘场所,参加大型招聘会及其他方式。
招聘的程序1.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用人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后报物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物业安全服务部经理审批,并提供招聘建议,获得批准后再行招聘。
2. 招聘考核分为初试与复试,对应聘者基本素质与专业能力进行考核。
基本素质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思想、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侧重于对应聘者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学业等专业能力的测试。
考核方式以面试、笔试为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部门进行。
3.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应聘资料,如有虚假内容,不予录用;
已被录用员工,经核实应聘资料中有虚假内容的,将解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培训费用等。
4.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证件原件核验,并留存相应的复印件。
救助站制度
第2篇 物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 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 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
第八条 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 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 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 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 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
值班制度。
(六) 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 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
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 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
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 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受理本公司涉及安全管理问题的投诉;
(七)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四)接受当地管理部门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检查、监督;
(五)把安全教育、职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新招聘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七)为相应岗位工作人员投保;
(八)直接参与处理涉及单位的安全事故,包括事故处理、善后处理及赔偿事项等;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 凡涉及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均为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轻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含五千)元以下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经济损失在五千元至两万(含两万)元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人员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两万至十万(含十万)元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人员及本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除按国家、地方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和规定向相关单位报告外,要第一时间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第十八条 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物业公司要积极联系当地有关部门,紧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有伤亡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九条 依据“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教育不放
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始末。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由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比考核,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在防范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一年内未发生一次重大事故的;
(二)协助其他事故发生单位进行紧急救助,有效降低损失、挽回声誉的;
(三)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独到经验,并通过系统共享使兄弟单位有效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第二十一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由其所在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给予表扬和奖励:
(一)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到位,在防范和杜绝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方面成绩突出的,其所在岗位一年内没有发生一次事故的(含轻微事故);
(二)见义勇为,在保护财物安全不受重大损失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四)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有效管理经验,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实际指导意义并提升管理水平的。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各属
下公司检查落实,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重大险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或者指挥不当,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三)对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或者虽发现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或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五)未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
(六)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或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的;
(七)未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或者检查计划,或者虽制定但未组织落实的;
(八)未按时完成上级单位或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3篇 s物业公司劳动安全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第4篇 学校物业公司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异常情况,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
16.发生伤亡事故或紧急中毒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7.发现严重伤亡事故,公司应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性质,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5篇 物业所辖设备机房屋顶平台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所辖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因各楼设备机房及屋顶平台是楼宇动力保障的重要场所,也是最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地方。为进一步规范单位所辖物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设备机房主要包括:变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
一、明确各物业服务点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行管楼项目部、西活服务点分别以负责两处的物业管理员为重点部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其他单位所辖服务点均由各楼秩序维护分队长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所有设备机房及各楼宇通向屋顶天台的门均需上锁,门锁钥匙统一由各服务点第一安全责任人管理,设置钥匙放置区域,供紧急事件发生时,操作人员能够随时拿到钥匙,打开房门;对于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值班人员可领取一套机房钥匙,自行保管,各自承担当班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对于不需要24小时值班的设备机房、楼宇屋顶平台,所有人员进入均需要在该楼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借用钥匙,并登记;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遗失钥匙须立即向公共物业管理部主管报告。
三、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的人员,需经工程技术部主管同意,由各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或其指定人员陪同进入,同时在《重点部位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凡外单位施工和检修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机房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指定人员陪同,到相应楼宇第一安全责任人处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现场,在工作中不得随意操作和触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该楼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办理验收离场手续。
四、单位所辖各设备机房的运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员值班制度、值班员交接班管理制度、设备养护计划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执行并张贴在各个设备机房内。机房内定期卫生清洁,由工程技术部主管牵头,保洁部安排人员完成,保洁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由工程技术部主管负责。
五、机房内的机器设备由工程技术部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除须检查或意外紧急事故,未经工程部主管同意,不得随意拆卸任何设备零件,不得擅自改动机房线路、器材等。
六、任何人不得在值班机房和楼顶平台会客,带入亲朋好友。不得将任何无关杂物带入或贮放于设备机房。
七、各服务点重点部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重点部位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妥当的处理突发事件。
八、《设备机房出入登记表》附后。
物业中心
2023年2月18日
附件:重点部位出入登记表(样)
第6篇 _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物业维修安全工作制度
1.0为保证安全工作,各员工必须熟知本安全制度,并认真执行。
2.0各特殊工种技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0各安全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摆放,每次使用前后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或不可靠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将其单独放置并向工程部长或公司领导报告。
4.0高空作业时,必须配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并有专人负责监护。
5.0使用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时,首先必须确定,现场无任何火源、火种(包括潜在的、可能产生的火种)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一切可能产生火种的操作。
6.0使用电焊,切割机等设备时,必须清除完现场的易燃物后方可使用。
7.0原则上不带电作业,如必须,则应做好绝缘措施,且必须有专人监护。
8.0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而必须马上施工的,必须有专人在场监护,且施工前必须备好应急方案,做好应急措施,如在现场备齐灭火器、找好水源等。
编制:审核: 批准:日期:
第7篇 z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物业工程部安全用电制度
1、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2、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2.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2.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3.1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遮栏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均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3.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相分别进行。
3.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3.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栏,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4、安全组织措施
4.1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4.2工作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4.3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4.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4.5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新工作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4.6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并交待检修项目、发现问题、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将检修设备送电运行(因检修工作需要试运行者除外)。
5、质量记录
《临时用电申请表》ed-tb-0309-312
《配电室倒闸操作票》ed-tb-0309-305
《配电室工作票(一票)》ed-tb-0309-307
《配电室第二种工作票》ed-tb-0309-308
第8篇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教育培训的目的:
通过对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确保物业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性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2、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3、安全知识教育
(1)本项目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三、安全教育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有关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四、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职员工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机械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高处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5、职业健康教育
6、员工应知应会考核
五、安全教育的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物业管理处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教育培训时间:
1、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特殊工种教育时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
3、经常性安全教育时间,根据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如:板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月、节假日特殊时期。
4、转岗及复工安全性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
5、专业性安全教育:物业管理处领导的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6、职业健康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9篇 z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空及外墙擦洗工作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允许从事高空作业。
2、遇有5级以上大风或打雷、下雨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及清洗外墙。
3、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要定期或在作业前检查吊绳等安全装置,定期检查脚手架等设施的安全性能。
4、高空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登高工具及安全用具,如安全帽、跳板、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不允许穿硬底鞋,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
5、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设置明显标志划出危险禁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6、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装置确保安全,一块跳板上只能站一人,且不要站在跳板两端。
7、尽量避免高空与地面互相抛掷物品或上下层同时工作,如无法避免则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8、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要捆扎放置稳妥,避免坠落。废弃物要集中存放,禁止随手乱扔。
9、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0、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二、有毒物品的处理
1、对怀疑有毒、有害的物品应注意保管,与其他物品分开单独放置,并设置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严防泄漏。
2、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确认该物品性质,掌握其特点及应急处理方法,以便于日后正确的保存及使用该种物品。
3、建立完善的保管领用制度,随时掌握库存量,防止有毒物品的散失。
4、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弃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好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三、密闭地方的工作
1、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2、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气体(如沼气)、可燃物(如煤矿矿井)的地方严禁采用火焰试验。
3、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如采用风机通风为热力管沟降温、清除有害气体。
4、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5、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四、发生意外时的处理
1、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2、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3、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4、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5、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6、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质量记录
《客户货物进场申请表》ed-tb-0309-119
《施工整改通知单》ed-tb-0309-125
第10篇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物业项目工程部安全工作操作制度
1、目的加强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安全生产;2、范围适用于服务中心3、职责
1)物业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物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
3.)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的实施。
4、工作程序:
1)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①物业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物业工程部负责;
②物业工程部管理员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
③物业工程部作业层员工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决反对违章作业;2)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险的要有人监护,拉警戒线,挂警告牌;3.)带电作业必须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业区要悬挂警告牌,必要时要拉警戒线;
4)在转动设备上工作时,严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机内,女性作业者,有长发及长辫者要戴工作帽,将长发及长辫藏在帽内;
5)工作需要动火时,要办理动火证;
6)进入高压配电间工作要办理工作票,电气作业要按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票制度规定执行;
7)未经物业工程部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加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禁止进入设备现场
8)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报告上级主管和物业服务中心,并负责保护现场;
9)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小区性的安全大检查由服务中心决定;
10)不准随意配制变电站、工具房以及其它专用钥匙。
水池盖应加锁,并指定专人保管钥匙,
11)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要登记台账;
12)易燃材料要指定存放在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13)工作时不能随意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如果必须使用(除火警外),要经安全管理批准;
14)发生火警时,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灭火,并保证消防给水系统、事故照明等消防设施用电。
第11篇 物业安全领班工作检查制度
物业安全领班的工作检查制度
1.带领并督促全队搞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
2.带领全队参加政治思想学习,和安全员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3.督促和检查全队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加强工作责任心。
4.巡视辖区经常定时不定时的通过对讲机跟踪检查当班安全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导其工作,协助处理有关情况加强复杂地段事故多发地段的巡逻。
5.领班必须不定时时检查一次各岗位在检查各岗位时领班需记录岗位情况,同时队员也必须在领班记录表上签名.
6.当班领班不得在监控室停留超过20分钟.休息时间在主门岗协助工作.
7.所有夜班员工在0:00以后必须每小时在就近的监控下露脸一次,已被查验!否则视为脱岗!(包括领班)
8.如发现有领班不执行或者打折扣,将按照<<安全员积分考核办法>>处罚.
9.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12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奖罚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秩序部奖罚制度
安全秩序部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执行。为了确保小区的安全不出现问题,使安全员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处罚办法。
1.迟到、早退,按公司制度执行。
2.请病、事假的按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3.安全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听从命令及不服从纠正者,记过一次。第三次除名。
4.安全员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制服、帽子、胸卡等,不按规定着装者,每次给予警告,月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理。
5.当班时,举止不端,大声喧哗,扎堆聊天,污言秽言者记过。
6.当班时,在非吸烟区、客用区吸烟、行走时吸烟者每次扣除月奖金10元。
7.安全员上岗时,不准打私人电话,违者每次扣除5元。
8.不按规定出操、训练者,每次扣罚5-20元。
9.当班时,安全员不按规定站岗、巡逻者每次扣除20元。
10.当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除10元。
11.私拿、挪用小区内物品的,扣除当月奖金,性质严重者除名。
12.当班时睡觉,脱岗未造成后果者每次扣除50元。
13.非工作需要或非当班时间,私自在业主区域或工作部位逗留、游逛者,每次扣除5元。
14.当班时精神萎靡不振、带有醉态者,每次扣除50元。
15.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警用器材、通讯工具等,除照价赔偿外,扣除全月奖金。
奖励:
1.敬语服务,礼貌周到,助人为乐,服务主动热情,受到业主或部门表扬的,给予10-50元的奖励。
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上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护小区内财产和业主安全免受损失的,给予20-100元的奖励。
3.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揭发举报违法违纪的,给予月工资总额10-100%的奖励。
4.捡拾贵重财物主动交公者,工作业绩突出者,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月工资总额5%-200%的奖励。
第13篇 后勤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制度
学院后勤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制度
一、建立中心自上而下的安全责任网络,各工种、各部位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中心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负责意识,让每位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对己负责对中心负责。
三、保洁人员在进行楼内保洁时,认真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从事高层清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进行安全保护,单独作业时必须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四、在维修操作时,必须遵守行业操作规范,对用电设备多加维护和检修,确保操作安全进行。
五、在使用浓度较强、有腐蚀性的卫生保洁清洁剂时,要在指导下正确使用,注意安全。
第14篇 物业安全员巡检制度
物业安全员的巡检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杜绝各种事故隐患,确保辖区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巡逻规定
1、巡逻路线:
按照公司巡更点的分布情况依次巡查(a_b_c_d四个区域)
2、巡逻时间:
夜班巡逻安全员从20:00至次日7:00,按规定巡逻路线每小时对辖区全面检查一次,每次巡逻时间要控制在1-2小时,否则按未按规定巡逻处理。
3、 巡逻要求:
1.逻时必须由两名安全员,一人打卡并进行异常记录,另一人携带对讲机、手提灯;两人在巡逻时不得分开。
2.安全员应仔细查看辖区业主、空置房、水、电和门窗的关闭情况;夜间下班后辖区是否有异常人员出入,并监督有无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巡逻时,安全员人员应提高警惕,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园区车辆是否按规定摆放,业主是否违规遛狗。
3.巡逻安全员应做好巡逻记录,巡逻时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记录在案,及时向安全领班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4.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公共通道灯及路灯的管理;具体开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而定,在节约用电的基础上,确保小区光线的正常。
5.巡逻时按巡更点分布的顺序巡查打卡(1至最后一个卡点必须全部打完),中间任何一个遗漏视为漏卡(漏点一个扣款人民币10元以此类推)
6.每日检查门卫室和消防装备室内各项装备和工具的摆放是否规范和到位;各项设备和设施是否处于临警好用状态,以及室内、外的清洁、设备的保养工作等情况。
第15篇 物业保安部安全防火检查制度
1.保安部每月20-30日期间组织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经理参加安全防火巡视检查。
2.保安部主管每日上、下午两次对保安责任范围、重点保安目标、哨位执勤状况、安全服务质量、小区治安秩序、施工人员活动情况巡视检查及时掌握防范动态。
3.保安部主管每周一组织保安队长对技防设备监控系统进行检测,保证可靠有效,发现故障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组织维修排除。
4.保安部主管每日一次不定时对小区公共部位和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记录、防火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隐患,现场协调整改、填写检查通知单责任单位或个人签字备案。
5.保安部主管每周三次分批巡视抽查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及要害部位安全、防火情况,巡视检查时填写检查记录,被查部位负责人签字,对存在隐患,要求整改的向主管部门经理发安全检查通知,限期整改复查整改情况,存在重大隐患签发隐患通知书并将隐患通知书复印件转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6.保安部主管每季度一次巡视检查各部位消防器材分布、数量、质量情况,发现失效及时更换,保证应急情况使用。
7.保安部主管在工程技术主管配合下每周巡查掌握消防中控室、消防报警设备及分布消防报警探头的运行状态,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运行,发现重大故障自身努力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8.保安部主管以保安部制定的安全、防火规范为安全防火检查标准,根据不同季节和社会治安形势,通过经常不断的检查巡视监督,掌握公司各项人、财、物安全管理、防火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立安全防火检查记录档案,防止失控漏管。
第16篇 z物业辖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辖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进入辖区物业内进入室内装修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管理公司的装修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施工中的防火安全。
1.施工单位要建立临时防火组织,施工队长为防火负责人;
2.施工单位须任命2-3名现场防火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现场消防工作及安全防火教育工作;
3.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材料按指定路线运进,施工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4.施工时欲动火作业,须办理动火手续;
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6.施工现场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7.可燃物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
8.施工用电应遵守一般电子设备的技术标准,在指定电源接线,不得任意接线,如需增加用电负荷,须向管理公司工程部申请临时用电。
第17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18篇 s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保卫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保卫制度
1.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重要位置,执行有关规定,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必须对本岗值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领班、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3.各班组领班须每日进行安全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遇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主管或工程部经理。
4.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工程部主管。
5.未经工程部主管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包括外部门、外单位领导)严禁进入所有设备房(包括电缆井、管道井、泵房、机房、配电室、仓库等),已经批准者,在进出变配电室、消防中心、空调主机房、危险品仓库等重要部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记录来宾姓名、证件号码、单位、进出日期及时间等。
6.所有机房、设备间、仓库、工作间等在无人时必须将门窗锁好。灯光调至合适程度,清理好现场。
7.各机房门、设备门(盖)、仓库门之钥匙的配制,必须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配制。
8.所有机房、设备间、工作间等均须在门外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9.所有设置于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并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10.所有水池、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11.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伤及人员或设备设施。
12.所有运行、维修、保养、巡检工作及施工、安装、接电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13. 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 用。
14.所有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备件等均不得带出本物业范围以外,如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书面批准,按规定办理放行手续,并做好记录。
15.工程部须每半年配合保安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第19篇 某学校园区物业维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1.根据劳动门有关规定,组织对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考核,做到持有操作证的才能上岗。
2.根据劳动安全规程,制定各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3.加强劳动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的作业时值班负责人应亲自到场。
4.对变配电,供热锅炉,电梯必须进行年度检查。
5.对配电柜,锅炉的压力表,保险阀等必须定期报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6.重要机房如配电室,电梯机房应设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7.水箱,机房,配电柜均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8.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9.建立事故处理制度。
10.对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11.避雷装置必须在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对锈蚀部分要敲铲上漆。
第20篇 z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4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30%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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