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核心目标之一是保障业主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安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它能预防潜在风险,增强团队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物业项目的稳定运行。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指路明灯,引导我们规避危险,营造和谐、安全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1. 定期安全检查:设定周期性的设施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隐患。
2. 员工培训:提供安全教育课程,提升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应对能力。
3.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4. 访客管理:严谨的访客登记和管理制度,防止非法入侵。
5. 危险物品管控:明确危险物品的存储、使用规定,防止意外发生。
1. 制度清晰:条文应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确保所有人都能理解和遵守。
2. 实效性: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确保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3. 执行力:制度的效力在于执行,需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和奖惩措施。
4. 沟通反馈:鼓励员工参与安全制度的讨论和改进,确保制度接地气,易于执行。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构建,我们的物业项目安全制度将形成一个全面、严谨且实用的体系,为物业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 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 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 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 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 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 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 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 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 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 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 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 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__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 -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n
bsp;-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第3篇 m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奖惩制度(暂行)
为使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到点到位,以确保行业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依据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责任目标的管理处。
2.发生火情和治安事件,能够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从而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的发生,表现突出的员工、班组、部门。
3.对在灭火或抓获罪犯过程中,机智勇敢,保护业主、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班组及部门。
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敢于大胆管理和制止者。
5.对具有高度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查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者。
6.对熟悉掌握消防,治安常识,在工作中积极应用并做出突出成绩者。
7.对公司举办的各类安全活动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管理处、班组、员工。
8.拾金不昧、捡拾贵重物品现金及时上交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或处罚。
1.凡在部门、班组内发生财产失窃及发生打架、斗殴、__滋扰等治安责任事故,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视情节影响后果,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或100-300元罚款。
2.因管理不当导致管理处发生刑事案件,视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千元以内罚款及处分。
3.对履行安全责任制不得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当,以致发生火灾、火情者视火灾直接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500-5000元罚款,并对部门负责人给予处分,直至由执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4.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劳动安全事故,责任由当事人算自负,视情节后果属部门责任人安全教育管理不当的追究其责任,给予过失单处分。
5.履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不力或对安全部门所发《隐患通知单》拒不落实或超期限未整改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或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过失处分。
6.对违反安全消防规章制度,不听劝阻的当事人给予100-3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予50-100元罚款。
7.对造成火险、失窃、交通、劳动安全等事故的、发现隐患隐瞒不报的或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给部门负责人100-3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单,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8.对消防保安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器材管理,保养不善影响使用的,视情节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属部门负责人管理不当追究其管理责任,处予100-500元罚款或给予过失处分。
9.处分按《奖惩条例》执行为警告、过失、解除劳动合同。
10.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损坏,当事人须全额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1.造成火灾,治安事故并触犯刑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上述奖励与处罚由安全部门收集、查证事实情况报公司安委会批准执行。
四、上述各项解释权属安全秩序部。
五、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情况以安全部门处理为准。
六、本制度为暂行制度,将根据执行情况做相应修订。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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