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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汇编(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通信线路不仅是信息传输的桥梁,更是企业运营的生命线。确保其安全与保密,如同为企业的核心资产穿上无形的防护服。任何一次意外的线路中断或信息泄露,都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甚至破坏企业的声誉。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是防范风险、保障业务连续性、维护企业利益的必要举措。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访问控制:设定权限级别,限制非授权人员接触通信线路。

2. 数据加密: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

3. 定期审计:定期检查通信线路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线路故障或安全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

5. 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保密规定,避免人为疏忽。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详细明确,涵盖所有可能的风险点。

2. 系统更新应及时,以应对不断演变的威胁。

3. 保持与业界最佳实践同步,定期审查并更新制度。

4. 保密协议的签订,确保员工对信息安全的承诺。

5. 强调内部沟通,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制度。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工作,而是需要持续关注、不断优化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信息海洋中航行得更加稳健,保护好企业的每一个信息节点,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 1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1. 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内作业必须2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2. 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 在市区、水域等特殊地段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4. 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5. 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6. 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 2 条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 3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 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2. 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迅速组织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3. 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第 4 条 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 5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第 6 条 在签订代维及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

第 7 条 各级线路设备维护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并做到:

1. 严禁携带保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广告宣传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2. 不随意监听用户通信,对用户资料保密。

3. 各种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 代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线路产权单位的资料、信息。

第 8 条 对泄密事件应立即查明,采取补救措施,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2篇 通信线路抢修安全作业制度

第一部分 线路勘查与测量安全

一、 勘查线路,应对线路的沿线环境进行调查,如有毒性植物、毒蛇、猛兽与狩猎器具、陷阱等,须告知测量和施工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二、 在野外测量,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不能盲目泅渡或冒然跳跃;在城镇市区测量,应注意到行人和车辆,并设红旗或其它安全标志,必要时请交通民警协助。

三、 支架测量仪器不得离开人;在道路上测量应先与交通民警打招呼经同意后进行;支架仪器影响交通时,应设置安全标志,测量动作要迅速,要分段丈量。

四、 携带标杆等较长的测量仪器时,应防止触碰行人、车辆;传递时禁止抛掷。

五、 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测量,严禁使用金属标杆和塔尺,移动标杆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行驶应停止并放倒,以免引起误会。

六、 雨季测量,要注意仪器的防雨。

第二部分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

一、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车辆注意。必要时,应设防护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

二、 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下列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标志。

(一) 道路拐角、转弯处;

(二) 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三) 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四) 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 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六) 砍伐树木处;

(七) 架空线缆接续处;

三、在道路上施工作业,凡需阻断车辆通行时,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应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四、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一) 不许在铁路路基、桥梁上坐、卧或吃饭。

(二) 不许在铁轨上或铁轨之间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时,来了火车必须避让;若携带着较长工具、材料,一定要与铁轨顺行。

(三) 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不准强行跨越。

(四) 跨越铁路架线时应将线缆(或线缆)立即拉紧,并牢固的捆扎在电杆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铁路线缆(或线缆)时,应在铁路附近剪断,并迅速撤离铁路。

五、在野外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 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应用棍棒试探行进。

(二) 攀登山岭时,不得踩活动的石块或裂缝、松动的土方边缘。

(三) 应事先了解作业地区有无毒蛇、野兽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带防护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四) 在水田中施工作业,须穿长筒胶靴,以防蚂蝗伤害。

(五) 支搭帐蓬,应选择安全、适宜的位置,以防山洪、泥石流和野兽危害。

(六) 在林区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区,禁止吸烟;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严密措施并备有消防设备。

第三部分 器材搬运与放置安全

一、搬运器材时,必须检查: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能否承担足够的负荷。破损、腐蚀、腐朽者,不准使用。

二、搬运电杆及电杆放置。

(一)用汽车、拖拉机运电杆时,车上应设置支架。往车上装电杆时,应使电杆的重心在车中间,并用捆杆器或绳索捆绑牢固。行驶前应在载运的电杆尾部挂上安全红旗,慢速行驶;运输电杆的车不准乘人;松绑后卸电杆时,应防止电杆从车厢两边滚下。不准由车上向下抛掷。

(二)人力抬扛电杆,应配带垫肩。二人抬杆时应顺肩,慢行, 同时换肩。众人抬电杆时,起、放一致,脚步一致,稳步慢行,过沟、坎或泥泞路面,前者要向后者打招呼。

(三)沿铁路抬运电杆需休息或停留时,严禁将电杆放在轨道上或路基边道的里侧。通过铁路桥梁时,必须经铁路桥驻守人员的同意。

(四)堆放电杆应使梢、根各同在一头,并排列整齐、平顺,杆堆两侧应用短木塞住后,再用铁线捆牢,以免受震动滚塌而伤人或损坏电杆。

三、 搬运线缆及线缆的放置:

(一)用汽车载运线缆,应尽可能用吊车装卸,人工装卸时,应做到:

1. 先检查工具、设备、绳索是否齐全、牢固;

2. 作业人员分工明确,必须听从统一指挥;

3. 支搭跳板应平稳、牢固,受力较大处,跳板下方应加木凳支撑;

4. 操作时,应齐心合力,动作协调;推扶线缆盘和垫木枕的人员,应在盘子两侧后方;

5. 线缆装上车后,应捆牢固,并在缆盘前后底部垫木枕。

6. 跳板周围3米以内不许非作业人员进入。严禁将线缆盘从车上直接推下。

(二)用拖车载运线缆,拖车车身应坚固,拖车尾灯、转向灯齐全、有效,装卸时应做到:

1. 先确知拖车的载重量,不准超载,同时,了解其自身的安全使用规定。

2. 装卸时,拖车下方、后方和两侧不准非工作人员停留;

3. 用绞盘或人力提拉线缆盘时,须慢拉,不可猛然拉下;

4. 装卸线缆前,拖车轮胎应前后用木枕固定,防止轮胎滚动;

5. 两轮拖车两侧的车身前部,在起落时,应用绳索拉住,慢起、慢落;

6. 四轮拖车两侧的起重绞盘,提拉速度应一致,保持线缆盘平稳行进;

7. 拖车必须与汽车尾部挂钩挂牢,并插好肖子,方可行驶。

(三)载运或牵挂线缆拖车的汽车,应慢速行驶,拐弯时要特别注意行人和车辆;装线缆的汽车和拖车上不准乘人。

(四)线缆盘在地上作短距离滚动时或调转方向,应按线缆绕在盘上的逆转方向进行;若在软土地上滚动或调头,应垫木板或铁板。在坡度较大的路面滚动时,不准任其顺坡往下滚动,并设置防止滑坡的措施。

(五)线缆盘应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在有斜坡的地面上存放,应垫木枕,防止滚动。

第四部分 一般工具使用安全

一、 工作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牢固适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及时更换。

二、 锋刃工具(如钻、凿、斧、刀等),不准插入腰带上或放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时,刃口不准朝上向外,以免伤人。

三、 使用手锤、榔头不准带手套,双人操作时不可对面站立,应斜对面站立。

四、 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平放,以免伤人。

五、 工具、器械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六、 使用钢锯,安装锯条应松紧适度,使用时用力应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防锯条折断而伤人。

七、 使用扳手、钳子时,应进行检查,活动部件损坏或活动不自如,不准使用,不得用力过猛,不准相互替代,不准加长把柄。

八、 使用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不准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准加装套管或接长。

九、 使用绳索前必须检查,如有磨损、断股、腐蚀、霉烂、碾压伤等现象之一者,不准使用。不准结节使用,在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不准使用受潮湿的绳索牵拉线缆。

十、 使用铁锹、铁镐时,应与他人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锹把、镐把安装牢固,劈裂、折断的把柄不准使用。

第五部分 杆上作业防护用具使用安全

一、 安全带

(一) 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安全带。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围杆绳磨损、断头超过十分之一或缝线开线,插花、铆钉脱开,金属配件腐蚀,变形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处,不准在高温、潮湿处或靠近暖气存放。

(三) 安全带不准接触明火,不准与尖锐物和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存放于一起,不准浸泡于水中。

二、脚扣

(一)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钉脱落;齿杆(弯钩)、脚蹬板及带孔腐蚀、开焊、裂痕或扭曲、变形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二) 使用脚扣不准抛摔,齿杆不准扩大或缩小,不准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准上水泥杆,使用水泥杆脚扣不准上方型水泥杆,活动式脚扣须控制使用范围。

(三) 必须使用专用脚扣带,腐朽、破损、折裂的带不准使用;不准用电话线或其它绳索替代脚扣带。

(四) 不准将脚扣与酸、碱性物质存放于一起。

第六部分 立、拆、换电杆作业安全

一、无论人工还是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二、人工立、换电杆:

(一) 必须由有经验的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二) 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三) 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四) 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三、拆电杆:

(一) 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缆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二) 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缆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三) 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四) 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四、 更换电杆:

(一) 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二) 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缆和附属设备。

五、 新立起的电杆,在未回土夯实之前,不准攀登。

第七部分 高处作业安全

一、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上早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埋深和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杆根已折断、腐烂或其它不牢固的因素,应进行加固,否则,切勿攀登。

三、电杆周围是沥青路面或因地面结冻,无法检查杆根时,可用力推或肩扛电杆有无变化;同时,要顺着线路方向上杆。

四、上电杆前,应观察周围或附近有无电力线、电力设备或其它影响上杆及杆上作业的障碍物等情况。

五、在杆上作业时,遇到雷雨、大风天气,应立即下杆停止作业,同时,禁止在易受雷击的高大树木和建筑物旁停留。雨后上电杆应更加小心,以防滑下。

六、使用脚扣上电杆作业,上杆时迈上第一步即应围好围杆绳;下到最后一步才准解开围杆绳。

七、在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

八、上电杆时,不得携带笨重材料、工具。在杆上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得扔掷工具和材料。

九、上电杆后作业之前,应检测通信线缆是否有强电。对杆上不明用途、性质的线缆,一律视为电力线。

十、在杆上作业,杆下一定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若在繁华地区,应用绳索围截或设防护围栏。

十一、上角杆或在角杆上作业,应在与线缆拉力相反的一面上、下或站立。在紧线缆的沿线电杆上和正在紧拉线的电杆上,不准有人作业。

十二、在电杆上升高或降低线缆时,必须使用紧线器(老虎钳),不许用肩扛或者推、拉,并防止触碰电力线、用户灯线。

十三、上建筑物和设施作业前,应先进行察看或了解情况,确认牢固可靠,方可上去作业。

十四、沿线缆吊线使用滑轮、梯子或坐吊板作业,必须先检查吊线是否有足够的承受力(检查方法:用绳子挂于吊线上,用力往下拉,反复二、三次)确认吊线不致于中断或松脱,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在房上作业必须注意安全,在房顶上行走时,瓦房走尖,平房走边,石棉瓦走钉,机制水泥瓦走脊,在顶棚内走梭。

十六、在石棉瓦房(棚)顶上作业前,必须铺垫有承受力而又不过重的木板,作业人员蹬踩在木板上,方可作业。

第八部分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安全

一、布放线缆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二、紧线缆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缆时崩断或弹起而伤人。

三、布放线缆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缆收紧,不准托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四、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上,架设线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挂吊着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牵拉线缆,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五、拆除线缆时,必须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缆时,应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先收紧并固定住。在拆除和收紧时,严禁线缆下垂、悬空。

六、上电杆拆除线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以免发生倒杆事故。

七、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缆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缆全部剪断。拆除线缆吊线或自承式线缆时,先用绳索拴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八、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缆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缆,应先与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打招呼,提醒他们注意。

九、在中间杆上拆除线缆,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缆,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十、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对围观人员应劝其离开,以免妨碍工作或发生意外。

第九部分 在电力线附近作业安全

一、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辩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一) 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二) 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三) 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四) 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二、高、低压划分标准,我国习惯上以1千伏为界限,额定电压在1千伏以上称为高压;额定电压为1千伏及以下称为低压。

三、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一) 35千伏以下线路为2.5米;

(二) 35千伏以上线路为4米。

四、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缆,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五、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六、跨越电力线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形,将线缆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缆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米,牵动绳索时线缆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七、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将线缆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线时,线缆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施电事故或触电事故。

八、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线缆,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

九、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缆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了电,方可作业。

十、在有地下电力线缆的区域,与电力线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线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线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十一、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缆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部分 回填土作业安全

一、 回填土之前,应先拆除护土板,拆除的方法是:由下往上依次逐步拆除,不准将一组或一段沟的护土板同时、全部拆除。危险性较大的部位,经批准可不予拆除。

二、沟、坑边沿建筑物、设施的加固支撑,须在回填夯实之后再拆除,不准先拆除后回填土。

三、拆除各种临时便桥时,沟内不得有人作业,先回填土夯实恢复交通后再拆除。

四、各种安全标志、设施,应在回土夯实后,能够恢复交通时方可拆除,当沟、坑的土未与地面填平时,不得把防护栏全部撤走。

五、回填土时先用细土同时回填管道两侧,并同时夯实,然后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六、回填土时应防止砸坏管带及人孔外壁和沟、坑的其它管线及设施。不准往沟、坑内回填砖、瓦、石块或其它硬物。

七、回填洞内的土,应由里向外逐段拆除支撑架、逐段回填土,边回土边夯实,同时在洞外设人监护,以防发生意外。

第3篇 联通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联通__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通信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结合中国联通__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联通__分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

第三条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员工监督”的管理体制;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中国联通__分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第五条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并同相关领导人员考察任用等挂钩。

第六条 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技术

第七条  通信线路是传输各种信息及信息联络的重要设施,是构成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它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集中使用的特点。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通信生产流程的重要环节,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电信企业安全生产高危岗位管理主要对象之一。

第八条  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基本任务:布设和维护通信的高空架设光(电)缆、直埋设光(电)缆、附设管道设光(电)缆、附设墙壁设光(电)缆等;线路施工维护器材的运输与装卸;杆坑、缆沟和地下管道的挖掘及杆塔架设;使用登高工具在高空进行接续、封焊作业;安装无线天线等。

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点多、面广和流动性大、分散作业的特点,施工维护作业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预防难度大。加之施工中使用大量民工,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导致事故频发。同时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还具有国家规定的登高作业的特殊性。

第九条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

在通信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就是要研究作业人员在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中各种事故发生的机理、原因、规律、特点和防护措施;研究按作业规范来评价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的安全性和解决在作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还要研究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中应采取的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线路施工维护作业安全技术,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制定并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有关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分析事故实例,开展事故预知预警活动,从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制订防范措施,在施工维护中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条  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教育与培训

施工维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1、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可,并取得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省公司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所编写。

3、线路施工维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第三章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中常见事故及其原因分类

第十一条  线路施工维护中主要危害如及表现形式

电信线路施工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其主要危害如及表现形式如下:

由于作业环境复杂,使用多种机械设备,有时因机械或人为原因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管道施工过程中有些沟壁支撑不牢固,发生局部坍塌,砸伤施员工员;立杆、拆线施工中,因杆根不牢、操作程序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时,容易发生高处坠落、倒杆伤人事故;在通信线过公路施工时,有些路过的机动车不服从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强行通过施工现场将通信线拉倒,造成施员工员伤亡;机动车辆拖运器材,由于人货混装,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还有些线路维护人员安装用户电话时,将电话线甩到供电线路上,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电信线路维护作业中,由于部分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广播电视线间距过近,遇有电力线搭碰通信线、电力线搭碰广播电视线而广播电视线又搭碰通信线、高压电感应通信线、雷电侵入通信线等情况时,会发生线路维护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线路维护人员上杆维护线路时,因安全带和脚扣缺陷、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容易发生坠落事故;线路维护人员在管道入孔井作业时,有时因侵入和自身的有毒有害气体、通风不良等原因,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条  按发生的形式,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事故可分为:人身伤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损毁事故等。

第十三条  按基本原因人身伤害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1、高坠: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作业规范,从电杆、楼房、窗台及梯凳上坠落事故。

2、触电: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忽视作业规范,发生人身触及带电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3、物体打击: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按作业规范进行作业,造成到杆或其他物体伤害作业人员的事故。

第四章 通信施工及维护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第十四条  工作现场

(一)在下列地点工作,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色标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以保证安全。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市政有关规定的标志。

(二)信号标志设备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2.在工作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近工作地区。

第十五条  车辆行驶

(一)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维护线务员所用的自行车,应装设保险叉子,并经常检查叉子及刹车的牢固情况。禁止在有危险地方冒险骑车。

(三)骑自行车时,不得将笨重料具放车把上,必须放在车后铁架上,并捆绑妥当;不得肩杠物件或携带竹梯或较长的杆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车上携带三米以内的器材如帮桩等,只能顺着车身捆绑在车上。

第十六条  消防设备

1.光(电)缆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施工工地、材料库等处,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如各种型号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应设置于明显的地方,并应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对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员对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均须深切了解,并应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十七条  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二)在农田中工作,注意爱护农作物。

(三)野外工作应根据不同地区,携带防毒及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使用。架设帐蓬时,应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第十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作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了解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不可随意使用不合标准的材料,临时性质的设备,所用的材料,虽以经济为原则,但仍应要求达到安全需要之坚固程度。

(三)在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清除工地、杆下,沟坑内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检点应用工具,防止遗失。

(四)施工作业前和作业中禁止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

(五)使用有毒物品时,要保持通风,应配戴口罩、风镜及胶皮手套,必要时还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饭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携带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据不同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气候特别寒冷,外出施工时,应备有足够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时应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断的工具打伤,并注意脚下,以免滑倒跌伤。

第五章 通信施工维护的工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第十九条  一般安全规定

1.工作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牢固适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缺损的及时更换。

2.有锋刃的各种工具(如刨、钻、凿、斧及各种刀类等),不准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时,锋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伤人。

3.使用手锤、榔头不允许带手套,双人操作时不可对面站立,应斜对面站立。

4.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平放,以免伤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6.使用钢锯,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使用时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钢锯条折断伤人。

7.使用板手、钳子时,应进行检查,活动部件损坏或活动不自如,不准使用,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相互替代,不准加长搬手的把柄。

8.使用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不准以小代大或以大带小。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准加装套管或接长。

第二十条  梯、高凳

(一)使用梯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经常检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

2.上下梯子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3.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带及上杆工具

(一)使用安全带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坚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现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皮带眼孔有裂缝的,安全带上绳索磨损和断头超过1/10者及有腐坏的,均禁止使用。

2.应与酸性物、锋刃工具等分开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炉、暖气片和其他过热过湿之处,以免损坏。

|        3.使用时,切勿使皮带扭绞,皮带上各扣套要全数扣妥,皮带头子穿过皮带小圈。安全带的绳索和安全绳不得乱扣节,也不可吊装物件,以免损坏绳索。

4.安全带每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检。试检办法是,可将200公斤重物穿过安全带,悬空挂起,无有伤痕、折断,扣紧处要牢靠,才能使用。

(二)切勿使用一般绳索或各种绝缘皮线代替安全带。

(三)使用脚扣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勿使过于滑钝和锋利,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

2.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脚扣扩大窝小,以防折断。

3.水泥杆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予更换。其他同一般脚扣要求。

4.搭脚板的勾、绳、板,必须确保完好,方可使用。

5.脚扣试检办法是:

(1)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最大力量猛踩。

(2)在脚板中心采用悬空吊物200公斤,若无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能使用。

第4篇 通信线路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联通__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通信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结合中国联通__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联通__分公司及所属各市分公司。

第三条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员工监督”的管理体制;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中国联通__分公司企业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第五条 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绩效考核并同相关领导人员考察任用等挂钩。

第六条 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安全技术

第七条 通信线路是传输各种信息及信息联络的重要设施,是构成通信网的组成部分,它具有点多线长、布局成网、分散维护、集中使用的特点。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通信生产流程的重要环节,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是电信企业安全生产高危岗位管理主要对象之一。

第八条 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基本任务:布设和维护通信的高空架设光(电)缆、直埋设光(电)缆、附设管道设光(电)缆、附设墙壁设光(电)缆等;线路施工维护器材的运输与装卸;杆坑、缆沟和地下管道的挖掘及杆塔架设;使用登高工具在高空进行接续、封焊作业;安装无线天线等。

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点多、面广和流动性大、分散作业的特点,施工维护作业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预防难度大。加之施工中使用大量民工,这些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比较严重,导致事故频发。同时通信线路施工和维护还具有国家规定的登高作业的特殊性。

第九条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

在通信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就是要研究作业人员在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中各种事故发生的机理、原因、规律、特点和防护措施;研究按作业规范来评价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的安全性和解决在作业中的安全问题。同时还要研究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中应采取的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线路施工维护作业安全技术,提高安全作业水平;制定并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并执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有关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线路施工和线路维护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分析事故实例,开展事故预知预警活动,从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规律,制订防范措施,在施工维护中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条 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教育与培训

施工维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

1、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可,并取得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2、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省公司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所编写。

3、线路施工维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第三章 通信线路施工维护中常见事故及其原因分类

第十一条 线路施工维护中主要危害如及表现形式

电信线路施工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有一定的危害,其主要危害如及表现形式如下:

由于作业环境复杂,使用多种机械设备,有时因机械或人为原因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管道施工过程中有些沟壁支撑不牢固,发生局部坍塌,砸伤施员工员;立杆、拆线施工中,因杆根不牢、操作程序不当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时,容易发生高处坠落、倒杆伤人事故;在通信线过公路施工时,有些路过的机动车不服从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强行通过施工现场将通信线拉倒,造成施员工员伤亡;机动车辆拖运器材,由于人货混装,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还有些线路维护人员安装用户电话时,将电话线甩到供电线路上,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电信线路维护作业中,由于部分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广播电视线间距过近,遇有电力线搭碰通信线、电力线搭碰广播电视线而广播电视线又搭碰通信线、高压电感应通信线、雷电侵入通信线等情况时,会发生线路维护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线路维护人员上杆维护线路时,因安全带和脚扣缺陷、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容易发生坠落事故;线路维护人员在管道入孔井作业时,有时因侵入和自身的有毒有害气体、通风不良等原因,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第十二条 按发生的形式,线路施工维护作业事故可分为:人身伤害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损毁事故等。

第十三条 按基本原因人身伤害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1、高坠: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违反作业规范,从电杆、楼房、窗台及梯凳上坠落事故。

2、触电: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忽视作业规范,发生人身触及带电体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3、物体打击:在线路施工维护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按作业规范进行作业,造成到杆或其他物体伤害作业人员的事故。

第四章 通信施工及维护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第十四条 工作现场

(一)在下列地点工作,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色标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以保证安全。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市政有关规定的标志。

(二)信号标志设备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2.在工作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近工作地区。

第十五条 车辆行驶

(一)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维护线务员所用的自行车,应装设保险叉子,并经常检查叉子及刹车的牢固情况。禁止在有危险地方冒险骑车。

(三)骑自行车时,不得将笨重料具放车把上,必须放在车后铁架上,并捆绑妥当;不得肩杠物件或携带竹梯或较长的杆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车上携带三米以内的器材如帮桩等,只能顺着车身捆绑在车上。

第十六条 消防设备

1.光(电)缆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施工工地、材料库等处,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如各种型号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应设置于明显的地方,并应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对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员对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均须深切了解,并应熟知其使用方法。

第十七条 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二)在农田中工作,注意爱护农作物。

(三)野外工作应根据不同地区,携带防毒及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使用。架设帐蓬时,应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第十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作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了解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不可随意使用不合标准的材料,临时性质的设备,所用的材料,虽以经济为原则,但仍应要求达到安全需要之坚固程度。

(三)在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清除工地、杆下,沟坑内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检点应用工具,防止遗失。

(四)施工作业前和作业中禁止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

(五)使用有毒物品时,要保持通风,应配戴口罩、风镜及胶皮手套,必要时还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饭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携带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据不同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气候特别寒冷,外出施工时,应备有足够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时应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断的工具打伤,并注意脚下,以免滑倒跌伤。

第五章 通信施工维护的工具和仪表的使用与检查

第十九条 一般安全规定

1.工作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工具,正确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工具应保持完好无损,牢固适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缺损的及时更换。

2.有锋刃的各种工具(如刨、钻、凿、斧及各种刀类等),不准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运输或存放时,锋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伤人。

3.使用手锤、榔头不允许带手套,双人操作时不可对面站立,应斜对面站立。

4.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平放,以免伤人。

5.工具、器械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6.使用钢锯,锯条要装牢固、松紧适中,使用时用力要均匀,不要左右摆动,以免钢锯条折断伤人。

7.使用板手、钳子时,应进行检查,活动部件损坏或活动不自如,不准使用,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相互替代,不准加长搬手的把柄。

8.使用滑车、紧线器,应定期注油,保持活动部位活动自如。不准以小代大或以大带小。紧线器钥匙(手柄)不准加装套管或接长。

第二十条 梯、高凳

(一)使用梯子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经常检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

2.上下梯子不得携带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3.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带及上杆工具

(一)使用安全带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坚固可靠,才能使用。如出现有折痕,弹簧扣不灵活,或不能扣牢,皮带眼孔有裂缝的,安全带上绳索磨损和断头超过1/10者及有腐坏的,均禁止使用。

2.应与酸性物、锋刃工具等分开堆放和保管,也不得放在火炉、暖气片和其他过热过湿之处,以免损坏。

| 3.使用时,切勿使皮带扭绞,皮带上各扣套要全数扣妥,皮带头子穿过皮带小圈。安全带的绳索和安全绳不得乱扣节,也不可吊装物件,以免损坏绳索。

4.安全带每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检。试检办法是,可将200公斤重物穿过安全带,悬空挂起,无有伤痕、折断,扣紧处要牢靠,才能使用。

(二)切勿使用一般绳索或各种绝缘皮线代替安全带。

(三)使用脚扣注意事项:

1.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勿使过于滑钝和锋利,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

2.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脚扣扩大窝小,以防折断。

3.水泥杆脚扣上的胶管和胶垫根,应保持完整,破裂露出胶里线时应予更换。其他同一般脚扣要求。

4.搭脚板的勾、绳、板,必须确保完好,方可使用。

5.脚扣试检办法是:

(1)把脚扣卡在离地面30厘米左右电杆上,一脚悬起,一脚用最大力量猛踩。

(2)在脚板中心采用悬空吊物200公斤,若无有任何受损变形迹象,方能使用。

第二十二条 滑车及绳索

(一)各种滑车应经常检查注油,保持良好,如有损坏迹象或缺少零件不应使用。

(二)使用滑车拉起或放下任何重物时,切勿骤然动作。

第二十三条 喷灯

(一) 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加油不可太满,气压不可过高。不得将喷灯放在火炉上加热,以免发生危险。

(二) 不准在任何易燃物附近点燃和修理喷灯。在高空使用喷灯时必须用绳子吊上或吊下。

(三) 燃着的喷灯不准倒放。

(四) 点燃着的喷灯不许加油,在加油时心须将火焰熄灭,稍冷之后,再加油。

(五) 使用喷灯,一定要用规定的油类,不得随意代用,避免发生危险。

(六) 不准用喷灯烧水、烧饭。

(七) 喷灯用完之后,及时放气,并开关一次油门,避免喷灯堵塞。

第六章 器材储运

第二十四条 一般安全规定

(一)搬运器材时,必须检查: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能否承担足够的负荷。破损、腐蚀的不准使用。

(二)短距离采用滚筒等撬运、拉运笨重器材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物体下所垫滚筒(滚杠),须保持两根以上,如遇软土,滚筒下应垫木板或铁板,以免下陷。

2.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承力位置,滚移时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应注意用三角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徐徐拉住物体。

3.应注意滚筒和物体移动方向,听从统一指舞,脚不可站在滚筒运行的一侧,以免不慎压伤。

(三)铲车进行短距离运输时,器材要叉牢并离地不宣过高,以方便行驶为度。

第二十五条 杆材

(一)汽车装运杆材时,杆材平放在车厢内,一般根向前,梢向后;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用两只捆杆器将前后车架一齐拴住(如无捆杆器,则用绳索捆绑撬紧,勿使活动)。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以免行车时发生挂碰事故。

(二)用板车装杆,应先垫好支架,随时调整板车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杆架起,用绳捆绑撬紧,卸车时应用木枕或石块塞住车轮前后。

(三)凡用车架运杆,无论汽车板车.杆上不能坐人。

第二十六条 光(电)缆

(一)光(电)缆盘用汽车或光(电)缆拖车载运为原则,不宜在地上作长距离滚动。如需在地上作短距离滚动时,应按光(电)缆绕在盘上的逆转方向进行;光(电)缆盘若在软土上滚动,地上应垫踩板或铁架。

(二)装卸光(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全体人员应行动一致。

(三)光(电)缆盘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光(电)缆盘时,必须在盘两面垫以木枕,以免滚动。

(四)光(电)缆盘不可平放,也不能长期屯放在潮湿地方,以免木盘腐烂。若盘已坏朽,应立即更换好盘,倒盘时,各盘均应置在稳固的千斤顶上。

第七章 架空线路

第二十七条 勘测

(一)勘查时,应对拟定的通信线路所经过的沿线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如有毒植物、毒蛇、血吸虫、猛兽和狩猎器具、陷井等,应告知测量和施工人员,采取预防措施。

(二)凡遇到河流、深沟、陡坎等,要小心通过,不能盲目泅渡和冒然跳跃。

(三)传递标杆,禁止抛掷,并不得耍弄标杆,以免伤人。

(四)移动大标旗或指挥旗时,遇有火车行驶,须将旗放倒或收起,以免引起火车驾驶人的误会。

(五)冬季在雪地测量,应戴防护眼镜,以免引雪光刺伤眼睛。

(六)雨季测量,要注意仪器的防雨。

第二十八条 打洞

(一)在市区打洞时,应先了解打洞地区是否有煤气管、自来水管或电力光(电)缆等地下设备。如有上述地下设备时,应在挖到40厘米深后,改用铁铲往下掘,切勿使用钢钎或铁镐硬凿。

(二)靠近墙根打洞时,应注意是否会使墙壁倒塌,如有此种危险,应采取安全加固措施。

(三)在土质松软或流沙地区,打长方形或h杆洞有坍塌危险时,洞深在1米以上时,必须加护土板支撑。

第二十九条 立杆、拆杆、换杆

(一)立杆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立杆前检查立杆工具是否齐全牢固,参加立杆人员听从统一指挥,各负其责。

(二)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地。在房屋附近立杆时,不要碰触屋檐,以免砖、瓦、石块落下伤人。在铁路、公路、厂矿附近及人烟稠密的地区,要有专人维持现场,确保安全。

(三)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工作。

(四)上杆解线和拆担前,应首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如发现危险电杆时,必须用临时拉线或杆叉支稳妥后,才可上杆工作。

第三十条 高处作业

(一)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痢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

(二)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杆根已折断、腐烂者或不牢固的因素,应进行加固,否则,切勿攀登。

(三)电杆周围是沥青路面或因地面冻结,无法检查杆根时,可用力推或肩扛电杆有无变化;同时,要顺着线路方向上杆。

(四)上杆前,应观察周围或附近有无电力线、电力设备或其他影响上杆及杆上作业的障碍物等情况。

(五)在杆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

第三十一条 过河飞线

(一) 架设过河飞线,最好在汛前水浅时施工,如在汛期内施工,须注意水位涨落和水流速度,避免发生危险。

(二) 各种工具在使用前,须详细检查与配置,注意绳,滑车、绞车等之粗细、大小、拉力、载重等是否安全。

第三十二条 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工作

(一)作业人员内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电杆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二)高、低压划分标准,我国习惯上以1千伏为界限,额定电压在1千伏以上的称为高压;额定电压为1千伏及以下称为低压。

(三)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在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35千伏以下线路为2.5米;35千伏以上的线路为4米。

(四)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条时,没有辩明清楚该线使用性质时,一律按电力线处理。不得随意剪断。

(五)在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止送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经确属停电后,才能开始工作。

(六)开始上杆前,应沿电杆检查架空线条、光(电)缆及其吊线,确知其不与供电线接触,方可上杆。上杆后,先用试电笔检查该电杆上附挂的线条、光(电)缆、吊线、确知没有电后再进行工作。如发现有电,应立即下杆,并沿线检查与供电线接触之处,妥善处理。

第八章 地下及水底光(电)缆

第三十三条 地下室内工作

(一)进入地下电缆室或无人站工作时,须先进行通风,进入无人增音站作业时,必要时必须使用通风机通风,确知无有害气体,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如无人站增音站工作时,应至少有二人在场,在增音站内用木炭烘干去潮时,站内不准留人。烘干完毕通风后方可进入,以免发生意外。

(三)地下室、人孔、无人站、水线房内,不得熬、配制电缆堵塞剂或绝缘混合物;严禁将易燃物品,如汽油等物带入站内,以防火灾。

第三十四条 启闭人孔盖

(一)开闭人孔盖应用钥匙,以免伤手。如不易揭开,应以一木块垫在铁盖边缘上,再用铁锤等敲打垫木震松,不可用锤直击铁盖,以免孔盖破裂。

(二)人孔周围如有冰雪,揭盖前必须先铲除,必要时,人孔周围可垫砂灰或草包防滑。

(三)人孔揭盖进行工作时,应设置市政规定的标志,必要时派人值守。工作完毕后,待盖好孔盖,方可撤除栅栏和标志。

第三十五条 人孔内工作

(一)打开人孔后必须立即通风。下人孔时必须使用小梯,不得踩蹬电缆或电缆托板。下人孔前必须确知人孔内无有害气体。人孔通风采用排风布或排风扇,排风布在井口上下各不小于一米,并将布面设在迎风方面。

(二)在人孔工作时,如感觉头晕呼吸困难,必须离开人孔,采取通风措施。

(三)在人孔内抽水时,抽水机的排气管,不得靠近人孔口,应放在人孔的下风方向。

(四)在人(手)孔内工作时,必须事先在井口处设置井围、红旗,夜间设红灯,上面设专人看守。

(五)在人(手)孔内工作时,不准在人孔内点燃喷灯。点燃的喷灯不准对着电缆和井壁放置。在焊电缆时,谨防烧坏其它电缆。

第三十六条 地下光(电)缆

(一)敷设光(电)缆,千斤顶须放置平稳,千斤顶的活动丝杆顶心露出部分,不可超出全丝杆的五分之三;若千斤顶不够高,可垫以专用木块或木板,有坡度的地方,千斤顶底座下铲平垫稳。若电缆搁在汽车上施放,千斤顶必须打拉线,使其稳固。

(二)放光(电)缆前,盘上折下的护板、钉子必须砸平收放妥当,盘两侧内外壁上的钩钉应拔除,以免刺伤人和缆皮。

第九章 通信管道

第三十七条 一般注意事项

(一)工具和材料不得随意堆放在沟边或挖出的土坡上,以免落入地沟伤害人体。

(二)在工地堆放器材,应选择不妨碍交通、行人较少、平整地面堆放,远离交通路口,消火拴,不宜堆积太高,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以保材料安全。

(三)在工地现场用车辆搬运器材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在公路上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在有挡土板的沟坑中作业时,应随时注意挡土板的支撑是否稳固,以免碰伤人员。不得随便更动和拆除挡板和撑木。

(五)在沟深一米以上的沟坑内工作时,必须头戴安全帽,以保安全。

第三十八条 测量

(一)测量仪器的放设地点,以不妨碍交通为原则。支撑三角架时,应拧紧螺丝,以免仪器突然倒下摔损。

(二)在十字路口和公路上测量时,应注意行人和各种车辆,必要时应与变通警联系,取得协助。穿越马路测量时,使用地链皮尺时,应注意行人和自行车,不要影响车辆通行。

(三)进行测量时,仪器由使用人员负责保护,如使用人员因故需要离开仪器时,应指定专人看守。测量仪器与工具不用时,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防仪器被损坏。

第三十九条 土方

(一)施工前,按照正式批准的设计位置,与有关部门办好挖掘手续,并与有关的居委会、工厂、学校、机关进行联系,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工作,劝告居民教育小孩不要在沟边或沟内玩耍。

(二)在开始挖土时,须在两端放设标志(如:红旗或红灯、绳索等),以免发生危险。

(三)人工挖沟时,相邻的工人须有二米距离。

(四)流砂、疏松土壤在沟深超过一米时,均应装置护土板。一般结实土壤,某侧壁与沟底面所成夹角小于115度者,须装置护土板。挖沟与装置护土板须视具体情况配合进行,工作人员不得相距太近,以免发生意外。

(五)如果挖交叉地沟或者挖填平的老沟,而填土未沉落坚实者,在两沟互相穿通之处,必须支撑得特别牢固。

(六)挖沟时如发现在挖沟地区有坑道枯井,应立即停止进行,并报告上级处理。

(七)在斜坡地区内挖沟时,须防止由于有松散的石块、悬垂的土层及其他可能坍塌的物体滚下,而发生危险。

(八)由地沟坑内抛出土石于沟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防伤人伤物:

1.使土石不致回落于有人的沟内。

2.不应堆积过高,并须有适当的坡度。

3.及时运清行人要道及妨碍交通之处的土石。

4.注意周围情况,不得乱扔工具、石子、土块。

5.从沟中或土坑向上掀土,应注意沟、坑上边是否有人,沟坑深在1.5米以上者,须有专人在上面清土,清除之土,应堆在距离沟、坑边沿60厘米以外之处。

6.所挖出的土与石块,不得堆在沟边的消火栓井、邮政信筒,上下水道井、雨水口及各种井盖上面。

7.挖掘土方石块,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在雨季施工时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8.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土方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采取支撑办法无法解决时,应拆除容易倒塌的房屋。

第5篇 通信线路安全保密制度

第 1 条 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确保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1. 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内作业必须2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2. 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 在市区、水域等特殊地段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确保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4. 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5. 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6. 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 2 条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 3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 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2. 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迅速组织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3. 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和桥洞、涵洞内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第 4 条 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 5 条 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第 6 条 在签订代维及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

第 7 条 各级线路设备维护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并做到:

1. 严禁携带保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广告宣传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2. 不随意监听用户通信,对用户资料保密。

3. 各种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 代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线路产权单位的资料、信息。

第 8 条 对泄密事件应立即查明,采取补救措施,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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