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环境中,传染病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疾病识别与报告: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员工出现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等,应立即识别并上报。
2. 紧急应对:设立紧急联络机制,确保在发现病例后能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3. 数据记录:记录并跟踪患病人员的信息,包括病情、接触史、隔离情况等。
4. 防疫措施:实施必要的卫生措施,如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
5. 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疾病防控意识。
这些制度的实施内容涵盖:
1. 详细报告流程:明确报告的路径和程序,如向校医、班主任、教务处等逐级上报。
2. 信息保密:保护患者隐私,只在必要范围内分享疫情信息。
3. 隔离与观察: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
4. 协同合作:与当地卫生部门紧密合作,获取专业指导,确保应对措施的科学性。
5. 家长沟通:及时通知家长,确保他们了解情况并配合学校的防控工作。
1. 及时性:发现病症后,务必第一时间报告,不得延误。
2. 准确性:报告信息必须真实无误,避免因误导导致错误决策。
3. 规范性: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公共卫生法规,确保所有行动合法合规。
4. 持续性:传染病防控是持续性工作,需要长期保持警惕,不可松懈。
5. 敏感性:处理疫情信息时要敏感,既要防止恐慌,又要确保信息透明。
在执行这些制度时,学校管理层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灵活调整策略,确保校园的健康安全。也要关注师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第1篇 _学校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篇二:
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第2篇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中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学校工作是我们全体师生共同的责任,我们大家要对广大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根据红桥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八十中学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的种类
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甲肝、乙肝、伤寒、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麻疹、风疹、流行性脑脊灰膜炎、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膜炎、血吸虫病、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猩红热、水痘、输血性乙型肝炎。
二、学生中最为常见的传染病
麻疹、风疹、甲肝、乙肝、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感染性腹泻、水痘。
三、传染病预防措施及上报程序
1、各年级做好教室、责任区、保洁区的卫生,不留死角,坚持一日三扫和周五卫生大扫除的落实。
2、班主任要教育学生做好卫生保洁,不乱扔废纸、杂物,不随地吐痰,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教室要保持空气流通,课间休息学生要坚持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上好体育课和大课间活动。
4、各班要做好每天的晨检工作,对每天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学生家长联系,问清原因。若发现有以上传染病要马上向医务室报告,要求家长开出诊断证明书。校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患病期间不得到校上课,痊愈后必须有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书方可上课,并将证明书交医务室登记备案。
5、各班班主任和生活委员要做好班内的卫生监督,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若发现各班有传染病不报或玩忽职守造成疫情蔓延者,将逐级追究责任。
7、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第3篇 _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初次报告。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2)、进程报告。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制定适合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 报告的时限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⑶ 、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 、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 、初次报告。学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2) 、进程报告。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⑶ 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三、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制定适合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5篇 _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篇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2022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分管副校长为组织领导,政教处配合、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2、工作任务
(1) 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第6篇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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