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是医疗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报告:
1. 疑似传染病报告:当医生怀疑患者可能患有传染病时,需要及时上报。
2. 确诊传染病报告:确诊后,医院需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详细情况。
3. 集群性发病报告:在同一地区或单位内短时间内出现多例相同疾病,需迅速上报。
4. 新发或再现传染病报告:对于新出现或长时间未见的传染病病例,医院必须快速报告。
这些报告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及住址等。
2. 病情描述:症状、体征、病程发展、治疗情况等。
3. 传播途径与接触史:可能的感染源、接触人群和环境。
4. 实验室检查结果:相关检验数据,如血液、尿液、影像学等。
5. 防控措施:已采取的隔离、消毒等预防扩散的措施。
1. 时效性:传染病报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延误可能导致疫情扩散。
2. 保密性:保护患者隐私,报告信息应依法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3. 准确性: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无误,错误的信息可能误导防控工作。
4. 持续性:对已报告病例,医院需持续跟踪病情变化并更新报告。
5. 协同合作:与公共卫生部门保持沟通,共同应对疫情,确保信息畅通。
医院管理层应确保传染病报告制度的有效执行,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核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此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从而有效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也要注重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报告流程,提高报告效率,为公众健康筑起坚实的防线。
第1篇 新华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网络直报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及报告办法。
2、医院实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度。若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在转院、转科、出院证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
3、对确诊或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甲、乙、丙)传染病时,报告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生必须在2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首诊医生必须在6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首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传染病登记薄》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及谎报,一经查出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4、网络直报员工作按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对传染病诊断有意义的化验单,经紫外线消毒后,由检验科当日派专人分送医院各科及门诊部,并与各科建立化验单互相交接签字制度。对传染病诊断明确的化验单,检验科首先用电话通知有关科室通报检验结果,然后再报送报告单,严防化验单丢失。
6、医务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每月到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第2篇 新华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首诊报告负责制度
1、首诊医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门诊日志,14岁以下病人必须填写家长姓名。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
2、首诊医生在接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患者。
3、首诊医生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报告医务处和医院感染控制科,同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会诊确诊后,接诊医师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员必须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4、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结果报告后,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同时报告医务处。
5、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报告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星号为必填项,14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加填家长姓名和所在学校以及班级),同时报告医务处。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一周进行确诊,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将订正卡片上交医务处,网络直报员根据订正卡片在网络中进行修正报告。
6、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首诊报告制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做到判断准确、施治科学、处理及时。
第3篇 某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室。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25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9+1种)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传染病疫情报告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责任报告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我院传染病管理科报告(医学检验人员发现上述传染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疫情所属临床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和疫情报告室),晚、夜班向院总值班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疫情报告室。传染病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同时于2小时内向娄星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流程上报或网络直报。责任报告人发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疫情报告室。疫情报告员应于发现疫情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肺结核门诊设立肺结核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病例信息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对所有传染病的检查结果都应及时进行详细登记。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0、奖罚措施:按2007年9月1日医院下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第4篇 k市医院传染病管理、登记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四、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疽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必须先作电话报告,并随即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若漏报或填写不合格者,每份漏报和不合格扣当事人当月超劳务二十元)。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第5篇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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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第六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传染病管理,由副院长分管,防保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服从省、市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级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三、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务人员、检验、放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方法。
四、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人 时,要立即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迟报,不漏报, 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炭疽病人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及院领导,并同时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
2、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防保科,防保科于6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
3、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也必须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4 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cdc。
4、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立即报防保科及医院领导,医院以最快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填全。
6、在门诊日志上详细填写患者的家庭住址,城镇填写到门牌号,农村填写到村。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住院病人还需详细记录身份证号码。
五、科室发现传染病病人,该转院的要及时转院,不能转院的应根据病种及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和控制传播等措施,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按时按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预检诊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工作和标本采检工作。
七、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关防止传染病的管理制度、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等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八、切实做好病人保密制度,不准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九、防保科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纠正,保管好传染病报告卡至三年,以备查验。
第7篇 市民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务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2、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艾滋病、肺炭疸病及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时, 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方式(不得超过2小时)报告院领导及市疾控中心。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必须于12小时内填写报出报告单,由防保科登记,网上直报。
4、如发生或疑似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报告防保科。防保科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并应按《医院共公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程序处置》实施预防措施。
5、医生在门诊发现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尽量祥细询问病史,发现疫情不能推诿,留取病人标准样品待查。
6、疫情报告卡应由经管医生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内容确切,地址详细,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需填写家长姓名。
7、防保科定期检查传染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并作为科室质控考核内容。对不报、漏报、迟报造成疫情扩散等重大责任事件,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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