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报告制度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成绩报告:这是最基础的报告形式,定期反映学生在学科上的表现。
2. 行为评估:评价学生的课堂行为、团队合作和社交技能。
3. 进步追踪:记录学生的学习进步,包括技能掌握和知识理解的提升。
4. 家长沟通:定期的家长会或书面通信,更新家长对学生在学校情况的了解。
5. 教师评语:对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潜力进行评价,提供个性化建议。
成绩报告通常详细列出各个科目的分数或等级,而行为评估则关注学生的参与度、自律性和尊重他人等软技能。进步追踪则通过比较不同时间段的表现,展示学生的学习成长。家长沟通旨在建立家校桥梁,确保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进程有深入理解。教师评语不仅指出学生的优点,也会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帮助孩子全面发展。
1. 公正公平:报告必须基于客观事实,避免个人偏见影响评价。
2. 适时反馈:及时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学习策略。
3. 积极鼓励:在指出不足时,强调学生的进步和成功,保持积极氛围。
4. 保护隐私:在报告中涉及敏感信息时,要确保数据安全,尊重学生隐私。
5. 明确指导:教师评语应具体、明确,提供具体的改进建议,帮助学生和家长理解下一步行动。
在实施这些报告制度时,务必注重沟通的有效性和人性化,以此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教育工作者的角色是引导和支持,通过合理的报告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促进每一个独特个体的成长。
第1篇 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术报告厅安全管理制度
1、报告厅是师生重要活动场所,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活动时大门要畅通,人离时要关窗锁门。
2、报告厅的使用实行领导批准制,非重要活动不得启用,闲人禁止入内,平时一律封闭。
3、报告厅内设施、设备贵重,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测,保证性能良好,功能完善,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电源布置合理、规范,活动时非正式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非活动期间注意切断电源。
5、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注意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2篇 某某小学信息报告制度
某小学信息报告制度
1、班主任发现学生有发烧症状须第一时间向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迅速将学生送至临时隔离室。
2、报告路径。异常情况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向教导处报告。每天的检测情况在教导处填表以书面形式报告。
3、学校后勤处迅速派人员现场查看,把情况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4、“日报告”由专人负责,异常情况由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分析,视情况决定是否向有关部门报告。
5、“日报告”在每天检查后1小时内报告,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第3篇 z小学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第4篇 同和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东城小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向中心学校和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交通事故、斗殴伤害等,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中心校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中心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5篇 a小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妥善处理学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强教师管理,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保证学生健康、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人身伤害,并造成流血、缝针及其它严重后果。
2.不论何因造成的师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可能产生恶劣影响。
3.校园内各类贵重设备设施遭自然损坏、盗窃、人为破坏,可能产生不良后果。
4.各种流行病(非典、禽流感、霍乱等)的发生,可能造成传染。
5.校园内建筑设施等有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6.师生发生食物中毒。
7. 其他严重的突发事件.
二、重大事故报告程序
1.报告主体为第一发现人。
2.第一发现人或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必要时,要保护好现场)
3.第一发现人或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一般在5分钟之内)报告校长室。
4.第一发现人协同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当天完成),呈校长室参考。
5.校长室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
6.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
7.处理结果备案归挡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三、对末履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人员的处理
对重大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等情况者,给予严厉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第6篇 z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在记录上。
2、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报告内容及时限: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育局及卫生科报告。
第7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逐级上报。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8篇 乡d小学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乡小学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区卫生防疫站、教委。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第9篇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10篇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中心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11篇 实验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12篇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校委会。
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校委会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2、治安(刑事)事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3、食物中毒事故。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
4、其它事故(意外伤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分别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六、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13篇 小学安全事故处置报告制度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沈华南
副组长:沈志军
组 员:付志鹏 胡旭 沈瑛 程世初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种类
学校梯道踩踏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学校流行病传染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英山县教育局和石头咀镇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 以党纪政纪处分。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实验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英山县教育局。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行业保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依据事故性质和本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14篇 某小学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发展和稳定大局,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某小学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
一、安全员每天9点、15点之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5281051),无事故报平安。
二、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
三、出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第一知情人要及时上报学校。
四、学生出现轻度损伤事故,班主任必须马上报告学校。
五、学生出现损伤需要治疗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上报学校。
六、学生团体(3人以上)出现不安全事故,第一知情人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并做出应急处理。
第15篇 新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新桃中心小学操行报告制度
为了方便学校、家庭对每个学生的品行、规范进行交流,使每个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学生操行评定的经常性、制度化,使其成为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从培养学生良好道德行为入手,后实践、重行为训练,坚持知行统一原则,把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结构形成与发展。
(三)坚持以表扬、奖励为主,批评、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强化学生的良好行为,促使学生建立良好的行为模式。
(四)坚持操行评定的民主化程序,发挥班、组等学生干部和家长在操行评定中的作用,学生本人有参与操行评定的机会与权利,把自我评定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重要方法,以培养、发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评价能力。
(五)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操行评定中的主导作用。
(六)在学生操行评定中,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学生操行评定结果由行为规范得分、操行等级、操行评语三部分组成。
(七)学生操行评定方法要周密、严谨,符合教育科学;评定结果准确、客观,符合学生实际,同时又要便于应用,具有可行性。
(八)对学生操行报告利用寒暑假家庭通知书形式各进行一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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