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个健全的公司制度体系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
1. 制定制度时,需依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和战略目标,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 制度应涵盖各个部门,包括人力资源、财务、销售、生产等,确保全面性。
3. 搭建过程中,需明确各制度间的相互关系,避免冲突和冗余。
4. 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适时更新,以适应市场变化。
1. 基本制度规定公司总体运行规则,如公司章程、行为准则等。
2. 专项制度针对具体业务领域,如采购政策、质量控制程序。
3. 操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为员工日常操作提供指导。框架设计需层次分明,便于查找和执行。
1. 公司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绳,保证公平公正。
2. 它有助于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决策时间和错误。
3. 制度能降低风险,预防潜在的法律和合规问题。
4. 为员工提供清晰的工作预期,提升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1. 制度文件应包含标题、生效日期、修订记录等基本信息。
2. 内容部分应条理清晰,采用序号列出,如1.1、1.2等,方便阅读和理解。
3. 条款表述应简练明确,避免歧义。
4. 结束部分通常包括解释权归属和解释条款,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以上内容旨在阐述公司制度的建立、框架、重要性和格式要求,旨在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指导,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和高效。
第1篇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2篇 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第3篇 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维护业务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上下班:因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工作每天24小时都需正常开展。人员的具体值班安排,由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报公司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按国家规定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应当服从。
三、各种假期规定
由于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人员的假期遵循以下规定: (一) 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1、若病假连续两天以上,须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员工不适合工作的病假证明。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有3天的带薪病假。
3、工作未满一年的员工或满一年超过三天以上部分,病假按以下标准扣发工资:
(1)1年内累计3天以内,扣发30%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2)1年内累计3天以上5天以内时间,扣发50%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3)1年内累计5天以上部分,按实际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4)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的,只发基本工资590元,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工作条件的,公司可以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二)事假 1、员工因私请假一般先使用正常休假,可以向部门经理请事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期间不发薪资。
2、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的,停发薪资。
3、一年内事假相加超过正常休假30天的,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三) 婚假 1、合同期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享有15天的带薪婚假,包含当月的正常休假。
2、婚假应一次性连续享用,如遇法定假日、计入假期总天数,不另扣除。
(四) 产假
1、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前提下,男性享有5天带薪护理假。
2、产假期间如遇法定假、公休假,计入假期总天数,不另扣除。
(五)丧假 员工如遇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一次为期3天的带薪丧假。如遇祖父母(外)、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一次为期2天的带薪丧假。其余情况按事假处理;若去外地奔丧,另加往返路程假时间。
(六)正常休假
员工在一个月内,正常有四天带薪休假,一般为两个月安排回家休假一次,合计为8天,其余在岗位休息,员工所休假天数应在2个月平衡一次,原则上休假天数不再向下一个月转移。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统一调配,在各项目部每个月上报公司的维护计划中详列,如发生变更,须履行变更手续,向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汇报,批准后执行。
(七)相关规定
由于维护项目的重要性及维护工作的特殊性,维护项目部所有员工享受以上所有假期均须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否则视为擅自离岗,具体处理根据《江苏中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桥梁维护人员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具体有:
1、项目部有值班人员脱岗,项目经理、副经理一次扣5分;
2、兼职会计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10分;一年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三次及以上的,公司将对其予以免职。
3、维护人员及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5分,在值班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次扣15分。一年中五次及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四、请假审批权限 (一)项目经理、副经理请假程序 项目经理向分管副总请销假,同时向技术总监备案;项目副经理和一般管理技术人员向技术总监请销假,由技术总监向分管副总备案。如请假超出规定休假天数3天以上的,必须再向上一级领导请假。 1、准备材料:(1)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2)请假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情况。
2、项目经理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技术总监,技术总监在了解具体请假事由及工作安排情况后,技术总监经过判断,批准后,再由项目经理上报分管副总审批,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2)项目经理请假须得到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3、项目副经理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后生效。(2)副经理请假须得到技术总监批准后生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二)驾驶员、兼职会计请假程序
1、准备材料: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在正常休假假期范围内,项目经理批准,超出正常规定的休假的,要向分管理副总请假)。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通过后,由分管副总批准后生效。(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三)值班人员请假程序(正常休假由个人申请,项目经理安排,超出的技术总监审批。)
1、准备材料:(1)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2)请假后值班人员的工作安排情况。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由技术总监审批。(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四)其他维护人员请假程序
1、准备材料:请假原因及证明(如需要)。
2、请假程序:(1)将准备材料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批准后生效,由技术总监备案。(2)请假须得到项目经理、技术总监批准后,方可有效。(3)请假正常情况下,须书面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可先电话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将书面请假材料上报,电话请假批准后1个月内,没有将书面请假材料补充好的,视按照未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五)其他规定
在本条规定中,项目部未履行上述请假程序,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对项目部项目人员考勤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五、加强考勤记录 各项目部应严格加强考勤记录,并于次月1日前将人员考勤汇总表交技术总监,待技术总监核定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技术总监每月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巡查,并在项目部中进行相关调研,并将巡查记录和调研情况报分管副总。
六、迟到
(一)值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10分钟内未办理交接班,按迟到论处。一次迟到扣发半天基本工资。
(二)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一次扣发半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论处,一次扣发半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三)项目部中一个月累计有三次迟到或早退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三次扣发项目经理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三次以上,一次扣发项目经理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四)项目部中在迟到、早退上有弄虚作假的,参与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参与的,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项目经理、副经理、兼职会计未参与的,扣发当月五天基本工资。
七、其它规定
(一)外出:由于维护工作的特殊性,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外出,不得私自变动班次。值班员工外出15分钟以上,2个小时以内,须报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同时项目经理应调度安排人员顶替其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值班员工请假时间2个小时以上,须按照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否则视为擅自离岗。
(二)不值班人员,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离开经营区域(45分钟之内能赶到现场),否则视为擅自离岗。
(三)维护员工未按请假程序请假,或超越审批权限的,视为无效假期,按无效假期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另发书面警告,同时按擅自离岗处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扣发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擅自离岗:
1、未经批准擅自缺勤;
2、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
3、请假期满仍未复工且无合理证明。
(五)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禁止打牌、下棋、喝酒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视同擅自离岗。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视为迟到和早退,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七)本制度待江苏中压维护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自动转为新公司的请销假制度。
(八)本制度由总经理制定,由分管副总、技术总监解释。
(九)本制度自2008年7月6日起实施。
第4篇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前言
江苏南通zz建筑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建筑企业,经过历年的发展,企业队伍不断壮大,要适应日新月异的建筑业发展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现代和将来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北京申奥成功给建筑业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迫切需要我们制订一套能适应新形势且符合广大职工利益及企业发展要求的规范具体、具可操作性的严格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使它能够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强大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战斗力,并更大地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制度第一章介绍了从公司精神风貌、工作作风等全方面地向管理人员提出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是企业生存的根本、是公司前进的灯塔、是集团发展的秘决;第三章是个人工作的内容;第四、五章需要全体人员对照学习;第六至十五章是针对性内容,需要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的。
希望全体管理人员认真对照学习本管理制度,并且作为今后工作的实施准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抵制。大家应正确面对各种奖罚,摆正个人与企业的关系,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为原则,确立先公后己的指导思想,不折不扣、义不容辞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大家应当懂得:只有公司兴旺发达,才会有广大干部职工丰厚的回报。最后希望大家对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批评指正。
江苏南通zz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__年元月
第5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第6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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