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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差旅费制度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差旅费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制度的构建是一项基础而关键的任务,旨在确保组织运营的有序和高效。搭建时,需遵循以下步骤:

1. 明确目标:我们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这可能是规范员工行为,优化业务流程,或是提高工作效率。

2. 分析需求:深入理解各部门的需求,识别出需要制度化的环节,确保制度覆盖公司的各个重要领域。

3. 制定草案:由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制度草案,确保内容的实用性与合规性。

4.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适应性。

5. 审核与完善:通过内部审查,修订和完善制度,确保其严谨性和可行性。

6. 实施与反馈:正式实施后,收集反馈,持续优化,形成动态的制度管理体系。

体系框架

公司制度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定义公司内部的层级结构和职责分配。

2. 行政管理:涵盖考勤、休假、福利等人力资源政策。

3. 财务管理:规定预算、报销、审计等相关规则。

4. 业务操作:详细描述各业务流程,包括销售、采购、生产等。

5. 员工行为规范:设定道德准则和行为标准,维护公司文化。

重要性和意义

制度是公司运行的“法律”,它:

1. 提供指导:为员工行为提供明确指引,减少决策的主观性。

2. 维护秩序: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防止混乱和冲突。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

4. 促进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制度格式

制度的书写格式应清晰、一致,包括:

1. 标题:简洁明了,体现制度主题。

2. 引言:概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主体:详细阐述各项规定,条理分明,避免冗余。

4. 示例:如有必要,提供具体操作示例以增强理解。

5. 修改记录:记录制度的修订历史,以便追踪变更。

每个制度应独立成文,保持一致性,同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变化。

公司差旅费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差旅费制度

某公司差旅费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 费用标准

1、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地 区: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1)住宿标准: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 180130 12010080

其余人员 150110 100 8060

(2)伙食补助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60 40 404040

其余人员60 40 404040

(3)市内交通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108 5 5 3

其余人员108 5 5 3

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4、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12小时,伙食补助费按每餐10元标准补助。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餐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7、 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8、 出差人员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几点具体规定:

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5、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6、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方可报销。

7、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8、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省内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9、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10、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负责人责任。

11、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公司差旅费制度怎么写

某公司差旅费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改稿)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 费用标准

1、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 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地 区: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1) 住宿标准: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 180130

其余人员 150110 100 8060

(2) 伙食补助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60 40 404040

其余人员60 40 404040

⑶ 市内交通费:

总经理 实报实销

付总级 实报实销

经理108 5 5 3

其余人员108 5 5 3

3、 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4、 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12小时,伙食补助费按每餐10元标准补助。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餐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5、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 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7、 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8、 出差人员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 几点具体规定:

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 、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⑶ 、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 、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5、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6、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方可报销。

7、 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8、 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省内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9、 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10、 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负责人责任。

11、 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最新范本

每个公司的差旅费报销制度都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最新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 g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5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差、驻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出差、驻外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确保出差期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__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执行。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细则

第三条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城市外出办理公务,包括:外出经济往来接洽、参加会议、市场调研、市场促销、物资采购、培训学习、招聘招工、参观访问等。

第四条出差应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不必出差的公务,应以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来完成。

第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的出差日期;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制度酌情处理。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填写因公出差单,并办好工作交接。

(一)国内出差的,六日内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六日以上由主管副总裁核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三)国外出差,一律由总裁核准。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往返交通费、住宿费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无特殊情况,打的费不予报销。

(三)出差期间的膳食补贴按标准报销;到分(子)公司、项目部出差的享受在途补贴,不享受住勤补贴;集团内部人员相互间招待所发生的费用,不得报销。

第八条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差,同时向管理部提交一份出差报告,并在一周内报销相关费用;如有暂借款的,应结清暂支款。一周内未归还暂借款者,财务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九条国内出差地点,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及物价水平,分为以下二类:

甲区:上海、广州、北京、深圳、海南,乙区:除甲区及南京市以外的其他地区。

第十条依职务或级别,出差人员可乘坐规定标准及标准以下的交通工具。具体标准如下表:

职务级别

飞机舱

等级

火车座位

等级

汽车座位

等级

总裁

不限

不限

不限

副总裁/总裁助理

经济舱

软/硬卧

同上

总经理

软座/硬卧

同上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同上

同上

业务经理

详见细则

同上

其他人员

同上

同上

(一)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二)乘座火车从晚上20:00到次日早晨7:00之间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

12小时的,可以乘座火车硬卧。

(三)与领导一道出差,可选择与领导同等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总经理(含)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若遇紧急事务,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经总裁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可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按职务级别享受相应标准 (如下表):

职务级别

住宿费限额(元/日)

甲区

乙区

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裁/总裁助理

400

320

总经理

320

300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00

260

业务经理

200

160

其他人员

160

120

(一)住宿费报销时,必须附有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发票,标准以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二)同性两人(含两人)以上出差的,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原则上要求两人同住

一个房间,费用以单人职务中最高者核报(总裁助理以上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按出差天数,发给伙食补贴,补贴标准如下表:

职务或级别

伙食补贴(元/天)

甲区

乙区

总裁

实报实销

副总裁、总裁助理

100

80

总经理

80

60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60

50

业务经理

50

40

其他人员

40

30

(一)出差有公务应酬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二)外出参加会议、参观访问的,如主办方提供食宿的,则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三)分(子)公司、项目部具备食宿条件的,原则上要求在分公司、项目部食宿,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个人自理。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在发票报销单的底部附上经批准的出差单(部门负责人出差必须附经董事长批准的出差单),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及所有涉外的(含香港、台湾、澳门)出差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后报总裁或其授权人审批,对外出考察的,须同时附考察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留存、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和相关考察资料(如图片、像片、资料、碟片等),否则,财务部将拒绝报销。

第十五条票据报销的要求,见《发票报销管理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收并要求纠正。

第三章驻勤补贴细则

第十六条派外驻勤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工作、参加外地项目施工建设,连续在外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

第十七条由集团公司派至外地分公司的人员,若在当地的住宿由员工个人解决的,按分公司所在地的类别(甲区、乙区),分别给予住房补贴500元/月或、300元/月,分公司无食堂的,给予伙食补贴:450元/月(甲区)、300元/月(乙区),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集团在外地的施工建设、装饰装璜等项目,其驻勤人员食宿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的,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由项目部统一结算。

第十九条驻勤人员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回集团公司述职、处理公务的,其往返交通费参照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部,监督权归总经办。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董事长批准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报销规定自行废止。

第6篇 某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 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7篇 某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某物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凡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批准有效(《出差审批单》必须注明出差事由及往返时间)。

二、车费报销:因公出差交通工具火车,汽车,轮船。长途火车过夜可乘硬卧,不过夜乘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含三等);汽车可乘公交,中巴,大巴。规定之内实报实销,超过部分员工自理。各类交通票据一律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提前2天通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三、住宿费报销:

1、差旅过夜住宿费凭正规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无正规发票不予报销,超过标准部分员工自理,发票金额不足标准规定,按发票金额报销。

2、同性员工出差人数为双数者,只报单数住宿费,金额可上浮40元。

3、因公出席有关会议、学习,住宿费可按会务安排据实报销,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4、住宿费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200元/晚

其它地区:150元/晚

四、出差补贴:

1、因工作需要,市内(含郊县)当天来回者,不享受出差补贴;超过工作时间可按加班计算,办理相关手续。

2、公费会议包膳者不享受出差补贴;因工作需要宴请的,需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宴请。每宴请一次,扣发当日补贴的50%。原则上公司不报销电话费,如有工作需要请示或汇报,

应有电话费报销单,如无电话费报销单,应说明情况,说明何时打电话,何人接。

3、项目顾问因公出差:长期项目顾问享受相关规定补贴,市区(含郊县)短期顾问和顾问培训尽量安排当日进行,不得过夜,如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享受出差补贴、住宿费报销。

4、出差补贴标准:上海,北京,深圳地区:50元/天,其它地区:40元/天

五、市内交通费用已实行个人补贴,不再另行报销。

六、公司车辆只限市区内(含郊县)使用,市外按第二条款执行。

七、出差天数计算:

24小时以内按1天计算;24小时~36小时之间按1.5天计算;36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按2天计算,以此类推。

第8篇 矿山工程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9篇 z公司差旅费制度

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修改稿)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 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2、 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3、 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4、 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5、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二、 费用标准1、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地 区: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1)住宿标准: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理 180130 12010080其余人员 150110 100 8060(2)伙食补助费: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理60 40 404040其余人员60 40 404040(3)市内交通费:总经理 实报实销付总级 实报实销经理108 5 5 3其余人员108 5 5 33、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原则上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4、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12小时,伙食补助费按每餐10元标准补助。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餐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6、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7、 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8、 出差人员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每天补助5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三、几点具体规定:1、 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2、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3、 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4、 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5、 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6、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方可报销。7、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8、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省内40元/天,省外45元/天的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9、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10、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负责人责任。11、出差时借款,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 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范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本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12篇 _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 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 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地区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

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

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

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 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 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 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第13篇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对于差旅费的报销,每个公司都有每个公司的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乘坐硬座按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3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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