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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制度3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在构建公司的法律顾问制度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制度的目标。这涉及识别公司的法律风险点,例如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合规运营等。每个部门应参与其中,确保制度覆盖其业务范围内的法律事务。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或聘请外部法律顾问,以专业视角完善制度。

体系框架

法律顾问制度的框架应包括三个核心部分:预防机制、应对策略和监督审查。预防机制涵盖日常法律培训和风险预警系统;应对策略则涉及问题发生时的解决流程和应急计划;监督审查则通过定期审计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重要性和意义

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防范法律风险的盾牌,也是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工具。它能规范员工行为,降低违规概率,提高企业的合法性形象。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制度格式

制度的格式应当清晰、一致,便于理解和执行。应包含以下要素:标题明确,如“xx公司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内容结构化,如分为“总则”、“具体规定”、“附则”等章节;条款简洁明了,避免法律术语过于复杂;应有修订和解释权的归属说明,以处理未来可能的变动。

在实施过程中,需持续评估制度的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使之始终保持与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同步。这样的法律顾问制度才能成为公司稳健运营的坚实保障。

公司法律顾问制度范文

第1篇 g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2.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

3.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

二、工作方式。

1.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

2.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

1.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2.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

3.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a.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b.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c.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4.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5.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6.协助管理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案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2.指导为主的原则。

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3.法制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保守秘密原则

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5.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事原则

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五、附则

1.法律顾问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本部的所有下属公司。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2篇 茶业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茶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加强公司对法律事务的管理,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降低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内设法律顾问室,负责法律顾问的组织联络和日常工作。公司办公室通过召开论证会、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也可以直接请法律顾问就有关事务提供书面法律意见。需要委托法律顾问代理案件的,由公司法制办代表公司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公司办公室应当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 件。

第三条 公司法律顾问由公司外聘法律专家、律师和法律事务人员组成。公司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体人选由办公室提出建议,公司办公会审定。

第四条 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

2、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等。

4、根据需要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非诉讼(仲裁)法律事务。

5、根据需要对公司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协助公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6、协助公司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根据需要参加经济、贸易、科技等项目考察、论证、商务谈判、签约。接受委托,参与经济合同及商务谈判,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根据需要参与经营项目的立项、调研、资信调查、可行性法律分析、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件、商务谈判、调处纠纷等工作;

8、协助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提供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9、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

10、参与公司兼并与收购、股权转让、资产出售、重组、改制等事务;

11、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参与有关的涉外法律事务的谈判、签约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招标、开标、见证和代理各种商务活动;

12、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文字或口头的方式随时(当面或电话)向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咨询要求,法律顾问提供的解答、咨询意见或法律信息仅供咨询人参考。

第六条 法律顾问履行前述第四条 2、3、4、6、7、8、10、11项工作职责,各部门须通过公司办公室向法律顾问交办。对于有关法律事务,如有公司办公室的书面文件统一部署或授权,各部门可以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

第七条 凡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的合同文本或其他文书,均应在该文本签字生效之前送审,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适当提前,为法律顾问留有必要合理的工作时间。

第八条 法律顾问办理任何法律事务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越权处理。法律顾问的任何审查意见均为参考意见,有关人员应当认真考虑,如认为不妥或不符合实际情况,可以不予采纳,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探讨。

第九条 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要享有下列权利:

1、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

2、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档案资料。

3、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

4、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观点。

第十条 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应当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以公司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本制度所定职责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 法律顾问应确保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对于诉讼、仲裁案件,如因受诉法院或案情等因素,需要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由法律顾问提出建议人选供办公室、有关部门负责人参考,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法律顾问室应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适时梳理分析并根据需要提供分析意见。

第十四条 法律顾问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购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等法律书籍、资料,订阅相关法律报刊杂志。

第十五条 法律顾问办理公司法律事务所发生的诉讼、仲裁费、代理费,交通、住宿费,根据事务的归属,由发生该事务的有关部门审查承办,公司根据实际发生额给予解决。外聘法律顾问因公出差,差旅费报销按照公司部门经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经法律顾问室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3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为依法调整本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关系,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休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工作制度。

2. 公司设立法律顾问岗位,作为公司的专职法律工作人员,直接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的授要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的从法律角度对各部门的工作行使监督、审核权。

3.法律顾问根据公司的发展形势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后实施,各部门应予以贯彻执行。

二、 工作方式。

1.接受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或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处理本岗位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种具体事务。

2. 接受公司总经理或各部门的法律咨询,经解答、建议、指导的方式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合乎法律的要求。

三、 工作内容

1.代理公司参加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2. 从法律角度参与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条例的制定等内部管理活动。

3.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a.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b.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c.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4. 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5. 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6. 协助管理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案件。

四、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2. 指导为主的原则。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3.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 保守秘密原则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5. 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事原则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五、 附则

1.法律顾问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本部的所有下属公司。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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