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的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是保障生产安全的核心部门,其值班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我们要明确监控室值班的职责,包括实时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处理异常情况,以及与现场人员保持有效沟通。在此基础上,制度的搭建应围绕人员配置、工作流程、应急响应和责任划分四个方面展开。
1. 人员配置:设定合理的值班班次,确保24小时无间断监控。每个班次应有主值、副值和助理,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 工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日常监控、异常报告、交接班程序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执行标准。
3.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预设,规定启动条件、处理步骤和责任人。
4. 责任划分: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对监控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报告异常、参与应急处理等。
监控室值班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团队协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从而提升整个煤业公司的安全管理效能。
制度文件应采用标准的公文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标题应简洁明了,如“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正文部分按照上述框架进行编写,每个部分应有清晰的标题,如“一、人员配置”、“二、工作流程”等。附件可包含岗位职责描述、操作流程图、应急响应流程图等,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辅助理解。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的值班制度应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构建,确保在实际运行中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1篇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监控室值班制度
1、 煤矿安全监测信息看管人员,必须是高中以上经计算机安全监控操作培训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发证上岗,凡取得资格证件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保持该专业人员的稳定性。
2、 凡从事监测信息值班人员实行三班制作业,每班八小时工作轮流值班,岗中不得脱岗、睡岗和串岗,做好上下班交接制度。
3、 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按矿井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规程操作,按期调试和检查主机以及关联的各种设备、电缆及插座、插头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4、 值班人不得随意带入其他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更不准带入小孩,不准带入易燃爆和腐蚀性的物件, 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机房内抽烟,不得随意碰撞设备,认真爱护,不得占用电话与其他人谈话,必须使两台电话,查询畅通无阻,对设备等系统经常检查和清擦清扫,使设备内外清洁。
5、 凡从事值班人员还必须熟练井下分站,探头性能及用途和所设地点、安装日期、拆除日期、报警断电及时填报记录。
6、 对日常逐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处理,对逐班瓦斯安全监测监控情况及电话做好记录。
第2篇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治理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故隐患,切实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特制定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1. 安全指挥中心各级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认真观查,提高隐患排查意识,并分析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危害、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两类:
a类:危害大、处理难度大、危害安全生产的立即停产处理。
b类:不直接危及安全生产,能现场处置的可现场自行解决(由安全员、督查员盯住处理)。
3. 对安全隐患产生的责任者按我矿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并向全矿通报,同时向隐患单位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落实。
4. 对发生和存在隐患单位必须上报安全指挥中心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措施,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严重者免去职务。
5. 特殊情况和原因需要延期整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新的整改措施,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6. 安全指挥中心要根据安全隐患事故类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发生根源。采取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对策,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7. 凡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力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按矿奖惩条例执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处罚。
第3篇 煤业公司安全指挥中心通风管理制度
1、 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按季制定风量分配方案,按月整修。
2、 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位置范围,通风部门按季制定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
3、 矿井矿井通风系统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
4、 每一矿井必须配备测风人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5、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风巷和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的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6、 矿井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关键地点,根据需要由矿总工程师确定进行测风。
7、 局部通风巷道的局扇全风压供风量和出口风量,每月测定一次,更换局扇和风筒后及时安排测风。
8、 通风部门对矿井通风系统的测风结果按月报矿总工程师。
第4篇 煤业公司基建安全负责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建职能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基建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逐级传递压力,履行职责。
2.贺昌煤业有限煤业公司承担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和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矿井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所属单位的安全基建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安排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和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监督各科队安全体系、机制的运行等。
3 矿长是本矿矿井改扩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大队长是基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第一责任者。。
4. 安全副矿长、安监站负责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坚持各级领导“基建任务指标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对分管的业务范围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安全负分管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基建技改任务指标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
6.总工程师是本矿改扩建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7.改扩建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须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验收。
8.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安全责任制体系。
9. 建立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计划科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10.施工单位是本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投入。
11.基建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根据施工工程要求,配足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1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负责,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指导,并根据实际的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13.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基建施工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矿对工程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矿井基建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14.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
15.各级职能科室是落实安全基建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基建,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基建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安全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16.各科队、班组要针对不同工种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17.制定本矿的安全基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责成安全、人事部门严格考核责任制执行的情况,把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以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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