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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登高作业管理程序制度(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某某公司登高作业管理程序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登高作业管理程序制度是我们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员工在高空作业时的安全。搭建这一制度体系需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明确责任:确定各部门在登高作业中的职责,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部门及作业人员的职责范围。

2. 制定标准:设定登高作业的安全标准,如设备检查、防护装备使用、作业许可流程等。

3.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登高作业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能遵守相关规定。

4. 风险评估:实施作业前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5.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体系框架

该制度应包含以下部分:

1.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定义:明确登高作业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3. 管理职责:详细列出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 作业流程:描述从申请到完成作业的完整步骤。

5. 安全规定:列举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

6. 设备管理:规定登高设备的维护、检查和使用规范。

7. 培训与考核:规定培训内容、频率和评估方法。

8. 事故报告与处理: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和后续处理。

9. 附则:包括制度的修订、解释权等。

重要性和意义

登高作业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助于预防安全事故,降低生产风险,还能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团队协作效率。它为公司的持续运营提供了稳定的安全环境,同时也是我们对员工福祉的承诺体现。

制度格式

1. 标题清晰:标题应简洁明了,如“某某公司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2. 结构清晰:各部分标题层次分明,便于查找和理解。

3. 语言规范:使用专业术语,避免歧义,但也要通俗易懂。

4. 内容详实:涵盖所有相关环节,无遗漏。

5. 更新机制: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作业环境和技术发展。

通过以上构建的制度体系,我们期望实现登高作业的安全、高效,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某某公司登高作业管理程序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公司登高作业管理程序制度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保证登高作业的安全,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从事2米或更高地方坠落的任何工作。

二、 在装有可靠安全栏杆的良好的工作平台、走道、天桥、楼梯等正常情况下的高处作业,不属于本管理制度范围。

第三条 定义

登高作业等级:

一、作业高度在2m~5m称为一级登高作业

二、作业高度在5m~15m称为二级登高作业

三、作业高度在15m~30m称为三级登高作业

四、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登高作业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登高作业部门评估和审批一级、二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班组长审批一级登高作业,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二级登高作业)。

第四条 作业人员在进行无防护的登高作业前必须和班组长一起确认个人安全保护设备的需求和类型,同时还须考虑包括如何营救和疏散等应急措施。

第五条 生产经营部和总经理共同评估和审批三级和特级登高作业坠落的危险控制方法。

第六条 承包商施工现场自行负责,ssat的发包部门负责督促。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申请

一、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填写“登高作业审批单”,经生产经营部审批同意,且防护措施完备后方能作业。

二、登高作业与作业区域内其它工作存在交叉影响时,必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持证施工。

第八条 登高禁忌

一、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健康状况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高度近

视、美尼尔氏症、癫痫或经医生诊断有其他不宜从事登高作业的的人员,禁止从事登高作业。

二、遇有迷雾、雷暴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情况应停止户外登高作业。

三、夜间从事登高作业,须有良好的照明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 监护

从事登高作业的部门在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中督促登高作业人员按本程序及有关规范操作,发现危险情况时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第十条 防护措施:

预防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有:

一、安全“ 三宝”。

1、安全帽。按规定进入危险场所,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防止人员坠落时帽子脱落,失去防护作用。

2、安全带。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合格的安全带。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时,应制定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用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必须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高层施工还应隔四层再安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并同时设一层随墙体逐层上升的安全平网。

二、 “四口”防护。

“四口”的建筑施工行业中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出入口(也称通道口)。“四口”防护方法综合起来分为两类:

1、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围栏、盖板、开启式金属防护门、架网;在混凝土预制板预留的洞口上,预制时即预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的钢筋网。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井字架、门式架进出入料口,必须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

三、 “五临边”的防护。

建筑施工中,大量存在着临时性的危险边治,这是发生作业人员坠落的主要坠落点之一。例如,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等,简称“五临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2m高的双层围栏(每层60cm)或搭设安全立网,既可防止人员坠落,也可防止各种物料坠落伤人。

三、严把脚手架的十道关。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但是,如果在支搭和使用上方法不当,往往会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十道关:

1、材质关:严格按规程、规定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

3、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

4、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1.2m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5、连结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必须与建筑物连结牢固。

6、承重关:脚手架均布荷载。结构架应控制在 270kg/m2,装修架应控制在200kg/m2,其它架子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标准架严格按规程定负荷。

7、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

8、雷电关:凡金属脚手架与输电线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搭设隔离防护措施。一般电线不得直接绑扎在架子上,必须绑扎时应加垫木隔离,凡金属脚手扎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要制定方案,重新设置避雷系统。

9、挑梁关:悬吊式吊篮,除按规定加工外,严格按方案设置。

10、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挂钩点评估和设置:

利用现成结构作为临时挂钩点必须通过特别的工程评估方可使用。评估可参照以下依据判定挂钩点。

一、截面≥16cm×0.6cm的钢结构,包括工字钢梁、管道、角铁等类似的形状。使用的任何钢结构应是建筑结构的钢结构。

二、直径≥ф1cm的钢丝绳。必须在每个接点上使用ф1cm的钢丝夹。这种尺寸的绳索也可以作为水平/垂直移动锚线小于6m的支撑结构之间。

三、链条应为28级,直径≥ф1.6cm。 链条采用连接钩连接时连接钩要选用自动锁闭型连接钩。

四、用来挂钩的有眼螺栓直径≥1.9cm,罗纹长度≥5cm,眼孔内径≥3.8cm,眼孔外径≥

6.3cm,带有锁紧螺母,销子或防止松动的机构。一旦挂钩点安装完毕要求涂上绿色的荧光漆表示此为一安全挂钩点。有眼螺栓的眼孔边缘离钢结构的边不得小于5cm。

五、挂钩点设置应由班组长与有经验的工程师决定。

第十二条 不得用作挂钩点构件

一、固定在天花板上的轻质材料固定点

二、输送管道

三、绳索

四、电气母排

五、风管

第十三条 载人升降机

一、作业人员应充分了解设备的类型和使用方法;

二、使用前对设备检查,支撑可靠,液压系统不得有渗漏;

三、升降机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暂时撤离升降设备,设备降至最低(除设备设计允许外);

四、使用剪式升降机工作时半身或更多部位需探出升降机的,必须佩戴全身安全带;

五、使用螳螂式升降机工作时必须佩戴全身安全带;

六、若采用升降机护栏作挂钩点,必须由班组长与对该升降机熟悉的人员(如:供应商技术人员)评估,确定挂钩点并标识。

第十四条 梯子

一、使用前对梯子检查,梯脚须包防滑垫,梯脚底部坚实可靠,不得有缺档及开裂现象;

二、使用时梯脚直接落地,不得垫高梯脚;

三、单梯工作角度以75°± 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四、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 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五、使用梯子登高时要穿防滑鞋,扎紧裤脚。

第十五条 防止高空物体坠落

一、 登高作业随带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应用绳索吊

送,不得上下抛掷。

二、登高作业完毕后应对高空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检查,确认不存在高空物体坠落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四章 附件

第十六条 记录

登高作业审批单由申请部门保存半年

第十七条 附件

登高作业审批单

第2篇 某公司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

4、程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3.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3.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3.14.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3.15.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3.16.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4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4.4.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4.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4.3.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4.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5.1

.化工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4.5.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第3篇 某某公司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并规范高处作业程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登高作业

3、责任者:任务下达单位、登高作业单位、安环科、综合办

4、程序:

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2) 高处作业的定义:厂区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a) 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a)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b) 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d)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b)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c)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d)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e)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f)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g) 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h)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i)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设备),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k) 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天车轨道等上面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l) 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m) 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a)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b)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d) 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e) 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f)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g) 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h) 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i)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j) 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k) 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l) 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m) 在危险物品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n) 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o) 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p) 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4)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a) 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由作业单位(车间)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b) 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c) 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主管逐级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d)15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主管、综合办主任逐级审批签字,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d) 15m以上(含)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车间主任上报,分厂厂长、安环科长、综合办主任、总厂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逐级审批,为三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5) 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a)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作业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b) 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c) 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违反规定的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制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不按照制度落实的单位领导罚款200-500元/次;当事人罚款100-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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