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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体系如何搭建

1. 确立核心价值观:公司的制度应基于其核心价值观建立,这些价值观是公司的精神基石,指导着员工的行为准则。

2. 制定政策框架: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制定出涵盖人力资源、财务、运营等方面的政策,确保公司运作有序。

3. 制度细化:将大政方针分解为具体的操作规程,如招聘流程、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保证执行的可操作性。

4. 法规遵从性:确保所有的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因违法而带来的风险。

5. 持续优化: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

体系框架

1. 基本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企业行为准则等,为整个制度体系提供基础框架。

2. 管理制度:涵盖各个部门的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策略等。

3. 业务流程:详细描述各项业务的执行步骤,确保工作流程清晰。

4. 行政规定:涉及员工福利、考勤、假期等日常管理事项。

5.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以降低潜在风险。

重要性和意义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制度能减少决策时间和沟通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制度规范员工行为,保持公司运营的稳定和秩序。

3. 保障权益:制度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4. 塑造文化:制度体现公司文化,影响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

制度格式

1. 结构清晰:每个制度应有明确的标题、正文和附件,方便查阅和理解。

2. 语言简洁: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确保员工能够快速理解和执行。

3. 标准化: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模板,提高制度的权威性和一致性。

4. 易于更新:留有修订空间,方便随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5. 可追溯性:记录制度的变更历史,便于追踪和审计。

通过上述步骤和要点,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既符合法规又适应公司需求的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范文

第1篇 g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下面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 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 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3篇 某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4篇 服装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人事方面管理工作。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按权限划分,负责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人员招聘:

3.1.1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提出申请:

3.1.1.1填写招聘申请表;

3.1.1.2报送人事行政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

a.缺员是否属实;

b.可否内部调剂;

c.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1.1.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办审批。

3.1.2招聘:

3.1.2.1人事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制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原因、招聘途径、招聘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招聘预算超过______元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3.1.2.2联络本地和内地劳务部门(如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或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1.2.3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指保管、保安、财会、报关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预算费用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3.1.3考核

3.1.3.1初审: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分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殊岗位上岗证、外省人员劳务证、计生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质及能力的证书、论文、作品)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工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运用观察、交谈、查证、提问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做好记录。

3.1.3.2面试:

a. 笔试:由人事部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后,写出评语,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测试,作出记录汇总到人事行政部。

b.会审: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总经办主任与应聘人共同面谈,进行会审,填写会审记录后上报给总经理。主管以上级人员招聘,须由总经理面试,将面试结果记录在招工登记表中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3.1.4聘用

3.1.4.1应聘人员经人事主管、用人部门主管以及公司有关领导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前来报到,报到时携带以下资料(可酌情增减):

a 身分证复印件;

b 相片;

c 体检表;

d 学历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1.4.2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逐项协助办理以下事项:

a.签订试用期合同

b.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方法

c.领用拖鞋和工具

d.根据公司规定安排食宿

3.1.4.3招聘生产线工人程序见关于招聘生产线工人的流水程序

3.1.4.4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知识,并就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解决。

3.1.4.5上岗:

由用工部门主管向新同事解释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对其试用期工作做出安排,介绍同事相互认识,新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

3.1.4.6试用期考核: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均须经试用期考核,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试用期内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考核程序详见绩效考核制度中试用期考核)。

3.1.4.7见习期考核:

试用期满,证实其品行、文化、勤勉程度及身体状况等基本符合公司要求,但尚缺乏经验,仍不能独立工作的,公司可与其签订合同,并给予培训或实习的机会,进入见习期。

3.1.4.8转正

a.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将员工 试用期考核表送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a.见习期满后,经培训或实习,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能够独立工作的,考核后,可按程序转为正式员工。

b.经审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特殊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应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仍按试用期合同执行,且不享受探亲费、社会保险及工龄补贴等合同工待遇(详见总办字9905号文件)。

3.2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程序:

公司根据工作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调动、晋升、降职的职务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的工作调动、职务升降的建议,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关人事行政部审核。

3.2.2人事行政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公司人事政策要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填写好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申请表将退回原部门。

3.2.3工人岗位的调动由各部门主管决定电话通知或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组长级以上职位调动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指令。

3.2.4人事行政部发出调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工资级别调整,福利制度调整,新岗位工作入职培训等工作。

3.2.5经公司领导直接决定调动或晋升、降职者,凭领导书面决定,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发出调令,知会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3.3员工离职:

3.3.1辞职:

3.3.1.1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3.1.2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附本人申请,送人事行政部审核;

3.3.1.3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认定是否属正常辞工;

a.临时工6个月后,合同工合同期满提出辞工,属正常辞工。

>b.临时工未满6个月或合同工合同期未满提出辞工,属非正常辞工。

3.3.1.4人事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主管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方可。

3.3.1.5属正常辞工者,申请期满后,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离厂手续清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正常离职手续;非正常辞工者,部门主管应将认定意见通知到人,员工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议。

3.3.1.6申请辞工者,在未获准离厂前,应同在职职工一样遵守制度,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守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不予歧视,有成绩照常奖励消极怠工、违抗指令、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公司将照章处罚。

3.3.1.7在申请期内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主管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天。

3.3.1.8一切离厂人员均需持离厂手续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厂。

3.3.2辞退:

3.3.2.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公司生产任务不饱满时,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a.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可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 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a.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或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岗位的。

b.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 其他情形。

3.3.2.2部门直接领导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呈报部门主管。

3.3.2.3部门主管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并送报人事行政部。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3.3.2.4人事行政部收到离职审批表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总经办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事行政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组长级以上人员辞退,须由总经理审批。

3.3.2.5总经办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未批准辞退的,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3.3.2.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事行政部备案。

3.3.2.7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3.3.2.8辞退也可由部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辞退手续。

3.3.2.9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3自动离职;

3.3.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

a.试用期或在职期间,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

b.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强行离厂的。

c.违反申请期间内有关规定的,无故超过批准假期不按时返工的。

3.3.3.2自动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公司的一切权益,并可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予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3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违约金等做出处理。

3.3.4开除:

3.3.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开除: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4.2由部门主管提出开除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送报人事行政部。

3.3.4.3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进行核查确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

3.3.4.4开除也可由总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开开除手续。

3.3.4.5总经办批准的开除建议,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通知该员工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3.3.4.6开除员工处理结果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3.4.7拟开除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4.8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5离职清算:

3.3.5.1员工离职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按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退还手续,然后由人事行政部知会财务部进行离职清算(具体按员工离厂手续清单逐项办理)。

3.3.5.2非正常辞工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3正常辞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者以及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4开除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分或罚款外,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5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并不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6生产工人离厂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23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第5篇 公司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各个类型的公司,都有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对于员工的档案如何来管理,就要以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来执行。以下整理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_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_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6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 “ 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 ” 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www.)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第7篇 某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_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ⅰ.ⅱ.ⅲ.ⅳ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 月和 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第二年的 月底,为期 个月。

2.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 月日,为期 个月。

第十二条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第8篇 某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要想各事务正常发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业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_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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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

-1 人员招聘、录用制度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用人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由员工本人亲自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部门试用期为三个月)。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等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社会保险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

-2 离职、辞职、辞退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或协议)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公司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报公司核准予以立即辞退。

(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符合《劳动合同书》中条款须辞退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5)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条例的。

(6)故意不服从上级指挥及合理指令,经多次警告无效。

(7)故意损坏公物或利用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监守自盗、收受贿赂者。

(8)有严重损害公司及所管小区形象的行为,并造成后果的。

(9)直接造成客户投诉三次,并经查实却系该员工责任的。

(10)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考勤管理的基本制度,各管理处可以此制度为基础,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另行制定的管理处考勤管理制度需报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3-1 考勤制度

1、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5:30时(个别岗位工作时间以工作需要设定),因季节变化需变更工作时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

2、公司员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并随机抽查制度,由各部门、各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3、公司员工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办理《员工外出登记单》,并交至各部门经理处,否则按迟到或旷工论处。

4、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交至各部门留存。凡未填写《出差申请单》者按事假论处,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2 迟到、早退

1、迟到和早退的违约金标准如下:

迟到/早退分钟违约金标准

5 ≤ _ < 10 10元

10 ≤ _ < 30 20元

30 ≤ _ 30元

2、月累计迟到、早退共3次(含3次)以上,无当月绩效工资。

3-3 旷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经准假而私自休假者,以及因各种假期逾期而无事先申请续假者。

2、不服从调配而不上班者。

3、打架斗殴致伤而不上班者。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

5、其他无正当理由缺勤者。

6、凡旷工而2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半天工资;旷工超过3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严重警告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和一天工资;旷工二天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扣发四天工资,给予最后警告。

7、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立即辞职。

第10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河口房地产公司劳动人事制度补充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使劳动用工机制更具有活力,现制定以下补充规定(试行)。

一、公司一般员工实行分年度应聘制,特殊岗位三至五年,参加应聘人员在年初应向公司提交书面应聘书和填写《入职人员登记表》。

二、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按季考评制.

(1)、员工在遵守执行《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资料)》文件汇编各项规定外,另补充以下规定: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内者扣罚工资1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扣罚工资30元;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矿工1小时以上者,做矿工半天计算,并扣罚两天工资。

(2)、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得进行工作无关的上网,微机实行专人设密码使用保管,无关人员不得开机使用。

(3)、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计酬兑现。

(4)、员工每月工资浮动20%按季度测评兑现。

其中一,10%的工资由公司总经理点评兑现。工作态度好坏,是否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的等点评占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能否自觉工作,创造条件完成工作,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等,点评10%工资中的一半,按1-50分计算.给工作和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的负面影响者,自动引咎辞职或由公司做出辞退决定。

其中二,10%的工资由员工分季度按1至100分区间进行测评打分。工作态度占1至30分;工作效率占1至30分;团结员工、协助工作占1至20分;钻研业务、较好完成工作任务占1至10分;员工凭印象公平打1至10分。月工资2000元以下的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1.5元;月工资2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元;月工资3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2.5元;月工资4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3元;月工资5000元以上员工,每少得1分扣罚5元。

老河口市新雄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第11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人员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体制,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达到对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总经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以求相互间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案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条 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受公司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

第者,不计发工资。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1、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考绩报告》后经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转为正式员工。

2、 被公司正式录用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期为12个月,完后再签。

3、 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员工需向公司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4、 《劳动合同》前定后,办公室为该员工设立个人档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但未批准转正的,如未延长试用期,即视为试用期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工资待遇:公司将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方案见《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员工的解聘及离职

1、 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

⑶ 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4) 其他行为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3、 员工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属员工辞退的由本人填写,属辞退的由部门主管填写。

4、 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5、 公司对员工做出辞退决定后,须书面通知本人,离职人员凭《辞退通知书》到财务部门领取应付出工资。

第十五条 员工的福利

1、 工作时间及加班: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时间按加班支付工资。需轮班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另作安排。

2、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将另行通知。

3、 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员工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行为恶劣的直至开除。

4、 员工加班一般以不休为主,待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由员工填写《补休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 员工的晋升

1、 晋升条件

(1) 凡本公司普通员工晋升均不以时间为限。

(2) 当部门主管认为其下属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业绩应有回报时,即可向办公室,提出晋升建议。

2、 晋升方式

(1) 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与工资晋升两种。

(2) 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日期,即为该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

4、 办公室对晋升建议的呈报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进行。

5、 办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时进行:

(1) 某职位需补充者。

(2) 因业绩突出表现者。

6、 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十六条 此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需不充时,另行通知。在无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均按此制度实施。

第12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模板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 __ 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 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 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 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 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 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 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服务

第一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 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 交接手续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 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人员名册。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 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 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 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 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

第三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

第四条 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 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 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 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13篇 _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人事档案的保密性,建立建全人事资料和档案,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人事档案是指由公司委托市人才托管的员工人事档案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而形成的各种可留存的资料(公司内部人事资料)。

二.员工一旦转正,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如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将你的档案转入公司,本人必须提交书面说明,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员工转入公司的人事档案应该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的履历;

2.相关学历证书、毕业生登记表;

3.以往工作期间产生的劳动合同原件;

4.相关职称评定的资料;

5.其它存档人事资料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有审核权。如发现员工人事档案与员工入职所填写相关资料内容有出入,有权调查确定真实情况。

五.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服务期间内评定的相关职称证明和再教育证明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定期向市人才移交,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六.员工入职时,需填写一系列的个人资料。员工须详实地填写每一个项目,公司有权进行甄别。如有虚假,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七.员工若有以下信息的变更,需15日内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员工本人工资卡号;

5.遇意外或在紧急情况下需通告的人;

6.新取得的某种学历、技术、资格、称号等。

7.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以上个人资料均应如实填写,公司保留审查的权利,严禁虚假,否则立即予以除名。

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

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统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第14篇 物业公司员工人事考核制度-4

物业公司员工人事考核制度(4)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升迁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

考核分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

1、试用期考核

聘任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有下列情况者不参加考核:

①试用期人员;

②停薪留职人员;

③待岗人员。

(3)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的技能测试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第15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并使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__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16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23

每个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都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016”,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17篇 g公司人事考核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 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 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_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

第18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 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 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起移交工作。

八、 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 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1、 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查,将考查结果报主管上级核准;

3、 由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门。

九、 岗位调整因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整表》,由当事人与原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十、 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第19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六)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聘用

(一)公司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综合部初试并签署意见;

3、聘用部门复试并签署意见;

4、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5、批准录用后,到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留存员工有效证件复印件、健康证、照片、联系方式等,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门进入试用期。

二、试用期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全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充分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全体员工要严格服从单位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转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四、员工调配

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员工进行调配,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调配。

五、员工离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方可离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离职日填办《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离职日办理离职证明手续;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20篇 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有限公司

标题:《人事管理制度》

编号:js/qe-1-rsglzd

版次:a

页数: 7页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23年月日发布 2023年月日实施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1页共7页

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 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 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 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 其它必要的证件。

3.5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 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 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2页共7页

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守则

4.1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 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 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4.2.6 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 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 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 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 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4.2.12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 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 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 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 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 员工的基本待遇按《_____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月日)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3页共7页

5.3 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 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 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 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 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 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 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 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 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 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 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 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______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4页共7页

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 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 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 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 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 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 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 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 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财务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 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 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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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 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 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 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 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 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 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 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 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 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 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 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 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 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 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 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 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 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 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 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 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 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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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9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 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 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 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 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 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 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 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 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 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 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 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 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 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 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 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 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 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 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 参加非法组织者。

13.7.19 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20 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企业、公司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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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1 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 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 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 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 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 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 (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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