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二公司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构建,旨在确保每个工作日的开始与结束都以安全为首要任务。我们需要确立一个明确的安全目标,这将指导所有活动的方向。接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班前的安全检查、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班后的设备清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
该制度框架应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2) 班前会议制度,用于传达安全信息,强调每日工作中的安全要点;3) 班后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现场无遗留的安全隐患;4) 应急预案,以防突发情况发生。此外,制度中还应有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环境。
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对于建筑行业至关重要。它不仅强化了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通过制度化管理,我们能更好地监控和控制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体现公司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护。
制度文本应清晰、简洁,易于理解。开头应阐明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接着详述各项具体规定,如班前的安全检查流程、班后的清理标准等。每个条款下可辅以实例说明,以便于执行。制度应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在整个制度编写过程中,我们要力求语言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以应对实际操作中的特殊情况。
以上所述,建筑二公司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流程,以确保每个工作日的安全运行。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我们期待实现零事故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的整体安全水平。
第1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坚持班前讲话,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班组以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对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记录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对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每日工作开展完毕后都要进行讲评,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利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做出次日的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2篇 建筑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制定消防预案,并设专人管理消防工作。
2、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贯彻实施消防法规,布置和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生产、行政管理计划,并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予以落实。
3、员工要做到:懂火灾危险、预防措施和扑救方法,会使用消防设备,会处理险情和报火警,做到消防器材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各岗位必须保持清洁,废纸废物及时清理,坚决杜绝一切火险隐患。
4、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专人专管,定期检查。
5、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
6、安装电气设备要符合技术规定,以防短路造成电流过大而引起火灾。
7、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防止电线电器起火。
8、易燃易爆的生产场所、车间、库房、油罐区等场所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9、组建义务消防队,并期进行消防演习。
10、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条例的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
第3篇 建筑二公司项目开工验收作业许可制度
建筑分公司项目开工验收及作业许可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队伍(包括分包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队伍。
3、许可证程序的要求:
a、基本要求
(1)申请许可证的施工队和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对该现场安全上的要求;
(2)申请许可证的人要承担许可证上所规定的责任;
(3)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确认为安全的地方工作;
(4)严禁从事许可证中没有确定的工作;
(5)接受许可证的人要负责保证安全预防工作,只能在许可作业区域内、在规定时间和许可工作内容的范围内工作。
b、关键要素
(1)计划:清楚划定要做的工作,以取得他人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合作;
(2)交流:给完成任务的人及可能接受到波及或影响的人提供必要的信息;
(3)防范:确定和执行所需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使用安全系统和设备;
(4)控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进行工作;
(5)完成:在确保所需工作程序已经全部完成、工作场地保证安全后,清理场地。
c、隐患管理程序
(1)识别:对于每一项作业,识别其所有显见和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2)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隐患、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
(3)控制:对每一项隐患都应制定防范措施进行监控,使之降低到合理、实际,尽可能低的可接受程度。
4、许可证的范围
凡进入有限空间、工业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抢修等作业均应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凡进行以上作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之前均应办理作业许可票,征得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专人监护。
5、许可证的申请与签发
首先,由希望承担此项工程的人员提出作业许可证的申请,交项目部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由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织项目部领导及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写明验收意见,再确定符合安全满意否。
其次,对已经验收通过的施工队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每天罚款200元,直至办理手续完毕为止,对迟迟不办理手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清场。
具体要求:
(1)所有施工队里的操作手即设备操作手,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操作原件登记备案;
(2)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安全无事故,特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每个施工队、每台设备(钻机、挖掘机、推土机等)各抵押1000元。如施工过程无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待工程完毕后抵押金全部退还;
(3)承包队伍应根据所承揽的施工性质和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写出危害识别、危险点源及安全质量保证书。
第4篇 建筑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5篇 建筑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及分包队伍全体员工有义务积极地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禁止和制止任何工程给周围环境带来危害,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和科学施工,确保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3、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主动性。
4、妥善处理工业和生活废水等,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5、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毯、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臭气体的物质。
6、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7、禁止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8、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9、城镇、农田附近遇有大风时严禁卸白灰等易飘浮污染物。
10、营地内外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及卫生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及清理。
第6篇 建筑二公司事故隐患整改登记制度
建筑分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和登记制度
1、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时召集安全部门和隐患单位领导、安全员研究解决办法(重大隐患要经安委会讨论决定),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复查后再向上级部门报告。
2、对公司下达的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并要“举一反三”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点源进行检查整改。整改完毕,隐患单位应将整改情况、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
3、各基层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单位领导,由安全员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由基层单位安全员以书面形式上报。
4、收到事故隐患整改报告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
5、对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整改报告书下达和上报时间要进行认真登记,对整改过程要有完整记录,并存入档案。
第7篇 建筑二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按照公司年度hse工作要点及《hse指令书》,结合生产任务,制定hse管理目标,并逐级分解。
2、目标考核实行分级管理。项目部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考核,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由项目部组织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3、项目部的责任目标考核以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hse指令书》为考核依据。项目部所属作业队和合作队伍以项目部分解的目标为考核依据。
4、考核保留记录,填写相关表格,填写要真实、清楚。
第8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费用,以及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2、职责
(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报项目部hse委员会讨论。
(2)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3)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4)生产经营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纳入项目部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
3、实施步骤
(1)每年8月份根据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本单位施工项目和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由单位负责人核准后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分析,形成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报主管领导和hse委员会。
(3)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由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纳入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后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4)财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各项安全生产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计划、审批和使用。
(5)资金使用上要做到先安全资金支出后生产资金支出,只要安全方面所需资金,必须无条件满足,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决不能施工。
(6)单位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应给予保证,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正确使用。
(7)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公司财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提交公司hse委员会审议。
第9篇 建筑二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十公司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在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前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回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的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4.每周项目经理或安全员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活动日讲评,针对一周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用“安全活动日讲评记录表”作好记录。
第10篇 建筑二公司外雇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外雇人员管理制度
1、项目部所有外雇人员本着适用、经济、少量的原则进行雇用。
2、各部门所需外雇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雇用。
3、各部门所有外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制定、统一支付。
4、所有外雇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和项目部签订外部人员雇佣合同。
5、所有外雇人员及用人部门应服从项目部对人员岗位的调整,否则项目部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6、各部门外雇人员的考勤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记录,每月10日前上报财务。
7、对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和项目部不在需要的外雇人员应及时解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主管经理审批后交财务,解除劳动关系。
8、所有外雇人员出现安全、质量等事故,项目部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外雇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以及各分包单位。
2、安全教育培训分领导层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及监督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操作人员教育培训、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安全活动教育等。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
(3)危险源辨识评价与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内容。
4、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中安全培训费列支,专款专用。
5、各种类型的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培训,并且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安全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3)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或班组自行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换季安全教育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a、凡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b、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申报,经公司安全、劳资管理部门审核后,外送相关部门培训取证。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在规定有效期前,参加相关部门的复审培训。
c、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否则按无证违章操作严肃处理,出现后果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
(5)新进场员工实行“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其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a)项目部施工特点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
(b)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c)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d)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e)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f)明确生产任务,各种设备的特点、危险点源分布情况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b、班组长组织其进行安全教育:
(a)班组作业特点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及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d)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e)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6)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日程,经常、及时、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以下形式: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班,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月活动、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安全标语及安全标志等。
6、项目部两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班组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由班组安全员及指定技术熟练、经验丰富人员讲解。
7、脱离操作岗位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调换工种或调动工作岗位的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投产前主管部门编制出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9、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事故的员工进行纠正违章教育,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教育。
10、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在开工前由分包单位负责人组织,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对分包队伍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并保存教育培训记录备案。
1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第12篇 建筑二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 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10)加强生活卫生管理,防止饮用水、食物中毒等。
(11)分包单位应加强治安法律教育,杜绝违法违纪现象。
(12)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劳保,高空作业必须有安全网,操作者应系好安全带。
(13)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应由专业电工管理用电设备,电工应持证上岗。
(1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设有标识牌,场区道路平坦、通畅、无积水,并设置警示牌。
(15)营地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设置垃圾桶,定时清理。
(16)营地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国家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不得私搭乱接。员工必须执行项目营地管理制度的规定,服从管理,保证安全。
第13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安全标志牌是施工现场在危险地点和部位挂设的警示标志牌,安全标志牌应醒目,制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现场悬挂标志牌应根据施工部位配备,必须保证警示的内容与可能发生的危险相符。
3、安全标志牌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登记,并附有标志牌设置位置图表或设置明细。
4、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牌不得随意拆掉或毁坏,对毁坏标志牌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要求及时恢复或更换。
5、工程竣工后要将安全标志牌收回,妥善保管好。
第14篇 建筑二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门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设门卫值班室,由3人昼夜轮流值班。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门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许可进入工地。
3、外运材料必须要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4、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清楚,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5、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有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7、门卫值班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人担任。
第15篇 建筑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建筑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统计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分包单位。
3、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员情况等。
4、事故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排险,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记,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真相。
(2)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及以上事故按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要求参与调查。
(4)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事故调查组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现场勘察要及时、全面、客观。调查组通过充分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
(7)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上报按上级部门有关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2)事故档案主要内容: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物证人证材料、医疗部门的诊断结论、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材料、有关部门的结案批复等。
(3)加强事故档案的管理,事故档案由安全部门保存。
第16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昼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17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作业现场应成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小组组长由队长或项目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现场专(兼)职hse人员担任,组员包括生产作业现场的全部班组长。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为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
2、生产作业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牢靠、有效,包括:机械传动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有毒有害物质(气体)检测仪器有效、安全附件灵敏且在有效期内、劳动保护用品齐全且符合现场作业的安全要求等。
3、生产作业现场的电气线路要规范,包括:无私搭乱接且保护零线齐全完好、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确保线路完好无破损、易燃易爆场所符合防爆要求等。
4、现场车辆得到有效控制,有明显的车辆行走指示路线和防火帽(如需要)等必要的防护设施。
5、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和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和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劝阻、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要求或违反操作规程的指挥、调度和安排。
6、禁火区内施工未经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灭火设施,严禁私自动火,严禁吸烟。作业人员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禁火区内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擦洗设备。
7、做好防触电、防火灾、防爆炸、防冻结、防人身伤害、防机械事故等工作。
8、危险场所必须设有安全标志牌明确示警。
第18篇 建筑二公司hse监视测量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hse监视与测量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
2、监视与测量的范围
(1)环境监视:包括污染源外排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噪声等;
(2)特种设备监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等;
(3)安全装置监视:包括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计量器具等;
(4)健康监视:指员工健康查体、职业健康查体计划的实施情况。
3、监视与测量管理
(1)环境管理:年初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委托地方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监视,一般一年进行一次,保留监测记录。
(2)特种设备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台帐,年初制定特种设备检测计划,按检测周期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继续使用,并立即组织对其进行整改。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危险品运输车一般一年进行一次检验。
(3)安全装置管理:安全防护器具、安全附件应保证齐全完好,性能可靠,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计量器具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确保每台计量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4)健康管理:一般健康查体可每两年查一次,一线职工或技术骨干为一年一次;职业健康查体周期为一年一次,并建立员工健康、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第19篇 建筑二公司协商交流沟通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协商、交流与沟通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hse信息的收集与处理,负责重大健康安全危害、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
3、协商、交流与沟通分为内部、外部协商、交流与沟通。内部是指项目部与公司、各分公司之间的协商、交流与沟通;外部是指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以及相关方的协商、交流与沟通。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在hse信息交流方面的职责
(1)质检部、安全部职责
质检部、安全部是工程项目内hse体系的管理和执行,负责与安全、环境因素有关的外部联络的处理。收集与质量、环境有关的信息,并传递到项目或分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部门及作业对与项目部最高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工作,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2)道路部、结构部职责
道路部、结构部负责与建设、监理单位有关过程的沟通管理及供方信息的收集,并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3)其它有关部门职责
负责管理业务范围内纵向管理层次之间和横向部室之间qhse协商与沟通管理。
5、hse信息交流途径与方式
(1)协商与沟通途径
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室、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收集、处理有关的内外信息,并以信息报表的行式传递到相关部室处理。
(2)沟通方式
a、可采取通知、通告、简报、文件传阅、内部简报、会议等形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多采用会议、通知和内部简报形式。
b、公司党群工作部可定期组织员工及其代表针队员工所关心的职业健康问题进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送交主管领导审核。
第20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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