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个完善的公司制度体系,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目标。
1. 我们需定义公司的使命,这将指导我们的决策和行动。
2. 紧接着,制定战略规划,确保所有部门和员工都能围绕这一目标协同工作。
3. 接着,建立各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使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角色和责任。
制度体系框架应包含基本政策、操作规程和绩效评估三个主要部分。
1. 基本政策涵盖公司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确保合规运营。
2. 操作规程详细阐述各项业务流程,保证工作效率。
3. 绩效评估机制则用于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促进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
公司制度如同企业的生命线,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 它提供了一套清晰的行为指南,减少误解和冲突。
2. 制度有助于维护公平,确保所有员工在相同的标准下工作。
3. 更重要的是,它能塑造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制度的编写应遵循清晰、简洁的原则。
1. 标题应准确反映制度内容,如“某设备公司设备维护管理规定”。
2. 正文应包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定和执行责任。
3. 使用动词来指示行动,如“应”、“不得”等,增强可执行性。
4. 制度修订和更新应有明确的流程,以适应业务变化。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反馈和调整,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通过这样的制度体系,我们能够打造一个高效、有序、公正的运营环境,推动某设备公司持续进步。
第1篇 某设备公司政令下达复命制度
设备公司政令下达及复命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政令畅通和有效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政令的下达与执行。
第三条 管理者的命令应简洁、明确、全面。命令执行人应正确理解并执行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复命。
第二章政令下达
第四条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无条 件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
第五条 任何人无权也不准阻止政令下达或扣压政令。
第六条 上级可以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但不可以越级指挥下级。
第七条 公司任何管理人员均有权向直接下级发布工作指令。工作指令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司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权益,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八条 命令执行人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应向命令下达人做出保证。不能完成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说明。
第三章督办
第九条 在政令下达后实施必要的督办,可保证政令到位准确、及时,使下令人能及时掌握受令人执行命令的进度。
第十条 下令人可自行督办,也可指定专人执行督办。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决议、总经理书面命令的执行督办均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其他受令人无论级别高低均应主动配合。
第四章复命
第十二条 命令执行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命令下达人复命。
第十三条 复命内容为完成任务的质量和结果。
第十四条 命令执行人可以口头复命,必要时或有要求时以书面形式复命。
第十五条 命令执行人应无条 件接受行政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施行后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2篇 某生物公司巡回检查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设备是生产三要素之一,设备管理的好坏,对企业产品的数量、质量和成本等经济技术指标,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为了能够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设备缺陷,从而迅速采取措施消除或防止其扩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巡回检查
4.1.1、巡回检查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
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正常运行或停运后,按规定的时间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不定期巡回检查:是指在机组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
外相应增加的对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交接班检查:是指运行人员在相互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检查。
特殊情况检查:是指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运时,特别需要时以及遇有特殊天气(如大风、大雪、雷雨、闪电、洪水、溃坝、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4.1.2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4.1.2.1 、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4.1.2.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4.1.2.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1.2.4 、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4.1.2.5 、建、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4.1.2.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4.1.2.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4.1.2.9 、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4.1.3、各部门、车间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规定检查的范围、时间、路线等。一般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缩短一半时间。巡检路线的确定不能出现遗漏,同时保证人员的安全,并选择直线捷径。
4.2 、设备的维护保养
4.2.1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客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4.2.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4.2.2.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4.2.2.2、精心维护、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板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
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4.2.2.3 、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4.2.2.4、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2.2.5、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
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4.2.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2.4 、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4.2.5 、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4.3 、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4.4、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
4.5 、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根据安规规定的灭火方法进行灭火或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停电。
4.6 、因巡回检查不到位,不认真,应发现而未发现设备缺陷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 、相关记录
《巡回检查记录》
《设备润滑记录》
第3篇 水务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
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第4篇 生物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准确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产监视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计量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监视和测量设备中属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还应执行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置、校准、使用、维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置等内容。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采购。
3.2、安全部、生产部负责采购前的技术审查。
3.3、备件保管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入库和发放管理,及对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回收处理。
3.4、生产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验收、安装、建档、维修、保养、报废拆除,并负责联系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3.5、各使用车间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与入库
4.1.1、各车间需要购置或更新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备品备件时,应事先提出计划报设备部、安环部进行技术审查,由生产部、安环部部长签字后交供应部进行采购。
4.1.1.2、未经生产部、安环部审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论由什么渠道,采购部门应拒绝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付款。
4.1.1.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4.1.1.4、新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具有法定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装箱清单,否则不予入库。
设备进厂后由公司电仪车间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杜绝入库发放使用。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4.2 .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4.2.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验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按校验周期要求进行校验。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验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报告由档案室统一保管。
4.3.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一般校正,由电仪车间仪表岗位负责。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验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4.4.3、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
4.4.4、使用车间应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表面清洁和完好。
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处理。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5.1、各单位要维护好自己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显示不正常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立即通知仪表人员进行维修。
4.5.2、仪表人员每月要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非正常性损坏或丢失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及时上报生产部。
4.5.3 、生产车间仪表岗位要定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4.5.4、生产车间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计划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保养维护。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4.6.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生产车间应及时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检定。
4.6.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应经安全部、生产车间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4.6.3、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电器仪表维修负责拆除,由备件仓库负责收回统一保管。
第5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6篇 公司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1、由质检科负责检验设备管理,定期检定/校准,检查检验人员对检验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2、由化验员每天清除每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检验结束后将仪器、器皿、台面擦干净,一切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并及时处理。
3、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设备按规定放置,不能任意堆放、振动。
4、电热高温炉、烘箱、高压灭菌器或电热蒸馏器,使用时严格操作规程进行,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5、实验室高温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线和保险装置,使用时不得超过允许的温度范围。
第7篇 z公司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检修单位
4.程序
4.1检修组织
4.1.1较大项目检修,全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安全部门参加。
4.1.2做好检修计划的编制工作,各车间(部门)大修计划由车间提出补充方案,工程部进行审核平衡,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
4.1.3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4工程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4.2检修准备
4.2.1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4.2.2临时指挥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4.2.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4.2.4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
4.2.5清洗置换的设备,清洗后,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达到标准。
4.2.6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
4.2.8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所需的设备管路连通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
4.2.9设备管路外部检修必须切断出、人口阀门。
4.2.10生产车间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清洗置换分析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4.3检修安全规定
4.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4.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4.3.3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4.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要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4.3.6.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4.3.6.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3.6.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设备带压不拆;
4.3.7.2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
4.3.7.3设备高温过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 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4.3.9 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4.4电气焊安全规定
4.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天桥等作业,要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2在焊接作业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
4.4.3乙炔器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气瓶、动火点三者应有10米距离,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
4.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
4.4.6.1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4.4.6.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4.6.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m。
4.4.6.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4.4.7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4.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4.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4.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刺伤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应制订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准上下抛掷,及时清理运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须铺设跳板。
4.6检修完工安全验收
4.6.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实净,场地清后,方可办理移交验收。
4.6.2检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告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
4.6.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4.6.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第8篇 公司燃气、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含防雷、防静电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第9篇 某公司矿井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是矿井生产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运行状态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矿井的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性检修工作,保证机电设备高效、安全运行,特制定《__公司机电运输设备计划性检修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机电副总经理是矿井停产检修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检修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掌握总体进度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分管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3、分管副总经理是所辖范围内检修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落实。
4、机电运输部负责编制矿井检修计划、停产检修总体措施,组织会审单项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运输部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工程技术部对采掘工程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通防部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计划和措施负责。
5、调度室是检修工作的指挥部门,负责检修工作的调度、协调、指挥。
6、安监部负责监督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大检修项目必须派人现场盯班。
7、承担检修项目的单位,区(队)长对本项目的检修质量和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区队技术员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措施落实和检修质量负责。项目安全负责人对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二、矿井机电、运输设备的计划检修管理规定
1、机电运输设备的检修按日检、月检、年检方式进行。
2、日检:全矿每日计划停产检修时间:(按每矿实际确定,如规定12:00-14:00)进行;检修范围包括主、副井提升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煤流运输系统、采掘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设施的检修等等。上述检修时间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和检修后试运转所占用时间。
3、月检:全矿每月有计划停产检修一天,时间限制在22小时以内;延长检修时间或增加检修班次等特殊情况由机电运输部提出计划,报机电副总同意、经矿委会研究确定并上报鑫龙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4、年检:矿井每年年底进行一次年度停产检修,检修天数不少于2天,检修日期定在春节期间。特殊情况提请矿委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研究确定。
5、矿井停产检修范围,包括:采、掘、机、运、通各主要系统受检修影响的区域以及压风、清水、通讯等辅助系统的停产检修。
三、计划检修项目的申报
1、日检项目由各单位根据设备检修需求自行确定实施,不再上报。
2、月份、年度计划检修项目必须申报,各单位申报的检修项目应突出重点,主要申报因日常检修时间短无法完成的检修项目或施工影响安全生产时间较长的项目。
3、能在日常检修时施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月份、年度停产检修计划。
4、检修申报的项目,按照下发的检修计划模板,将项目的名称、施工地点、检修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时间、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参加施工的班组、人数等填写齐全,经主管队长签字后上报机电运输部。
6、各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检修计划。机电运输部于18日前组织有关部室对矿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审查内容包括各单位检修项目的时间安排,检修内容及人员组织是否妥当,并安排、落实各单位上报检修用的各种材料或备件计划。
7、各单位10月下旬上报年度检修计划的项目,机电运输部于11月上旬组织有关部室对年底停产检修计划项目预审,中旬确定检修项目并报矿审批,11月下旬报鑫龙公司审核批准。
四、检修计划的审定:每月20日前, 机电运输部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月份停产检修预备会。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矿总工程师参加,主持审定矿井计划停产检修项目并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五、停产检修计划的变更:凡列入计划的检修项目,必须按计划完成施工。因生产原因需要调整检修项目时,由变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填写项目变更原因,时间等相关内容,机电运输部根据变更项目内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变更。
六、检修计划的报送:机电运输部在矿审定项目后,应立即编制正式计划,于当月22日前完成审批下发,同步上报鑫龙机电运输部。
七、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检修项目必须“一工一措施”,由承担检修任务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经会审、签批后贯彻执行。严禁多个项目一份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实际,用词规范、语句简练、表达准确,页面清晰整洁。
3、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施工时间安排;2).施工劳动组织,确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参加施工人员;3).施工方法及程序,重大项目应绘制施工网络图;4).施工工具及准备;5).工程设备、备件及材料;6).检修质量要求;7).施工安全措施;8).有关安全系数计算;9).有关施工图纸。
4、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还应包括:施工用的主要材料及备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凡项目施工影响供压风、供水、供电、排水及其它系统的,必须编制停风、水、电申请表,经各生产部室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执行。
5、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报:措施最少一式四份(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检部、主管部室及区队自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部、通防部、调度室、安检部、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6日前会审结束。上报公司的措施还要经总经理审批。
6、安全技术措施的宣贯、落实: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组织学习、贯彻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措施传达,熟悉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备查;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施工的项目,相关单位也必须学习措施;未学习措施者不准参加施工。因此造成影响检修的,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八、检修项目的施工管理
1、日常检修项目,检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日常检修记录(或报表等),检修结束并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由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签字验收认可,检修不合格的设备司机(或操作人员)不得签字验收。
2、较长时间的检修项目因故中断时,所有物件都必须恢复到稳定静止位置,电气设备停电闭锁,经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重新开工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做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开工。倒班作业的必须在静止状态下交接班,必须把现场的安全状况交接清楚。
3、重大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和安监部分别派人现场盯班监督实施。严禁两个互相影响的项目同时检修。
4、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项检修任务时,由机电运输部统一指挥,或者由机电矿长指定现场负责人组织检修工作。
5、各级管理人员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质量都具有监督权,但严禁越级指挥。
6、本矿的检修项目由外单位承担时,必须签订施工合同,并由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
7、检修结束后,所检修设备或系统按规定进行试运转,恢复生产必须明确责任人按措施进行,特别是恢复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落实措施的安全规定。
九、检修项目的验收、总结
1、日检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验收报告存队备查。
2、月份、年度检修项目由机电运输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施工单位一份,机电运输部一份。
3、对检修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施工的单位,机电运输部组织追查、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并给予经济处罚。
4、检修总结:各单位在月份检修结束三日内,写出项目检修总结,一式两份,机电运输部、施工单位各一份。总结要认真,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的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检修的主要部位;2)、设备检修的主要内容;3)、检修中发现、处理的问题;4)、检修质量及有关技术数据;5)、检修更换的各种配件。6)、本次检修获得的经验或需改进的不足之处。
5、矿井的检修总结由机电运输部在五日内完成,并存档备查。
6、检修涉及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设备的检修技术报告和数据资料要记录齐全,及时归档;并应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的设备履历薄及检修记录。
十、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0篇 装饰公司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1篇 某运输公司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第12篇 设备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1、安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3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带。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五、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弄机电设备。
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大臂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2、装拆人员进入安装现场、登高作业必须穿软底防滑电工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工作服。
3、严禁安拆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酒后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开除(违反一次罚1000元)。
5、塔吊安装、拆卸、附墙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作业人员必须听从带班指挥,带班必须了解作业内容,操作程序及相关工种的配合要求,绝不允许无指挥作业或多头指挥作业,多人数的群体配合作业要设巡视员。
6、塔吊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各电气开关、导线、安全装置、机械传动,受力部分等应确保安全可靠。
7、塔吊在检修时,检修人必须挂牌警示停用,严禁任何人擅自合闸使用。
8、安拆塔吊作业及起重设备的使用,均须符合规定工况环境要求,严禁在超风力及雨、雪等恶劣条件下进行作业。
9、塔机顶或降节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步骤操作。
10、塔机安装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各部紧固良好与各限位保险装置齐全完好。
11、本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外出做安拆工作,如有发现扣三天工资。
希望本公司员工以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罚款50元一次,带班罚款100元一次,累计三次以上本公司予以开除。
第13篇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3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三)
1.目的
对整个生产系统的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变更.直至报废的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一切仪器.设备。
3.职责
3.1本制度由生产部组织制订.修改.审核;
3.2各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3各设备使用部门对主要设备仪器应建立操作规程。
4.内容
4.1生产设备的统计和管理
4.1.1在用设备或新购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应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并保持相关记录。
4.1.2在建《生产设备台账》时,应记录各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功率.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安装尺寸.重量等有关该设备的技术参数。
4.2设备的采购
各使用部门组织人员根据生产和技术发展的需要,编制本部门仪器.设备申购报告。
4.3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如不合格,报公司采购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处理。
4.4设备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部门与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合格,通知有关供应商处理。
4.5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按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4.6设备检查
4.6.1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规定,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的维修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4.6.2生产部组织人员对所有设备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填写《月安全检查记录》,解决隐患。
4.7设备的变更
4.7.1设备变更内容包括设备改装.封存.迁移.出租.出售等。
4.7.2设备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方案,并报经公司批准后组织人员具体实施。
4.7.3生产部应对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进行变更处理。
4.7.4对设备的所有变更情况填写相应的《设备变更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4.8设备事故
4.8.1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发生设备事故,由车间办公市首先妥善处理伤员,仔细检查设备,尽快修复设备,恢复生产。
4.8.3生产部门应如实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追究责任人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并按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
4.9设备报废
4.9.1报废设备包括:
4.9.1.1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4.9.1.2经常发生故障,影响生产且修理费用过高的设备;
4.9.1.3发生事故无法修复的设备。
4.9.2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对准备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如确实需报废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财务部的监督下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及清理事宜。
4.9.3设备报废应在《设备报废记录》上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4.10设备保养
4.10.1保养设备有:
4.10.2设备使用人每天对所用的生产用电设备进行清洁保养。
4.10.3每月对所用的生产设备进行开关.发热器件进行检查。
4.11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设备维修记录》.《月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变更记录》.《设备报废记录》。
第14篇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2、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任命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协助管理特种设备日常安全工作。
3、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制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操作规程;2、对本单位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4、定期对特种设备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期间的投入,落实各类设备的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等工作的经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定时巡查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督促职工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自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要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
7、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得隐瞒本部门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重要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法人代表人报告。
第15篇 z公司设备处职责制度
1、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抢修”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降低设备事故频率和修理成本。
2、负责建立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工业性厂房等)台帐、技术资料、图纸档案。做好设备的管、用、调拨、封存、报废、统计和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
3、负责制定公司的设备大中修计划、更新改造的年度和中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备品备件计划,并组织实施。
4、定期召开设备例会,组织设备维护保养的检查评比,开展以“整齐、清洁、润滑”为中心的“红旗设备”活动。
5、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技术教育、技术考核工作,指导工人“三好四全”,严格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6、负责制订完善公司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各项规章制度、规程,组织对各分厂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检查考核,确保主要生产设备完好。
7、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做好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新投产设备试车验收。负责备品备件的加工、购置、管理及图纸资料的保管。
8、确定主要设备的维修周期,编制设备年度、季度大中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公司电力电气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调度、管理及大中修更新改造。
10、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劳动强度,改善作业环境。
11、负责全公司 压力容器、行车、电力变压器等特种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年检和校验工作,并负责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6篇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监督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监督部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改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井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井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井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第17篇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8篇 某某公司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 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 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 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 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 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第19篇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确保施工需要,加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节约开发资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设备材料表会同工程部、经管部、财务部共同完成。
采购计划及市场调查
一、所有工程用甲供设备、材料、配件由工程部在使用前一个月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图及施工预算书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表,(如有需要另附尺寸图纸)报总工审核同意,交设备材料部。
二、设备、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计划(包括资金计划)交由经管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核确定。
三、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必须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择廉选购。
四、一般材料、设备采购由设备材料部编写调查报告报经管部及总工审核后实施。
五、重要设备及大宗物资的市场调查报告由总工审核后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会审核。
第20篇 y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0、考核办法:
1)、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停产、停用、罚款等处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归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或谎报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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