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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制度管理(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体系如何搭建

构建一个完善的人事制度体系,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战略目标。

1. 应从公司的使命愿景出发,定义员工的行为准则,确保每个员工都明白自己的角色和职责。

2. 设定清晰的职位描述和责任分配,以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边界和期望。

3. 制定公平的招聘和选拔流程,保证人才的引入符合公司需求。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的框架应包括基本政策、操作规程和执行机制三部分。

1. 基本政策涵盖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发展等方面,为员工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

2. 操作规程细化了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步骤,如请假程序、报销流程等。

3. 执行机制则包括监督、反馈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持续优化。

重要性和意义

一套健全的制度不仅规范员工行为,更关乎公司运营效率和文化塑造。

1. 它提供了一个公正的平台,减少因个人偏见引发的冲突。

2. 制度的透明度增强员工信任,提高工作满意度。

3. 通过制度,公司能有效传达期望,促进团队协作,推动业务发展。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保持一致性,便于理解和执行。

1. 标题明确,如“员工考勤制度”或“绩效管理制度”。

2. 内容结构清晰,包括引言(制度目的)、主体(详细规定)和结束语(执行与修订说明)。

3. 使用专业术语,但避免过于复杂,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

4. 制度更新应及时通知员工,确保信息同步。

在实践中,我们必须灵活应对,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关注员工的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使之成为推动公司发展的有力工具。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范文

第1篇 公司人事制度管理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工资。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三

十六、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三

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三

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三

十九、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四

十、 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

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二、 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

十四、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五、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四

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

十七、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四

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四

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附则五

十、 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五

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 网络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每一个城市都有很多各种类型的网络公司,这些网络公司为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使在岗员工的工作都能够更加规范化,程序化,都会制定相应的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网络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物资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物资总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规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指导思想是: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节 公司用人

第五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设置机构并由董事会确定人员编制。

第六条 公司在征得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员工一律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发给胸号书,持证上岗。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合同的有效期限工资待遇,以及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经市劳动部门鉴证。一经签订,即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做为本制度的内容。不重复说明。

第十条 不愿与本公司签订(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允许其在三个月内自谋出路,在此期间的待遇按待岗处理,发50%工资(不计奖金);在此三个月期间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否则不予计发工资(不计奖金及各项福利);三个月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公司所聘用的原事业单位和国营、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离开公司时,经公司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调资升级、奖励津贴等制度,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同行业条件相近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20%.随着公司经济效益好坏逐步加以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建立“档案工资”即员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等级、标准和在公司工作期间遇有国家统一调资、晋级时,经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后记入本人档案,待员工调离公司或退休退职时,作为确定本人工资标准和计发退休、退职费的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其实得工资根据经济效益好坏,按照可以高于员工平均实得工资二至三倍的原则确定。

第五节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在职期间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公司按国家、省和市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办理,保障员工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公休、节假日制度,员工具体工作和休假制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十一月安排员工进行全面体检。

第七节 奖惩

第二十条 公司对于做出优异成绩的员工,每月评选一名优秀员工、优秀队长、一个先进队组,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员工100元、优秀队长120元、先进队组200元),也可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或损失的员工,可分别情况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辞退。

第八节 劳动争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由员工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考勤、请假及劳动纪律规定

一、考勤规定

1、为加强劳动纪律,强化劳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实际出勤情况登记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将其报办公室。

2、员工如有请假,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请假条及各种违纪情况说明一并附考勤后上报,请病假者需有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职工出勤天数按实际工作日数为计算标准,各种假期期间公休日,均计入请假期内,其中有具体说明者除外。

4、考勤要实事求是,如发现谎报考勤者,按所谎报天数扣发考勤人和当事人当月奖金。

5、考勤填报必须及时、真实、清楚、详细,并有队长签字,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杜绝旷工。

2、请假者(指每月领薪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向直接领导(队长、部门领导)当面请假,填写请假条(急、重病患者或特殊情况不能来公司当面请假的可由直接领导代填假条)经直接领导同意签字后在上班前报办公室按审批期限审核审批,只有同意准假后才视为有效。凡不按此规定办理和超过时限的一律视为旷工。

3、填写假条时,要按请假条的项目内容填写清楚、完整、真实,请病假人员上班时需上交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小诊所证明无效)。否则按事假对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

4、批假期限:两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三日(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不得越权。

5、请假类型

(一)请病假:

1、员工因非因工负伤需请病假者,应持有指定医院主治医生开据的休假证明,方可休假。如病情较重需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必须开据证明,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视有效。

2、员工休病假或住院治疗,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二)请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请事假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员工在事假期内发生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仍按事假对待。

2、员工请假到外埠,假期满后仍需续假,应先用书信或电传向原批假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说明申请续假理由和时间,补办续假手续。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后,由所在部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报告”送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并与医院诊断证明一同报总经理批准就医或休养,否则不能按工伤假对待。

2、确定工伤后,办公室主任将根据诊断证明确定伤假时间,超过伤假期限,改按病假对待。

3、工伤住院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二元五角。如医院有伙食标准,由本人负担三分之一,单位负担三分之二。

(四)请婚假:

员工结婚符合《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婚的,可给婚假3天,晚婚奖励15天。

(五)请丧假:

员工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出生不满月的婴儿)死亡或员工岳父母、公婆病故,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可请丧假3天,如需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请假天数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六)探亲假:

1、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外地正式员工,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享受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探亲假原则上当年一次休完(已婚职工探父母假四年内一次休完),第二年不再补假,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3、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其父母一年内累计探望员工达到或超过二十天,就不再享受探亲待遇,其父母的往返路费可按规定报销一次。

(七)休产假

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与产假合并计算),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奖励产假30天,生育难产或多胞台的(每多生育一婴儿)根据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年龄的已婚育龄妇女,终身只享受一次晚育奖励。

(八)计划生育假:

1、接受节育手术后的节育假期:

(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2、接受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后的节育假期,依照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

(1)怀孕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

(2)怀孕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

(3)怀孕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

(4)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3、人工流产(引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除人工流产(引产)手术假期外,增加两天,同时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十天。

4、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给其配偶7至10天的护理假。

(九)函授学习假:

根据(86)冀办函字第186号文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凡本公司参加各类函授学习员工,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听课学习,考试期间给予照顾。

(十)法定假:

1、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下列节日休假:

(1)新年 放假一日 一月一日。

(2)春节 放假三日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 放假三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 放假三日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上述四种假日,如适逢休息日,按公司通知执行。

(十一)因各种原因需早退者,必须先行办理请假手续(程序同上),凡当班上岗不满4小时者的,当班按请假处理;上岗满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上半个班对待。

(十二)凡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前请示,经批准迟到1小时之内的,一个月内首次可不作处理,自第二次起,累计按事假处理。

(十三)任何人请假须逐级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越级请假,也不得越级批假。

三、工作纪律处罚规定

a、一般性规定: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组织纪律观念,制定了本规定: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1)、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员工应按规定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规定考核劳动(工作)纪律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者,给予10-50元处罚:

1)、员工迟到一小时之内,扣罚10元;迟到时间每增加一小时加罚10元。

2)、到时间不工作或提前收工、聊天、串岗、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但未离公司)、私自换岗、找人替岗、吃零食、洗衣服、洗澡、打闹、过分开玩笑、看电视、干私活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罚30元。

3)、凡不按公司着装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限定十分钟内着装整齐后上岗,同时扣罚20元,超过10分钟者,加重扣罚10元。超过一小时,当天不得上岗,按旷工处理。

4)、凡交费车辆驶到岗亭前,收费(验票)员未提前打开窗户伸手者,每次扣罚50元。

5)、不按规定收费,收费标准与车型不符或未能及时发现通行票证与车型不符者,每次扣罚20元。

6)、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服务,不急不躁,耐心说服,讲究优质服务,如发现态度恶劣,语言污秽者每次扣罚20元。如发现打架斗殴者,无论何种原因,首先停职检查,待问题查清后按责任大小再作处理,不允许骂人和打人。

7)、交接班时,由收费队长负责组织所有人员列队上下岗,不得缺员,并做到队列整齐,严肃认真。如有嬉笑打闹,队列不整者,当事人扣罚20元,队长扣罚10元。除班车晚点的特殊情况外,上岗人员必须全部随队上岗,不能随队上岗者,按迟到处理。不能随队下岗者,应事先报告队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8)、当班者必须保证岗亭内外,站台道路等环境卫生,如有违反按《卫生检查标准》相关条款处理。

9)、每人就餐时间3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每次扣罚10元。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30元,并免发当月奖金。

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吵架、骂人的。(因打架造成的医疗费用,停工损失由肇事者自负)。

2)、凡拨弄事非,挑起事端,恶语伤人,攻击陷害他人者,经调查情况属实,作出书面检查,全公司通报。

3)、班中、班前饮酒,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睡觉,不服从领导分配和指挥的。

4)、无故停工四小时以下者(含四小时)。

5)、私自在公司出售物品者。

6)、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或班前、班后活动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应履行记录手续的主要责任者。

7)、监控室人员由于不能尽忠职守,不按规定作业,造成各种损失、或不能及时调看资料的,发现闲人入内,监控人员不加制止的。

(三)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50元,并免发当月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或班中有事外出不办理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以内的。

2)、无故停工四至八小时者(含八小时)。

3)、收费员野蛮拦车,有意损害车辆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者,并偿还所要金额。

5)、遗失及未及时上交应上交或保存的文件、工作记录资料的(如交接班记录)。

6)、在岗期间连续10分钟不在监控区域内出现的。

(四)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一百元,并免发当月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旷工一天以上,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无故停工八小时以上者。

3)、违章工作给公司造成1000元经济损失以内的。

(五)有下列违纪行为者予以除名

1)、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含十五天)。

2)、在班中睡觉次数超过3次、打扑克、下棋者、会客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3)、挑动他人停工者。

4)、偷拿公司物品者。

5)、贪污票款者。

6)、泄漏公司机密情节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7)、使用虚假凭证、票据、证件或虚构事实欺骗公司的。

b、收费人员违纪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对收费队伍的管理,严明纪律,促进依法收费,依法治站,对以下违章违纪行为,做出如下处罚规定:

一、利用各种手段贪污费款,除给予100-10000元经济处罚并收回贪污款外,一律解聘辞退或开除,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贪污行为:

1、上岗时备用金大于或少于规定数额的;

2、在岗检查发现有长、短款,且未经经手人、队长、值班领导三级确认的;

3、利用各种手段收集、存放、倒卖、出售通行费票据的;

4、收款不给票或重复给票,且不登记的,不按规定处置废票和失误票的;

5、未经批准进行收费或使用他人工号收费的;

6、有意降低/抬高标准收费的;

7、车主交纳各种费款及罚款不如数记录上缴的;

8、经举报查实有贪污行为的。

二、收费人员违章违纪给工作造成损失,除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纪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收受司机、车主钱物,放人情车的;

2、为搭乘车辆,替车主说情不交费、少交费的;

3、收费人员互相包庇,隐瞒真情,影响收费工作的;

4、收费人员擅自支付,借用或挪用费款的;

5、工作失职或违章操作,使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

三、收费人员违章违纪,有损交通形象,予以50-200元经济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纪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进入收费区,不按规定着装的;

2、上岗人员不带胸号件、脱岗串岗、聊天打逗、吃零食、吸烟、亭内睡觉、携带手机、bp机的;

3、女同志上岗浓装艳抹,佩带首饰,男同志留长发、长须的;

4、疏导人员举止不端、不疏导,无指挥手势,对逃费车辆不拦截、不劝导、工作失职的;

5、发生矛盾采取过激行为,与车主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故意刁难

司机泄私愤的;

7、破坏团结、诬告他人、打架斗殴、偷盗、破坏公物的;

8、不按规定收费,自立收费项目,多收费、乱收费的;

9、不按规定超范围、越标准乱罚款的;

10、经社会举报、新闻曝光且查证属实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c:其他规定

1)、保护岗亭设施、公物、工具和用品,对损坏、丢失等现象责任不明者,由本队负责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者,根据经济价值,全部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

2)、泄漏公司机密或经济情报,情节较轻者,可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对违纪人员未举报处罚者,视同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4)、凡不服从本规定处罚无理取闹者,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触犯刑律的有司法机关处理。

5)、凡违纪一次者扣罚年终奖的30%;违纪二次者扣罚年终奖的60%;违纪三次者扣罚全部年终奖,同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记录

第4篇 服装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人事管理有关程序,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质量,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程序适用于公司人事方面管理工作。

2.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的组织、协调的工作,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按权限划分,负责人事管理中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

3.工作程序

3.1人员招聘:

3.1.1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必须按照如下程序提出申请:

3.1.1.1填写招聘申请表;

3.1.1.2报送人事行政部对如下内容予以审核:

a.缺员是否属实;

b.可否内部调剂;

c.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

3.1.1.3人事行政部审核后,在招聘申请表中写明审核结果并呈报总经办审批。

3.1.2招聘:

3.1.2.1人事行政部根据批准后的招聘申请表拟制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原因、招聘途径、招聘预算、招聘发布日期等内容,招聘预算超过______元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3.1.2.2联络本地和内地劳务部门(如职业介绍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或就近发布招聘通告。

3.1.2.3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指保管、保安、财会、报关员、司机等)可根据招聘条件及招聘预算费用主要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媒体广告、人才网页进行招聘。

3.1.3考核

3.1.3.1初审:

由人事主管对应聘人员的各种证件(身分证、文凭、职称证书、驾驶证、特殊岗位上岗证、外省人员劳务证、计生证等能证明自己文化素质及能力的证书、论文、作品)进行审核,辨明真伪,应聘人员要填写好招工登记表并附本人照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运用观察、交谈、查证、提问等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做好记录。

3.1.3.2面试:

a. 笔试:由人事部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后,写出评语,推荐给用人部门主管对其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测试,作出记录汇总到人事行政部。

b.会审: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主管、用人部门主管、总经办主任与应聘人共同面谈,进行会审,填写会审记录后上报给总经理。主管以上级人员招聘,须由总经理面试,将面试结果记录在招工登记表中反馈给人事行政部。

3.1.4聘用

3.1.4.1应聘人员经人事主管、用人部门主管以及公司有关领导面试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本人前来报到,报到时携带以下资料(可酌情增减):

a 身分证复印件;

b 相片;

c 体检表;

d 学历职称等证件复印件。

3.1.4.2人事行政部引导新进人员,逐项协助办理以下事项:

a.签订试用期合同

b.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方法

c.领用拖鞋和工具

d.根据公司规定安排食宿

3.1.4.3招聘生产线工人程序见关于招聘生产线工人的流水程序

3.1.4.4入职培训:

人事行政部对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企业文化,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消防知识,并就新员工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或解决。

3.1.4.5上岗:

由用工部门主管向新同事解释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对其试用期工作做出安排,介绍同事相互认识,新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

3.1.4.6试用期考核:

凡被录用的新员工(组长以上级管理人员)均须经试用期考核,一般为三个月,公司将根据该员工在试用试用期内的表现,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试用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考核程序详见绩效考核制度中试用期考核)。

3.1.4.7见习期考核:

试用期满,证实其品行、文化、勤勉程度及身体状况等基本符合公司要求,但尚缺乏经验,仍不能独立工作的,公司可与其签订合同,并给予培训或实习的机会,进入见习期。

3.1.4.8转正

a.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并将员工 试用期考核表送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

a.见习期满后,经培训或实习,各项能力都有明显提高,能够独立工作的,考核后,可按程序转为正式员工。

b.经审批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特殊岗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应不少于一年,聘用期满的,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所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仍按试用期合同执行,且不享受探亲费、社会保险及工龄补贴等合同工待遇(详见总办字9905号文件)。

3.2员工调动、晋升、降职程序:

公司根据工作和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员工进行调动、晋升、降职的职务安排,具体程序如下:

3.2.1部门负责人提出员工的工作调动、职务升降的建议,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关人事行政部审核。

3.2.2人事行政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根据公司人事政策要求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填写好相关意见,呈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不符合员工调动、晋升、降职条件的,申请表将退回原部门。

3.2.3工人岗位的调动由各部门主管决定电话通知或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组长级以上职位调动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发出调动指令。

3.2.4人事行政部发出调令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工作移交、工资级别调整,福利制度调整,新岗位工作入职培训等工作。

3.2.5经公司领导直接决定调动或晋升、降职者,凭领导书面决定,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发出调令,知会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并办理有关手续。

3.3员工离职:

3.3.1辞职:

3.3.1.1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3.3.1.2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并附本人申请,送人事行政部审核;

3.3.1.3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人事档案,认定是否属正常辞工;

a.临时工6个月后,合同工合同期满提出辞工,属正常辞工。

>b.临时工未满6个月或合同工合同期未满提出辞工,属非正常辞工。

3.3.1.4人事行政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主管以上人员须总经理批准方可。

3.3.1.5属正常辞工者,申请期满后,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最长延期不超过30天,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在离厂手续清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正常离职手续;非正常辞工者,部门主管应将认定意见通知到人,员工有异议的,可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复议。

3.3.1.6申请辞工者,在未获准离厂前,应同在职职工一样遵守制度,坚守岗位,保质保量守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公司不予歧视,有成绩照常奖励消极怠工、违抗指令、完不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公司将照章处罚。

3.3.1.7在申请期内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确需的须经主管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2天。

3.3.1.8一切离厂人员均需持离厂手续清单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厂。

3.3.2辞退:

3.3.2.1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公司生产任务不饱满时,部门主管可提出辞退建议:

a. 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条件可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b. 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a.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或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在公司内部又找不到合适岗位的。

b. 劳动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

c. 其他情形。

3.3.2.2部门直接领导根据公司规定的辞退条件,实事求是地对照员工的现实能力、表现或特定的事实,提出辞退建议,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呈报部门主管。

3.3.2.3部门主管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事实情况确认是否需要辞退,如确认需辞退的,签署辞退意见并送报人事行政部。如属不应辞退的,与有关部门领导沟通后,协商安排工作。

3.3.2.4人事行政部收到离职审批表后,需进行适当的调查和确认,与拟辞退员工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如确认需要辞退的,签署意见后送总经办审批,如属不应辞退的,人事行政部与相关部门主管沟通,协商解决办法。组长级以上人员辞退,须由总经理审批。

3.3.2.5总经办批准辞退建议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如未批准辞退的,由人事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与员工谈话,并视情况对其工作岗位作适当的调整。

3.3.2.6被辞退人员的处理结果要经人事行政部备案。

3.3.2.7由部门主管通知被辞退员工办理辞退手续。

3.3.2.8辞退也可由部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辞退手续。

3.3.2.9拟辞退的员工有权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3自动离职;

3.3.3.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自动离职:

a.试用期或在职期间,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

b.离职申请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强行离厂的。

c.违反申请期间内有关规定的,无故超过批准假期不按时返工的。

3.3.3.2自动离职者,视为自愿放弃在本公司的一切权益,并可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予以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3.3公司有权对其工资、违约金等做出处理。

3.3.4开除:

3.3.4.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开除:

a.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b.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c.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d.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e.泄漏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3.3.4.2由部门主管提出开除建议,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签署意见后,送报人事行政部。

3.3.4.3人事行政部接到离职审批表后,进行核查确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审批。

3.3.4.4开除也可由总经理直接向人事行政部下达书面指令,由人事行政部据此办理开开除手续。

3.3.4.5总经办批准的开除建议,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由部门领导通知该员工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3.3.4.6开除员工处理结果由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3.3.4.7拟开除员工可按公司规定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但不得扰乱正常秩序,不得扰乱公司领导的工作。

3.3.4.8根据其行为对本公司造成的损害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3.5离职清算:

3.3.5.1员工离职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员工离厂手续清单,按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退还手续,然后由人事行政部知会财务部进行离职清算(具体按员工离厂手续清单逐项办理)。

3.3.5.2非正常辞工者,按协议或合同约定条款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3正常辞工,且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者以及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4开除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分或罚款外,扣除违约保证金,发给正常工资。

3.3.5.5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并不退还所有押金、保证金。

3.3.5.6生产工人离厂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20日至23日,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第5篇 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员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员,均须建立个人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要有保管目录,编号立档。档案、内部资料要有资料登记目录。档案内容必须齐全、完善。

4.借阅人事档案,必须经过综合部经理批准,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期交回。

5.人事档案内装材料禁止单页借出。

第7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六)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聘用

(一)公司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综合部初试并签署意见;

3、聘用部门复试并签署意见;

4、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5、批准录用后,到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留存员工有效证件复印件、健康证、照片、联系方式等,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门进入试用期。

二、试用期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全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充分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全体员工要严格服从单位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转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四、员工调配

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员工进行调配,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调配。

五、员工离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方可离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离职日填办《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离职日办理离职证明手续;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8篇 房地产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对于各岗位员工的管理,不管是基层还是管理层,在人事管理方面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是详细的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级规定如下:高层管理级、中层管理级、基层管理级、专业骨干级、员工级。

第三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职责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人员的级(职)等应按其受聘的职位确定。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末编订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表,上报至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需求,提出年度用工计划方案(含临时新增项目),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招聘管理,均依本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为使本公司的招聘和录用工作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为原则。

第九条招聘程序

1、承办部门:公司办公室;

2、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在本年度的编制限额内,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仅限公司聘用员工),递交人力资源岗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3、人力资源岗根据批件,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⑴招聘职位名称及名额;⑵资格条件限制(参照《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⑶职位预算薪金;⑷招聘成本预算;⑸招聘广告及招聘方式的拟定;⑹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⑺时间、场地安排;⑻准备事项:公司宣传材料、相关表格等。

第十条选聘与面试

1、人力资源岗依据《实嘉公司岗位职责说明》在征聘资料中挑选适用者供申请部门负责人筛选;

2、经部门负责人筛选认可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面试事宜;⑴面试时间、地点⑵确定面试考评人员;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⑷笔试的组织落实。

第十一条面试人员应详细填写《求职申请表》。

第十二条由申请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共同参加面试。面试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尽量使应聘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2、要了解自己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3、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4、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第十三条经面试合格者由本人填写《试用员工登记表》,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批后方予上岗。参照第九条人力资源岗根据核批后的《试用员工登记表》通知员工办理上岗录用及考勤卡领用等相关手续。第十四条经核定录用的人员在报到时须带以下材料:

1、一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2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4、特殊行业需提交担保书;

5、原公司离职证明。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含试用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各单位所核定的年度编制人数为限,以便因事择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予以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

3、吸食_或其他毒品者;

4、在原工作单位服务,尚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5、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6、未满十六周岁者;

7、公司法第六十一条内容中所涉及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九)

一、员工录用: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会,采取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个人资料

1、入职公司时,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上岗证、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员工的以下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补充时,应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递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证员工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规章制度不能与公司的规章制度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11)业务合作位内的特殊(亲属)关系;

(12)其他员工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的作风,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二)入职报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体负责办理报到手的职能部门,员工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1、办理报到登记手,填写《员工履历表》,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等;

2、进行职前培训;

3、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介绍部门职能、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部门相关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场所、领取办公用品等。

(三)试用与转正

通常情况下,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确因情况特殊也可可能延长至六个月(不超过六个月)。当然,如果员工表现突出,经考核后,可缩短试用期。这段时间是员工与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时期。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的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决定解除试用关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同样,如果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会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关系,而不作任何补偿。

试用期满前15天,员工须填写《试用期员工自鉴报告》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员工所在部门分别对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意见,并填写《新进员工试用期转正评核表》,报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发放《转正通知》,并办理相关手。至此,员工就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但是,同时应注意,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5天(含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事假超过15天,原则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招聘临时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借用协议》,临时劳务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参照有关政策法规,由双方协议商定。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签约时,必须仔细阅读其内容。

二、体格检查

员工必须经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能被录用,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此外,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指定医院要求复检,若发现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原工作的疾病时,公司将调换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的工时制度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及经营状况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规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体安排上班和休息时间,员工应从工作需要,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实行保密的岗位工资制:

1、员工薪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和福利津贴和加班工资组成,并按实际岗位级差确定。

2、员工的薪计发以考勤卡及《考勤汇总表》为依据。薪按月计发,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计算根据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计发。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实行薪保密制度,对于薪情况外泄的或相互打听薪酬而造成负面影响的,一经核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行政处罚或辞退处理。

5、每月薪发放时: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时将工资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帐户内,员工可以凭存折到银行领取;或由公司将员工工资条密封后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员工本人。

6、薪资调整

有以下任一情况,员工的薪资会作相应的调整:

(1)、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社会综合物价指数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

(2)、经过考核,员工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绩效超出或未达到公司的要求;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

(4)、公司负责人直接决定。

7、薪资结算

(1)、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结算;如果在非试用期期间离职的,按转正后薪资标准结算;

(2)、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试用期福利待遇。如试用期满且工作表现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员工试用期转正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薪资按转正后标准计发,但试用期间月发工资与转正后月发工资之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二)福利

所有在职员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带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劳动节(三天)

国庆节(三天)

五、员工关系

一、调配与劳动关系

(一)调职、提升: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品行、能力、工作业绩及潜质等综合表现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员工可被调动或提升至其他岗位。晋升的员工在接受新职位后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合格称职者才被正式委任,并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

员工晋升、降职、调动时薪的确定:经公司考核后,晋升和降职人员的薪酬,以公司所发的“职位调派”为依据。原则上职务晋升人员,任命后三个月内为任职试用期,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三个月后经考评合格委任,即开始享受新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临时代岗的人员,其薪标准按原来所享受的标准执行。降职人员,自降职通知下发后,其薪的发放标准即按降职岗位的薪标准计发。对于正常调动的人员,其薪标准的确定将遵循调入部门的薪标准原则和以岗定薪的原则。

员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门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调职的申请。

(二)处分事宜

在工作期间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员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等,劳动合同/聘用关系自行解除。

(三)离职

>

在试用期内,员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试用劳动关系。离职时,员工必须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相关领导的审批,交接好本职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应的离职手。

2、合同期内离职:

(1)辞职

如果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交接好本职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2)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员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规章制度或不从工作调动者;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象、声誉造成损失或影响;

③有欺骗公司行为的;

④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为或参加国家禁止的_组织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违法犯罪的

⑦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规定的其他情。

员工亦须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3)合同终止: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与员工签合同,均应提前进行告知。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相应的离职手后方可离开。

4、离职手:

员工辞职或被公司解雇,必须办理离职手并填写《员工离职手清》交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室批准,然后结算离职工资。

离职工资的结算原则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发薪日,《员工离职手清》及相关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离职手包括:

(1)交接完毕所有的工作;

(2)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手册及其他公物;

(3)退还办公用品、宿舍等;

(4)结清与公司的帐目,还公司款额;

(5)如与公司有其他协议的,还应履行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

以上交接事项,均须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同时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内部沟通

(一)员工沟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简的人际关系;同时提倡个人与公司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沟通。

2、公司注重与员工的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沟通,并把沟通作为对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主要机构,将为员工在工作满意度提升、劳动保障、申诉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同时,各级管理人员同样负有与员工沟通的责任。

(二)员工申诉

当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当员工对处分或处罚结果不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

申诉程序:公司鼓励按照如下程序逐级反映情况,如果员工坚持认为必要,可以越级申诉,但地产常务副总经理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特殊关系回避准则

1、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员工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公司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行政人事部门提前申明。

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行政人事部门书面声明。

3、公司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要主动向上司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4、员工应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位的经营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公司申报。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1)

1.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1.工时制度

1).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为计算单位,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

1.2.定时工作制

1).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0小时。

2).定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08:30-12: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7:30

午餐时间:12:00-13:00

1.3.各种假期的规定

依照公司发布的《员工手册》相应条款执行。

2.员工打卡管理暂行规定

2.1.员工出勤,执行上、下班打卡规定。

2.2.员工因公外出延误打卡,须及时填写补卡单,月末按出勤统计。

2.3.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急诊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岗工作须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统计,以员工考勤卡及补卡单、请假单为依据进行考勤汇总。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时也无请假单、补卡单,按旷工处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虚作假者,按《员工手册》规定处理。

2.7.记录及表格

yz-zg/b_r-f08-01《请(休)假申请单》

3.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3.1.所有员工在使用计算机时需遵守本规定。

3.2.各部门的计算机原则上只供本部门员工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其它部门的计算机时应事先取得该部门经理的许可。

3.3.初学计算机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难题,不得擅自处理,应向技术人员求助。

3.4.在使用过程中,因事暂时停止使用时,应保存文件,并退出应用程序。

3.5.使用完毕计算机后,必须退出应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对机器的损害。

3.6.各部门使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编辑处理时应建立部门子目录,避免在根目录下直接处理管理文件。

3.7.子目录的命名用各部门名称,如属个人专用文件应另设子目录进行处理。

3.8.文件名称使用汉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内容。

3.9.文件处理应在硬盘上操作,并注意保存,文件处理完毕后存储文件的同时应用软盘备份,保证软硬盘都有文件。

3.10.对硬盘上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删除,只保存软盘备份。

3.11.使用软盘时应确保软盘没有病毒,否则在使用前应进行病毒检查。

3.12.软盘中存储文件时应在软盘上做出标记,便于使用查阅。

3.13.遵守软盘的使用保护规定,防止软盘损坏时文件丢失。

3.14.各部门的计算机维护由公司设专人统一负责。

3.15.维护人员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包括检查、处理病毒和硬盘整理等。

3.16.工作时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或与进行工作无关的作业。

3.17.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请维护人员处理,严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处理。

3.18.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机器损坏的,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4.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4.1.印章种类

公司印章、公司业务专用章、部门印章、签字印章和其他内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义发送的公文,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财务、人事和业务等方面或涉及面广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核签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门对外定期报送各类业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iv.对外发出的便函、证明及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v.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按合同评审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辖业务范围内对外签订的经济类合同、协议须加盖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评审程序,以公司确定的合同金额标准为限,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上的,须经中心内部审核,公司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金额在标准以下的,经中心内部审批、中心总经理签字后,可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备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报送报表、办理相关业务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中心总经理审批,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经理、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送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加盖公司印章。

2).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或便函,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加盖部门印章。

ii.公司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加盖部门印章对外发送公文。部门仅能向外发送本部门业务权限范围内的公文。物管公司颁发的证书、奖状等,经物管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加盖北京物业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由其他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时,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部门的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印章须有登记存底,随用随取,用毕即存,严防私用、盗用公章,以免造成损失。

4).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履行加盖印章的手续。对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权范围的,印章保管人有权拒绝用印。

6).印章保管人员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丢失或误用、错用,须承担关联责任。不能为空白信笺盖印。

4.4.记录及表格

yz-zg/b_r-f09-02《印章使用审批表》

5.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5.1.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其身体、生理特点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对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实行的管理办法。

5.2.本办法所涉及的女职工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员工,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环境保洁人员。

5.3.女职工月经期的保护措施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适当劳动强度的工作。

5.4.女职工孕期的保护措施:

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起持医院证明向人事部门及时报告备案。

2).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剂量当量限值的_射线、y射线和其他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及国家规定的三级强度的劳动内容。

3).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妊娠满7个月不得上夜班,并可根据个人身体状况申请休假。

4).对不能适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职工,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工作。

5).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后,其工作场所应设立工间休息座位,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允许孕妇在预产期前休息两周。

6).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按劳动时间计算。

5.5.女职工生育期保护措施:

1).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待遇。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产假;遇难产情况延长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延长产假15天。

3).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证明,给予北京市有关规定产假。

5.6.女职工哺乳期保护措施:

1).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工作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半小时,可合并使用,并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点。

2).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接触有毒物质的作业。

第11篇 分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在人事管理方面很多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管理有着一定的差异,以下整理了某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1、适用范围__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确定新员工薪资。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详见《薪酬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更:各分支机构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薪:原则上参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3.4培训管理办法各分公司自行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总部统一组织的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和预算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制定。

3.5培训会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每个月中下旬例行召开培训会,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单位人事负责人或相关代表参加。

3.6工作计划与总结每月末各单位人事负责人做好该单位当月的人事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交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以便统一协调相关资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3.7任职调查与任职报告下属单位若要提拔员工任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的职务,需提前一个月将此员工的工作报告和各级主管评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部收到之后将安排专人对此员工作任职调查,然后再将各类信息汇总提交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任职试用公告.员工至试用公告之日开始在新岗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每三个月需交一份任职情况报告给总部人力资源部.任职情况报告将作为转正定级评价的依据之一.六个月后由员工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本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正式任命公告.

4、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签名):

深圳市__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第12篇 船舶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

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3篇 _物业公司人事规章制度

1.人事记录

1.1公司聘用的员工入职前应将身份证复印件、劳务证、就业证(外来人员)、毕业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应聘保安部工作的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的证明。)、个人一寸近照4张及个人体检表或健康证交办公室备案。

1.2特定工种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并报办公室备案。

1.3员工以上资料如有欠缺或虚假,所引致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公司保留追究责任并作出处理的权力。

2.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2.1头发男性不宜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前不遮眉、侧不盖耳和后不触衣领为准,应梳理整齐;女性应将长发束起,头发要保持清洁及严禁染发(染黑色除外)

2.2面部无论男女都要注意面部的清洁,男员工不应留胡子,保持牙齿清洁。女员工不宜浓妆艳抹。

2.3制服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上班,工作服必须保持整洁、美观,不得有脏污点。对公司制服要爱护珍惜,妥善保管,洗烫得宜,不能私自更改制服。白色的制服应经常更换清洗干净,特别领头袖口等。

2.4所有员工不应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女员工涂指甲宜用浅红色或透明的指甲油,不得涂上深色系列的指甲油。

3.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3.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3.2接待业主/来宾应热诚、有礼,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3.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3.4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3.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6每天工作完毕后,应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3.7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3.8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3.9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3.10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3.11严禁打架斗殴。

3.12严禁聚众赌博。

3.13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4.工作纪律

4.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当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每次以5分钟之内计算)给予口头警告,3次以上,从第四次开始每次扣工资20元。当月累计6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2需外出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否则按旷工处理,当月旷工1次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旷工2次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发月工资总额的50%。连续旷工3次以上者,给予解聘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4.3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4.4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4.5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6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4.7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室或指定场所。

4.8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4.9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4.10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4.11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4.12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4.13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4.14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4.15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4.16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4.17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4.18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关系,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

4.19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事业。

4.20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4.21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5.奖励

每年公司将根据每一位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给予一次全面的考核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员,优秀员工除可获优秀员工称号外,并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6.过失处分

以下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下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作出相应的处理。任何公司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a、甲类过失

(1)当值时未穿着整洁的制服或未整理。

(2)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3)不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设备清洁,造成公共设施污损。

(4)忘记或不适当佩戴工作证。

(5)言语或动作不雅。

(6)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或违反安全守则。

(7)当班时间经常闲谈。

(8)不爱护环境卫生,随地吐痰或丢垃圾。

(9)未经批准私自休假或调动。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各岗位守则。

(11)更改个人资料而有知会公司。

(12)拒绝主管的检查和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

犯甲类过失者,部门经理将会发出口头警告;重犯者,书面

警告并扣薪一天;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b、乙类过失

(1)讨论或公开个人资料及其收入和薪金。

(2)拒绝执行主管正常之工作安排。

(3)故意拖延工作进度。

(4)故意污损公共设备和公物。

(5)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6)使用办公设备(如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做工作以外的用途。

(7)当班时吸烟、喝酒。

(8)无故拒绝加班。

(9)将工卡收藏或乱放置。

(10)一个月迟到超过六十分钟。

(11)工作时间睡觉。

(12)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轻微损失。

(13)不爱异公司财产,浪费水、电煤气等资源,破坏公司、宿舍财产。

(14)擅自带图纸或资料外出。

(15)拒绝值班警卫检查。

犯乙类过失者,将获书面警告,扣薪一天;再犯者罚扣薪三天;重犯者即时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

c、丙类过失

(1)工作时间中途离开而不通知部门经理(擅离职守)

(2)在外作兼职而影响工作。

(3)冒认他人名义以获得个人利益。

(4)对部门经理隐瞒工作上之错误,造成意外、损坏、粗劣之工作成果。

(5)在公司内拉帮结派或制造同事间不融合气氛。

(6)不服从部门经理工作之调派,斤斤计较,对主管人员斥骂。

(7)未经批准,擅自带外人入公司保密地方。

(8)向外界泄露有关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其它公司认为不宜向外界透露的资料。

(9)参与或煽动他人罢工、停工、怠工或离职。

(10)于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在外财博,影响恶劣。

(11)在公司打斗、酗酒或危害他人。

(12)酒后回公司工作而对工作造成影响。

(13)有危险性之恶作剧。

(14)擅自张贴及涂改各类通告。

(15)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易燃、易爆品、枪枝、毒品等)。

(16)虚假人事资料。

(17)造谣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损害公司声誉。

(18)使用或教唆他人使用公司设备或人力而获得个人利益。

(19)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公司资料上网。

(20)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公司严重损失。

(21)未经公司批准而接受任何商户、承办商或公事有关之人士的礼物、金钱、支票、利益。

(2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3)挪用或盗窃或毁坏公司财物。

(24)未经许可集资、募捐等活动。

(25)违反国家刑事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条例。

犯丙类过失者,将被开除而无需作任何补偿外,并视乎情节严重而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或采取其它法律措施,以赔偿给公司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

第14篇 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本文是一则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若有兴趣去了解人事管理制度是如何的,可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 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 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 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七、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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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深圳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zz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2. 。

3. 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 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 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 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

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第16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

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

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

基本工资(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级别说明:

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二级员工:部门经理

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

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

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

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

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

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处罚

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冒、替签到的;

6、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

重定为:

1、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

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一般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明显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严重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处罚权限:

1、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

第17篇 不动产公司人事制度

z不动产公司人事制度

1.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交人事经理验证。

2.新员工入职一周内需通读《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其指定位置签字认可并遵守各 项制度。

3.员工在一个月接到五次以上口头警告或收到两次以上警告信,该员工将被立即辞退。

4.员工离职需提前十天向主管和人事经理提出,违者工资将不予发放,但奖金按照合同进度 可以按比例发放。

5.离职时员工需交接清楚、明确、完整,如有汇露企业机密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该员工 的工资、奖金一律不予发放并追究其弄事责任,新进一线人员工作未满一个月的工资按800 元计, 未满两个月的工资按900 元计,未满三个月的工资按1000 元计。

第一条:薪酬制度

一线员工薪酬体系由四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基本保证月薪随着职位的不同而不同,一线新进员工保障底薪为1500 元,底薪随着职位的 提升而提升。

2.业务奖金: 业务奖金为一线人员薪酬的主体部分,每月业绩贰万以内(含贰万),业绩按照12%计算: 每月业绩贰万至伍万之间(含伍万)业绩贰万以上部分按照 15%计算:每月业绩伍万以上,伍 万以上部分按照20%计算:拾万以部分为30%。

3.团体奖金: 为了加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精神特设立团体奖金。 团奖为分店月业绩的3%,按照分店所有员工人数平分。 以上三项为每月工资的组成部分。

4.年终奖金: 业务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者,年终公司根据业务能力给业绩年累积 满10 万元奖励1 千元 满20 万元奖励2 千元 满30 万元奖励3 千元

第二条:员工福利

1.职位升至“高级置业顾问”并且考取房地产经纪人正式员工公司将代为交纳三金。

2.员工午餐由公司统一负责(5 元标准)。

3.一线员工自备交通工具,如公司需要,公司将为员工补贴一定相关费用,此交通工具产 权归公司所有。

4.公司在重要节假日将安排一些相关活动和节假日福利

5.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特点为每位员工设计职业发展规划和提供相关培训活动。

第三条:报销制度

业务人员结束淘汰期后产生的费用报销制度如下:

1)案源距公司3 公里以上,业务人员接委托、带看、收意向等产生的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2)如遇紧急情况需打车带看、收意向,票据经店长签字后实报实销。

3)手机报销如下:

※ 每月月底业务员凭充值 卡发票到秘书处报销。

第四条:绩效考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每位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一线人员的绩效考核为综合记分卡,具体如 下: 职位 评分标准 新人 1 份委托计1 分,带看1 次计1 分,拉布条计2 分,收意向金/定金3 分,签 约5 分,合同完成1 分,总分100 分,及格60 分,良好80 分。

置业顾问 1 份委托计1 分,带看1 次计1 分,拉布条计2 分,收意向金/定金3 分,签 约5 分,合同完成1 分,总分120 分,及格70 分,良好90 分。 高级置业顾问 1 份委托计1 分,带看1 次计1 分,拉布条计2 分,收意向金/定金3 分,签 约5 分,合同完成1 分,总分150 分,及格90 分,良好120 分。 业务主任 1 份委托计1 分,带看1 次计1 分,拉布条计2 分,收意向金/定金3 分,签 约5 分,合同完成1 分,总分200 分,及格120 分,良好160 分。 高级业务主任 1 份委托计1 分,带看1 次计1 分,拉布条计2 分,收意向金/定金3 分,签 约5 分,合同完成1 分,总分200 分,及格120 分,良好160 分。

职位 报销标准

置业顾问 100

高级置业顾问 100

业务主任 200

高级业务主任 200

营业经理 100

营业经理 考察整个店的业绩,三个月考察一次,新店盈亏平衡,老店平均10 万以上

第五条:升迁制度

职位 底薪 升迁标准 新人 1500 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平均在70 分以上、平均业绩在0.5 万以上,总 业绩3 万以上。

置业顾问 1200 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级别良好、平均业绩在 1 万以上,总业绩 10 万以上。

高级置业顾问 1400 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级别良好、平均业绩在1.5 万以上,总业绩25 万以上。

业务主任 2000 连续三个月综合评分级别良好、平均业绩在 3 万以上,总业绩 45 万以上。

高级业务主任 2500 连续三个综合评分级别良好、平均业绩在 4 万以上,业绩 70 万以 上。 营业经理 3000 考察整个店的业绩

※ 本守则自2004 年3 月1 日起试行。

公司保留对本守则最终解释权。

zz不动产人力资源部

第18篇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广告传媒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公正的原则是保证引进人才质量的前提条件。在招聘工作中,必须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正。

2、平等、竞争原则

择业面前人人平等,必须杜绝因为地域、民族、单位、学派等不同而带来的歧视现象。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原则上每个岗位应有三人以上的应聘者。

3、回避原则

公司允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亲属除外),但应遵循回避原则,面试考核人员不应与应聘人有特殊关系。如果遇有同学、朋友等来应聘,面试考核人员应主动回避。保证被推荐人和其他应聘者在同等标准下接受考核。

4、保密原则

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另一方面,招聘考核人员还应为应聘者严格保密,不准将应聘者情况随意透露给他人。

(二)招聘主管部门

人事经理为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为公司聘工作的职能部门。

(三)招聘申请

1、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及人员使用状况,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汇总情况,提出公司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

(四)招聘程序

1、由人事经理组织招聘组负责对人员进行筛选,至少由二人组成。

2、初选:办公室对应聘材料通览后,挑选基本条件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3、面试:由人事经理组织评审委员对所有参与面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填写面试记录表。考核其基本素质、品质等。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个人修养、工作责任心及敬业精神、工作稳定性、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能力等。

4、复试:由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对初步考核合格者进行复试。

5、实习:由办公室安排所有复试合格人员按专业分别到各业务部门进行1―2周的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人员提交实习报告,办公室征求该部门各位成员的反映后提交一份评估报告,两份报告交总经理和办公室作为是否录用的参考,并由办公室向其原所在单位、院校了解情况。

6、录用:综合考虑用人部门的考核结果等,经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批准后,对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单。

(五) 录用

1、发出录用通知。

2、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到指定医院体检。如查出有严重疾病,取消录用资格。

3、应聘人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六)试用及正式录用

1、新进员工携录用通知书和其它人事档案材料等到办公室报到,按办公室指定到用人部门报到,开始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签定劳动合同。特聘人员经总经理审批可不实行试用期。

2、员工试用期满,由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送办公室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最低年限视员工岗位职务等因素而定,一般员工为一年一签、管理人员可三年一签。所有劳动合同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公司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和在其他单位享有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不办(理)。

(七)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要求;

(2)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4)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

(5)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2、或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于离职前30日书面提出并签收确认。

3、员工辞职时,应向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事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开始办(理)辞职手续。

4、离职人员应在一周内交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帐务,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1)向所在部门就自己的工作近况、详细客户档案(包括国外、国内客户)、所有业务情况、接手的所有单证和财务票据、公司纸质方案文件和电脑内的方案文件等,制成一份书面的交接清单,由离职人员、公司指派的交接人员和部门经理三方做完整的交接工作,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名确认。

(2)辞职者除私人物品外,不得带走属于公司的任何东西,包括员工手册、工作笔记、公司的文件资料书籍等,还有公司发放的其它办公用品:如电脑、通讯工具、计算器、名片等,以及办公桌、文件柜和公司大门等的钥匙。所有公司物品交办公室签收。

(3)财务部门负责清点离职人员的所有财务款项,离职人员必须还清所有支款欠款等。完成本条(1)到(3)以后,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出具结算证明。

(4)所有交接清单和证明等必须附在离职申请表后面作为离职手续齐全的凭证。

5、涉密岗位员工辞职,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不对外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及商业机密。

6、人事经理审核其离职手续齐全后,正式允许其离开,并结算离职人员应得的工资款项。

7、员工不按规定离职或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公司的损失,赔偿金额参照合同条款执行。

(八)外聘人员

1、外聘人员与公司不发生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均为公司合作伙伴。外聘人员均需填写登记表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由办公室存档。外聘人员对其自身行为、安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公司顾问、艺术顾问、独立董事等由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负责聘请。

3、其他外聘人员按公司业务分工由各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合作关系手续。

第19篇 公司人事考核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 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一)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二)合理配置人员。

(三)晋升、提薪。

(四)奖励。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就业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职工。然而,下列人员除外:

(一)兼职、特约人员。

(二)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三)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 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一)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二)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三)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四)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二、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 考核执行机构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 考核者训练

(一)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训练工作。

(二)考核者训练按照要求制订训练计划,予以实施。

第七条 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一)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二)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三)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四)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三、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 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一)e(e_tra 临时工阶层)――临时工。

(二)j(junior作业层)――级职工。

(三)s(senior中间管理层)――级职工。

(四)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级职工。

第九条 考核的等级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级)。

(二)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三)b――称职、令人安心(较好级)。

(四)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五)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 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作业层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 实施期与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次, 月和 月。

(二)考核观察期如下:

1.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第二年的 月底,为期 个月。

2.与 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 月日起至 月 日,为期 个月。

第十二条 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担当者,即考核人员,原则上按下表中规定执行。

(三)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第20篇 vb公司人事考核制度

公司人事考核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2)本规定的目的,是要通过对职工在一定时期内所表现出来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找出并确定人才开发的方针、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热情和带动生产率。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评定结果,将用于以下诸方面。

(1)教育培训,自我开发。

(2)合理配置人员。

(3)晋升、提薪。

(4)奖励。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者范围是所有的职工,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1)兼职、特约人员。

(2)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3)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第四条用语的定义。

本规定中使用的专用术语定义如下。

(1)人事考核――为了实现第一条规定的目的,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对成绩、能力和努力程度,进行有组织的观察、分析、评价及其程序。

(2)成绩考核――对职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态度考核――对职工在职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4)能力考核――通过职务工作行为,观察、分析和评价职工具有的能力。

(5)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执行人员。

(6)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7)考核执行机构――负责人事考核有关事务的机构。

第二章考核计划与执行

第五条考核执行机构。

由总务部负责人事考核的计划与执行事务。

第六条考核者训练。

(1)为了使人事考核统一、合乎实际,需要进行考核者培训工作。

(2)对考核者的培训,要先按照要求制订培训计划,然后实施。

第七条考核者的原则立场。

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下列各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不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考核后,考核者应该依据自己得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第三章考核的分类

第八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人事考核对被考核人员的分类如下。

(1)e(e_tra临时工)――临时工。

(2)j(junior普通职工)――ⅰ、ⅱ、ⅲ、ⅳ级职工。

(3)s(senior中间管理层)――ⅴ、ⅵ、ⅶ级职工。

(4)m(management经营决策层)――ⅷ、ⅸ、ⅹ、ⅺ级职工。

第九条考核的等级。

(1)s――出色、无可挑剔(超群级)。

(2)a――满意、不负众望(优秀级)。

(3)b――称职、令人放心(较好级)。

(4)c――有问题、需要注意(较差级)。

(5)d――危险、勉强维持(很差级)。

第十条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员分类,分为“普通职工人事考核表”、“中间管理层人事考核表”、“经营决策层人事考核表”。

第四章考核的实施

第十一条实施期与考核期。

(1)人事考核的实施期一年两次:3月和9月。

(2)考核、观察期如下:

①与3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9月1日起至第2年的2月底,为期6个月。

②与9月的实施期相对应的考核观察期,从3月1日起至8月底,为期6个月。

第十二条考核者。

(1)人事考核按职务等级进行,原则上进行两种层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2)在考核期间,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调动,被调离现职务,则考核者所担当的考核工作,进行到被调离日为止,由后任者担当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继续推进下去。

(3)因第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由第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4)因第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第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5)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单位或部门,第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6)因第一次、第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继续进行考核时,则由总务部长对此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人事变动与被考核者。

(1)在考核期间,如果被考核者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单位原部门时,则人事考核原则上在新单位、新部门进行。不过,还必须与原单位、原部门进行磋商、听取有关意见。

(2)如果调入新单位后,人事考核期不满一个月,则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处置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的处置。

考核结果必须得到相关领导的认可。

第十五条衡量。

人事考核结果的�量,按另外规定的衡量标准进行。

第十六条调整。

总务部长如果认为有必要调整考核的结果,以使整个公司内部保持平�的话,可以进行调整,但是,原始的考核记录,被考核者的得分,不得修正或更改。

第十七条面谈。

考核者必须通过直接面谈的方式,把考核的结果传达给被考核者,并予以相应的指导和教育。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的保管。

(1)由考核的担当机构保管所有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以职工卡形式或计算机记录存档,保存至被考核者退休后一年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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