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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的构建,首要任务是明确岗位职责。

1. 分析各特岗的工作性质,确保每一职位都有清晰的职能描述,这是制度的基础。

2. 设定合理的晋升路径,鼓励特岗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同时保持团队稳定性。

3. 制定公正的绩效评估标准,让员工明白如何通过工作表现获得认可。

体系框架

制度体系应包含入职培训、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四大部分。

1. 入职培训要详尽,确保特岗人员理解公司文化与期望。

2. 日常管理中,强调规范操作和责任落实。

3. 考核评价要定期进行,反映真实工作成果。

4. 激励机制应灵活多样,包括物质奖励和职业发展机会。

重要性和意义

特岗人员管理制度不仅是运营的保障,也是人才发展的指南。

1. 它规范行为,减少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2. 通过公平的评价,激发员工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

3. 稳定的人才流,有助于公司的长期规划和战略实施。

制度格式

制度文件应清晰易懂,遵循“简洁、明确、一致”的原则。

1. 使用专业术语,但避免过度复杂,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

2. 结构上,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如“定义”、“流程”、“例外情况”等。

3. 内容详实,但避免冗余,确保每一项规定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总结性的结论并不适合在此处呈现,因为我们的目标是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而非概括性的总结。在实践中,持续改进和适时更新制度,以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是保持制度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集团公司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特岗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集体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特岗人员”的任命、解除、审计等各方面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单位的行政部门的“特殊

(重要)岗位”人员。

第二章特岗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特岗人员的对象

特岗人员共分三大类,分别为:

a、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行政副总);

b、部门的行政负责人

(部门经理);

c、物品管理的负责人

(车辆、设备、档案等);

第五条 特岗人员的考核标准

季度工作考核分数不得低于90分,低于90分者应予以撤换。

第六条 特岗人员的任命

一、任命

a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b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不得外招),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c类人员:

经各单位、各条线、各部门进行内部推荐

(司机员除外),由单位人事部门任命,填报《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附表1)。

二、 任期

特岗人员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任期时间,最短不低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届满三年必须对原岗人员位进行轮岗

(对调单位或部门)。

三、 公示

特岗人员应当在任命前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采用网站公布的方式,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 就职

公示期结束后,下达任命通知,任命通知采用

(网站)通知的方式。

第七条 特岗人员的待遇

一、住房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二、 交通补贴:

a类人员标准5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b类人员标准3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c类人员标准100元/天,以出勤日为准。

第八条 特岗人员的离任

一、特岗人员的离任是指以上人员离开现职位,包括届满离任和提前离任,具体分为:调岗、免职、辞职和退休。

二、 特岗人员离任前,各单位的人事、行政、财务部门须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经审计通过后方可离任。审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年1月

附表1(档):

《单位特殊及重要岗位人员就职表》

第2篇 钢铁集团公司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公司安委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防线前移,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强调了除造成安全事故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不放过”外,对未形成事故的各种“三违”行为、人为事故隐患及险肇事故,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精神对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定义

3.1.1“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

违章广义概念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劳动纪律、工艺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等。

3.1.2人为事故隐患是指:由于人为违反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而形成的隐患。

3.1.3险肇是指: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介于人身伤害事故与违章、隐患之间。

3.1.43.1.1、3.1.2、3.1.3以下简称“三种情况”。

3.1.5“四不放过”是指:“三种情况”原因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2管理职能

3.2.1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管部门及所在部门对“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3.2.2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各部门的安全检查。

3.2.3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对所在部门的安全检查。

3.2.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安全守则,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5违反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6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7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由设备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8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防火防爆有关规定,由保卫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3.2.9管理职能要严格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逐级负责。

3.3管理规定

3.3.1各部门对检查出的、上报的或职工举报的”三种情况”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分析,查清“三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拿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上一级批准。对“三种情况”发生的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要以通报形式下发到各班组,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吸取“三种情况”教训,防止重复“三种情况”的发生。

3.3.2班组采取自查自纠方法,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在班组活动中认真组织分析,拿出整改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有文字记录。

3.3.3作业区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作业区。

3.3.4由各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作业区主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由各部门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厂或职能部门。

3.3.5由公司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6由公司上级部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违章人员,根据职责分工,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

3.3.7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险肇,要立即逐级上报,根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及落实,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3.3.8各部门要建立“三种情况”台帐,按时登记。

3.3.9对重大人身险肇事故要保留现场,进行拍照,各种资料要妥善保存,作为安全教育材料。

3.3.10对“三种情况”要做到百分之百建档、百分之百教育、百分之百考核、百分之百整改,并将“四不放过”处理结果于10日内上报相应专业管理部门。

3.4检查与考核

3.4.1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本办法执行监督检查。

3.4.2对领导违章指挥、职工不服从监督检查或隐瞒“三种情况”的要加重处理。

3.4.3对“三种情况” 部门没有及时按“四不放过”精神对待的,对责任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3.4.4对发生“三种情况”的部门按照专业管理部门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对没有认真执行“四不放过”的专业管理部门或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要进行连带经济考核。

第3篇 某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归口管理予以解答。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收 文 记 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收文日期收文人

第4篇 建设集团公司廉政建设制度

建设集团廉政建设制度

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由一经本公司中标施工的建设工程,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二、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偷工减料或办理虚假签证之目的,不得向监理人员业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贿。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检验过程中,为了使建设工程达到合格或优良,不得向质量监督检验人员进行行贿。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5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6篇 集团公司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发展和实现组织目标、获得所需的合格人才,完善和健全企业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后开展岗位指导工作。

三、 证照审查

用人部门在面试的同时应审查应聘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对伪造资历和证件者,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安排下一轮面试。

四、 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由用工部门核定录用人员名单及试用职务名称,填写《人员录用审批表》

(附表4)。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重要与否对预录用者进行背景调查,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用工部门(具体详见《员工背景信息调查报告》)。

五、 录用通知

用工部门一旦决定录用新员工后,应将《人员录用审批表》及时报送至单位人事部门,招聘专员必须在收到“审批表”的当日下达《录用通知书》

(附表5),告知应聘者报到日期及携带的相关证件。

六、 未录用人员通知

对于初试或复试未通过者,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人员应及时谢绝对方。

第五章新人报到

第十条 新人报到手续办理

一、体检规定

录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不得录用。

二、 证件缴交

新员工报到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或资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第7篇 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zz建设集团公司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编者按:近日集团公司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现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望各分公司/项目部遵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 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10〕111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 责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

总经理的质量责任: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及必要资源的配备,对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施工质量保障负领导责任。

分管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主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资源的配备,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下属各单位、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技术保证,落实本系统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并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解决本系统需要解决的问题,向总经理汇报实施情况。对工程技术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会计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资金保证,对工程质量的资金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总经济师的质量责任: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作管理保证,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质量管理部的质量责任:按照部门的职责,按照各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各二级单位、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施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告知项目部和主管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工程质量负主要管理责任。

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各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岗位承担各自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第九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主管生产、安全领导、总经理报告;主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应采取拍照或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各级管理人员服从上级的安排,接到质量事故或严重不合格报告后,总工程师要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及时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要有公司内部相关专家及各相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质量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委托具有相应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出现事故的工程或部位进行试验检测。必要时聘请外部有关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原因认定及财产损失的评估等工作。

第十四条 质量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事故技术鉴定;(二)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三)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及主要责任人;(四)提出对事故处理的技术意见;(五)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建议;(六)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组有权向质量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进行拍摄和录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情况真相,并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应将

调查报告送总经理,经确认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所发生的费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预付,待查清责任后,由事故责任方负担。

第五章事故责任认定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根据现场调查取证、试验检测、专家意见等综合分析,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同时,界定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一)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二)不考虑合理工期,以求进度,忽视质量管理程序的;(三)未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措施和办法的,未适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资料不完整的;(四)使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组织工程施工的;(五)未按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的,不按工程设计或变更设计施工的;(六)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七)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行检验的;(八)未对涉及结构安全构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九)对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及完善设计,仍按原设计施工的;(十)不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

第六章事故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按照调查核实的事故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事故发生的相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主管部门视情节对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给予行政处罚;赔偿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五)损毁有关证据和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而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贻误处理时机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 则

第8篇 钢铁集团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管理职能

3.2.1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管理规定

3.3.1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安全管理程序

3.4.1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检查与考核

3.5.1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9篇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与完善__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三类,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

1.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的;

2.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着功绩的;

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

6.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诚信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7.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8.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 件的。

第七条 符合以上奖励条 件的单位(部门)或员工,须填写《奖励审批表》,按照如下审批程序逐级报批:

1.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__集团》报、《home__》等刊物及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因态度恶劣、工作懈怠,造成客户投诉的;

4.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6.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的;

7.泄露公司机密,违反职业道德的;

8.其他符合公司处罚条 件的。

第十三条 单位(部门)或员工有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形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10篇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人员。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立卷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四)负责集团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集团公司的各类档案。

(六)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对所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八)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

(九)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

(十一)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流程图

(一)接收流程:

材料齐全

缺少材料

1.执行标准

(1)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应归档文件为原件;

(3)及时登记;

2.处理措施

(1)档案资料发生损毁时,由于档案员疏忽造成的,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档案员处罚。

(2)未能及时登记,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二)借阅流程

1.执行标准

(1)借阅登记;

(2)保持文档完整;

(3)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处理措施

(1)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2)涉嫌泄密的,予以记过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5-10分/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由于借阅者疏忽造成的资料损毁,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

(4)档案资料遗失者,遗失一般资料罚款200元/次,遗失重要资料,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档案工作目标的考核,对档案工作实行必要的奖惩考核;

(二)档案达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考核集团行政部档案室以及档案网络成员的工作;

(三)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落实责任人;

(四)档案工作结合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比;

(五)考核内容: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档案管理工作指标是否完成。

(六)考核由集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表彰的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六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11篇 集团公司不动产管理规章制度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下面是一篇关于集团公司不动产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浏览

通 则

第一条 性质

本规定为公司不动产管理事务处理的准则。

第二条

本规定在加强不动产保护、改善、利用和不动产权利(指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的得失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不动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促进公司事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条 契约合同

当发生不动产权利的得失或变更时,必须签订契约,以使其权利关系明晰。

但经过政府法定手续处理的,不在此例。

第四条 管理人

对于远离公司且无法实行直接管理的不动产,应指定专门管理人。

管理人由总务部总务科长提名,并经公司主管批准。

第五条纳税管理人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应由总务部长指定不动产纳税管理人,并报有关税务机构。

第六条 资料保管

不动产及其得失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整理与保管。

权利转移

第七条 不动产文书

当发生不动产所有权得失时,有关单位必须提交给总务科下列文书:

1.契约:包括各类合同和证明文件。

2. 说明书:说明有关事由、影响、效果、对方与本公司的关系等。

第八条 文书盖章

上列文书如属总务科权限范围内的,由总务科在查实审核后盖章。

如超出其权限范围,需经公司主管裁定后,盖章。

第九条登记申请总务科持盖章后的文书,与对方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有关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

不动产借贷、租赁契约的签订与变更

第十条土地、房屋的借贷各部门在签订或变更土地、房屋的借贷与租赁契约时,必须提供契约和有关报告。

后者包括事由、期限、支付方法、对方基本情况及不动产帐面价值与现值等内容。

土地或房屋转移

第十一条 帐面价值变更当伴随着土地或房屋的转移,而发生其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等时,应进行帐面调整。

第十二条 转移说明书

各部门如发生不动产转移时,应填写帐面变更书所列事项,并附说明书,提交给总务部总务科。

第十三条 实施

不动产的转移、变更及登记事项,由总务科负责。

第12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第13篇 某某集团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某集团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

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

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14篇 某集团公司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有设备运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提出了设备操作、检修、维护保养等各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职责

各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此管理制度进行实施和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各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考核。

3条款

3.1 总则

3.1.1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使公司设备安全、长期稳定的运行,为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可靠设备保障,对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采购、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整个寿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设备管理;设备包括机械、电气、仪表、计量、消防、环保、给排水、通讯、交通、工程机械等专业。

3.1.3 为保证本制度实施,贯彻公司设备管理精神,公司设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简称设管委)。设管委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其他副总经理和选矿厂、采矿厂、机修厂、尾矿回收部、设备动力部、财务部、纪检监察部、总工办、生产安全部、供应部、劳动人事部、质计部的主任(部长)或者主管设备副主任担任(每个单位一名委员);设管委下设设备动力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设管委委员负责领导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3.1.4 设备管理委员会各岗位职责;

3.1.4.1 设管委主任职责:

a)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设备管理的重要方针、目标及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并作出决策;

b)负责制定(或委派制定)、审核公司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c)审核和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1.4.2 设管委副主任职责:

a)执行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根据公司实际,健全和修订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b)领导公司设备系统的工作,布置、检查和协调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工作,保证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的推进和落实;

c)审批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设备的购置、调拨和报废的申请报告等;

d)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的抢修工作,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

e)组织公司重大项目中设备投资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f)组织开展设备管理的技术培训,学习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

g)组织总结公司设备管理的成 绩与不足,开展公司设备管理评优竞赛活动。

3.1.4.3 设备动力部是公司设备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重点抓好设备管理中“管好”、“用好”、“修好”的三项重要管理工作;

b)制定和不断完善公司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全面做好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c)编制公司设备年度检修计划、备件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检修和自加工配件质量的检定验收工作;

d)参与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设备经济技术方面的可行性研究,配合提供有关技术档案和资料;

e)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前期管理、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设备润滑管理、设备点检管理、设备技术状态维护管理、设备计划预修管理、设备大修管理、设备事故管理、备品备件管理、锅炉、压力容器、机动车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设备修旧利废和质量、技术管理等工作;

f)经常深入基层生产单位,指导和协助解决重要技术业务难题,检查各单位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

g)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h)配合劳动人事部进行设备操作、检修和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i)积极了解、学习、掌握和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装备水平;

j)完成其他应由设备动力部负责完成的工作。

3.1.4.4 财务部设备管理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或参加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协同有关部门参加设备前期管理工作,主要有设备规划方案调研、制定、论证和决策、设备投资计划的编制、费用预算、设备采购定货、合同管理、设备到货验收、设备投资效果经济、财务分析等工作,负责设备货款及运杂费款的审查与支付;

c)参加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定、工程验收、负责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审查与支付;

d)在设备投入使用初期,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工作,设备折旧费用折旧方法,大修理改造更新费用预算、设备备品备件计划费用的审查与支付,设备租赁费用的预算与审查,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参加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会议,执行公司设备管理委员会决定。

3.1.4.5 生产安全部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a)在设管委领导下,负责和参加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b)负责全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同生产和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全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

c)根据公司生产目标及工艺要求及时提出为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的设备维修、改造、更新的建议。提出生产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与安全隐患,并督促生产单位及时处理和解决。

3.1.4.6 厂(矿)、队、班组的设备管理制度:

a)厂(矿)主任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本单位设备管理的重要问题,并作出决策。正确处理、协调好生产与设备管理的关系,坚决防止和克服重生产、轻维修,重使用、轻管理等拼设备的不正确观念和行为,不断提高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水平;

b)厂(矿)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领导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技术业务上同时接受设备动力部的领导,依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本《制度》和公司年度设备管理方针、目标在本单位得到落实。其主要职责:

①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具体的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日常业务工作,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及时组织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③定期开展本单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三好”、“四会”活动,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④制止设备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及人身事故的发生,组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⑤针对本单位设备特点,经常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⑥严格定人定机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不正确使用设备的现象;

c)厂(矿)应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分管设备的副主任做好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

d)凡有使用设备的队级单位,队长应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e)厂(矿)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设备管理工作竞赛、检查、评比活动,组织本厂(矿)设备管理与操作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学习培训工作,提高设备管理、使用、维修工作水平,做好本厂(矿)设备技术状况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出勤率,为完成本厂(矿)的生产目标提供设备保障;

f)班组设备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制度,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各种设备原始记录,发现设备出现的问题处理和解决,如不能处理应先采取应急措施,然后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以防止事故的继续发生,造成更大的损失;

g)按照公司新模式办企业原则,提倡“一专多能”逐步实现“运行合一”,实行班长(机台长)负责制。

第15篇 某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总经理班子议事决策能力,更加有效地履行企业经营班子的职责,保证企业决策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快速的顺利发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副总(含总经理助理)以上的会议议程。

3、定义:(无)

4、职责:

4.1 总经理主持会议。

4.2 行政办对会议提前通知及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分发各相关部门。

5、会议程序规定:

5.1 会议时间与人员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务必参加,有必要时,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有关人员也列席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分为总经理例会和总经理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一下午15:00,公司有特殊事项需要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可召开临时会议。

3)行政办公室对会议的内容进行起草会议纪要、拟定有关通知、决定等经总经理审定后,应提前2 日通知。

4)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召开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在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一位副总经理主持。

5)参会人员须准时出席,因特别原因不能到会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否则另行确定会议时间。

5.2 会议主要研究讨论范围

1)研究和讨论公司的方针、政策及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法规、规定、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实施事项。

2)研究和讨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公司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确定在本企业贯彻实施方案。

3)研究制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决定公司内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4)研究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决定控制生产成本的各项措施及方案,决定产品的营销策略、销售方案。

5)研究重大项目的合同评审,确保合同的正确性,合理性。

6)研究决定重要生产材料的数量、价格和供货商。

7)研究决定生产设备的大中型检修计划和重要生产设备的维修、更新和购置。

8)研究决定生产经营当中的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防范预案。

9)研究制订对公司职能部门和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及企业员工重大奖惩事项。

10)研究决定重要岗位的职工招聘、薪酬、培训及调配等具体事宜。

11)研究和讨论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12)研究决定其它属于公司经理层研究决定的各项事宜。

13)研究和讨论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总结等。

14)研究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当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15)研究决定顾客投诉和服务回访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分析,提出改善纠正措施并监督各部门落实执行纠正措施。

16)研究讨论向董事会汇报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17)研究决定基本建设的施工进度计划。

5.3 会议纪要记录与分发

1)会议纪要或者决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会议人员,会议内容,会议决定,会议记录员等。

2)会议内容主要为各部门汇报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企业协调的相关工作;负责人传达上级公司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等,分析企业经营工作情况,部署企业相关工作等。

3)会议主持人对例会上各部室提出的问题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根据会议决策应作出明确决断,并明确分工和落实。

4)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各参会人员应迅速传达和落实工作指令和要求。

5)会议纪要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整理,报总经理审阅后,分发各部门及科室。

第16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5

第十一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范 围

第229条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等)和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报警装置,防雷装置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好用.

第230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用品,称为防护用品,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安全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231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

第232条 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第233条 各类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234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 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235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236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

第237条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第四节 管理分工

第238条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

第239条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电气部门负责管理.

第240条 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

第241条 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均由防火部门负责管理.

第242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章 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施工组织

第243条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

(一)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证.

(二)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244条 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员工有权拒绝施工.

第245条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作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其安全工作.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第246条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第247条 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器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厂有关安全规程执行.

第二节 施工现场管理

第248条 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如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第249条 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250条 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第251条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252条 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253条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第254条 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

第17篇 建设集团公司居住证管理制度

关于颁布集团公司关于居住证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室)、直属分公司: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员工,保障我集团员工权益,规范员工居住证和积分管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居住证仅指从业类居住证。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8篇 建设集团公司公文事务性文件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公文及事务性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行政管理流程,使公司公文规范化,强化公司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联系,减少工作纠纷,为指令的传达、需求的沟通提供顺畅的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3.1.公文:指与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间传送的红头文件。

3.2.公文的种类中要有:

3.2.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公文的种类中要有:

3.2.2.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3.2.3.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2.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3.2.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3.2.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3.2.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3.2.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3.2.9.会议纪要:适用于公司月度总裁会议的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3.3.事务性文件:从事公司各项活动中编制的除公司红头公文以外的所有文件。

4.制度内容

4.1.公文相关工作要求

4.1.1.拟稿:按照专业化拟办的原则。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会稿的,由主办部门牵头拟办,有关部门会签;

4.1.2.编号:编号由发文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代字:发文单位,由浙中建表示;

年份应标全称,用小括号[]括入;

序号即当年发文流水号,从1起编,序号前加第字;

编号示例:浙中建[2022]第1号;(即浙江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所发的第一份公文);

公文编号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进行记录;

4.1.3.公文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公司对外公文模板》;

4.1.4.签发权限:对外发文,由总裁负责签发,行政人事部备案;

4.1.5.盖章:签发后,由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印章管理人员要进行用印登记;

4.1.6.分发:公文的分发由行政人事部及时分发到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4.1.7.归档:公文发文办理完毕后,行政人事部要将公文原件和收文人的签收单原件及时存档。

4.2.事务性文件工作要求

4.2.1.文件编制格式

4.2.1.1.正式发布的文件必须编制文件编号、文件主题(或文件名称)和页码,以便于检索;文件主题应简要准确概括出文件的主要内容;页码标识用第 页 共 页的形式标识;

4.2.1.2.一般文件按公司统一模版编制,详见附件《公司事务性文件模板》,同一类文件的编制格式应保持一致;

4.2.2.文件编号规则一般采用字母和数字混合,连续编号:

一般性事务文件编号为:zjzq-部门名称缩写-文件种类代码-年份-流水号;

公司制度、流程、指引编号为:zjzq-部门名称缩写-文件种类代码-流水号;

部门名称缩写为每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并用大写表示,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文件种类代码要能代表某一类的文件,且这一类的文件数量较多,对于文件数量极少的文件用qt表示其他类;文件种类代码可随着公司的文件产生情况增设,文件种类代码详见附件《文件种类及代码》;

年度编号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每份文件正式发布后,文件编号不得变更,如此文件日后内容有修改,要更新此份文件的,只升级文件版本(文件版本用阿拉伯数字1、2、3、4……表示,第一次发布时用1表示,当有修改第二次发布时用2表示,版本标识时数字要连续,不得断开使用);

编号举例:zjzq-cw-tz-2022-2,表示2023年2月财务部发出的通知,且该通知为财务部今年发出的第2份通知;

4.2.3.本规则发布之前已经发布的各类文件其文件编号保持原来的编号不变,本规则发布之后,如果要修改以前已经发布的文件内容,按本规则重新编定文件编号。

5.文件种类及代码

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

章程zc决议jy方案fa计划jh

议案ya制度zd批复pf申请sq

流程lc合同ht通告tg报表bb

工作联系单l_d通知tz总结zj日报rb

备忘录bwl会议纪要hyjy信函_h周报zb1

传真cz报告bg决定jd月报yb

指示zs请示qs招标zb其他qt

说明:不在上述范畴的文件统一归入qt其他类中 ,随着此类文件实际数量增加可增设新的文件代码,需要增设时由行政人事部制定。

6. 公司目前以表单式管理为主,简单、明了、易懂,增设的表单详见附件。

附件1:表22 对外传真表

附件2:表23 公司事务性文件模板表

附件3:表24工作联系表

附件4:表25市场营销人员工作月报表

浙江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第19篇 某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对于员工的考勤跟中小企业有哪些不同呢在字义上理解,集团公司的员工考勤会更加正规,以下则整理了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三条集团考勤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其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办公室负责考勤机管理。

第四条部门须指定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本部门考勤员,负责记录考勤信息,定期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考勤时间规定如下: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8:11—8:30为迟到;下午16:30前离岗为早退;

第六条迟到时间超过半小时,早退十一分钟至二十分钟,均列为旷工半日;迟到超过一小时,早退超过二十一分钟,均列为旷工一日。

第七条当月第一次迟到可不计,第二次迟到列为事假半日,第三次迟到列为事假一日,以后每多一次迟到均列为旷工半日;因迟到、早退形成的事假、旷工超过半日,均扣除相应的薪资。

第八条考勤记录符号如表1.1所示。

表1.1考勤记录符号表

名称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公休

符号√○△×+—_⊕



第九条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由本部门考勤员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条上午8:10前使用指纹考勤机,或因集团班车原因迟到视为正常时间上班。

第十一条因特殊原因未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者,应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连续出差2日以上的,需经集团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到岗上班者;

·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和伪造请假证明者;

·不服从工作安排、岗位调动,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第十四条旷工期间扣除全部薪资。旷工1日(含)以上者不得参加集团年度各类奖励性评比活动。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确因工作量太大、时间要求紧的工作任务,经集团领导批准后部门方可安排加班。

第十六条加班情况由各部门考勤人员负责统计。员工加班到达及离开公司时须进行指纹考勤;加班的员工无考勤记录或与考勤记录不一致的不视为加班。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口岸处理中心、业务部、财务部、运输部按集团规定的人数安排加班。特殊情况增加的加班人员应按本规定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集团给予加班员工一定的补助,补助范围和金额根据岗位、工作难度、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确定。

第十八条部门主管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安排补休。

第十九条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第四章值班管理

第二十条值班时间为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安排实行由中层领导带班,中层以下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第二十二条集团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节假日前7天将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表》报至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由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各部门值班安排,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并通知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

第二十三条未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值班计划,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

第二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需报办公室主任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按正常上班时间值班,到达公司及离开公司时都需考勤,未考勤的不计入工资计算范围。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带非集团人员在公司内活动,无故不出勤的,按旷工对待。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及时跟带班领导汇报,同时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带班领导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下班前要跟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并做好值班情况登记,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下班时需保证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第五章事病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因私事需工作日办理者,应事先请假,如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

第三十条员工事假需报相关领导审批:

⑴普通员工请假2日以内,由其部门(分支机构)主持工作领导审批,2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普通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的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⑵中层管理员工(集团总监以下、部门主管(含)以上员工)请假3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3日至5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报集团总经理审批;中层管理员工请假5日以上、离开大连市的请假均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但限10日(含)以内。

第三十一条凡在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月不超过1日事假可不扣薪资,须在考勤表上记录,其他事假期间不发薪资。

第三十二条因病治疗或休养者,需凭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和诊断病历申请病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2日以内病假须其部门领导审批;3日至5日(含)以内病假须集团分管领导审批;5日以上病假和部门主管(含)以上人员的病假,须集团总经理审批;连续30日和一个年度内累积达50日(含)以上病假,须集团决定另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超过10日需报人力资源部申请,经集团总经理审批,请假期间停发薪资。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岗者,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由集团总经理讨论后决定,但事假时间以5个月为限,病假时间以1年为限,否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以上员工准假后,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婚产假

第三十六条员工婚假须持法定结婚证书,享受3日法定婚假。

第三十七条符合晚婚年龄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增加晚婚假7日,即享受10日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八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0日法定产假。

第三十九条符合晚育年龄(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60日,即享受150日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第四十条男方护理假为15日。

第四十一条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下列待遇: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产术的,休假30日;

·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第20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满足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会议的需要,营造整洁、规范、有序的会议氛围,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顺利举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会议室是指公司专用会议室。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会议室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室的配置和布置

第五条 会议室的配置包括会议桌椅、演示板、书写笔、视听设备、饮水设施、空调、换气扇、烟缸及电话等。

第六条 会议室应根据具体会议的规格、性质和需要进行布置,主要包括会标、盆栽植物、桌牌等。

第三章 会议室的管理

第七条 管理人员职责

(一)每天对会议室进行保洁、整理;

(二)每次会议后立即清扫、整理;

(三)每天对盆栽植物进行养护并定期更换;

(四)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发现问题立即酌情处理;

(五)每天检查物品的备用情况,根据需要随时补充;

(六)做好会议室的使用安排;

(七)根据会议要求,做好会议室的布置工作;

(八)做好会议的保密工作;

(九)做好会议室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八条 管理要求

(一)场地和设施设备整洁、摆放有序;

(二)盆栽植物美观、养护得当;

(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四)消耗性物品不短钝

(五)会议室的安排合理有序、不冲突;

(六)会议室的布置快速、周到、规范;

(七)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

第四章 会议室的使用

第九条 需要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应将拟召开会议的名称、规格、时间、人数及相关要求提前1 天(需做会标的提前2 天)通知综合管理部。

第十条 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预约的会议时间、规格、人数等因素,视先 后、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并将确定的会议室地点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 如遇会议时间、场地重叠,无法按照要求作出安排的,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作出相应调整或另行安排。

第十二条 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并爱护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应及时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同时应自觉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随意丢弃烟蒂、杂物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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