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个完善的资产评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我们要建立一个既能保障员工权益,又能确保业务高效运行的框架。要确定公司的核心价值观,这将指导我们制定出符合公司文化的考勤政策。分析各部门的工作性质,确保制度的灵活性与部门需求相匹配。要考虑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制度的合规性。
考勤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1) 出勤规定,明确工作时间、休息日及节假日安排;2) 迟到与早退的处理办法,设定合理的容忍度和惩罚机制;3) 请假制度,涵盖事假、病假、年假等各种类型;4) 加班管理,规定加班申请流程和补偿标准;5) 考勤记录与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每个部分都应详细说明执行规则和异常情况处理。
考勤制度不仅关乎员工的日常工作,更是公司管理效能的体现。它能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员工责任感,减少因考勤争议引发的纠纷。通过规范的考勤管理,公司可以更好地规划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此外,一个良好的考勤制度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格式上,考勤管理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复杂的法律术语。使用简洁的段落结构,每一项规定前用数字或字母编号,便于查阅和执行。例如:
1.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中间1小时为午休时间。 1.2 请假申请:需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经直接上级批准后生效。 1.3 迟到/早退:每月允许两次,超出次数将扣除相应工资。
这样的格式既保证了制度的严谨性,又易于员工理解和遵守。一个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应当是人性化、合理化且易于执行的,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其在公司运营中的作用。
第1篇 资产评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员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电话请假。
二、全体人员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度,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以上者作为缺勤处理。
三、根据每人的工资标准、实行按实际出勤天数(有效工作日)计算和发放基本工资(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资,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五天以上者当月无奖金。
四、公司实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写加班人名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加班。公司由专人负责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计算工资标准,超过部分,加班人员可换休或领取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在晚上12点以前计半个工作日,超过晚12点计一个工作日。
五、对于公司外出联系业务人员,如需个人外出联系业务,须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选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当日下午2点前赶回公司,下午2点后外出联系业务的需在下班前赶回公司,汇报登记联系业务情况表(业务性质、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特殊情况另定。若不经所领导同意无故缺勤者,视同私自外出干私活处理。一经发现,公司向当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劳务费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外出执业时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勤记工。有事先请假,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取资料和送报告除所里专职人员外,一般原则上由客户取送,特殊情况由联系业务的人取送,在市内及近郊不超过2―3个小时,郊县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资产评估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职业道德规范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质量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保证评估工作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控制政策是指本公司为保证执业质量符合相关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控制程序是指本公司为贯彻执行质量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三、本公司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本公司评估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二是对各评估项目助理人员工作的质量控制程序。
四、本公司对所执行的独立资产评估业务,实行质量控制。
五、本公司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无论对什么单位执行资产评估业务,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以保证评估质量达到相关准则的要求。
六、本公司对非评估业务的质量控制,参照本制度实行。
七、本公司实行法定代表人(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统一领导下的部门经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负责制,主管企业资产评估业务。
八、遵守执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评估业务,出具评估报告。
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评估业务、执行评估程序、取得评估证据、形成评谷结论、出具评估报告时,都必须依法办理,独立自主,做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于外部组织和所服务的对象。
2、注册资产评估师对有关评估事项的调查、判断的意见表达,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不受他人的左右,不允许因个人偏见,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以正直、诚实的品质,正确对待利益各方,不允许牺牲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受益。
4、执行评估业务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5、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时,发现有关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应在出具报告中予以指出,严禁为委托人出具假证明。
6、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在评估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估单位的资料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还应确保其业务助理人员,其他评估人员及本公司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7、为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在公平竟争的环境下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公司不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首先应了解客户基本情况。确定接受客户委托评估业务后,签定评估业务约定书,委派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执行评估业务。
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时,应按指定的工作任务,在了解被评估单位基本业务情况、评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落实到每个执业人员。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计划做必要的修改、补充,保证评估工作有组织、高效率的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十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进行研究和评价,据以确定相关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制度有重大缺陷的,应向被评估单位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时,根据需要,可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现场勘查等方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
十三、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将评估计划及实施过程、结果和其他需要加以判断的重要事项,作出评估工作底稿。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必要的评估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评估证据为依据,形成评估结论,并依据相关准则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十五、本公司建立法定代表人、部门经理负责的分级督导制度,对各层次的评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
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制度、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部门经理执行全面质量控制制度与程序中适用于评估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十六、督导人员对被分派工作的业务人员,应在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在工作责任、所实施的具体评估、资产评估程序及目标、被评估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可能遇到的重大评估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程序的有关事项进行指导。
十七、督导人员在评估期间应履行职责,包括监督工作进度;了解评估期间出现的重大评估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消除各执业人员之间的职业判断分岐,必要时向有关人员以至向专家咨询。
十八、督导人员应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通过复核,检查助理人员完成的工作是否按评估计划和评估相关要求进行;预定的评估程序和评估目标是否实现;工作过程及结果是否记录;评估证据是否足以支持评估意见和评估结论等。
十九、督导人员对下列事项应及时复核:
1、具体评估计划;
2、对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相关性测试结果对评估计划所做的修改;
3、进行相关性测试取得的评估证据及形成的评估结论;
4、评估报告草稿。
二十、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实施评估业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运用所掌握的专门学识,技能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遵守职业技术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都必须随着评估理论的更新、评估方法的进步,通过统一组织学习、培训以及工作实践、经验交流、自学等方式,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新经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
二十一、本制度从2023年1月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工作底稿撰写、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评估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评估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评估工作底稿,是由在公司内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三、评估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评估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评估结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判断。评估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助理评估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评估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资产评估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空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相关要求的评估工作底稿,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管安排,按评估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公司内统一印制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
要另加附表和计算过程,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评估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评估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评估底稿中运用的各种评估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评估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评估工作底稿建立三级复核制。
(一)项目负责人审核
项目负责人应在评估现场就以下内容进行复核和自查:
1、是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对评估风险是否有了正确评价;
2、评估程序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未进行,是否有充分理由;
3、评估过程是否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现场勘验记录等);
4、是否取得充分的评估依据(询价记录、市场调查记录);
5、评估表格钩稽关系是否正确;
6、存货是否进行抽查核对,是否对往来款项进行过函证;
7、评估说明与表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已就评估结果与委托单位交换过意见,结论如何;
9、原始资料(报表、明细表、承诺函)是否充分,客户是否盖章。
(二)部门经理的审核
部门经理应对项目负责人复核过的底稿进行重点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评估计划是否经过核准,并按要求执行。
2、对该评估项目的重点,进行详细复核,具体包括:
(1)涉及该专业部门的评估方法是否正确;
(2)重大事项是否进行过披露;
(3)表格与报告数字是否正确。
3、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缺陷事项。
4、对企业的期后事项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是否加以披露。
5、整体报告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法人的复核
对项目负责人审核过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
1、复审评估计划是否已经过核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是否完备。并经逐级审批;
2、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是否恰当;
3、分析判断评估结果是否恰当;
4、是否有工作小结;
5、以应有的职业谨慎,考虑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评估结论与评估说明文字表达是否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并最终签署报告。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公司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评估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十、公司对形成评估档案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建立保密制度,对评估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但由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需要查阅评估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
十一、查阅者因误用评估工作底稿而形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十二、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后续教育制度
一、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保持与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培训制度(试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后续教育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职业后续教育,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为保持与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以及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在评估工作中的实践经验总结。
三、根据有关要求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并结合本公司执业范围,从业人员状况,拟定培训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
四、凡在本公司工作的专业人员均须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在总体上包括:会计及财务管理理论和实务、评估理论和实务、管理咨询理论和实务、税务理论和实务、国有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法规、特殊行业会计与评估知识、计算机技术、职业道德、公司管理、外语等。在组织培训时,根据培训对象,具体组织实施。
五、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掌握全面管理本公司业务及行政方面的技能,包括批准和审查评估计划、程序、评估报告、管理建议书及处理与协调内外关系,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等方面的技能。
六、部门负责人必须掌握控制评估过程、审查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协调部门内部关系、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等方面的技能。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掌握从独立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全部技能,包括项目谈判、项目的组织实施、解决有关复杂问题等,同时要具备特殊行业知识。
八、一般执业人员必须掌握从制定评估计划与程序、执行到起草评估报告所需的技能以及相关的计算机、税务、经济管理、一般行业知识等。
九、本公司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按脱产与非脱产两种方式具体组织。
1、脱产后续教育培训:包括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研讨班及其他培训项目;有关大专院校进修专业知识;参加省注协和省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专题研讨会、经验交流等。
2、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包括本公司自行组织的专题讨论、工作和经验交流、岗位培训;统一组织自学;接受函授、夜大等非脱产专业教育。
十、本公司执业会员接受后续教育的培训时间每年定为40-6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定为20-30学时。
十一、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年检时,必须出示后续教育培训手册,提供后续教育培训记录。凡因特殊原因未完成后续教育培训要求的,由本公司申请并经批准后,在后一年度完成,但不能影响后一年度后续教育要求的完成。无故连续一年以上未完成后续培训教育要求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其年检时不予通过。
十二、本公司执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工作,由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本制度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规定,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承办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执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簿制,配备财会人员,严格财务管理,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的检查监督。
四、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贯彻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各项支出,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法人一支笔的开支审批制度。
五、公司支付的工资包括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见习期临时待遇,在编学习进修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工资待遇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医药费、因工负伤和职工生活补助等。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七、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待业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费,并按规定执行。
八、公司要按业务收入的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
九、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税金。
十、公司发生的物料用品,在领用后,一次性计入业务支出。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但领用数量较大的物料用品和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用,可采用待摊办法,摊销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一、公司的各项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账卡,做到账实相符。个人因工作需要,可以办理手续借用,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十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按原值的3%计算净残值率。
十三、公司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十四、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环账准备。
十五、公司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年终决算前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六、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切收入都要按规定及时入账。各项业务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不得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其他条件,也不得用降低收费标准的手段承揽业务。
十七、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五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十八、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50%的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作为公司公益金和支付投资者利润。公司的各项税收减免要转作事业发展基金。
十九、公司用于正常业务往来需要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参照同行业标准执行,并本着节约原则,指定专人按标准办理。
二十、根据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规定,按业务收入的1%及时缴纳团体会费,并组织个人会员,执业会员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会费。
二十一、加强现金管理,500元以上的零星采购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零星因公借款和外出借款,由借款人开据借款单经法人批准后方能支付,并要在业务终结后及时报账。严禁白条抵库。
二十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省财政厅有关差旅费规定办理,并作以下具体规定:
1、市区以外出差,每人每天按50元发给住勤补助;
2、市内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午餐补贴10元;
3、市区内交通费每人每月按20元补贴,包干使用;
4、长聘人员住外地者,每年报销两次车船费;
5、取暖费,降温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6、因特殊情况或执行急办任务等原因,外地出差乘座飞机、市内出差乘座出租车,须事先经得法人同意方能报销。
7、市区以外出差,只计发住勤补助,不再发午餐补贴。
二十三、按规定向主管会计师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二十四、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公文,各种业务资料,设专人具体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文处理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由专管人员统一收发、公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四条
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重要文件、业务资料和机密安全。
第五条
凡需办理的公文,专管人员应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按规定程序,及时送领导批示或交业务主管办理。
第六条
草拟公文,要使用钢笔或毛笔,并力求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第七条
公文办完后,要根据文书立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附件等分类整理,保证材料齐全、完整,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查阅公文、档案资料,一般在办公室进行,如因工作需要,非带出不可时,须在借阅登记本上登记,阅用完毕,及时退回注销。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抄录、复印有关业务档案资料时,须持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
第九条
文书、档案专管人员、工作人员,如因工作疏漏,造成遗失,应视情节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罚,直至解聘。
第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岗位职责
法人(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职责
一、负责公司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从业人员的思想和执业道德教育工作;
三、负责公司执业质量工作,审核签发执业报告;
四、负责组织全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后续教育,不断提高执业质量;
五、负责协调、处理内、外部业务关系;
六、负责财务收支审批等工作。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责
一、协助首席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执业质量工作;
二、负责执业报告的初审和修改工作;
三、协助法人搞好从业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
四、协助法人搞好外部联系工作;
五、负责公司印章的管理工作。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规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独立评估准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执业规范指南,做好执业工作。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积极热情地为客户服务。
三、在执业中,对知悉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要保密,不利用其为自已和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与委托人串通作弊,出具假证明,确保评估报告的真实性。
五、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时完成法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纳工作职责
一、负责以会计开据的收款、付款凭证办理现金、货币资金的收、付工作和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
二、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并及时和会计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三、认真检验货币真伪,若出现假币,责任自负,全额赔偿。
四、不得以白条抵库,每笔以现金付出的必须由会计开据付款凭证,凡没有付款凭证的一律不得付款,否则,责任自负。
五、遵守本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法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打字员职责
一、负责本公司文件的打印、复印工作;
二、爱护电脑、打印、复印设备,及时擦洗、保证正常运转,顺利工作,有权拒绝其他人员上机操作。
三、凡打印、复印的材料、文件,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接受;
四、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对外承接打印、复印任务;
六、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法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会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财务的全面工作,认真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公司和股东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依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所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制度。
三、认真做好原始单据的审核和记账凭证的编制工作,并要及时记帐、结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帐相符。
四、做好申报纳税工作。
五、负责现金的监管工作,随时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做到帐实相符。
六、认真做好业务收入的监督和业务支出的复核工作。
七、业务收入发生时,按实际收到数先向客户开据收款凭据,再以收款凭据作为原始凭证,签制收款凭证,作为出纳收款和记帐的依据。
八、业务支出时,经审核无误后向出纳开据付款凭证,作为出纳付款和记账依据。
九、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法人临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存档、科学管档。
二、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评估、验资、资产评估及上级机关来文、本所发文等各种档案资料,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登记、保管、交接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所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
四、认真执行《保密法》,确保档案机密安全、杜绝档案丢失、机密泄露事件发生。
五、积极热情地为查阅利用档案者提供周到的服务,并做到符合保密原则,手续齐全。
六、办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员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电话请假。
二、全体人员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度,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以上者作为缺勤处理。
三、根据每人的工资标准、实行按实际出勤天数(有效工作日)计算和发放基本工资(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资,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五天以上者当月无奖金。
四、公司实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写加班人名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加班。公司由专人负责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计算工资标准,超过部分,加班人员可换休或领取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在晚上12点以前计半个工作日,超过晚12点计一个工作日。
五、对于公司外出联系业务人员,如需个人外出联系业务,须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选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当日下午2点前赶回公司,下午2点后外出联系业务的需在下班前赶回公司,汇报登记联系业务情况表(业务性质、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特殊情况另定。若不经所领导同意无故缺勤者,视同私自外出干私活处理。一经发现,公司向当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劳务费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外出执业时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勤记工。有事先请假,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取资料和送报告除所里专职人员外,一般原则上由客户取送,特殊情况由联系业务的人取送,在市内及近郊不超过2―3个小时,郊县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篇 资产评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公司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规定,本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承办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执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簿制,配备财会人员,严格财务管理,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的检查监督。
四、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必须贯彻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各项支出,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法人一支笔的开支审批制度。
五、公司支付的工资包括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和津贴、见习期临时待遇,在编学习进修人员工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工资待遇标准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的医药费、因工负伤和职工生活补助等。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计提。
七、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待业保险费和劳动保险费,并按规定执行。
八、公司要按业务收入的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作为因不可避免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
九、公司应按国家规定按时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税金。
十、公司发生的物料用品,在领用后,一次性计入业务支出。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业务支出。但领用数量较大的物料用品和发生数额较大的修理费用,可采用待摊办法,摊销期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一、公司的各项资产,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账卡,做到账实相符。个人因工作需要,可以办理手续借用,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十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并按原值的3%计算净残值率。
十三、公司的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和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摊费用,摊销期一般不短于5年。
十四、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环账准备。
十五、公司对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年终决算前进行盘点清查,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六、公司的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一切收入都要按规定及时入账。各项业务收费标准,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不得向委托人收取额外费用或要求其他条件,也不得用降低收费标准的手段承揽业务。
十七、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五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十八、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按50%的比例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作为公司公益金和支付投资者利润。公司的各项税收减免要转作事业发展基金。
十九、公司用于正常业务往来需要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参照同行业标准执行,并本着节约原则,指定专人按标准办理。
二十、根据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规定,按业务收入的1%及时缴纳团体会费,并组织个人会员,执业会员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会费。
二十一、加强现金管理,500元以上的零星采购支出,要通过银行转账结算;零星因公借款和外出借款,由借款人开据借款单经法人批准后方能支付,并要在业务终结后及时报账。严禁白条抵库。
二十二、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省财政厅有关差旅费规定办理,并作以下具体规定:
1、市区以外出差,每人每天按50元发给住勤补助;
2、市内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发给午餐补贴10元;
3、市区内交通费每人每月按20元补贴,包干使用;
4、长聘人员住外地者,每年报销两次车船费;
5、取暖费,降温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6、因特殊情况或执行急办任务等原因,外地出差乘座飞机、市内出差乘座出租车,须事先经得法人同意方能报销。
7、市区以外出差,只计发住勤补助,不再发午餐补贴。
二十三、按规定向主管会计师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
二十四、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篇 资产评估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公文,各种业务资料,设专人具体负责保管。
第三条
公文处理要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由专管人员统一收发、公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四条
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重要文件、业务资料和机密安全。
第五条
凡需办理的公文,专管人员应根据公文内容和性质,按规定程序,及时送领导批示或交业务主管办理。
第六条
草拟公文,要使用钢笔或毛笔,并力求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简短。
第七条
公文办完后,要根据文书立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附件等分类整理,保证材料齐全、完整,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第八条
本公司工作人员查阅公文、档案资料,一般在办公室进行,如因工作需要,非带出不可时,须在借阅登记本上登记,阅用完毕,及时退回注销。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抄录、复印有关业务档案资料时,须持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
第九条
文书、档案专管人员、工作人员,如因工作疏漏,造成遗失,应视情节给予行政的、经济的处罚,直至解聘。
第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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