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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工作工作制度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校园安全工作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员工职责:详细列出每个职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3. 工作流程:描述业务处理的步骤和程序。

4. 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道德行为和职业操守。

5. 时间管理:设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假期制度。

6. 安全规定:制定预防事故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措施。

7.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渠道。

8. 考核评估:设立绩效评价体系,以激励员工提升表现。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袒。

3.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增强制度的认同感。

4. 实效性:制度应能解决实际问题,避免空洞无物。

5. 清晰性: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条款,以免引起误解。

6.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和完善。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标明制度名称、制定日期和发布单位。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4. 主体: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5. 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修订历史等信息。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了解了工作制度的含义、编写方法、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以及其应有的格式。制定一份完善的工作制度,对于校园安全管理来说至关重要,它能为学校的日常运营提供清晰的指导,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

校园安全工作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三、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没有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教师的责任。

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教师负责。值周、值日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地开展值日工作,认真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教师。

六、着力抓好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经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

总之,全体教职工必须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

大桥镇中心小学

第2篇 校园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师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体,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是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两种。教师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行政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议事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教师议事会。

三、行政议事会和教师议事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行政议事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教师议事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行政议事会或教师议事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泗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3月8日

第3篇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特别嘉奖。

4 、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导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4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

“谁上课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责任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班级或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校长室。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班级、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教室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登记制度,校长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第5篇 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为确保我校正常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维护校纪校规,保障师生安全,重视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贯彻 “ 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第一责任人,各办公室负责人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

2 、认真执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检查和防范措施,每学期考核一次,若没有违纪情况和检查次数、时间、人员到位,可获安全责任奖(每期按100元/人)。

3 、凡对安全工作做出成绩者,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有突出贡献者学校将给予特别嘉奖。

4 、安全防范检查措施不落实、不到位,按考核扣除安全责任奖,考核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

5 、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扣除安全奖,事件较为严重的还将扣除年终奖,并实行“一票否决”,部门和当事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 、发生重大事故,召开现场会议,分析情况,做好善后工作。严格按照 “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7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部门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事故的当事人是学生,除追究学生责任外,学生导师也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6篇 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

“谁上课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责任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班级或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校长室。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班级、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教室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登记制度,校长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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