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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作制度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业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规定每日工作小时数、轮班制度、休息日等。

2. 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具体职责与权限。

3. 考核评估:设立绩效指标,定期对员工进行评估。

4.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

5. 行为规范:设定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促进和谐工作环境。

6. 纪律处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设定相应处罚措施。

7. 应急处理:制定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和预案。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2.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见和歧视。

3. 实用性:制度应切合实际,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理想化。

4. 可持续性:考虑制度的长期适用性,留有调整空间。

5. 沟通透明:制度制定过程需充分沟通,保证员工理解并接受。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企业名称、发布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4. 正文: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5. 附则:可能包括解释、修订历史等附加信息。

6. 签署页:由管理层签字确认生效。

通过以上步骤和要点,企业可以制定出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既保障运营的顺畅,又有利于员工的成长和发展。然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在制定后,关键在于持续监督、评估和完善,以确保其始终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工业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机械工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均应按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委安全生产监察机关监督执行。

第三条各级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都要坚持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规程的生产指令,并有权向委安全生产监察机关报告。

第二章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司,是我委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应设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和一定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

(三)企业应设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技术人员。

(1)机械行业: 千人以上单位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2~5‰。

(2)火炸药、弹药及火工品等行业:千人以上单位专职安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4~6‰。

(3)其它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安全机构或专职安全技术人员。

第五条国家机构工业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结合我委行业归口,宏观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机械工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对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行业领导责任,组织研究、协调和指导关系全行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国家机械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和决定。

(四)组织指导机械工业安全生产监督网、安全生产监察员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活动。根据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下达指令书、建议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五)编制劳动安全技术措施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安全技术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技术鉴定。

(六)对大、中型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扩初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坚持三同时。

(七)组织安全生产经验和学术论文交流,推广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举办有关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班。

(八)参与重点企业的重大伤亡和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九)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网,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与反馈。

(十)指导企业加强现代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委属安全技术研究所、压力容器检测站和安全技术教育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接受国家机械委的业务指导,对本地区机械工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业领导及归口管理,定期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此负有业务领导责任。对直属单位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地区的机械工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罚条例,并负责督促实施。

(四)根据需要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必要的行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企业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教育经费。监督检查企业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五)监督本地区大、中型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及引进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六)组织或参与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八)按时向机械委上报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

第七条任各企的厂妖或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对保证本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第一责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三)在编制安排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编制和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列为考核生产、建设计划完成成绩的指标。实行经济承包必须承包安全工作。

(四)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五)认真组织好月、季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

(六)接到安全生产监察机关发出的《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后,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七)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八)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重大伤亡或火灾、爆炸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九)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和安全员的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关于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全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按要求比例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第八条车间主任(相当车间主任职务的领导干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企业的有关制度。对保证本车间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认真组织好工人班前班中的岗位安全检查,车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三)组织职工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合格证。

(四)组织制定本车间负责的临时任务和检修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五)按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六)发生职工因工重伤、死亡事故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七)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八)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工段长(相当工段长职务)职责:

(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保证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

(三)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抽考、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四)领导本工段开展安全日活动,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好日、周检查、消除隐患。

(五)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负责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六)监督检查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副厂长、总师、副总师、车间副主任、副工段长,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劳动保护工作,每个人的具体责任,分别由厂长、车间主任、工段长主持制定,并报上一级和安全技术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班(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思想状况等特点,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中的安全。

(三)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前班中要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死亡、重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

(六)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承包内容一并考核。

第三章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生产、计划部门:

(一)编制生产计划时应按上级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比例的规定,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和检查生产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同时,要实施和检查安全措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

(二)改善劳动条件和消除危险的工程项目,应纳入生产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三)各级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应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四)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技术、科研部门:

(一)承担安全技术和尘毒噪声治理等方面的技术设计。

(二)负责对安全技术和尘毒治理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

(三)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应向车间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资料。

(四)会同安全技术部门、劳动教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五)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设备、动力部门:

(一)负责机械、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二)保证新投产的设备包括自制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负责组织投产使用前的鉴定、验收。

(三)负责对机械、电气、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锅炉、受压容器的运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四)负责制订贯彻与本系统有关的安全规程,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五)对有关安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检测仪器仪表的质量维修、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基建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和规程。

(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委颁发的有关三同时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自行组织施工的,施工前应按照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p外包施工的,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并检查督促落实。

(四)负责对生产性厂房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与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

(一)按照国家规定或实际需要,从工厂更新改造资金中按比例提取年度10~20%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劳动保护费用,并单立科目,监督专款专用。

(二)按照国家机工业委员会的规定,负责拨给按每个职工每年2~3元的安全教育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工资和职工教育部门:

(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二)通过安全技术部门对新进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新职工入厂经厂级、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再上岗工作、生产。

(三)督促企业主办的各类学校设置劳动保护课程;组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安排安全技术教育课程。

(四)搞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

(五)根据安全技术部门的意见和上级规定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区别情况实施经济处罚。对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奖金。

第十八条供销、物资、储运部门:

(一)编制防护用品计划,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各类防护用品,并负责保管和发放工作。

(二)负责按计划采购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仪器和材料。

(三)认真做好物资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对危险物品的储存和发放,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行政部门:

(一)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

(二)做好饮事机具、取暖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岗位定人、维修检查定期,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十条安全技术部门:

(一)宣传、执行国家和本委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性评价,找出重点,进行控制。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

(三)制订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制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五)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组织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七)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八)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搞好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和负责填报各项事故报表工作。

(九)参加新建、改建、引进、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制定和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十三)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二十一条消防保卫部门: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工作。

(二)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好专兼职消防人员的培训并会同有关部门特殊工种进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五)组织好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六)参加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调查火究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竞赛、评比、奖惩活动。

(九)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保卫工作。

第二十二条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明确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的职责。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与科研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和科研工作,应以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和促进生产为目的。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由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按10~20%的比例提取z所需材料、设备应列入相应的物资供应计划。

第二十五条凡从国外引进或与外国进行合作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开展以防火防爆为重点,以改善劳动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研究,安全技术科研成果要严格进行技术鉴定后才能推广应用。

第二十七条设计院(所)要在委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专业性设计安全规范和工艺安全规程,报委审批后颁发执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国家机械委系统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应设置安全技术课程,有条件的

大专院校应设立安全工程专业。

第二十九条各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教育室,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仪器和宣传教育器材,开展正规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其费用应按照委的规定每人每年按2~3元提取。

第三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种人员(包括实习、培训人员和各级领导〉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位操作,对长期脱离工作岗位,调动工种人员,必须做好转工或转岗的安全教育。对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的工人,进行新操作法教育。

第三十一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合格证或驾驶证,才能独立操作,严禁无证操作或驾驶。对已获证人员,还要定期进行复审。

第六章安全检查及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安全生产监察机关及企业各级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对企业实施安全检查,发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提请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第三十三条进行安全检查时应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制定检查表。检查时间要明确,职责要清楚,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和限期,对逾期不改的,要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发生死亡,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用电报或电话在24小时之内报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督司和地方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凡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伤亡、火灾及爆炸事故的,根据情节严重,分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法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兵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工伤事故原始记录和伤亡事故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工业园区监控中心安保员工作程序制度

工业园区监控中心安保员工作程序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当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定点录像,并通知巡逻岗和安保领班。

4.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领班,迅速赶到现场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5.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控室,经园区办经理同意进入监控室人员,要作好登记。

6.白天接到住户投诉,要作好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晚上接到投诉,及时通知值班电工或其他安保员处理,并作好记录。

第3篇 z工业园区物业安保门岗工作规程制度

工业园区物业安保门岗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认真检查进出辖区内的车辆,对已租用车位的车辆进行放行。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到管理处办理续租手续。

4.对没有租用车位的商户车辆进入辖区时,开出车辆出入登记卡,写明进入车牌号码及进入时间,离开辖区时,安保员核对车牌号码、时间,如果超过规定时间的,按规定收费。

5.外来车辆进入辖区时,安保员上前有礼貌询问找哪家租户,按规定登记后才能准许进入辖区。车辆管理及收费同第4点。

6.安保员收费要给发票,所收款项当天要交到领班,由领班交到出纳,并请出纳开具收条。

7.对各类推销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礼貌劝其离开。

8.对搬离辖区的物品,要迅速主动地走近,礼貌的请其出示物品放行条,按照放行条上所列内容认真核查每一件物品。

第4篇 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牡丹江市爱民区统计局工业统计基础数据质量工作制度

数据采集和数据汇总上报制度

为强化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提升统计服务功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业统计基层数据采集范围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并已纳入名录库管理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数据采集。

第二条统一对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进行数据采集,要求基层企业独立、自行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和代报,严格执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及地方政府统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种工业统计报表。

第三条基层企业根据工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利用工业“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采集平台,按规定时间分年度、季度、月度自行上报相关数据,每一个报表企业需要填报多种表式,进行集中采集。

第四条要及时对没有报表的企业进行催报,并做好催报记录,对不配合报表及屡次迟报的企业要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予以理顺,在数据采集时排除人为干扰,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平台数据,要做到随报随审,对发现有问题的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确保基层数据上报质量。

第五条基层企业作为统计数据采集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做到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帐内相关指标数据必须合乎逻辑。

1、原始记录包括:产品(商品)生产(经营、销售)方面的记录;商品购进(成本、运费)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商品购进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

2、统计台帐包括:生产、销售总值统计台帐;产品产量或销售类值台帐;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台帐;工业增加值统计台帐;原材料、库存材料台帐;财务收支统计台帐等。企业应创造条件建立电子统计台帐。

第六条企业报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脑、网络知识和操作技术,能熟悉使用电脑设备登陆工业“企业一套表”系统,平台数据在国家局审定通过后,自行打印纸介质报表,由报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备案。

第七条基层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统计电脑使用规章制度,安装防火墙,维护电脑设备和定期杀毒,保证报表期间电脑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上报工业统计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工业企业联网直报要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企业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第九条在数据上报前,一般报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进行上报。重要报表、重要数据报由局长审核后上报。

第十条对上报的各期工业统计数据,在未经国家局审核认定前,一律不得对外提供和使用,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单家的数据不得对外提供。

基层业务人员培训制度

为及时传达和布置国家、省、市工业统计报表及其相关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掌握和了解报表任务和各项工作标准,提升基层工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区统计局工业专业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表人员保证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包括年报会)。

第二条培训前需将辖区内应报表企业的详细名称、企业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报表人等项目进行重新整理,可采用发文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报表企业,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和记载。

第三条充分做好培训资料和培训内容的准备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对报表表式、报表制度、填报说明、时间要求、注意事项等要分类准备,明确培训主题,突出培训重点,保证培训效果,确保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应知应会。

第四条培训可采取现场培训和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培训遗漏企业要进行再布置、再培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企业及个人,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做以相关处理,保证对基层业务人员及报表企业的培训到位。

第五条做好参训人员的签到和登记,对企业名称、联系方式、报表人员等信息有变更的,要及时做好单位名录信息的调整和整理。

第六条对基层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评估、数据处理、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等主要环节。明确工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报表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如有其他方面培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数据审核评估制度

为有效提高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层企业各期上报表种要齐全,指标填报要齐全,不应有缺项、漏项;本月同期数应等于上年上报的当月数,本月累计同期数应等于上年上报的当月累计数;各表间关系应合理、计量单位要准确、数据增减幅度不无故大起大落。

第二条数据质量审核

1、机器审核。各地应按照报表程序中的审核关系和查询模板,并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审核公式,完成对填报单位数据的审核工作。

2、人工审核。通过程序的“数据查询”功能,将辖区内各填报单位的质量控制重点指标过录输出,通过数据排序以及计算增(减)速、平均值、相对数等方法,结合经验判断,进行极大(小)值、平均值、相对数的比较审核。极值、平均值、相对值异常的,须向下逐级或直接检查至企业,进行查询修改或说明。

①奇异值排查。根据工业专业特点,结合重点指标,对奇异值进行排查。

②重点单位核查。对重点填报单位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进行核实,并对这些填报单位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3.查询核实。对计算机和人工审核时列出的错误清单,应立即要求填报单位重新核实。

4.修改订正。调查对象数据经核实如确属调查对象填报错误的,将问题数据最终退回调查对象,由调查对象核实后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报。

5.数据验收。在报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报无误的基层统计数据进行数据验收。

第三条基层企业能源消费量与产值、产量的变动趋势应当一致,即产值、产量增加则能源消费量也增加,反之,产值、产量减少则能源消费量也减少。应保持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与产值总量、用电总量变动趋势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工业综合数据主要指标应符合“数据协调”。即收入、利润等财务主要指标与工业增加值、价格、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变动趋势和程度大体一致。

1、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与工业增加值增速。主营业务收入与工业增加值月度间变动趋势基本相同。即,当工业增加值增速加快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加快;当工业增加值增速放缓时,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也相应放缓。且两者间变动的差异与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产成品存货的变动相协调。

2、利润总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增速月度间的变化趋势,应与主营业务收入月度间增速变化大体一致。即,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加快时,利润增长也相应加快,或亏损增长放缓;当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放缓时,利润总额增速也相应放缓,或亏损增长加快。利润总额增速受同期基数影响较大,但利润总额两年平均增速不应与主营业务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差异较大。利润总额增速可与当地增速趋势进行比对。

3、利润、收入与其他部门数据。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增速应与国税部门工业企业所得税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第5篇 z工业园区各责任区安保员工作规程制度

工业园区各责任区安保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接到租户投诉或提出服务要求时,认真作好记录并通知园区办客服部,晚上通知监控中心或值班电工。

4.按规定时间巡查责任区内停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情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领班或主管。

5.对租户的反映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详细记录后及时交给园区办。

6.督导租户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提醒关好车辆的门窗和锁好防盗锁,对已过租期的车辆,要求其到园区办办理续租手续。

7.发生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通知领班。

第6篇 工业园区巡逻岗安保员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安排制度

工业园区巡逻岗安保员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安排

1、管理巡逻区域内的车辆(包括车辆停放引导);

2、通报门岗驶离园区的货运车辆;

3、劝阻出入园区的外来废品收购人员、广告散发人员及未经园区办同意的宣传、销售行为;

4、负责所辖区域的公共物品及公司物品安全及完好,具体包括:

1)消防设施;

2)景观灯;

3)广告牌及指示牌;

4)窨井盖;

5、引导进入园区的车辆及行人;

6、保持园区道路无车辆违停现象;

7、做好岗位及物品交接。

第7篇 工业区清洁工工作规程制度

工业区清洁工工作规程

1清洁工实行按工计酬,每周工作七天。日工作时间:

7:00--11:00

13:00--17:00

2清洁范围:

2.1辖区内的道路、绿化带等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

2.2辖区楼宇内,一层到顶层、天台、地下室等所有公共场所的清洁;

2.3辖区垃圾的收集和协助清运。

3清洁工工作规程(1)、2)项7:50分前完成、3)项上午完成)

3.1垃圾周转

a、收集楼层垃圾、并运送到垃圾周转站;

b、将楼层垃圾桶内外冲洗、擦拭干净,套上垃圾袋;

c、将垃圾桶周围的地面、墙面扫干净;

3.2每日用大竹扫清扫小区道路、广场、地上、停车场,用小竹扫清洁绿化带、花坛、树眼、花眼等,全天保洁。

3.3楼内清洁(上午完成)

a、每日清扫楼梯、过道、走廊的地面。每周轮拖洗地面一次;

a)把拖布放入兑有洗衣粉的水中洗涮干净,拧干后方进行拖洗地面,严禁拖花地;

b)拖洗楼梯时,应由上至下,严禁隔层、跳层;

c)严禁沿楼梯从上往下倒水或泼水清洗;

b、每日用洗涮干净的毛巾擦拭楼梯扶手、防火门、各种竖井门、指示标牌、四箱(消防栓箱、电表箱、电话接线箱、业主信箱)、电器开关;

c、楼内窗台、框、窗玻璃、楼梯栏杆及之间的缝隙、地脚线墙脚线每周清扫、擦洗一次;

d、每二周清扫楼内墙壁、顶棚一次;

e、每周清扫天面、雨搭、公共阳台一次,并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3.4每周彻底擦拭一次小区各种标牌、灯、灯罩、宣传栏、装饰小品、娱乐活动器械、椅、凳等;

3.5每周清理雨水井、阴沟一次,每月清理沙井一次;

3.6门外台阶、地面每周未(周六、周日)彻底洗刷一次。

a、用兑有一定浓度的洗衣粉水溶液倒在地面上,用竹刷用力洗刷,个别有污迹的地面用竹刷反复洗刷,直至干净为止。

b、用清水将地面上的污水冲刷干净。

3.7认真做好卫生区域的保洁工作。

第8篇 化学工业企业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等环节,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都应制定企业标准。

2.设备管理技术标准,应根据设备用、管、修、造的需要,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设备检修规程、设备制造工艺规程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等规程。设备管理标准,应根据设备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程序,并根据各级责任制,制定相应工作标准。企业制定标准时,应该认真总结企业工人、技术人员的实践与吸收国内先进经验相结合,经过充分讨论,最后交厂长批准颁发实施。

(三)设备管理定额

1.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备定额。企业应保持定额的严肃性,定额的制定和修改需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

2.企业应建立执行定额和严格考核定额标准的制度。对执行结果应有记载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动力科要有全厂(矿)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车间要有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及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设备调试记录等。

(3)设备履历卡片。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5)设备运行累计时间。

(6)历年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7)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8)设备评级记录。

(9)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科应建立全厂(矿)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3.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投产后,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应归入设备技术档案。

4.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五)设备技术台帐

1.设备动力科(车间)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技术状况汇总表(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和主要设备缺陷)。

(2)主要设备(装置)运转状况汇总表(设备〈装置〉运转时间、停机时间〈计划检修停机、事故停机、备用停机、停机待料〉)。

(3)设备(装置)检修状况汇总表(大修计划项目、实际完成项目、计划外项目、计划检修工时、实际完成检修工时、维修费用支出等)。

(4)设备事故汇总表(事故次数、停机累计时间、停机损失等)。

(5)备品配件、材料消耗汇总表。

(6)主要设备技术革新成果汇总表。

2.设备动力科应设专人负责设备技术台帐的汇总工作,并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填报设备动力工作季报。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矿)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矿)设备的图纸。

2.设备动力科负责保管、复制和供应全厂(矿)设备备品配件的图纸。

3.凡向外单位索取的主要图纸资料由厂(矿)资料室保管。

4.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均应随设备调出,设备报废后档案置于厂(矿)资料室存查。

5.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矿)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科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6.设备动力科和车间还应复制锅炉、压力容器的有关图纸、建立定期检验记录。

第9篇 z工业园区巡逻岗安保员工作规程制度

工业园区巡逻岗安保员工作规程

1.上岗前自我检查,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端庄、整洁,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2.接班后详细看阅上一班值班记录,了解岗位情况,以及未解决问题。

3.按规定巡逻路线和巡逻次数对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内容包括:辖区内治安、公共设施设备、设备房、消防器材、住户装修现场、卫生情况等。

4.巡逻中思想集中,通过看、听、问、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领班或主管,同时要认真详细作好记录。

5.巡查楼层二次装修现场是否有施工许可证,是否按审批范围施工,对违规者应及时纠正,对不听劝阻者作清场处理并随时向领班通报情况。

6.发现辖区内有推销人员,及时作好教育劝其离开。

7.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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