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时间与休息制度:规定每日工作时长、休假安排、加班处理等。
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3. 绩效考核:设定考核标准,用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4.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机会。
5. 员工福利:包括薪酬、保险、假期等福利待遇。
6. 行为规范:设定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确保工作环境和谐。
7. 决策与沟通:定义决策流程和信息传递机制。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公正公平: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偏袒或歧视。
2. 清晰易懂: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
3. 灵活性:制度应具备一定的弹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4. 及时更新:随着组织的发展,制度需定期修订以保持其有效性。
5.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提高执行的积极性。
一份规范的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结构:
1. 标题:明确制度名称,如“xx公司员工工作制度”。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 主体:详述各项规定,每项规定下可细分小节。
4.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等信息。
5. 签署:由管理层负责人签字确认。
遵循这些原则和要点,各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出既实用又有效的自来水工作制度,以推动企业健康、高效地运作。
第1篇 自来水分公司维护队工作制度
自来水分公司维护队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维护、维修服务质量,规范维护、维修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维护队维护范围以产权为界,产权归公司的,公司负责无偿维护;产权归用户的,由用户负责管理维护,用户无维修维护能力的,可委托分公司维护队有偿服务。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以总水表为界,总水表前产权归公司所有,总水表后(包括水表)的用户自建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户;平房以接水点为界,接水点前归公司负责维护,接水点后(包括接水点)由用户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 维护队主要职能:维护、维修自来水分公司产权范围内的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有偿维修用户产权管网及供水设施;抢修输配水管道等。具体履行以下职能:
1、熟悉和掌握有关供用水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供用水知识等,按照部门职责,维护、维修供水设施。
2、按计划更新改造管道及附属设施。
3、负责管网及供水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换管道、清井、压盘根、安井盖等;负责维护消防栓。
4、负责输配水管网紧急事故抢修。
5、参与供水工程验收接交工作。
6、做好维修、抢修停水申报工作,并准确告知客服中心停水信息。内容包括停水范围、停水原因、停水时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等。
7、做好维修、维护记录和相关资料归档统计工作。
8、新建工程运行满十二个月后,维修、维护工作移交维护队。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维护队采取绩效考核管理模式,依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五条 维护队工作人员薪酬依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六条 维护队工作人员考勤依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七条 维护队工作程序按照后附《工作流程》执行。
第八条 维护工作要耐心细致,认真负责,高效快捷,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切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第九条 掌握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技能,熟悉临河城区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情况。
第十条 无条件接受工单,只要是在公司供水范围内,漏水必须先止水,降低漏损率。
第十一条 维护队实行轮流值班、集中抢修维护、按计划更新改造、片区日常巡查维护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1、片区管理:主要负责自己分管片区内管道、阀门、井室、井圈盖、消火栓等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更新改造:按照批准的年度、月度计划,落实到位。
3、集中抢修维护:由队长统筹安排,维修人员负责抢修,并由督察中心派人核准工程量。
4、日常维修:接到维修工单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维修;维修后1小时(特殊情况次日)给客服中心返回工单。属有偿服务范围,按公司核定收费标准收取人工费,记录到工单,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5、停水申报:维护、抢修需停水,报队长同意后,由申报人报客服中心备案,申报内容包括停水范围、停水原因,停水时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等。维修完工后,十分钟内回复客服中心。
6、开启阀门:其他用户关闭公司管网阀门,由队长派管道管理员开启阀门。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维修维护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 维护队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队长直接作出处理:
1、不按规定时限交接班的,查明责任后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2、上班期间脱岗的罚款30元。
3、上班期间玩扑克、电脑的罚款30元。
4、接到工单没有及时出工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十三条 管道管理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以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1、管道管理员在维修过程中与用户发生争执、吵架,确属管理员责任的,当次罚款100元。在有偿服务项目中未能说明并清楚记录维修工料具体事项,不执行公司限价规定的,对其处以限价以上部分十倍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调离本岗位。
2、接到报修派工,应及时到位采取维修措施,减小损失,如故意刁难用户或延误作业,责任人承担给用户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对责任人作待岗处理。
3、以公司名义私自承揽用户维修作业,对其处以所收费用十倍罚款。
3、有事须提前向队长请假,脱岗一次按旷工处理,累计两次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第十四条 维护队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二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三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2篇 自来水营业所工作制度范本
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所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营业三所工作,强化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点抄表、收费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业三所履行下列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2、负责对临河区供水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点普通水表用户水费的回收工作。负责用水户水表的查抄工作;
3、若水表出现不能正常显示指数现象,抄表人员要及时报告所长,并和用户进行用水量书面确认,结清水费后营业收费部门书面通知水表拆装部门进行更换,按程序重新装表用水;
4、负责用户水表管理,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用户的水表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5、负责对拖延交费的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按规定送达欠费通知书,对拒交水费用户层报公司供水市场管理委员会处理;
6、负责协调用户进行旧水表校验;
7、做好统计调查和用水趋势预测,就管辖区域内水质、水压存在的问题主动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做好用户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调整用水计划;
8、做好用水市场管理工作,控制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违法采集地下水;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分公司对营业收费部门普通水表用户的水费回收,实行收费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所,营业收费所落实责任和分解任务到收费员的收费管理办法。
第四条查抄水表、更换水表工作严格执行收费部门工作流程。
第五条不断探索和改进水费征收办法,加强收费科学管理,提高水费回收率,及时足额回收水费,完成收费任务。
第六条工作人员考勤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客户管理员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八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铺门店,实行抄收分离的收费方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客户按用水量的大小分类管理,客户管理员督促用户交费。分类标准及抄表频率如下:
1、特大用户:100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天;
2、一类用户:10000吨以下-25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3天;
3、二类用户:2500吨以下-5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15天;
4、三类用户:500吨以下-100吨以上/月,抄表频率1次/30天;
5、四类用户:100吨以下/月的单位用户两个月抄表一次。
商业门店客户一月一次查抄水表。
第九条客户管理员从敲门入户到关门出户的整个抄表收费过程中,要从举止、表情、言语体现出打扰客户所应表现出的歉意、服务客户所应表现出的热情、做客客户居所所应表现出的对主人的尊重、对客户配合所应表现出的谢意;强化服务客户的意识,认真聆听客户对公司的意见,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对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十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水价和水表指数进行查抄、登记。
第十一条客户管理员要做好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用户建档立卡工作,同时抄表要准确,指数要当月上卡。
第十二条严禁客户管理员之间各自片区内私自调卡,代查水表。
第十三条对客户私自更换表,公司严禁客户管理员默许或者隐瞒不报,更换水表工作严格依照水表更换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四条客户管理员要掌握管辖区域的水表安装使用情况及管网状况,依据用户使用年限定期更换水表,对有问题的水表及管网应及时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要掌握有关供水法规、政策、公司制度和收费标准,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做好用户咨询服务、解释答疑、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六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长责令改正:
1、收费进度滞后、不及时查抄水表的;
2、顾客投诉率较高的;
3、不及时反馈用户信息的;
4、不按工作流程办理业务的。
第十七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一倍至三倍的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1、未按工作流程要求及时查抄水表的;
2、抄表不准、不按规定的水价计价办法下单的;
3、找人代替抄表的;
4、私自调卡、代抄水表的;
5、给未缴清水费用户私自换表的;
6、换表时旧表指数、水费登记未经有关领导核实签字的;
7、管辖区域用户使用坏、锈、停以及使用寿命到期的水表超过四个月,未向上级主管报告的;
8、不按工作要求更换水表或发现更换水表不合格未报告的;
9、连续有二个月不能按时完成抄表任务的;
10、用户多次进行投诉,经调查有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1、经批准为用户代缴水费但截留用户水费的。
第十八条营业三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并对其处以直接损失五倍至十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徇私舞弊,私分水费的;
2、贪污、挪用水费的;
3.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客户发生严重冲突,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十九条营业三所所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3篇 自来水营业收费所工作制度
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收费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居民收费部门工作,强化收费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营业收费部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营业收费一、二所履行下列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2、负责对临河城区普通水表用户的查抄工作。
若水表出现不能正常显示指数现象,抄表人员要及时报告所长和督查中心,并和用户进行用水量书面确认,结清水费后营业收费部门书面通知督查中心,按程序重新装表用水;
3、负责用户水表管理,按照规定对本部门管辖区域内的所有用户的水表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4、负责对拖延交费的个人用户,按规定送达欠费通知书,对拒交水费用户报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依法处理;
5、负责协调用户进行旧水表校验。旧水表校验要经督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
6、做好统计调查和用水趋势预测,就管辖区域内水质、水压存在的问题主动逐级向相关公司领导及部门反映,做好用户用水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和调整用水计划;
7、做好用水市场管理工作;
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分公司对营业一、二所普通表用户的水费回收,实行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所,营业一、二所落实责任和分解任务到客户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营业一、二所采取绩效考核管理模式。
第五条 营业一、二所工作人员考勤,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营业一所、二所客户管理员薪酬和工作业绩挂钩,依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七条 营业一、二所工作程序按照<<临河自来水分公司营业一、二所工作流程执行。
第八条 营业一所、二所对普通水表居民用户实行抄收分离的收费方式。客户管理员上门查抄水表并督促用户交费。
第九条 客户管理员从敲门入户到关门出户的整个抄表过程中,要从举止、表情、言语体现出打扰客户所应表现出的歉意、服务客户所应表现出的热情、做客客户居所所应表现出的对主人的尊重、对客户配合所应表现出的谢意;强化服务客户的意识,认真聆听客户对公司的意见,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对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十条 客户管理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水表指数进行收费。
第十一条 客户管理员要做好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用户建档立卡工作,同时抄表要准确,指数要当月上卡。
第十二条 严禁客户管理员之间在管辖片区内私自调卡,代抄。
第十三条 公司严禁客户管理员擅自允许客户私自更换表,更换水表执行水表更换规定及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客户管理员要掌握片区水表安装使用情况,依据用户使用年限定期更换水表,对有问题的水表应及时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更换。
第十五条 营业一、二所工作人员要掌握有关供水法规、政策、公司制度和收费标准,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做好用户咨询服务、解释答疑、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六条 营业一、二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长责令改正:
1、查抄进度滞后、不及时下达缴费通知单、不及时催缴水费的;
2、抄表不符合工作流程的;
3、顾客提出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4、客户档案管理混乱的;
5、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第十七条 营业一、二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三倍至五倍的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
1、抄表不准、不按收费标准查抄水表的;
2、私自调卡、代抄水表的;
3、给未交清水费用户私自换表的
4、发现片区用户坏、停、锈水表不报告而被公司发现的;
5、不按水表更换流程更换水表的,发现更换水表不合格未报告的;
6、连续二个月完不成查抄任务的;
7、用户多次进行投诉,经调查有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经批准为用户代缴水费但截留用户水费的。
第十八条 营业一、二所所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
常有第十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七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职务。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4篇 自来水营业所工作制度
自来水分公司营业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ic卡智能水表管理工作,提高效率,结合营业四所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营业四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向用户宣传和解释有关供用水的政策、法规、公司有关制度以及ic卡智能水表管理使用相关知识;
2、负责ic卡智能水表新用户打铅封和智能水表用户管理,确保智能水表的正常运行;
3、负责处理智能水表用户违章用水及损坏供水设施行为,维护供水服务市场秩序,及时向公司汇报检查处理结果;
4、配合督查中心协调解决智能水表售后使用中的异常问题,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定期对智能水表户进行普查,经常性分析研究并汇总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和到期智能水表维修更换计划,切实抓好检查管理,并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
6、完成分公司及公司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营业四所采取绩效考核管理模式。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考勤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熟悉、掌握相关供用水政策法规、公司制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第五条 工作中要文明用语,高效快捷,热情服务。工作人员从敲门入户到关门出户的整个过程中,要从举止、表情、言语体现出打扰客户所应表现出的歉意、服务客户所应表现出的热情,做客客户居所应表现出的对主人的尊重、对客户配合所应表现出的谢意;强化服务客户的意识,认真聆听客户对公司的意见,耐心细致的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对客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六条 每年度对ic卡智能水表用水户进行微机普查,并对门点和用水重点户随时入户抽查。
第七条 加强对ic卡智能表户违章用水行为的查处,维护供用水市场秩序,并随时向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第八条 提前制定到期水表更换计划,报分公司审批和备案,做好到期水表更换工作。
第九条 水表维修要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 营业四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长责令改正:
1、收费进度滞后、不及时查抄水表的;
2、顾客投诉率较高的;
3、不及时反馈用户信息的;
4、不按工作流程办理业务的。
第十一条 营业四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三倍至五倍的罚款、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1、工作简单粗暴,引发不良后果的;
2、发现违章行为私自罚款不上缴的;
3、串通用户私自换表的;
4、串通用户偷用水的;
5、为用户代缴水费或截留用户水费的。
第十二条 所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本制度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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