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时间与考勤:定义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假期安排,以及迟到、早退和缺勤的处理办法。
2. 岗位职责:详细说明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和绩效标准。
3. 决策流程:规定重要事项的决策层次和审批权限,明确报告路线。
4. 沟通机制:设定内部沟通的方式、频率和责任人,确保信息流通畅通。
5. 员工福利与奖励:阐述薪酬制度、晋升机会、员工福利和表彰机制。
6. 纪律处分:设立违规行为的界定和对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秩序。
1. 公正公平: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偏见。
2. 可调整性:随着企业的发展,制度需适时更新,保持其适用性。
3.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违法风险。
4. 员工参与:在制定过程中,可征求员工意见,提高制度的接受度和执行力。
5. 定期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和遵守。
工作制度的格式应清晰、规范,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封面:标明制度名称、发布单位和日期。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4. 正文:详述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5. 附则:如有附件或解释性说明,可在附则中列出。
6. 签署页:由负责人签字确认,体现权威性。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务必兼顾全面性和实用性,使其成为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通过以上内容,希望为各单位在构建自身工作制度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第1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轮流担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
二、 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
1、 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和临时事宜,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2、 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 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
4、 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 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 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7、 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
三、 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四、 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
五、 有关行政总值班顺序和要求详见医院办公室有关规定,行政副院长为总值班分工领导,院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2篇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
医院行政工作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
一、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是指医院行政干部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内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行而设的一种管理制度。行政总值班由医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轮流担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安排值班。
二、行政总值班的主要职责
1、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后勤和临时事宜,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业务、行政管理有关的咨询工作。
2、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精神,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3、组织、协调全院性的重大抢救,紧急的院内外会诊等突发性重大紧急医疗工作。
4、处理临床、医技科室的请示报告,解决紧迫的后勤保障问题。
5、检查各科工作人员午间、夜间工作情况,以及全院水、电、治安等工作。
6、对于在值班时间内发生的重大工伤、交通事故、大批中毒或特定传染病、紧急伤病情况等,在组织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报告院长;对紧急的重大手术、医疗事故等应及时报告院长并通知有关部门作出相应安排。
7、派车只限于接急诊及医疗、救护用车。
三、行政总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本班未处理的重要事情,应对下一班明确交待,并及时报告院长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或由下一班负责组织处理。
四、值班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
五、有关行政总值班顺序和要求详见医院办公室有关规定,行政副院长为总值班分工领导,院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3篇 c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中医院行政总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管理
院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工作,负责值班室办公设备管理及工作人员值班工作教育培训。
二、值班职责和任务
1、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接听值班电话、取送公文、通知会议、接收处理市卫生局、区卫生局送达或通过应急值守网发送的文电信函等。
2、协调处置值班期间接报的各类紧急事项。
3、代表院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4、传达院领导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交办的工作事项,并督促落实。
5、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值班安排
1、值班地点:总值班室。
2、值班时段:工作日夜班17:00―次日8:00;非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白班8:00―17:00,夜班17:00―8:00。
3、每班次安排带班领导1人、职能科室工作人员1人。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院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司机听班。
4、医院正式行政工作人员调入满6个月后开始承担值班工作。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女同志在怀孕七个月以后、休产假和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不安排值班。
6、若因故无法值守已安排的班次,由本人提前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告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重大事件处置。
发生紧急重大事件时,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并做好应急联络、协调工作。无法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的,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区卫生局值班室。
非紧急情况且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值班人员可做好值班记录并转交下一班值班人员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相关科室处理;值班人员难以确定主办科室,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送交院长办公室。
2、接听电话和接收电传。在接到涉及工作事项的电话、电传后,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并应予答复。群众投诉事件重大或可能引发重大事件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示主管领导。
3、通知会议。值班人员负责通知值班时间内院领导召开的紧急会议和处理值班时间内收到的会议通知。已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未指定参加会议人员的应请示主管院领导后,通知有关人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值班时间内联系到参会人员时,值班人员应交下一班继续通知或在下一个工作日交班时交院办处置。所有会议通知及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备查。
4、接收信函。值班人员接到信函后应妥善保存,在下一个工作日送院办处置。紧急函件应请示相关领导后按领导指示处置。
5、信息报送。按要求完成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每日情况汇总、报送等工作。
6、取、送公文。值班期间取回的紧急公文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送出的公文应在值班记录上登记文件名称送达地点、时间和收件人员姓名。
7、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按要求在值班记录本上做登记和交接班签字。书写要工整,内容准确并签字备查。值班记录主要包括:值班期间接到的公务电话、电传、信函及处置情况。重要事项应准确记录接到报告的时间,报告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事件的主要情况、处理结果、需注意及继续协调处理的事项。值班记录本由院办统一印制并收存备查。
8、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的主要事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期间重要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及相关文字材料,值班期间接到的会议通知及处理结果,值班期间接收的文件、信函,值班室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值班室钥匙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值班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认真地处理值班职责范围内各种事项,不得拖延、推诿;遇到紧急、重大事件要沉着应对,按照工作制度和程序请示、报告;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要准确、及时;处理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用语文明、方式妥当。涉及敏感领域、敏感人群、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的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
2、值班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对值班期间经手的涉密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和交接,不得擅自复印、复制;遇有政治事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所有涉密内容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向上级单位报送的涉密文件由专人、专车送达指定部门;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将院职工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
3、建立值班考勤制度。值班人员因故无法按时到岗或需要换班时,须提前主动商请其他同志替班,并于上岗前通知配班同志及院长办公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脱班。对无故缺岗、脱班的值班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带班领导、值班和听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院、科级干部除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等必须关机的特殊情况外,应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畅通。如有手机号码变更须在24小时内通知院长办公室。
5、值班人员要熟悉并掌握值班工作具体要求、重大事项处理程序、值班记录填写方法、交接班方式及各种通讯设备使用等值班业务知识和技能。
6、值班人员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在值班室留宿。
7、值班人员应爱护公用设施,保持值班室内清洁卫生。如遇电话、传真通讯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后勤值班人员进行维修。
8、值班人员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反馈值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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