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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机关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2. 工作流程:描述完成工作任务的步骤和顺序,提高效率。

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安排等。

4. 考核评价:设立绩效指标,用于评估员工表现。

5. 培训发展:规划员工培训计划,提升个人能力。

6. 奖惩制度:设定激励和惩罚措施,鼓励优秀表现。

7.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渠道和解决冲突的机制。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实际操作:制度应具备可执行性,不能脱离实际工作环境。

3. 公正公平:所有规定应公正对待每位员工,避免歧视。

4. 反馈调整:定期收集员工反馈,适时修订制度,保持其适应性。

5. 宣传培训:新制度出台后,要进行充分的培训和宣导,确保员工理解并遵守。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如“xx公司销售部工作制度”。正文部分按照上述内容结构编写,每一项规定下可细分小点,便于阅读和执行。附件则可以包含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

在撰写过程中,要注重语言的正式性和准确性,避免使用口语化或模糊的表达。制度的每一个条款都应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在实际操作中,不断评估和优化制度,使之成为推动企业发展、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工具。

机关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事项

1、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交党政办主任登记。请假1天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2天以上

(含2天)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党政领导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 机关工作人员休假

(丧假除外)必须先本人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经人事部门审核,报书记或主任批准后并交党政办主任登记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3、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

(急性病及丧假除外)均得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待遇。

2、 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一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3、 探亲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三)产假办法及待遇

1、 产假假期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一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

(2)怀孕流、引产假期。经医疗部门证明,女职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满3个月引产的。给予30天产假。

2、 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有岗位津贴的扣除休假期间的岗位津贴。

(3)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四)婚、丧假办法及待遇

1、 婚、丧假假期

(1)婚假。在职工作人员结婚可休假3天,如本人已达晚婚年龄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丧假。在职工作人员及配偶父母亲病故,可休丧假3天。处理丧事可请3~5天事假料理。

2、 假期待遇

(1)休假期间扣除其下乡补助和交通费。

(2)其他任何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2篇 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

想要了解带薪年休假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原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08年1月起实行新的年休假办法。依据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冀人社〔2009〕1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体现了***、国务院对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关怀,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督促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职工年休假,实行计划安排与工作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于每年1月底前,制订出当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对工作人员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

各单位要加强年休假工作的管理,建立工作人员年休假档案,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严格年休假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坚决杜绝考勤不实、缺损、瞒报等情况的发生,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三)各部门(单位)要按照2007年国务院第514号令和2008年原国家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确定年休假对象、时间、条件等。机关事业单位中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条例》和人事部第9号令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天数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

“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四)对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的工作人员年休假天数变动的原则是,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具体按如下办法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底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即按工作年限满10年或20年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10年或20年的,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五)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在下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年休假的,原则上不超过二次,每次不少于5天。对确实无法安排全天休假的,可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在妥善安排、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采取半天工作、半天休息等灵活休假方式,但累计休假不能超过本人应休假总天数。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未扣发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产假续假,下同)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不在岗人员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率低于80%的。

(五)因停职和立案审查、且所在部门(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查结束前不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审查结束后,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安排其休年休假,无法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一)新招录(聘)人员,从录(聘)用满一年后的下月起享受年休假。军转干部、复退战士及调入工作人员等新进人员,如当年未在原单位休年休假的,现工作单位应按其当年应休未休的天数安排年休假;待安置期超过其年休假的不再安排休假;实行寒暑假制度的单位新录聘和调入的工作人员在原单位已享受寒暑假的天数应冲抵其当年应休年休假的天数。

(二)驻外、驻村、挂职下派(锻炼)或借用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并由派出单位将其列入年度休假计划。

(三)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在其退休前优先安排年休假。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四)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相应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工作人员,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工作日时间),应计算为本人的年休假时间。

(六)当年请事假累计少于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工作人员,事假天数冲抵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已休完年休假又请事假的,冲抵下一年度年休假天数。

四、加强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管理

(一)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应按单位制定的休假计划休假。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原计划休年休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可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内安排其补休。对已调整年休假计划、但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或未休满应休天数的,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但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控制不休年休假人员数量和不休假天数。各单位每年度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人数,应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乘以本人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再乘以2。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贴之和乘以12,再加上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总和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按本人当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的特殊岗位津贴的总和乘以12,再加上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和计算。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2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四)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需支付未休假工资报酬的,按下列程序审批:

1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应在下一年一季度前将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及应支付的报酬统一造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3工作人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前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按工资统发审批程序,在下年度第一季度前一次性审批。当年退休或亡故的人员,于退休或亡故的下月发放。

五、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人事(干部)部门负责。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应按干部管理的权限进行审批。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和超范围超标准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人员的报酬。

(三)市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四)本实施办法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第3篇 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大力推进统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保证我局在“机关效能建设年”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的目的,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以下各项有关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总体职能:

1、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制订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报表工作。

2、组织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汇总、整理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3、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4、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网络。

5、协调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管理全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6、组织管理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协调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7、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8、规划全县统计信息服务行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9、依据国家和省、市、县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计划,监督监察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下设科室:

办公室:

普查办:

社会股:

综合股:

工业股:

招商引资小组:

二、服务承诺制:

__县统计局向社会郑重承诺,我们要认真做好七项服务工作。

1、以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发挥信息主体优势,最大限

度地挖掘开发统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为各级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

2、坚持依法统计,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地反映我县社会经

济发展状况。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河北省统计条例》开展统计数字质

量检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不接受被检查单位的任何物品和现金,不吃拿卡要。

4、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统计职称考试工作,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5、实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以数谋私。

6、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决定,严肃处理。

7、抓好统计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乡镇统计站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全

县统计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

三、首问责任制:

1、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单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切实为前来办事人员着想,不得推诿;要体现我局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3、首问责任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科室。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责任人应先授受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具体经办人处理。

(3)不属于本人、本科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一次性告知制

1、管理相对人到我局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2、对管理相对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3、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ab岗工作制

1、机关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由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

2、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避免办事人到机关办事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3、机关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人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4、机关单位领导层也应实行ab岗工作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5、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六、政务公示制

1、__局以上墙、印制备案的材料等形式,将本单位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以及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一律予以公开公示。

2、公开公示的主要内容:

(1)、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2)、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科室、人员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

(3)财政收支公开、人事、廉政公开。

3、政务公示公开的原则: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程序,又要公开办事结果;既要公开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凡是与群众直接相关的事项,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不影响稳定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公示公开。

4、公开公示的形式: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手册、明白纸,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通过政府信息网等进行公开。

七、责任追究制

1、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职责,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致使国家、集体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损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2、责任追究的内容

(1)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命令、决定,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有关问题。

(2)对直接下属人员的作风恶劣、违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不严或放任不管,造成所辖单位、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群众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

(3)所辖科室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5)工作作风疲沓,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态度粗暴,耽误政务,造成国家、集体或个人较大经济损失,或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

(6)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7)在执行公务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

(8)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他不作为的。

(9)其它失职类错误。

3、责任追究及查处。

(1)对影响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损害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依照《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失职行为人进行责任追究。

(2)触犯党纪政纪的,按《中国_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

(3)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八、挂牌上岗制度

1、按照全体人员的身份、职责、分工实行挂牌上岗。

2、实行挂牌制度总的要求是:单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标有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编号和贴有照片的身份片(或称胸牌)。

3、每个单位的胸牌要统一制作,必须做到整齐划一、以有利于振奋精神,规范管理。

4、工作人员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身份牌。

5、对所配发的身份牌等_,不准借给他人,更不准送人或变卖。

第4篇 县统计局机关工作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__县__局工作规章制度》,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

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坚持每周二上午进行政治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__、_、_、_等领导人的原著和_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每个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并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每季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政治理论学习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定学习篇目和学习计划。

二、考勤制度 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当月出满勤者,发给考勤费(岗位补贴)90元。请假(含事假、病假)每天扣发考勤费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取消当月考勤费,无故缺旷一天扣20元,当月累计缺旷3天,取消当月考勤费,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报帐员按月统计核发。

三、撰写统计分析文章奖励制度 为鼓励专业人员撰写有一定份量和质量的统计分析文章和调查报告,实行统计分析稿费奖励制度。统计分析文章在15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10元,1500―3000字以内,每篇稿费为20元,3000字以上每篇稿费30元。统计信息每条按稿费5元,凡被县委、政府、《__杂志》和市级部门采用,稿酬增倍计发。被《__统计》等省级以上刊物采用,每条信息50元,每篇分析100元。

四、考核评比奖励制度

1、市局对县局各专业考核评比:我局各专业在市局考核评比中获奖,除市局发给的奖金外,由县局在统计经费中拿出两倍的金额给予奖励。若专业统计在市局考核中不达标,则年度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

2、县局对基层统计人员评比:为表彰在统计工作中涌现出的基层先进个人,从二oo四年起,每三年进行一次“十佳”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统计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彰,每人奖励300元。

五、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整理本局年度统计业务及工作档案,按时立卷归档(每年5月底前),不留存货,未经领导批准,非本局人员不得查阅统计资料档案。年度统计资料上报上级统计部门尚未评估反馈前,不得对外提供,不得提供家庭单项调查资料和按保密制度规定的统计资料。

六、财务管理和公开制度 财务人员和主要领导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白发票和不合理开支。不得将统计经费挪作他用,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人员统一经办,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政务公开。

七、微机使用与管理制度 微机使用由微机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机房内严格防火、防磁、防潮、防尘,不得将易燃易爆及强磁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严禁吐痰、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大声喧哗、会客等,保持机房安静清洁;上机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在打开设备电源后离开机房二十分钟以上;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磁盘上的统计数据;不得将统计系统外的磁盘在本局微机上操作,不得利用机房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微机使用一人一机相对固定机型,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他人机型;最后离开机房者,必须关断机房所有设施电源和照明电源,关好门、窗。 若违反微机使用与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八、工作就餐制度 基层统计人员到县局报送报表或召开专业统计会议确需就餐,实行工作餐制度,就餐标准控制在每餐人均10元以内,县局对口专业人员或办公室陪同来人在指定地点就餐,接待就餐人员记帐应注明接待来人单位、就餐人数和就餐金额。工作餐是否上香烟和酒,接待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自行掌握。

九、车辆管理制度 确保工作用车,做到安全行车,控制公车私用,驾驶员出车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专业人员到市局报送报表,两人以上方能派车(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谁私自派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十、电话使用制度 严禁拔打与统计工作无关的长途电话,控制拔打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闲聊电话。若本人因特殊要事需拔打长途电话时,必须告知办公室人员。

__县统计局 二年六月十六日

第5篇 j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注重质量,讲求实效,高标准完成职位赋予和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为群众办事要热情、诚恳、周到,不推不拖,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规定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树立全局观念,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不推诿扯皮,共同搞好工作。

五、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

七、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接待来人、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

八、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办公秩序,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不扎堆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查看不健康的内容;无公务往来,中午不准喝酒。

九、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办公人员精神饱满,着装整洁。

十、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按规定请、销假。

第6篇 某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为检验各部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促进下年度的工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年终目标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

考核坚持着眼于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达到开创工作新局面的目的。考核坚持从严、公平、公正、负责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反映各部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为下年度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的时间、组织领导、方法和对象

(一)考核时间:年12月13日――18日为部门自查阶段,年12月19日――20日为镇集中考核阶段。

(二)考核组织领导:

组长:

成员:

组长:

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兼任。

(三)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个部门总分值为100分。考核采取自下而上、自查和考核相结合,集中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查阶段,各部门根据实际开展自查自评,并于12月18日之前将考核表交考核小组办公室。集中考核阶段,考核小组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考核,结合被考单位自查结果,给出初步评定。最后镇党委、政府根据考核小组意见,综合评定各部门考核成绩。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镇党委、政府将对考核小组考核情况进行督查、复查。

(四)考核对象

党政办、村镇建设办、安全办、计生民政办、劳动保障所、农服中心、财政所、国土办、综治、信访、司法所。

三、考核分值构成

(一)党政办(100分)

党务工作(6分);组织工作(5分);纪检监察工作(5分);宣传工作(6分);人大工作(5分);统战工作(5分);共青团工作(3分);保密工作(2分);人事工作(5分);档案工作(5分);旅游工作(5分);文秘工作(5分);精神文明工作(6分);工会工作(6分);机关事务工作(6分);广播工作(5分);有线电视工作(5分);文体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二)财政所(100分)

财政工作(30分);农村财务指导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10分);村(社区)会计核算与财务审计工作(15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20分);审计工作(5分);家电下乡工作(1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三)计生民政办(100分)

民政工作(10分);残联工作(10分);妇女儿童工作(5分);红十字会工作(10分);计生政策、法规贯彻落实(5分);计生服务工作(20分);计生统计工作(5分);计生宣传工作(5分);计生协会及流动人口管理(5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5分);血防、狂防工作(5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5分);老龄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5分)。

(四)村镇建设办(100分)

能源工作(10分);交通工作(15分);村镇建设工作(25分);环保工作(5分);集镇管理工作(25分);新农村建设工作(1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五)安全办(100分)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0分);安全工作(15分);统计工作(10分)消防工作(10分);招商工作(2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六)国土水利办(100分)

土地工作(45分);水利工作(4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七)劳动保障所(100分)

劳动保障和再就业工作(70分);信息报送工作(30分)。

(八)综治、信访、司法所(100分)

综治工作(15分);维稳工作(15分);防邪工作(5分);司法工作(10分);信访工作(15分);台办工作(5分);侨联工作(5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20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九)农服中心(100分)

农业工作(25);气象工作(5分);防震工作(5分);科协科技工作(5分);农经工作(5分);林政管理工作(10分);林木管理工作(5分);林地管理工作(5分);农业政策性保险(10分),农村财务指导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5分);村(居)会计核算与财务审计工作(5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5分);信息报送工作(10分)。

四、奖惩措施

对考核特别优秀的部门,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表彰鼓励。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小组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谁主考谁负责”的原则,对被考单位统一标准,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反映被考单位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被考单位负责,对党委、政府负责。

(二)被考单位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考核,尊重考评意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责任。各部门自查要从严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部门负责人要在考核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7篇 h镇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制度

1、镇机关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明确服务性质和目的,尽最大的努力提高镇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做到饭菜准时、清洁、优质、可口,使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吃得好,吃得饱,为镇来客提供优质服务。

2、必须做到账目清楚,按章办事,每天一小结,每月一大结。同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的领导,接受办公室的检查、监督。

3、食堂必须实行凭来客通知单用餐。严格按承包合同书的利润确定价格。同时要公布当天便饭的饭菜价格,挂牌经营。

4、食堂必须保证镇政府工作人员开水及早、晚热水的供应。

5、食堂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搞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蓄水池坚持一周一清洗。

6、镇机关工作人员发现食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向办公室反映。对食堂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处罚如下:

1)账目不清,一天未小结,一月未大结,违者罚款10元;

2)不执行用来客通知单用餐制度,每人次罚款10元;

3)开、热水供应不及时,每次罚款10元。

4)利润超标准,罚款以超出的比例依次为5元、10元、15元、20元;

5)镇政府来客用餐出现漏洞,一例罚款20元,同时要以最快速度解决用餐。

6)出现一例饭菜质量、卫生问题,罚款50元。

第8篇 某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一、党委会议制度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二、党委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三、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荐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六、党费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第一条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第三条党内监督制度(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二)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委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四)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有关全局性的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建设等问题的重要会议。(五)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以”双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六)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委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第四条 请示报告制度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市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会后一月内向市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直工委请示报告。市直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应按要求完成并作出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指导思想和目的;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方法和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也都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二、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周五上午8:30)。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5次;每人每周自学不得少于5个小时。三、学习地点固定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室。四、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参加集中学习,保证自我学习,因事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向党委书记请假。五、中心组学习要有翔实的记录。要对学习时间、内容、出勤情况等认真进行记录。六、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全年笔记字数不得少于25000字;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实际撰写一篇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七、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长兼任,负责对学习事宜进行周密的安排。通知学习时间、学习书目,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负责学习笔记的检查和论文收集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年终进行学习总结。 2004年3月26日

第9篇 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为增强机关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搞好机关保密工作,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机关综合科(党政网)、人事科电脑确定为涉密计算机。综合科、人事科负责人为涉密计算机管理责任人。

2.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本机关涉密计算机及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向保密部门报告,抓紧维修清除故障,确保正常工作。

4.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互联网,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返回后要进行保密检查。

5.严格禁止从互联网将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配备、安装和使用摄像头、无线设备等。涉密计算机在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进行检测、清除病毒,在确保安全保密后方可使用。

6.涉密计算机进行维护维修时,应到保密部门指定的维护维修单位进行,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要在现场监督维护维修;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7.严禁私自改变涉密计算机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要严格按照《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要求,由单位统一送保密部门进行消磁处理和物理损毁。

8.发现涉密计算机泄密后,应迅速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保密部门报告。

9.凡不遵守以上条款,造成涉密信息或内部工作信息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

1.非涉密计算机不得保存、传输、打印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并造册登记备案;单位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非涉密计算机限于使用与工作相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将计算机用于非工作内容;外单位人员以及本单位人员家属,不得使用本单位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3.禁止非涉密计算机“一机双网”,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4.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定期用杀毒软件检测机器上有无木马、病毒程序;严禁私卸计算机软件,不得私自连接集线器、调制解调器等网络设备。

5.使用外来数据盘,必须在检测、清除病毒后方可使用。

三、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1.移动存储介质包括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主要指硬盘、移动硬盘、软盘、光盘、u 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2.移动存储介质由本机关网络管理人员统一编号建立台帐,分别进行登记;对涉密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标明密级和“严禁拷贝”字样,并视同密级文件资料严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日常使用由使用人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3.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禁止交叉混用,即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中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须存放在密码文件柜中。

4.存储过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混用;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或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查杀病毒处理。

5.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维修时,必须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维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淘汰和报废前,由机关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到保密部门进行消磁和粉碎处理。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四、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

1.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并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如不能自行维修的,应主动与保密部门联系,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进行维修。

2.涉密计算机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下载、复制或自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因维修需要必须下载、复制或其他方式处理的,须经秘书长同意,不能擅自保存和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3.存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原则上不送定点单位维修,应请定点单位派专人到本机关进行维修,并指定专人全程监督,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需要更换、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应当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应向保密部门报告,委托定点单位清除,没有彻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另作他用。

5.涉密计算机委托给非定点单位维修,由此导致泄密事件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

1.本制度所称的“信息发布”是指在各类网站、网页、网上论坛等信息发布平台上传输、公开发布信息的行为。内容包含:文字、符号、图表、声像等表现形式。

2.发布信息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聊天室、论坛、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3.信息发布和信息提供委室,应对拟公开报道的信息,按有关的保密规定进行自审;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确定的信息,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六、保密要害岗位管理

1.根据本机关工作实际,将综合科(党政网)、人事科(领导个人信息)计算机纳入机关保密要害岗位进行管理。

2.根据“谁在岗、谁负责”原则,机关保密要害岗位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随时加强检查,做到警钟长鸣。

3.对保密要害岗位的电脑,要采取身份认证、传输加密等保密防范措施,严格进行管理。

4.保密要害岗位,要随时开展经常性的保密自查,并接受秘书长和市级保密部门的业务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和保密隐患,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5.机关保密要害岗位下载、打印、复印的资料、文件,一定要慎重保管,废弃的要作粉碎处理,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10篇 j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机关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机关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科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

二、值班要求

(1)白天值班

正常工作日值班由综合科承担,不再安排机关其他人员;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值班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值班表。

节假日白班值班时间:

夏季:8:00----20:00(中午、下午按要求做好交接班)。

冬季:8:00----19:00

(2)晚上值班

值班时间:20:00-----次日早8:00(冬季19:00-----次日早8:00),具体值班要求见《行政服务中心机房值班管理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11篇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

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荐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 党内监督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二)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委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四)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有关全局性的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建设等问题

的重要会议。

(五)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以”双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六)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委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第四条 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市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会后一月内向市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直工委请示报告。市直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应按要求完成并作出报告。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学习计划。年初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指导思想和目的;安排学习内容,提出学习方法和要求。每位中心组成员也都要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二、确定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周五上午8:30)。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5次;每人每周自学不得少于5个小时。

三、学习地点固定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室。

四、严格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坚持参加集中学习,保证自我学习,因事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要向党委书记请假。

五、中心组学习要有翔实的记录。要对学习时间、内容、出勤情况等认真进行记录。

六、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全年笔记字数不得少于25000字;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实际撰写一篇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学习心得)

七、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宣传部长兼任,负责对学习事宜进行周密的安排。通知学习时间、学习书目,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负责学习笔记的检查和论文收集工作。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年终进行学习总结。

2004年3月26日

第12篇 机关工作制度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2022年的机关工作制度,仅供大家参考和阅读。

一、廉洁自律制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__市委和__市委、纪委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关于转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万纪发〔2022〕49号和《严禁党员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宴席的暂行规定》万委办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

二、工作学习制度

1、坚持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月上一次党课(每月第三周)或中心理论专题讲座,部门负责人每月讲一次业务知识(每月第二周),年轻干部每月撰写至少1条信息。

2、实行笔记调阅制度,每季度由主要领导调阅一次笔记。机关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两篇心得体会、1万字左右的读书笔记。

3、坚持工作汇报联系制度。下乡、到市级开会后,应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党委政府集体对工作进行决策和落实。分工合作,服从安排,忠于职守,维护大局。

4、开会必须以办公室书面通知,并经主要领导签阅为准,出差事前向主要领导汇报事由。出差和开会到办公室做好登记,并作为报销差旅的唯一依据。

5、坚持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增强保密观念,杜绝泄(失)密现象。

6、坚持上下班制度。周一上午8点30分上班,每周五下午5点30分后离岗。

三、会议制度

1、坚持集体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如上报低保、五保、照顾生育二孩、救灾、救济款物分配、宅基地审批、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拨付及其它项目,主管部门(主办人员)事前拟出建议意见或方案,报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办公会议。

2、按时开会,会前10分钟前进会场并执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或早退,严禁缺席,缺席视旷工处理,有事必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三次迟到或早退计为一次旷工。

3、会议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会场,擅自会客或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领导讲话,同志汇报工作,做好笔记,严禁说话。

四、请销假制度

执行登记审批制。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向分管领导书面请假签署意见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并填写好请销假登记薄后方可离开单位,返回单位后及时销假。凡电话请假、带口信请假、不请假出走,未准假擅离岗位的,均视作旷工处理;凡一年内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予以辞退处理。同时,每月公示一次干部请假情况,作为计算年休假的依据。

五、值班制度

节假日、周末和汛期坚持值班制度。班子成员轮流为值班领导,其他工作人员轮班。期间值班视为正式上班,缺岗视为旷工,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

六、驻村入户制度

1、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制,副科级以上领导任驻村领导,乡干部每人联系一个村。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每人每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得少于100天。

2、驻村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深入村社,督促、协调驻村干部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加强调查研究,每周到村一次开展工作,每月必须走访农户10户以上,并让农户在工作日志上签字。吃透各村的村情、民情,指导各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带领群众发展经济。

4、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每月进村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加大对农村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调处,努力淳化村风民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每两月召开一次党员会或召开一次20户左右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征求群众对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意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接访下访制度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管工作必管信访稳定”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化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

(一)定期接访。

1.坚持轮流值班接访制度,落实接访工作人员。同时,将接访的时间、地点、姓名和职务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程序接访,确保机关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收到实效。

2.对_群众提出的诉求,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解决时限,限期进行解决或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帮助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协调关系。

(二)定期下访。

1.乡班子成员对比较突出的信访问题,或者对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掌握有关案件情况,提出初步处理预案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下访,与信访群众面对面的接触,现场接待群众来访,现场化解信访矛盾。

2.机关干部每周至少两次深入村组,结合信访和群众工作联系各挂点村开展下访活动,每月人均走访不少于10户,了解社情民意,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帮助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并将走访了解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乡分管领导汇报。

3.机关干部在下访中能现场答复的,要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及时研究答复解决;有政策规定且能够解决的,必须坚决予以解决;应当解决但目前条件不具备的,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限期解决。

八、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管理

党政办公室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实行党政办负责人负责制。办公电话只负责会议通知和上传下达任务,干部与各村工作联系原则上一律使用个人手机。电话机、传真机和复印机只能为政府机关办公服务,一律不准对外。

九、文件制作和印章管理

1、党委政府文件从起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规定,必须按发文程序分别经拟草人、核对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书记、乡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乡党委、政府印章由党政办公室保管。

3、用印章需经批准,盖章做好登记。一般事项用章,经主管副职批准,重大事项用章必须经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

4、设立印章使用登记薄,办公室设立印章使用登记薄,详细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用印人、批准人、持印人及用印时间等。

5、未经批准擅自用印的,一经发现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因用印失误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用水用电管理

政府用水、用电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各办公室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电脑、显示器、打(复)印机、电灯、饮水机

第13篇 机关工作纪律制度-模板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局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__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第14篇 区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15篇 j机关文书工作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公文的效用,提高机关公文制发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收发规范:收文发文按规定进行登记。对来函、来电、信息、简报、出席会议带回的文件以及本局的请示、汇报、通知等公文,均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做到收文登记齐全及时;发放登记及时、准确、保密、保证无积压、无遗漏、无差错、无遗失。

2、阅办高效:文件登记后,要及时给领导批办,做到急文急办、特文特办、密级文件专送专管、紧急文件不压误、常规文件办理不拖拉。

3、归档科学:公文阅办完毕后,应主动、及时退还文书保管归档,不得擅自存放,工作上需要的可保留复印件以备查。办公室收集整理后,对需要立卷的公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立卷归档。对需要销毁的文件,由办公室登记造册、到指定造纸厂监销。

4、公文拟稿:公文内容按政策规定,严谨明确,措施、办法切合实际,文字表达准确精练、文件格式规范。公文拟稿必须使用专用稿纸,用钢笔(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力求清晰。

5、公文审核、签发:凡以本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包括总结、信息、新闻报道、专题报告等),必须由职能科、所、中心负责人核稿,由分管局长审稿,主管局长签发。

6、公文打印、校对:打印的文件应符合公文的格式和用纸要求,各科、所、中心拟稿的文件,清样稿由各科、所、中心负责校对,正确无误后印刷。文件版面要求整洁清晰,印刷份数按发文数量和发文范围确定,所发文件办公室存档二份,各科、所、中心各一份,正副局长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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