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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4

报告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和期望成果。

2. 工作流程:描述业务流程,包括任务分配、审批流程等。

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假期安排等。

4.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

5. 考核与奖励:设立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政策。

6.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和培训机会。

7. 纠纷处理:设定解决工作冲突的程序和机制。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实际可行性:制度应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符,避免空泛和不切实际的规定。

3.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袒。

4. 沟通反馈:在制定过程中,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5. 定期评估:定期审视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更新。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制定日期、修订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4. 主体:详细阐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5.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条款等补充信息。

6. 签署页: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确认。

通过以上对工作制度的理解、编写、内容涵盖、注意事项及格式的介绍,我们能够更好地构建一套有效的工作制度,从而提升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员工满意度。每个单位在制定制度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制度既具有指导性,又具有可操作性。

报告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工作奖惩: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总务处主管。

(二)学生的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安管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年级组负责人是所负责年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年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各宿舍舍长为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教师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8、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9、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政教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0、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政教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擅自外出活动,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的纪律。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情况信息报告: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唐山市教育局。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2022年9月

渌口镇中学

第2篇 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

120、 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 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 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 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 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 工作报告制度(范文)

工作报告制度(1)

(周报、月报、出差报告)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沟通并解决问题,促进公司效率的提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上海瞬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

1、促使员工经常自我总结,逐步达到自我管理;

2、促使上下级、各部门之间及时沟通信息,利于领导和协作;

3、通过工作报告反馈,促进准确的合理分配员工的工作任务,培养员工有计划地安排自身工作的良好习惯,加强工作效率;

4、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以便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支持。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报告呈报时间:

1、周报:销售部、技术部、市场推广部等部门员工为每周周报;工作周报每周5下午5点30分之前以邮件形式呈报;

2、月报:人事部、市场部、采购部等部门员工为每月月报;工作月报于每月_日下午5点30分之前以邮件形式呈报;

3、出差报告:为总结性报告,注重时效性。请于出差结束2天内,邮件递交出差报告给主管、总经理、人事部;

4、年报:每年春节前一个月为全体员工年报时间;邮件递交给主管、总经理、人事部;年报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之一。

5、培训报告: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邮件递交培训报告给主管及人事部。如培训内容涉及其他部门配合,需及时将培训知识通知到相关。

三、工作报告内容(周报、月报;出差报告;年报)

1、周报、月报内容:

1)、本周(或本月)主要工作内容总结:包括完成的工作事项、跟进中事项的进展情况、各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需以附件形式发送在工作报告中);

2)、下周(或下月)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要有时间节点和相应责任人;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这部分内容为工作报告重点):填写自己在工作中或者和配合中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

2、出差报告内容(销售请尽量安排附近城市多家客户拜访,提高客户拜访的工作效率、有效促进销售)

1)、出差信息(重要、请第一时间反馈):及时的把此次出差的客户需求、预算反馈给主管及总经理;第一时间收集有效信息;

2)、出差工作的概述(需详细写):出差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效果; 通过你的工作得出什么样改进工作意见或建议

3)、出差的经验或失败:好的经验分享、传扬;失败的教训吸取、下次避免;

4)、给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对自己分析出的问题公司应做出的改善,如能科学的预测市场需求,做出行业市场需求尤佳。

3、年报内容:

1)、本年度主要工作内容:理清思路,确定重点;

2)、本年度主要问题:讨论、研究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

3)、本年度工作的感想建议:扬长避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

4)、下一年工作计划内容:预测未来工作可能面对的情况、问题、变化等做前瞻性的部署;

5)、下一年安排计划行动的进度: 对下年度工作有效计划时间点。

四、工作报告中的问题和支持:上级主管对下属周报中反映的困难和需要的支持要及时作出回复、反馈。

五、周报汇报流程:

1、部门员工向直接上级汇报本人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并抄送总经理及人事部。

2、各部门主管总结部门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并抄送总经理及人事部。

六、工作周报的管理和监督

1、工作报告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本人绩效考核的工作之一。报告切勿拖沓、空洞。

2、工作周报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各部门在部门会议上可以组织口头交流等。

3、如不及时交工作报告或敷衍了事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扣30元;第三次扣50元。所扣款项记入公司活动基金,做公司公用活动之用。

工作报告制度(2)

工作报告制度

公司的工作报告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__房地产公司工作的一切员工。

第二章 公司报告种类

第3条 工作报告具体由两部分组成,即正式工作报告和非正式工作报告。

第4条 正式工作报告具体有两种类型,即周工作总结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三章 周工作总结

第5条 周工作总结记录的内容主要是当事人本周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直接上级确

定具体格式。

第6条 相关人员递交工作总结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

第7条 周工作总结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

第8条 相关人员在向直接上级领导递交周工作总结的同时,必须抄送给直接上级

的上一级领导。

第9条 直接上级负责对收到的周工作总结给予相应的回复意见。

第四章 专项工作报告

第10条 专项工作的定义是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的特定工作,直接上级负责确定具体格式。

第11条 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专项工作的具体范围进行明确。

第12条 专项工作报告具体分两部分内容即专项工作计划和专项工作总结。

第13条 专项工作计划的递交方式和内容。

(1) 专项工作计划的递交方式应以书面的形式。

(2)专项工作计划的内容包含项目工作名称、目的、起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重要程序等。

(3)直接上级负责对收到的专项工作总结给予相应的回复意见。

第五章 非正式工作报告

第15条 非正式工作报告的定义是下级和上级领导随时进行的非正式沟通。

第16条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应采取非正式工作报告的形式。

(1)有直接上级领导在第一时间里做出决策的事情。

(2)个人向上级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在上级布置的非专项工作任务结束的时候。

(4)因故不能按照原来的工作计划如期进行。

(5)其他。

第六章 附 则

第17条 本制度没有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公司行政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充。

第18条 本制度于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

第4篇 护理工作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如实上报,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不论是院外带入压疮或院内发生压疮,一旦发现,均需填写《压疮报告单》。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

第5篇 畜牧兽医局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

8月份以来,我局结合部门实际,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加部门工作透明度,提升部门社会形象。

基本情况:重大决策听证0项,重要事项公示0项,重点工作通报0项,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拨打0次。

工作过程中,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当作部门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局分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副局长及直接负责人认真参加了县政府法制办于8月10日召开的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会后,我局认真传达学习了绿府办发电〔2022〕048号《绿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按照会议安排部署对本部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检查,找准了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和96128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实施内容不够丰富、实施程序不够规范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了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和严格工作程序等工作整改措施,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得到全面认真贯彻落实。

总之,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我局认真实施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长效机制,着重在重点工作通报和重要事项公示上下工夫,做到该通报的要通报,该公示的要公示,不断增加通报和公示的内容,同时,要求政务信息查询联络员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持之以恒做好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第6篇 和园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正家物业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反馈,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管理小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1报告范围

1.1.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1.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1.1.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1.1.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1.2报告内容

1.2.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1.2.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1.3报告程序

1.3.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3.2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护卫主管报告,再由护卫主管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1.3.3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主任、护卫主管向物业管理部报告后,再由物业管理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报告时限

1.4.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1.4.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公司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物业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1.4.5事件发生后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处理记录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交物业管理部。

2.0相关文件与记录

__-001aq《安全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表》

__-005aq《紧急特殊事件处理记录表》

第7篇 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工作制度

为及时掌握我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及时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治、消除,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认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二、各部门每月要组织防火检查,检查之后每月5日前必须火灾隐患登记上报安全部

三、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并报经安全部检查验收。

四、因对重大火灾隐患隐瞒不报或者迟报,重大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导致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8篇 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

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

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六、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更多制度范文,

第9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区教育局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第11篇 某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_地产中介工作报告制度

地产中介公司工作报告制度

(一)各种报告、会议记录递交时间规范;

1、每周三17:00时前。各区秘书将区域经理审核过内容的各区上周《周例会记录》电邮至副总秘书处。

每周二14:30时前,副总秘书负责将整理好的《区域经理例会记录》交至副总并发到各与会人员的内部邮箱。

2、每月1日12:00时前,各区区域经理、总监、中央技术部区域督导递交《月工作报告》于副总。

3、每年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次年1月3日12:00时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季度工作报告》于总经理秘书处。

4、每年11月31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次年《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5、次年1月4日前上述人员递交或上传《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副总经理处。

罚则:

1、迟交以上报告或记录,迟交1次,罚款20元。迟交1日以上的,罚款100元。

2、各种会议迟到的,罚款300元;无故缺席的,罚款600元。

(二)战报制度

1、战报由各区域经理指定人员报送,于次日11:00前发送至交易中心总监秘书指定邮箱,总监秘书在1:30前交至总经理秘书处。未有新战报须发送“今日战报”至上述邮箱。

2、当月最后一天战报上报时必须由区经签字确认,及附当月各分行成交业绩明细表。

3、次月末需提交上月业绩佣金变动的明细表。如遇退单,区域经理需及时调整战报。

罚则:月底日报送的战报需为实际发生的准确业绩情况,否则,将对其区域经理处300元罚款。

(三)报送核对业绩表

1、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5日17:00时前将经理审核过并与客服部核对过的当月上半月(1-15日)结单业绩表(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2、各分行秘书必须在每月1日晚17:30时前以邮件形式将上月所有结单业绩表(租单、买卖单)上报至财务部。

3、分行秘书必须以合同、成效报告为依据,将经理签字确认的结单业绩表,按公司:“结单标准”及时上报业绩。

财务部在次月1日起进行核对,在次月5日17:00时前将核对无误的结单业绩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分行秘书。秘书应将财务部发送核对后的结单业绩表打印出来,同时电话告知财务部确认,并必须在次日上午12:00时前将打印的财务核对结单业绩表(经理签字确认后)传真至财务部。

罚则:

1、迟交业绩表的,罚款20元;

2、迟交并因此影响业绩提成发放的,罚款100元;

3、直接责任人须进行书面道歉。

第13篇 职业危害工作统计报告制度

一、 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矿人力资源及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分布、强度和危害等,并上报公司。

二、 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安全监察局。

三、根据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检测和组织职业病诊断。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病诊断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五、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数据应当准确、真实并及时上报。

六、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必须设有专兼人员负责。

七、对于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第1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第一条  凡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要求或指令上述单位、部门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首先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应当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和单位跟踪、查核,并及时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及时续报,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事故信息沟通机制,在事故接报后,做到及时通知和反馈。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事故线索举报制度。经对举报核查,确属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必须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在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时,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做到客观、准确、全面。除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机构外,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作出定论或推论,更不得擅自向社会公众披露。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一)关于事故调查授权

第八条  本市范围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授权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市属、驻扬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市政府派出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中,重伤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报告必须及时上报至实施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年内重复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委托,应当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九条  死亡5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下的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的较大事故,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  在本市辖区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派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地在本市管辖范围内,但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属本市管辖范围的,由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向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出《事故协查函》。对《事故协查函》未答复或明示不派人参加的,不影响对事故的调查。

(二)关于事故调查组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工作由事故调查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在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下开展工作,事故调查组所有人员应当服从调查组统一分工和安排。

第十二条  根据事故等级不同,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或由被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工会等部门派人组成。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可以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参加,接到通知的部门应当派人参加。事故调查均应以书面形式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是否参加,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

第十三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出现《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除按照《条例》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外,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勒令其停止参与调查,并要求派出单位及时更换人员。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应当回避的,应当主动要求退出事故调查;不主动退出的,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让其停止参与调查,并要求派出单位及时更换人员。

(三)关于开展事故调查和调查报告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  为确保事故调查顺利进行,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相关部门应当配合。对干预或者阻扰事故调查并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单位或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后,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相关人员根据事故调查组形成的意见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事故调查组应当召开会议,就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充分讨论,并由事故调查组成员最终签字确认。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由被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附上专门请示,报送本级人民政府。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其中,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的批复,由市政府办公室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代表市政府作出。政府批复主送被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抄送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

第十八条  对市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形成的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提交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政府批复直接批至有关部门,抄送事故发生单位。

第十九条  政府批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性质、事故责任以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确认,依法决定应由人民政府决定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有关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处分决定后应当在15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抄送给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按照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政府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以及调查处理情况,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及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有关部门依据政府批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意见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意见中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省对事故调查处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15篇 职业危害工作统计报告制度范本

一、 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矿人力资源及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种类、分布、强度和危害等,并上报公司。

二、 认真做好矿区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安全监察局。

三、根据矿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检测和组织职业病诊断。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病诊断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五、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数据应当准确、真实并及时上报。

六、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报告必须设有专兼人员负责。

七、对于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统计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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