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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制度12篇

更新时间:2024-05-04

团委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组织架构:描述各部门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详细列出每个职位的日常工作和期望成果。

3. 工作流程:明确各项任务的执行顺序和审批流程。

4. 时间和考勤:规定工作时间、休假政策和考勤制度。

5.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沟通方式等。

6. 培训与发展:阐述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7. 绩效管理:建立考核体系,包括指标设定、评价周期和反馈机制。

8. 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及实施方法。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公平公正: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偏袒或歧视。

2. 实际操作性:制度需具备可行性,不能脱离实际工作环境。

3. 可更新性:随着组织发展,制度应适时调整和完善。

4.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5. 沟通与共识:制定过程中需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被理解和接受。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应清晰、有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制定日期和修订历史。

2. 目录:列出各章节和子章节的标题。

3. 引言:概述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4. 正文:详细阐述各项内容,按逻辑顺序排列。

5. 附录:包含参考文件、表格或其他辅助材料。

6. 签署页: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确认。

遵循上述原则,制定出的工作制度将成为组织运作的坚实基础,帮助实现目标,提高员工满意度,并为持续改进提供指导。在实际应用中,要不断评估制度的效果,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团委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团委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一、档案管理宗旨

1、便于系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2、便于网络部内部和其他部分查阅资撩埽

3、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存档范围

1、关于章程、规章制度。(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2、关于成立、简介、历史沿革、大事记等资撩埽(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3、关于内部成员的个人信息、换届、活动总结等资料。(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4、关于活动的计划书、经费预算、活动总结等材料。(每月整理一次)

5、关于工作的各种敷陈及统计资料。(每月整理一次)

6、需要网络部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每月整理一次)

7、由网络部编辑出版的刊物。(按刊物周期整理存档一次)

三、档案管理

1、档案的最终统整统管由统筹团负责。

2、网络部各团自行负责团内档案收录、管理,念创业、对投资项目又比较茫然如何办

第2篇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推优工作制度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

第3篇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推优工作制度怎么写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_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_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 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_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_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_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 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 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_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_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 :“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志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_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 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 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 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 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 :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 :“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 :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 :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 :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 :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 :“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

第4篇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_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志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

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

第5篇 d医院青年文明号团委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青年文明号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为了切实加强团的建设,努力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充分发挥团的先进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医院积各级党组织保持一致,为稳定团员青年队伍和深化医院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二、积极开展团员意识教育、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光荣感。

三、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党委汇报。

四、每半年召开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总结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团委会,研究部署团的工作。

六、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深人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至少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密切与他们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根据青年特点,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等,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

八、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九、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团员”评选活动。

第6篇 某中学团委工作制度

中学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工作制度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她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群众性。根据团组织的工作性质,结合我校团委的特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坚持以团委为指导,以支部为基础,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思想武器,以活动为联结作为团委的工作原则。

2.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使之热爱学校、热爱集体、热爱所学专业,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生力军作用。

3.搞好团内组织管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

4.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对团支部进行检查、督促。

5.做好团干的选举、培养工作,重视提高团干的整体素质,争取为团干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的机会。

6.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以活跃团的组织生活。

7.在团员青年中进行党团知识教育,以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

8.树立为团员青年服务的意识,切实反映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难题。

(二).团委工作范围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学__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2.宣传执行学校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3.教育团员青年尊老爱幼,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新的活动风尚。

4.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提高团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

5.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6.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离团手续,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培养对象。

7.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的义务,保障团员的权益。

8.完成学校、上级团委交给的其它任务,配合各部门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7篇 团委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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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团内思想教育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团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组织生活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通常每月安排1-2次,有时可以团日活动形式进行。

2、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及青年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比较系统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由公司团委、团支部组织定期召开。

3、会议制度

公司团委、团支部应定期分别召开团委会、支委会、团员大会、组织生活会。

㈡、团内思想管理制度

1、佩戴团徽,要教育团员把佩戴团徽提高到增强团的观念,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高度来认识,努力使自己的言行无愧于胸前佩戴的团徽。团委、团支部应对团员佩戴团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应定期召开,内容通常包括:个人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团内某个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等。

3、思想小结汇报制度

团员应定期书面小结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的情况,主要进步与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小结应突出个性特点,切忌面面具到。思想小结在时间上可与一年一次的团员证注册工作相衔接,在团内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并作为团员评议团籍注册的重要考核依据。

4、团员青年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公司团委、分公司团支部应当运用开座谈会、发征询表、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团员青年的主要思想认识问题及其他带倾向性的情况进行一次总体或专题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也可以对团员青年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生产成绩、团结协作、劳动纪律、道德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逐个进行分类分析,明确工作的重点对象,以增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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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新华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共青团委员会工作制度

1、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决拥护、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保持一致,为稳定局势和深化改革发挥助手作用。

2、积极开展增强团组织观念教育、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教育、法纪教育和艰苦奋斗、立志成才的思想教育,增强自身责任感和自豪感。

3、团的工作和重大问题要召开团委会讨论决定,并及时向医院党委汇报。

4、三年召开一次团代表大会,总结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5、团委委员思想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每二~三个月召开一次。

6、发扬艰苦细致的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抓典型,培养重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每个团委委员深入一个支部,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帮助支部骨干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7、根据青年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经常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参观访问、文娱体育活动等,丰富团的文化娱乐生活。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每季度向院党委和上级团委汇报工作,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9、每年开展一次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第9篇 镇z小学校团委书记工作制度

镇小学校团委书记工作制度

一、负责召集团干部工作会议和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并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或决议,研究安排团支部工作,制订学校团的工作计划。

二、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负责检查团支部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按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经常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四、搞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协助大队部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宣传工作。

五、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改实验,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教育教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10篇 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志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

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

第11篇 s电厂团委会工作管理制度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厂团委会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本制度适用于厂团委会的管理。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在制度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3管理职能3.1管理职责与分工3.1.1团委会是企业青年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团员教育本单位青年的核心。3.1.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3.1.3学习、宣传、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建功立业。3.1.4加强青工队伍内质外形建设,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3.1.5及时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动态,代表和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文体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3.1.6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3.1.7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3.1.8做好推优入党和推优上岗工作,增

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3.2管理权限3.2.1有权决定关于团内工作和青年工作各项重大问题。3.2.2团委会负责人列席党委的有关会议或行政领导办公会。3.2.3参与企业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并带领团员青年积极贯彻实施。3.2.4根据本单位党委、行政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部署团的工作,独立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3.2.5审批下级团组织的建立和撤销、团员的发展和团纪处分。3.2.6表彰先进团员和青年,授予荣誉称号。3.2.7支配团的活动经费。3.2.8考核下一级团组织的工作。3.2.9受本单位党委和厂长委托,考核本单位下一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重视青年工作、关心青年成长情况。3.2.10管理好下级团干部,提出下级团干部的任免、调整意见。3.2.11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发展对象;向党政和人事、技术部门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深造。3.2.12向行政领导为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职工提出表彰、奖励和晋级的建议。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讨论决定团的工作规划、计划、目标、重点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2学习贯彻对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精神,并研究制定出贯彻落实意见、措施。4.3研究决定团内重大活动设计和实施方案,团的活动经费和团费的支出。4.4研究决定委员增补和下届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4.5研究决定下级团组织的建立或撤销,团干部的奖惩、任免和调整。4.6讨论决定先进团员青年的表彰、团员发展和团纪处分。4.7研究讨论决定双推工作计划措施。4.8研究讨论维护青年权益有关建议和意见,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4.9团委会全

体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召开,可以根据情况召开由团支部书记参加的团委扩大会议。4.10研究团内重大问题,同意票超过半数方可通过。5检查与考核5.1检查5.1.1制度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1.2各部门和单位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行制度化管理,达到制度的要求,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5.2考核5.2对违反本制度各项条款规定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厂经济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给予经济考核。5.2.1完成任务不及时或无故推迟工作,扣团委负责人50元。非常酷哦,不顶对不起良心

第12篇 团委图书借阅工作制度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 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_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_年-~(含_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 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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