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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乡镇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明确员工的上班时间、休息日和假期;2) 岗位职责,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限;3) 沟通与报告机制,设定信息传递和决策流程;4) 绩效管理,制定评估标准和激励措施;5)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成长路径。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确保合法性,遵守国家劳动法规;2) 公平公正,避免歧视性条款;3) 实用性,制度应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符;4) 可操作性,每项规定都要明确执行步骤;5) 定期审查,随着组织发展适时更新制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体现制度的主题。正文分为若干章节,每章下设子节,详细阐述各项规定。签署部分则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以示生效。此外,制度应以书面形式呈现,便于查阅和存档。

工作制度是组织运行的重要基石,它的制定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既要保证制度的合法性、公平性,又要确保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这样,工作制度才能成为推动组织健康发展,提升员工满意度的有效工具。

乡镇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24小时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二、产房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三、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专用衣、裤,换拖鞋,戴好工作帽、口罩。待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进入产房。

四、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五、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观察宫口开放情况等,做好各种记录。

七、产妇产后留观2小时,无特殊情况方可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应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验留脚印、手圈、点眼等,及时进行母婴皮肤接触,30分钟后送至母婴同室,护士及时进行母乳喂养指导。

八、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九、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保持产房清洁,每日紫外线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十一、各种消毒灭菌物品每周定期灭菌1次。敷料简、无菌镊罐、无菌器械盒每周清洗消毒并更换消毒液。泡手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第2篇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申请单由临床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日下午发出报告,最迟不超过24小时,特殊检验不超过48小时(除细菌培养外)。急诊检验及时完成并发出报告,不超过2小时。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报告单应有收、发时间,报告内容应做到文字、符号清楚,有报告发放标准。检验结果与临床疾病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对重点传染病的检测结果实行检验与临床的双报告制度。

四、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高度重视微生物及实验室生物防护安全。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1-7天,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处理,废弃的标本及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院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试剂的生产资质、效期和核准仪器。

六、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定期组织科内质量检查,保证室间质评达标。

七、按卫生部要求作好临床用血的供应与监督工作。

八、加强与临床联系,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及时收集并认真处理临床各科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九、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物及贵重仪器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保养,精密仪器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爱护公物,节约试剂及其它消耗材料。

十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进修实习人员有专人带教,做到放手不放眼,定期考核。

第3篇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熟悉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的无菌观念和熟等的操作技术。

二、男女病人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护患者隐私。肌肉注射与静脉注射区域应分开,以保证医疗安全。

三、注射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空气流通、光线充足。地面用湿式拖地,每日2次用多功能空气杀菌机空气消毒,每次2小时。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并做好监测登记。

四、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戴好帽子、口罩,并做好注射治疗器材和物品的准备工作。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和“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查批号,有效期,药品有无变色、沉淀、裂纹;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嘱病人保管好注射单。

六、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应做好药物过敏试验。药物注射时应做好注射前相关告知工作、注射后观察工作及药物反映时的抢救工作。

七、注射部位准确,避开瘢痕、硬结及皮肤患处,掌握无痛注射法,熟练基本技术操作,减轻病人痛苦。

八、各类器材、药品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清点,及时兑换与补充,每周消毒1次,保证无菌物品的绝对无菌和供应。

九、对每一个病人治疗前,应先洗手,后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对使用过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应按《医疗废物处理条例》进行消毒毁形处理,由专人登记后收回,送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置。

十、室内应备有急救车或急救药品、器械、氧气、吸痰器等,以备抢救用。

十一、无菌持物钳(镊)消毒罐配套加盖,每周消毒2次并及时更换消毒液,并有记录。

第4篇 xx乡镇机关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构建和谐新xx。结合xx镇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机关工作制度。

一、勤政工作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二)全体机关干部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各项工作争创一流。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干好承担的工作。对于交办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甚至讲价钱、闹情绪。

(三)工作实行办公室负责制。由各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对本办干部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纳入年终进行考核。

(四)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准确提供资料和报送各种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必须逐级严格审查,杜绝漏报、迟报、错报。如因主观原因造成单位集体利益受损或影响单位形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机关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驻村、企业干部每月下村或到企业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六)镇委、镇政府领导要自觉带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七)所有机关干部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查报告在11月底前交党政办。

(八)干部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凡群众来访,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接到前来办事群众的书面手续,口头询问或其它形式询问的机关干部为首接首问责任人。

(二)首接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答复或介绍到相关部门及其承办人员,最终使群众顺利办完事或询问人得到准确答复。

(三)对群众来访,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周到,态度端正。

(四)凡群众来信或上级转来人民来信,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登记后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负责处理的责任人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不按上述规定办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则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累计达三次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累计达五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干部(职工)。

三、公物管理制度

(一)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具和宿舍内公物由党政办、财政所负责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新购公物必须先登记后使用。

(二)公物清理一年至少进行1次,如出现遗失或人为损坏,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

(三)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新购大宗办公用品,由部门提出申请,党委、政府集体审定,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财政所购买,党政办领取并发放到所需部门。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

(四)办公室用水和接待用烟实行先登记后领用。桶装水由各办公室负责人在党政办签字后领取,瓶装水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领用;接待用烟由财政所负责统一购买,用烟只能由党委政府领导说明接待原因后在党政办签字后领取,其他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在党政办领取接待用烟。

(五)严格公物维修。党政办负责所有公物的日常管理,机关、部门和职工个人的公物维修必须先报党政办,党政办本着及时、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维修;不属于公物范围的维修,一律不予安排和报销费用。

(六)厉行节约。全体机关干部要牢固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和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节约使用水、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各办公室要加强电话管理,严格控制长途电话,禁止用办公电话拨打声讯电话,如有违反,其产生的费用由相关办公室负责支付。

四、财经管理制度

(一)差旅费管理

1、到县及县有关部门参加会议(以党政办或分管领导通知为准)所发生的车费按规定报销。

2、到县和县有关部门办事及下村所发生的车费由各办公室自行统筹解决。

3、严格车辆租用。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须租车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费用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二)接待费管理

1、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借接待之名相互宴请。接待上级相关人员,原则上在镇伙食团就餐。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就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费用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2、接待部门工作人员,标准控制在每人每餐15元(含烟酒);接待部门领导,标准控制在每人每餐30元(含烟酒);接待县级领导或重要客人,标准由镇主要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防止出现客少主多现象。

(三)费用开支办法

1、经主要领导同意在外面就餐和租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人员先行垫付,禁止签单。

2、所有开支以各办公室为单位进行审批。在主要领导审批前,由各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在报销单上签字,审批时间为费用发生后15天以内,当月发生的费用在当月审批,严禁拖拉。

3、财政所积极组织资金,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五、机关考勤制度

(一)实行各办、中心、干部职工个人双重考勤登记制。各办(站、所)应对所管干部(职工)严格考勤,对考勤情况作好登记。镇里按月、季、年度进行检查,镇督查组不定期追踪核查,对记载不详以及记载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查实后按旷工处理。

(二)坚持“有事必须请假”的原则。机关干部在工作时间内急需处理自己的事情,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按二级班子→分管领导的程序审批,1天及以上按二级班子→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程序审批;二级班子请假按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的程序审批;分管领导请假必须由党委书记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发当月交通通讯补助,全年累计旷工5天扣发所有交通通讯补助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三)建立请销假登记备案制度。党政办要建立请销假登记簿。请假人将假条交党政办登记备查(党政办未收到假条视为旷工)。请假人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党政办销假。

(四)严格上、下班作息制度。上班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晚到10分钟以上或早走30分钟以上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视为旷工1天。上班打“冷梭”办私事,查实1次,按旷工1天论处。

(五)机关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加班和集中休假,确需加班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要求作好记载,在加班这一月内由所在办公室安排补休,一月内未补休者原则上不再补休,按自动作贡献处理。

六、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所有车辆属于公务专用车,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根据用车目的按轻重缓急和运行路况统一调度。

(二)因公用车,一律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三)小车维修及油料管理。小车需要修理或购买零配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财政所分别安排1人参与修理。油料实行定点采购。

(四)党政办为机关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要对车辆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严禁无证驾驶和擅自外借车辆。

(五)驾驶员为车辆具体责任人,未经主要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和擅自出车,否则所涉及费用和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车辆具体责任人自行负责。

(六)驾驶员要时刻爱护和保养车辆,达到车况良好,确保安全。随时保持车辆的卫生整洁,杜绝违规操作。夜间和节假日必须将车停放于库房内,若因驾驶员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等问题由具体责任人自行负责。

七、学习会议制度

(二)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种学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三)学习、会议时应遵守纪律,自觉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充分领会会议精神,禁止交头接耳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四)学习、会议实行点名制度,全年累计迟到6次,年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迟到10次以上取消增发的1月奖励工资。无故不到会者按旷工处理。

八、机关值班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将全镇干部分为8个值班组,每个值班组由一名镇委领导牵头。每个值班组每次值班时间为一天,依次轮流。

(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置,对出现的重大事件在及时处置的情况下还应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在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禁脱岗。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津贴1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津贴30元。

(四)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的情况做好登记并打扫好值班室清洁卫生,值班完毕应办好交接手续。

九、材料打印管理制度

(一)严格行文审批。凡由部门起草、需以党委或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必须先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会签,然后分别交由党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第5篇 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

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

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第6篇 乡镇人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市人大代表联络委:根据牙人常办字[2022]第6号文件通知,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有关法律制定本镇人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二、人大主席、副主席与被监督部门联系制度。

1、人大主席、副主席应与被监督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2、要经常深入被监督部门了解情况,开展调研、对其实施有效监督。

3、每季度末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被监督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汇报。

4、每半[本文转载自[cnfla-找文章,到cnfla]年组织召开一次被监督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

三、人大主席、副主席走访代表制度。

1、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由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每半年对各代表活动小组的代表进行走访、了解代表在执行职务、闭会期间的活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更好的发挥其代表作用。

3、召开座谈会,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发挥作用。

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1、每位人大代表都要经常的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

2、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为人民服务。

3、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征求选民意见,由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及处理建议及意见情况。

4、代表应与本选区选民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倾听他们的呼声、帮助解决其实际问题及困难。

五、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制度。

1、进一步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2、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3、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做一次工作述职,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六、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1、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应积极的参加小组活动,发挥代表作用。

2、各小组开展活动,要围绕人大年度工作进行,切实加强对选民的联系,征求选民的意见,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两次。

3、在活动中每位代表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推动政府工作方面的建议。

4、代表参加小组活动,开展就地视察,征集建议、批评和意见,对正在解决的问题进行复查、督办和抽查工作,每半年各小组之间开展一次经验交流、相互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5、要高质量的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七、人大代表考勤、考核制度。

1、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及活动要建立严格的考核、考勤制度。

2、镇级人大代表参加本级韧人代会,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申请,由主席批准,在一届任期内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3、各项会议、活动都要建立考勤簿,进行登记。

4、代表要按时参加会议、学习和活动,不许迟到、早退、不准无故缺席。

5、每次年会都要向全体代表通报考勤情况。

6、对不按时参加会议及活动的代表人大主席团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者按代表法终止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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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z乡镇巡防队管理工作制度

1、巡防队员正常上班时间必须按时到岗并签到,一次不签到扣10元,一月三天不签到,自行辞退。

2、夜间巡逻20∶00―21∶00去各村用小喇叭提醒村民注意防盗、防火及用电安全。

3、夜间巡逻23∶00―03∶00,必须着工作装,骑专用摩托车须戴必要的警用工具外出巡逻。

4、巡防队员工作场所及宿舍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

5、巡防队队员在岗人员必须在政府宿舍住宿。(夜间巡逻)

6、每日巡防队带队人员必须在当日巡防完毕回宿舍之时,详细记录巡防情况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7、巡防队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团结合作,互助友爱。

8、巡防队车辆由各巡队队长负责调派,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由巡防队驾驶人员负责。

9、巡防队员必须服从巡防队长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或纠纷应及时上报。

10、如有巡防队员违反规定,发现巡防时间内未到岗,罚款100元,一月三次未到岗,自行辞退。

第8篇 某乡镇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县乡镇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

1、办公用品购置,各办公室(中心)所使用的办公用品(包括打印机及复印机耗材、印刷品、宣传品制作),由各办公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安排经办人员按月填写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经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交由镇政府财务室出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登记入库,并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如遇临时性急需购买的办公用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通知出纳购买,并及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2、办公用品领用,物品领用一律实行签领制,各办公室(中心)所需办公用品按工作需要分批领用,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经办公室(中心)主任(副主任)、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持办公用品领用单到出纳处登记领取。

3、各办公室(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购买的一切用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使用

(一)车辆的管理

1.镇政府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党政主要领导统一调派使用,公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好行车日志(包括用车时间、事由、随车乘坐人员、地点、里程、费用及日常加油、保养和维修都要记录在册)。每次加油时由驾驶员抄写里程数并签名确认。

2.皮卡车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分管领导管理负责。除日常的农业农技用车外,主要用于全镇范围内的“五禁”及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派车时将车钥匙与行车日志一并交给驾驶人,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公务事由、乘车人员、行车路线、行驶公里数)。办理公务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锁好车门,将车钥匙及行车日志一并交主管领导存放。

3.垃圾清运车由镇政府指定专人管理驾驶。驾驶员要根据镇政府环卫办的安排调度,对辖区内集中收集的垃圾及时出车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积现象,以营造干净清洁的生活环境。

4.各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一切违章行为,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违章行为由驾驶员全权负责。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清洁,不开故障车,一旦发现车辆运行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以便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5.节假日期间,镇政府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全部停放在院内。

6.因公务或紧急事务确需租用车辆时,需经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租用车辆。租用车辆时先由用车人(办公室、中心、站、所)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依次按要求填写好事由、乘车人员等项目,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持公务用车派车单告知出纳人员集中调用出租车辆。出纳人员根据派车单填写租车台账,并依此作为结算租车费的必要依据。因事务紧急无法按程序办理派车手续的,必须向主要领导打电话汇报请示,回来后及时办理派车手续。未经主要领导调派,领导干部和各办公室都不得私自租用出租车辆。未经批准擅自租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用车人自行承担。租车费用严格按照行驶里程和租用时间来综合确定。在本县范围内,整天租用车辆时,按面包车每天200元,小轿车每天260元标准支付租车费用;不足一天超过3小时的,按半天130元支付租车费用,不足半天按照路程远近和用车时长确定租车费用,一般按照县城来回60元,国际陆港来回60元。本县范围之外租用车辆的,根据出差路途计算支付。

(二)镇政府车辆定点服务政府采购

1.车辆定点保养和维修。车辆需要进行保养和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报修单》,经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加盖镇政府公章后,由驾驶员和镇政府出纳根据车辆实际保养维修情况向政府指定的维修供应商进行询价报修。驾驶员负责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镇政府出纳负责保养和维修费用核实。报销时根据定点维修供应商开具的税务发票和清单,经驾驶员和出纳共同核对签字确认后,按照发票报销程序报销相关费用。

2.车辆定点保险。按照实用、合理、节俭的投保原则,由驾驶员预先选择好保险险种,在政府指定的定点保险公司询价后,报镇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确定保险公司及投保险种,告知镇政府出纳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

3.车辆定点加油。镇政府车辆用油由政府指定的定点加油供应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提供,皮卡车和垃圾清运车共用一张加油卡,镇政府公务用车(小轿车)用一张加油卡,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驾驶员和镇政府出纳共同到加油站持卡加油。加油完毕,由驾驶员和出纳在交易凭证背面共同签字,同时出纳人员要做好交易凭证的粘贴登记工作,驾驶员在车辆行车记录上做好记录。

三、差旅费管理

1.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镇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

2.严格执行出差事先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文件通知为依据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人持《出差审批单》经派差领导签字后,经分管领导或站、所、室负责人同意,报请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出差,同时《出差审批单》交办公室考勤。如遇到上述审核人员外出情况,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核人,待审核人员出差回来后补齐签字。

3.县内镇外出差,需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凭据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40元。

4.县外省内出差的,乘坐公共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交通费凭据报销,住宿标准执行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出差伙食费补助执行省财政厅统一发布的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按照每天40元标准予以报销。

5.省外出差的,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原则上要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确因路途遥远、任务紧急,乘坐汽车、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会影响紧急公务办理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写出书面说明,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乘坐飞机。住宿标准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市内交通费按照每天80元予以报销,享受出差伙食补贴,出差伙食费补助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

6.出差结束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7内报销完备,遇节假日顺延),出差人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据实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出差人所提供的的机票、车票和发票必须是有出差人姓名的正规机打发票。单位派车出差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7.差旅费按规定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时由出差人员持公务卡刷卡透支支付,出差结束后持整理好的票据经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签字后到镇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后差旅费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个人公务卡。

8.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对未经批准出差及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出差当天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出差当天不能返回,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9.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基本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室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1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11.对虚报冒领差旅费、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转嫁差旅费、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会议费管理报销

1.会议费开支管理,镇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应集体讨论决定,会期不超过1天,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一律不安排住宿,会议费实行限额控制,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在镇政府公用经费中据实报销。

2.会议费报销,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及会议开支的有效原始凭证、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五、印刷维修等费用结算

1.印刷或办公设备维修单次发生费用100元以下(含100元)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单次发生费用100元以上(不含100元)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财务分管领导。

2.印刷或办公设备维修费用要及时结算,今后一律不得赊欠挂账。业务发生后,要在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账。

六、财务报账报销

1.坚持财务审批制度,由镇长全面负责财务收支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行政副职,具体负责财务工作。镇级财务设置会计1人,出纳1人,具体承办财务工作。要坚决执行“一把手”不具体分管财务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均应由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集体决策的应有会议纪要或参会领导签字。要严格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2.坚持事前汇报制度,资金运用500元以下(含500元)要事先征得财务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资金运用500-2000元(不含500元,含2000元)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党政主要领导告知财务分管领导后方可列支;资金运用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须经会议讨论通过。费用发生未进行事前汇报或会议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3.财务报账流程: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签字,报政府会计对报销的原始凭证进行票据的合规性和支出的合理性预审核,审核通过后,分管领导要对支出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的报镇长审核,最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在审核通过、审查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加注“准报”或“准支”字样,经办人持审核、签字完备的票据交出纳办理报销业务。

4.坚持财务通报制度和大额资金支出会签制度。实行财务收支集体负责制,按期召开镇党委会,财务人员对当月的支出情况进行通报,由会议对金额2000元以上的支出进行讨论审核,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财务人员做好通报审核会议记录,与会所有领导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严格落实时限制度,费用报销要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原则上当月发生的支出当月审批、当月报销,因特殊原因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年末应报销完结。对无特殊理由而超出时限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

6.各种报销凭证必须填制规范、完整、准确,真实合理,用途清楚,发票未注清楚者应附清单。经办人员特别要注意报销凭证上的出票人、出票日期、金额大小写要填写完整。

7.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坐收坐支。严禁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对不符合规定的提现或支付业务,一律不得违规办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订的《镇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9篇 乡镇法庭工作制度

乡镇法庭工作制度

一、乡镇法庭负责人由东光县人民法院专职法官兼任,同时配备书记员1名,人民陪审员4名,共同开展工作。

二、乡镇法庭负责人每周一定期到乡镇法庭开展工作。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到庭开展工作,顺延至周二、周三。每周最低到乡镇开展工作一天。其他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乡镇党委、政府预约,随时到庭开展工作。

三、乡镇法庭设立专门调解室,为乡镇法庭负责人和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工作的专用场所。

四、各法庭人民陪审员根据到访群众归属辖区情况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发生地在本辖区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本辖区的做好解释接待,认真调解,并做好登记工作;对单方属于本辖区的做好解释接待工作,根据诉求建议到相关部门解决,并做好备案工作。法院立案庭将适合调解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并填写申请书后,立“调字号”,根据辖区管辖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庭或调解中心。各庭、调解中心接到“调字号”,进行登记、开展调解。调解不成的,指导案件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转立案庭立案。

五、乡镇法庭负责人,对人民陪审员承办的调解案件,开展全程法律业务指导。对调解成功并签订调解协议的,指导当事人尽量当场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依当事人的申请,由审判员免费出具(____)...民特...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司法确认。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建立工作档案。乡镇法庭负责人和人民陪审员根据工作性质建立相应工作日志,乡镇法庭负责纪录每周到庭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人民陪审员将日常工作及时进行民事纠纷调解登记工作,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建立“一案一档”,内容包括:诉前调解立案审批表、起诉状或双方调解申请、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文书、送达证明等。

第10篇 _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一)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应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人大职权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全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领导亲自办信访的原则;

(三)乡(镇)人大信访承办下列信访事项:

1、对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

2、对乡(镇)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检举。

3、对乡(镇)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上级人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

5、依法应由乡(镇)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访案。

(四)乡(镇)人大信访达到下列要求:

1、对信访案,乡(镇)人大在接待、登记后,7天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着手查办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凡直办的信访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天;

3、交办案在90天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交办机关,同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4、发现对承办结果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的,应退回重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退回;

5、信访承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6、信访承办人员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隐密,不得扩大范围,不得遗失、损毁信访材料,不得压报、滞报、舞弊、打击、报复;

7、信访人可以向乡(镇)政府的办理机关或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30天内复查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

8、乡(镇)人大信访案的有关登记、调查、处理的各类资料应规范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档,

(五)乡(镇)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六)对信访案承办有下列行为的,应通报批评或依法作出处理。

1、接到交办案通知后拒不提供情况或材料的;

2、接到交办单位交办的信访案后顶着不办或拖着不办的,在规定时间内既不说明原因又不报告结果的;

3、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棠阴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

镇环卫所工作制度乡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月清销假制度,

1、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2、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二、严格执行岗位廉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待岗

1、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

2、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

3、为当事人争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参加有其他支付费用的各项休闲娱乐活动的;

4、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三、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形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1篇 _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

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第12篇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乡镇环卫所工作制度

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棠阴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月清销假制度,

1、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2、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二、严格执行岗位廉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待岗

1、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

2、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

3、为当事人争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参加有其他支付费用的各项休闲娱乐活动的;

4、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三、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形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13篇 乡镇办事公示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公示的原则:

社会公示内容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能公开的政务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公示,全面推行阳光政策。

第二条 公示的内容:

1.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上级部门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

3. 本镇辖区发展规划;

4. 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5. 征地拆迁;

6. 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7.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8. 社会劳动就业、保障情况;

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10 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公示的形式

1. 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公示;

2. 通过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等形式公开;

3. 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发放便民册等形式公示;

4. 其他公示形式。

第四条全镇各站所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改公示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示。

第五条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第六条凡应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不规范的,或者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第14篇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乡镇卫生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医技科室实行24小时服务。

二、_线照片及心电图、b超等其它功能项目检查均应在填写完善的申请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注明日期、科别、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检查部位等。

三、一般医学影像检查及其它功能检查应在当日完成,检查结果于当日或次日发出。急诊病入随到随做、及时出具急诊报告。报告书写应准确、规范并有审核签字制度。遇疑难的情况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完成。

四、重危或作特殊检查的病人,应由临床医师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和术中要求检查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五、有质量管理制度,坚持每日晨间集体阅片,研究投照技术和诊断,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影像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六、严格按照机器操作规程和保养常规工作。检查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检查,并随机建立操作规程卡。安全用电,杜绝差错事故及射线防护事故发生。

七、放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保持工作室清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九、医学影像各科人员、设备及出报告者均应具备相应的合法资质。

第15篇 乡镇驻村干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便于服务群众,不断提高乡(镇)村两级干部落实工作和执行政策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指导督促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群众代表会议等,列席会议并督促村上做好会议记录和各类原始资料保管归档。

2、督促指导村党支部重点抓好后进村整顿、党建示范点建设、便民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配套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工作、党务公开、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帮助村党支部做好 “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一定三有”、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的落实工作。

3、指导落实“村规民约”“一事一议”、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督促村社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经济承包合同签订等工作。

4、协助村“两委”完成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常规工作和突击任务。如信访维稳综治、计划生育、土地执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5、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协助村“两委”理清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协助村上沟通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群众事务的相关手续,并做好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

6、帮助解决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积极帮助农村低保户及困难群众、特困党员等解决“五难”等问题。

7、及时向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宣讲政策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把中央和省州县的有关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要求等传达到村社,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8、协助并指导建立村级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案,建卡立册。做好生育关怀工作,组织妇女参加种养培训和再就业培训。

9、及时掌握村内各种动向,协同村干部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对信访、_人员做好解释、劝导、说服、教育等工作。

10、掌握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发现村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或向上汇报,积极协助村党支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11、村上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乡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12、驻村干部保证每月7天时间在村委会上班,与村干部一同轮流值班,实行出勤签到制,真正确保村上门常开、人常有、事常办。推行《驻村工作日志》制度,每次下村的工作内容必须在下村记录簿上标明并签名。

13、驻村干部要严以律己,注重自身形象,不准以任何方式干预和插手村上的工程建设;不准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酗酒闹事、赌博等活动。

14、驻村干部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全面完成所包村上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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