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结构:描述公司的层级结构,明确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
2.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各项任务的执行步骤和相互关系。
3.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行为礼仪等。
4. 考核制度: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用于员工的晋升、奖励和培训。
5. 员工福利:阐述公司提供的薪酬、福利、假期等政策。
6. 决策程序: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和参与人员。
7. 纠纷处理:设定解决内部冲突和投诉的机制。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清晰明了:语言简洁,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方便员工理解和执行。
3. 实用性:制度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避免空洞无物。
4. 可持续性:制度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适应性,能随着企业发展适时调整。
5. 公正公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袒和歧视。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制定日期、修订版本等信息。
2. 目录:列出各章节标题,方便查阅。
3.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4. 正文:详述各项规定和流程。
5. 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修订记录等。
6. 签字页: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一个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企业高效运作的基础,它需要兼顾实际操作、员工权益和企业发展。在制定过程中,务必注重细节,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工作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1篇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
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第2篇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制度
为及时掌握职工思想状况,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干部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制度的任务是定期或不定期分析职工思想,及时准确掌握职工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分析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时做好职工思想的调节和疏导工作。
二、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思想政治分析工作,准确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苗头,保证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放矢,为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高牢固的思想保证。
三、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以分析会议的形式进行,分党委、支部两级。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分析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各支部书记参加,;各支部思想分析会议每季度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政工团及职工代表参加。
四、思想分析分为正常分析和专题分析两种形式,综合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无特殊情况时,只做正常分析,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对企业中心工作,重大改革事项或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要做专题分析。
五、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内容
1. 受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等外部影响,分析职工思想可能产生的波动。
2. 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企业内部在进行组织结构、人员结构调整或重大决策制定、出台、实施过程中,分析职工的认识水平和心理承受能力。
3. 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要矛盾及现实思想问题,分析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利益分配调整等方面处于高峰或低谷时,职工的情绪变化。
4. 在发生自然灾害、生产事故以及突发事件时,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变化。
六、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方法
1. 经常深入基层,与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
2. 突出以人为本,着力分析解决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尽心竭力为干部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可信度。
3. 互相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经验,通报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
4. 分析与教育相结合,做好超前及关键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职工正确认识事物、分析事物的能力。
5. 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要客观实际,不夸大、不掩盖,准确反映职工思想现状。既要坚持对带有普遍性现象的分析,又要注意个别特殊问题的分析,避免偏见和遗漏。
七、思想政治工作分析具体要求
1. 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要坚持以人为本,有的放矢,坚持原则,抑恶扬善,耐心疏导,彼此沟通,互相理解,做到风正、气顺、人和。
2. 厂党委要不定期组织党群部门下基层调查研究、交流情况,协助各支部把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制度落实到实处。
3. 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机制。
4.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结果,将在政工例会上讲评,并部署下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要点。
5. 每次分析都要有报告,做到情况清楚、分析透彻,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及时上报党委。
二00六年六月
第3篇 某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第4篇 企业市场部工作制度
公司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第5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完善组织部门与非公企业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单位的联系机制,有效整合全市党建资源,更好地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宣传推广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3、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听取成员单位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安排和非公党建工作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领导指导全市非公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非公党建相关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和通报工作。
市纪委: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委宣传部:指导非公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新闻单位加强非公经济和党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氛围。
市委统战部:加强非公企业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指导非公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隐患,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督促指导改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帮助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
市人社局: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优先培训、使用党务干部和聘用党员员工。
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非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好非公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市工商局:负责非公企业有关党建工作数据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非公企业的变更情况。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制度。
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会员单位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会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做好“推优”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团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业主的政治引导。
市妇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业主的政治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注重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三、工作方式
市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商议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6篇 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一、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制订、修改与执行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 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堆积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二、设备管理内容
□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 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7篇 q企业奖励工作制度
目的
本制度根据员工薪资奖励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工资原则
员工薪资福利奖励,依据社会水准,行业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以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
适用对象
办公室及旗舰店员工;综合管理部搬运、商务部配货及搬运、原材料库管部搬运等不适用本制度,另行制定与工作量挂勾的计件制;工厂人员、质检部质检员按工厂的薪资方案执行。
一、薪资构成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或临时工资、兼职工资)、奖金/提成、奖惩、补发补扣、应发工资、公积金/保险、计税工资、其他扣除金等组成。
1、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津贴(交通/误餐/工具补贴)
2、基准外工资:加班费+缺勤工资
1)周六值班: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实行值班制并发放值班费60元/天/人,试用期员工按其试用期工资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请调休;节假日加班另行规定。
2)缺勤时的处理(含病、事假):按个人缺勤天数从本人月工资中(含奖金)扣除。
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 =(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岗位津贴)_ 缺勤n日/当月应出勤天数
3、临时工资:按临时编制的员工,则视其工作表现,报总经理审批。
4、兼职工资:由于阶段性工作或偶发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在职或实习生)短期内完成,视出勤情况或任务的难易度决定,报总经理审批。
5、奖金/提成:根据各岗位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将直接与业绩挂勾的岗位定为主动性岗位,如家具/橱柜业务部/商用家具部/外销部/大店营业部中的业务员、导购员和设计师等;其他为从动性岗位。
1)主动性岗位实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资定级参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各上一年度销售数据结合下一年度销售指标统一制定,月提成金额实行绩效考核后随当月基本工资发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则随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具体事项各相关部门另文公布。
2)从动性岗位实行年薪到月制+年终奖,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态度等综合表现按岗确定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定级(参照表一),奖金部分当月考核后当月发放。年终奖由公司根据全年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发放基准(_月薪),并经年终考评后发放。
6、行政奖惩: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组长、线长以上级别的干部均有部门行政奖罚权,最低奖惩为通报表杨和通报批评,涉及金额50—500元不等(以50元为一级递增),奖惩决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截止到当月25日,超出时间自动结转至下月)。行政奖惩是上一级主管对员工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工作差错等综合表现的及时衡量和评判的有效手段,奖惩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应考虑被奖惩员工的工资水平、事件的性质、初犯或屡犯等方面)。
7、工龄奖 工龄奖与基本工资调级不同,员工工龄的计算指标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职年限,没有本岗位任职的规定,且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工厂除外)。具体标准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发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发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发放,工龄将应随员工工资每月发放。
8、补发补扣:因员工工资核算错误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应补发补扣项。
9、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奖+加班费+缺勤工资+补发补扣+奖惩(以上工资的构成均为含税工资)
10、公积金/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规定各项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小灵通话费个人承担部分;
3)与公司借款应清还部分;
4)员工离职时未能与公司交接完毕,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扣部分;
5)员工在职时公司已提前缴纳的相关费用(如档案、户籍、保险等)。
二、从动性岗位奖金级别定级及调整方法
1)奖金定级 依据社会薪资水平,同行薪资水平,同时参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岗位薪资水平,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技能和产出的高低,工作经验、态度及效率等综合因素定级,人事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各分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有审批权和否决权,部门主管和总监的定级也顺次由其上一级确定。
2)奖金的调整 为确保年薪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第一个月为集中调整期,其他时间调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上一级批准;试用期员工可以有两次调整(其中一次为转正定级)。
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无奖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各部门主管可酌情处理,但奖金部分需参与月度考核。
3)奖金的考核 参与年薪到月制的员工月奖需按照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暂实行三项考核制,考核内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级制定填表并报人事部备案,每月17日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计算奖金。
三、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 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 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四、离职时的工资
1、 工资计算期间被解职的员工:当然解职者工资结算至公司决定之日起(严重违纪)。
2、 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以上的,另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
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算。
3、 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结算至离职办理日。
4、 申请离职的员工:工资结算至批准之日,申请日至批准日之间,未能坚持工作者,以旷工处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须与其签定《竞业限制合同条款》,公司按合同条款执行应履行的义务。
五、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30或31日发工资,因此员工当月出勤周期结算也同工资结算周期。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发放。
六、福利支出
1、 员工一经转正无论职务大小一律强制办理社会保险,(从工厂调至办公室的员工均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办理),公司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本人选择是否缴纳(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若本人主动放弃,公司不补贴现金。老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每满6年后,公司为其该项支出增加一个基数,本人应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2、 员工生育及因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从按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金中支出,公司不额外承担。
3、 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存档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届毕业生户藉费挂靠费也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须在公司服务最少满一年。
4、 员工每月享有一天带薪病假,女员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 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可在本岗位淡季申请休假(需总经理批准),当年有效,不休不补。
6、 公司的活动:
1) 每年组织一次春游;
2) 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
3) 重要节日不定期不定额地发放礼金或礼品或聚餐;
4) 不定期看电影;
5) 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6) 年底员工联谊;
7) 其他。
7、 员工生日、婚庆,公司将有相应的祝贺。
8、 公司中午提供午餐一份,但驻厂人员享受半价购买伙食券的福利,两种享受必须择一,不能同时。
9、 所有员工转正均配备小灵通一部,公司予以适当的私人话费额度,但员工离职时需交还公司。
第8篇 z企业坐班领导工作会议制度
企业坐班领导工作会议制度
企业坐班领导工作会议制度(试行)
一、会议主持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四)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工作的概况和重大问题,检查通报公司各项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组织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事项的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六、 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第9篇 企业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企业审计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总会计师领导下,认真贯彻审计法。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厂部的方针目标,制定审计工作的方针目标,编制年、月度审计工作计划。
2.组织专业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对厂内各部门、各经济核算单位,进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
3.结合干部的任免情况,及时搞好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及评价。
4.办理厂领导、上级审计(内部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任务,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对本单位进行审计。
5.经常深入生产和工作现场,组织开展群众审计工作。
6.制定专项审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审定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8.按照审计程序做好审计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9.及时完成厂长布置的临时工作。
(二)职权
1.对全厂的各经济活动部门、经济核算单位,有权直接进行审计监督。
2.对于不符合财经制度的开支或提高标准的开支项目,有权建议制止、纠正,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
3.有权调审或就地审计厂属各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资料,并对其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
4.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有权检查、督促执行。
5.有权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
6.对中层干部的离任、升任,有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计,评价其业绩。
(三)职责
1.对厂内的经济核算单位,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违法乱纪,营私舞弊,污盗窃,破坏国家企业财产,损害其经济利益的现象,经过审计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提出意见,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2.对未按工作计划完成审计任务,造成工作上的失误负责。
3.对知情不报、收受贿赂、不秉公办事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4.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与客观事实不符,或严重失实负责。
第10篇 z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第11篇 供水企业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 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12篇 h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 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 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4年1月1日
第13篇 机械制造企业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员工在高温和严寒季节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必须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冻保暖工作。
1.2 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在公司分管副总的领导下,由安技部门负责计划、协调、督促和检查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公司工会的工作监督。
1.3 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早部署和定期检查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物资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为员工在酷暑和严寒时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2 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2.1 工程部门在设计与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应遵照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设计与审核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2 工程部门、工艺技术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应大力推进技术革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努力实现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从根本上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
2.3 动力部门及负有高温作业的分厂(分公司),应合理部署高温车间的热源和改善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条件,减少高温部件暴露的时间和面积。
2.4 动力设备部门应作好高温期间和严寒期间水、气、电的供给,以及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备设施的安装及其管理工作。
2.5 生产管理部门、劳资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在调度安排生产中,适应夏季高温期间的特殊需要,合理调整劳动组织,适当调整作息时间,筹划轮换休息,避免加班加点。特别高温作业场所,可采取“勤倒班”办法,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
2.6 财务部门应根据当期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费用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到位。
2.7 物资采供部门和后勤部门应按安技部门计划要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8 工程部门应在每年夏季和冬季来临之前,对所有生产及工作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门窗及其附属物件破损短缺,应及时组织分厂、部门统一报修,安排计划及时修理和配置,以保证门窗完整,夏天能开启,冬天能关闭,通风降温及避寒效能良好。
2.9 后勤部门应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做好具有夏令特色的饭菜,花色品种多样,新鲜凉爽洁净。在冬季,保证供应热饭热菜。
2.10 职工医院应在夏季高温来临之前,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同时落实中暑抢救、肠道疾病等高发病的各项医疗措施,包括需用的医疗器械、药品性能检查和货源准备。
2.11 凡是使用电源取暖器、取暖火炉,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切实加强管理。
3 电风扇使用管理办法
3.1 凡申请领用电风扇的部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写明安装部位,报安技部门核定。
3.2 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建立台帐,落实专人保管。
3.3 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采用可靠的保护接零措施。
3.4 若须改变电风扇的送风方向,必须先关电源,待风叶完全停转后,才许调整。
3.5 电风扇每年使用前必须进行维修、检查,待试运转正常后才许投入使用。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应自行组织检查,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报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3.6 移动式电风扇必须严格下列项目测试检查:
a 接零保护情况;
b 绝缘电阻值大于1欧姆;
c 电源线应为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电缆;
d 电缆线无接头,不油蚀腐烂,不破损;
e 防护网罩作到手指无法进入旋转部位,风叶完好无损;
f 使用环境无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防爆风扇除外)。
3.7 电风扇报废须经安技部门核查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3.8 各部门安装和使用的各类电风扇,未经安技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搬迁、改装或移作他用。
第14篇 中小型企业内部卫生工作制度
有一个好的卫生才会有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为了合理管理内部卫生,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一则中小型企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它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它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第15篇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
企业共青团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主义青年团是中国_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__主义的学校,是中国_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_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_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_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_主义青年团在中国_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_、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_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_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_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_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_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_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展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主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_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正确的_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_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_***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二章 团员
一、年龄在十四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_主义青年团。
二、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_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二、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_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三、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利剥夺团员的权利。
四、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五、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_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_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_主义事业而奋斗。
六、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七、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集团公司和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八、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九、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十、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十一、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 团的组织制度
一、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厂团委会委员,除厂派出的代表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厂团委认真听取及处理各分厂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必须向厂党委如实反映情况,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分厂团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四)厂团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厂团委会委员由团员会议选举产生。在选举工作中,应在党委组织领导下进行。团委的选举过程中,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厂团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团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团员会议解决的重大问题。团员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团员选出的委员总额的三分之一。
四、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经常保持团组织的活力、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基本保证。
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有: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2、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传统教育。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
3、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
4、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思想_素质好,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共青团十五大报告的精神,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热爱共青团,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章程。
3、执行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注意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立足岗位,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成绩显著,勇当表率。生产(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配合支部做好青年工作,关心青年,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操作技术,完成质量任务,出勤率达98%。
6、在“厂级优秀团员”中推荐“纺织集团公司级优秀团员”。
(二)优秀团干部
1、思想_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学习好热爱共青团工作,带头学__同志“____”重要思想和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好。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成绩显著。
4、作风好。深入基层,联系青年,讲求实际,为团员、青年信任和拥护。
(三)青年岗位能手:
1、思想_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德高尚。
2、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立足岗位,工作积极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认真学习技术知识,完成产、质量任务,成绩突出,出勤率达98%。
3、执行厂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注意安全,文明生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青年岗位能手由团支部或分厂(部室)推选,要求30岁以下的青年。
5、在“厂级青年岗位能手”中推荐“….集团公司级青年岗位能手”。
第四章 团的组织机构
一、基层组织
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该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厂团委由团员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
二、厂团委的基本工作任务:
1、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_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三、团委书记的职责
团委书记是委员会中的班长,对委员会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主持日常团委工作。团委的职责是在团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团员会议的决议,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委员会,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各车间团的工作。
2、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_工作。
3、检查团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按时向委员会、厂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本团委的工作。
5、抓好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并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四、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培养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团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4、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五、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学__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
3、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思想情况,组织各形式的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黑板报、墙报和活动阵地等。
第五章 团的干部
一、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知识化和专业化。
二、团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_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和_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____”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_、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__、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三、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组织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六章 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
一、中国_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_五角星,周围环绕_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_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二、中国_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团徽。
三、中国_主义青年团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四、中国_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第七章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和部署,按照…集团公司团委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企业团员青年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制定每年团工作计划,指导和帮助各支部团组织开展工作。建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和每季组织一次支委学习制度。每年对支委及新团员、展组对象进行学习培训。
三、开展“青年岗位能手”“五小科技创新”等各种劳动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根据上级团委要求,抓好各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开展各种有意义和有益青年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建立团干部考核管理制度及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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