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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设备分类与编码:为设备建立统一的识别系统,便于管理和跟踪。 - 维修计划与记录:定期维修的时间表,以及每次维修的详细记录。 - 零件库存管理:确保关键零件的库存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更换需求。 - 安全规程:强调设备操作的安全规定,防止意外发生。 - 维护保养标准:设定设备保养的频率、方法和标准。 - 质量监控:设立质量控制点,定期评估设备性能和维修效果。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有可执行性,避免过于理想化或难以实施的规定。

2. 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

3. 员工参与制度制定,确保他们理解和接受相关规定。

4. 制度应明确奖惩措施,以激励员工遵守。

5. 建立反馈机制,收集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通常采用以下格式:

- 封面:包含制度名称、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等信息。 -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 正文:详细列出各项规定和流程。 - 附录:可能包括图表、表格、参考文献等辅助资料。 - 签署页:由制定者和审批者签名确认。

在编写工作制度时,务必确保内容的清晰、简洁,避免冗余和模糊不清的表述。制度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企业的运营环境,以实现设备管理的高效和可持续。

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制度

为使砖厂设备经常处于安全完好的运行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和安全成本,充分提高设备的运转效率,提高开采装车、修理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益,制定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

主管设备的安全员, 负责全厂设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检修制度,做好各类大、中、小修的检修,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认真执行各项“设备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文明、正常生产。

2设备维修制度

2.1因检修而临时卸下来的设备器件,必须由卸下来的人负责恢复原状,否则造成事故由卸下的人负责。

2.2凡检修任何电气设备,必须由修理者亲自拿下保险,并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2.3在检修工作中要认真仔细,决不能蛮干,防止损坏设备、部件及工具。

2.4工具要放在指定的地点,工作结束后应清点工具,避免掉入设备中,造成事故。

2.5电器设备的更换和故障的排除,必须由电工进行,电机长期未运转,在起动前应由电工进行检查后,方准起动。

2.6更换传动皮带和传动部分时,应断开电机开关或拿下保险。

2.7设备轴头顶丝、销子,不得外露,避免转动时挂住伤人。

2.8在清洗设备、打扫地面时不得将水喷向电线、电闸和电机。

2.9在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要精神饱满的坚守工作岗位,并不得乱动非本人负责的设备。

2.10在离电气或线路近的地方工作时要多加小心,在有可能停电和必要停电时,可停电进行,以防触电。

2.11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工具、零配件及原材料应放置有序,以保证操作中的安全方便。

2.12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抢救。

第2篇 小区水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小区水、电机械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一、消防泵系统:

(一)水泵每月运行一次,每次以不少于二分钟为宜。

(二)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如无油杯的加黄油);电动机轴承每半年加油一次。

(三)每周检查一次闸阀、止回阀、开关是否灵敏、密封,是否良好,如有毛病应及时进行维修。

(四)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应随时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

二、供水系统:

(一)水泵每半月更换一次,相应转换水泵时作检查(包括闸阀、开关等)。

(二)水泵轴承每季加油一次,电动机轴加油一次(没有油杯的加黄油)。

(三)每周检查闸阀、开关是否灵敏、密封,是否良好并及时处理好。

(四)水泵每月保养一次。

(五)水池每半年清洗一次,由工程部及管理处组织实施。

(六)每月检查水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七)水泵运行完好的质量指标:

1、连接部分要求螺丝、垫圈、销子齐全、完整、紧固,有一个放水阀、星型环完好。

2、仪表方面,要求电流表、压力表齐全准确。

3、出水阀门、逆水阀、进水闸门齐全完好,盘根密封良好,泄漏合乎要求。

4、泵体各部分连接严密,不漏水。

5、油圈齐全,油质合格,油量适中,不漏油。

6、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0~65℃,运动不得有异声和异常震动。

7、电机温升不得超过铭牌规定,绝缘电阻要符合要求。

8、电流及欠压保护齐全。

9、接线齐全,供电良好,接地合格。

10.设备无油垢,无积尘,机房无积水、无杂物、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油料要加盖。

11、有技术档案,供、排水图。

三、供电系统:

(一)检查变压器的油量位置是否适当。

(二)所有计量仪表的测量读数及指示灯、信号灯装置等是否工作正常。

(三)运行中的开关、母线、接头等一切载流异体,有无跳火冒烟、烧焦、发热、变色等现象。

(四)变压器在运行中应监视:

1、电流、电压的测量读数。

2、声音是否正常。

3、油面温升有无超允许范围。

4、油面指示计的油色有无异变。

5、连接呼吸器的吸潮剂是否干燥或需要更换。

6、箱壳有无漏油现象。

7、金属外壳的地线是否合格。

(五)运行中的变压器绝缘油,每年应取油样送供电部门作一次简化试验。

(六)检查电缆坑有无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清除。

(七)配电室应配备温度计,做好通风和降温工作,一般室内温度不能超过40度为宜。

(八)配电室每星期吸尘一次,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九)各开关要标明控制电范围,以利工作。每星期检查一次各主开关接触是否良好。

(十)每月检查电表一次,发现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十一)公共照明及其它开关的维修更换。

(十二)湿式变压器运行完好,符合质量标准:

1、螺栓、吊环、密封垫齐全、完整、紧固。

2、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完整、清晰,防爆管口、防爆玻璃完好。

3、通气孔不堵塞、有护圈、放油孔不漏油,有护铁。

4、接地线整齐、连接紧固、导电良好。

5、油箱各部不渗油、无严重变形,散热管不堵塞,温升不超过铭牌规定。

6、高压侧绝缘电阻不低于250兆,低压侧不低于35兆欧。

7、变压器外壳及电缆系统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每年测一次。

8、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污、无淋水,周围清洁,无杂物。

9、有检修记录和测试记录,试验有效期为二年。

(十三)干式变压器运行完好质量标准:

1、螺丝、垫圈线咀齐全、完整、紧固、密封良好。

2、接线紧固、齐全、导电良好,合乎防爆要求绝缘电阻良好。

3、外壳接地良好。

4、外壳托架无严重变形无锈蚀。

5、壳内清洁无积水、壳外无积垢、无污泥。

6、有检查记录。

(十四)柴油机:

1、每月试运行柴油机二次,时间30分钟。

2、每月清刷加油一次。

3、每年进行保养一次。

4、每部柴油机一般应保持足够开机24个小时的用油。油箱应每年清理一次,以保持油质纯净。

5、经常检查充电机是否良好,保持蓄电池的充电,以备应急之用。

第3篇 机电设备安全维护维修制度

一、 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保养好设备。坚持维护保养与检修并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二、 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若设备超负荷运行或他人违章操作设备有权制止;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和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三、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 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检查、准备,运行时精细操作,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停机后详细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 精心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配件、附件完整无缺。

3. 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有效。

4. 设备有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备用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

四、 搞好设备润滑。严格执行矿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五、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 设备检修人员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七、 库内所有设备、设施等维护工作,必须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八、 各单位的设备、建筑物、设备基础,应保持完整,定期检查、测定,并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对设备仪表和安全装置保证齐全完好,并按规定做定期检验、调整。

九、 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仪表盘、基础、地面、房屋建筑等设施清洁卫生。

十、 维护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维护责任,做到定时上岗,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缺陷及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及故障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在设备检修中彻底排除。

十一、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要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及时汇报并通知有关岗位人员,不弄清原因和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故障,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十二、 未经同意,不能任意将配套设备拆开使用。闲置设备要按规定办理清帐手续。待修或代保管的闲置设备,由所管辖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机电运输部要进行定期检查。

第4篇 某保安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保安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保安用品是指保安人员的服饰、警棍、对讲系统以及车辆人员监控系统等广义的全称,保安用品的维护和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

1、保安人员服饰必须保持清洁,被褥必须定期清洗,保安宿舍应该严格按照军队标准进行考核。

2、保安所用的随身工具如:对讲机、电筒、警棍每天要进行清洁擦试,保安人员休息要将服饰挂在干燥的衣柜中,警棍、对讲系统、电筒摆放有序,不可放在潮湿或爆晒的环境中。

3、使用对讲机、智能安防系统前必须经过认真学习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监控系统和对讲系统以及其它智能化安防系统要定时(半年进行一次专业维护)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记录,掌握系统的易耗配件并对这些易耗配件进行提前预买,防止系统出现运行混乱或不运行的情况。

5、对易耗物品如对讲机电池、警棍及其它易耗品无法使用时,应向部门后勤人员进行报废登记,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新品使用。

6、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以及时对讲系统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汇报的同时进行厂家联系并与检查如:产品本身问题请厂家进行自理如属人为造成的异常情况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罚。

请我部门员工遵照上述制度进行用品的维护和使用,以保证设备长期、稳定使用。尽可能减小人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__物业管理部保安部

第5篇 水处理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所进行的经常性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影响正常生产能维修时进行维修。

3.维修保养得主要内容:

3.1一只液位计塑料管损坏、漏水、漏气时,及时检修并更换损坏的液位计。

3.2压力表损坏或表盘不清时,应及时更换。

3.3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3.4检查维修给水泵、循环泵、给水管道阀门,排浓管道阀门等。

3.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及保护装置。

3.6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或校验的要求:

4.1安全阀手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气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检验后铅封。

4.3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连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连锁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及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水处理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

第6篇 某公司维修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1.中心各设备使用班组负责本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

2.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

4.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定期对固定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探伤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5.在实施设备更新、大修理计划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切实做好专款专用。

6.做好备用、闲置设备、特殊备件的储备和管理,严禁设备露天存放和拆套,对闲置设备要积极调剂使用。

7.执行设备管理奖罚

(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处罚。

第7篇 机具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1、 全厂机具设备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专职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负责机具设备的选型、验收、维修、封存、报废、管理,具体负责机具设备的选型、验收、封存、报废及进行技术改装、制定操作规程等。

2、 机具设备必须按运管部门规定建立统一台账,按规定及要求正确记录各项内容,同时应妥善保存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验收记录等技术资料。机具设备应统一编号、定位放置,不得挪作它用。

3、 专用设备必须确定专人保管及使用;公用设备(如台床、砂轮机、空压机等)应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对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 机具设备应按设计用途、技术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正确使用,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使用。使用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及时排除,严禁带病运转。

5、 机具设备应经常检查、定期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复,应确保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精度。机具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再进行修复或补充。

6、 发放给个人使用的机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或损坏。领用机工具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保管员应定期清点所保管的机工具,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7、 报废和增添机具设备应编制计划,新购机具的能源、油料、附件等应符合说明书规定,不得使用代用品和不合格品。

8、 有关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学徒工不得单独操作专用设备。应经常教育操作者自觉爱护设备的良好习惯,使设备的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9、 设备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设备维护的主要内容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1) 日常维护:日常维护由操作工进行,重点是清洁机身、润滑运动部件,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零部件的完整。

(2) 一级维护:当设备累计运转500-600小时,要进行一级维护,一级维护由操作工进行,它除执行日常维护、的作业项目外,还要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清洁、检查所规定的部位,疏通油路、更换油伐、油毡,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位。

(3) 二级维护:当设备累计运转2000-2500小时,要进行二级保护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设备进部分解体、检查,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局部恢复精度;润滑系统;润滑系统清洗、换油;电气系统检查、修理。

10、 设备的修理分为小修、中修、大修。设备修理的主要内容是:修复或更换已经磨损、断裂、腐蚀老化的零件、部件、使设备的效能得到恢复。

(1) 小修:是指针对性地局部修理。一般在设备使用在设备使用地修复小故障,更换少量磨损件,并进行调整等。

(2) 中修:更换或修复设备的主要零部件和磨损件,校正设备基准,以便恢复和达到规定项目的精度、性能和技术要求。

(3) 大修:对设备全部解体,修理基准件,更换和修复全部磨损件,恢复设备原有精度、性能和效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11、各种设备的维护项目要针对不同设备的特点进行具体规定,或参照有关说明书进行。设备除了故障或损坏进行小修、中修、外、要有计划地大修,不许设备从购入一直使用到报废为止。

第8篇 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第9篇 设备管理与维修制度

第一条 机械学院实训中心一切设备均属设备管理范围,其中包括从参与选购、安装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维修与技术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负责,中心资产员协助。机械维修由李辉负责,电气维修由江勇负责。

第三条 中心设备属固定资产范畴的,由资产员建立档案,其中包括统一编号、调入、调出、封存、报废手续、验收记录历次安装记录,备件图册,定期精度检查和事故报告等。上述技术资料由资产员管理。

第四条 新进设备以分管主任、资产员、设备维修员为主进行查收。安装、试车、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使用保修期内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与制造单位联系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维修。

第五条 设备的改造由维修员提出改造计划及技术资料,由分管主任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重大项目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条 设备的封存、报废手续由资产员办理,中心主任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七条 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包括外来人员),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动用他人设备。起用封存设备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条 设备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小故障),要按规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和一、二级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整洁、润滑、安全最佳技术状态,并参加设备管理、试车和验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和不合理使用设备。

第九条 日常维修保养是操作人员每天例行的保养,应在班前、班中、班后认真检查,擦试设备各部位和注油保养,使设备按要求经常润滑、清洁,班中发生小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十条 设备日常保养、维护检查,资产员和维修人员至少每周抽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资产员、维修员对全中心设备检查一次,并做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 日常保养要达到:

1、清洁:每班后,必须擦拭设备各部位,及各传动件,工具柜、电气柜清除铁屑灰尘,做到表面及死角无油垢,无锈蚀,床身无黄袍,机床周围清洁干净。

2、润滑:各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机床擦后按规定注油,机床开动前按规定检查各部位并注油。

3、整齐:工夹量具、随机附件,擦拭干净,放置适当位置,排列整齐。

4、安全:上班前检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刀具装夹是否牢固,易松动部位是否可靠,电气部分有无破损及漏电,班后切断电源,设备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无损坏,安全保护装置要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 三个月设备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员为辅,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清洗。十二个月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以维修员为主,操作者为辅对设备进行全面清洗。部分解体检查和局部修理,更换部分易损件,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 中心设备的维修和二保计划,由分管主任安排下达计划。

第十四条 每次设备修理后,由资产员、维修员和操作者验收,同时维修人员作好记录,资产员作好工作量考核统计。

第十五条 备件由仓库建帐保管,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发放。

第十六条 维修人员建立维修记录,资产员定期检查记录。

第10篇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对特种设备的调试能够符合设备的设计性能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二、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的标志超过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四、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定期检查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验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配合使用单位制定:(1)各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养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五、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重点部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七、定期培训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须去的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八、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报废处理,并报注册登记机构。

九、使用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第11篇 安全设备电气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一、安全设备及装备包括:

主扇、局扇、监控系统,各种探头断电仪、瓦检器,便携式瓦检仪、风表等。

二、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开关、绞车、综保、电钻、水泵、发电机、配电设备等。

三、维修管理制度:

1、对主扇每月检修一次,局扇每半年检修一次,其他安全装备仪表每年送检和校验一次。

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每10天重作一次线头。

3、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检修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每次检修都必须作好记录。

4、凡是机电设备入井前必须填写检查合格证,未经检修的电器设备和失效设备严禁入井,并填写入井卡。入井卡包括:检修设备、日期、检修人、检修结果及性能入井日期等。

5、入井设备必须设置设备卡,由专人负责管理。

6、严禁井下带电检修或带电移动。

7、井下电器设备升井后送入专用设备库,严禁乱丢乱放,损坏设备的完好性能。

8、设备库房必须设专人保管,设备库应保持清洁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使用巷道必须符合以下规格:

(1)主下山、高为2.0m,腰宽为2.2m,断面为4.4m2。

(2)主运车入巷道貌岸然高为2.0m,腰宽为2.5m,断面为5.0m2。

(3)采面运输高为1.8m,腰宽贡为2.0m,断面为3.6m2。

(4)采面回风巷(老巷除外)高为1.4m,腰宽为2.2m,断面为3.08m2。

(5)帮顶必须用劈材按双数背好帮顶。其余巷道断面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巷道貌岸然必须保持整洁、卫生。运输巷道必须设置水沟,消灭巷道积水,有水管、电缆和安设局扇的巷道风筒必须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5m。

3、矿井使用巷道貌岸然的失修率不超过3%,对井下巷道每月检查一次,对威胁安全生产的失修巷道。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修理。

4、架棚巷道的支护材料、木头直径小于12cm。严禁用杂草树枝背帮背顶。

5、凡用顶柱支护的巷道、靠帮柱必须紧贴煤样,并带帽,帽子规格为50×300×200,柱子打在硬底上,迎山角一般为5度。

6、井 下 失修巷道的修理,必须采取由外往里由下往上,倾角超过40度由上往下进行,只能拆一棚换一棚,防止冒顶,危及人员安全。

7、对顶板破碎的巷道维修,必须采取在修好的棚子上面打上穿劈,维护好前方顶板后,再拆掉前方失修棚子。进行修理架棚,依次进行。

8、需要砌砼的巷道,必须采取先修复巷道,架设好临时支护,然后在修复的巷道下面进行砌砼工作,并按专门措施进行施工。

第12篇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它相关标准、规范,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矿用设备、设施、器材使用管理

1、矿需要购置设备器材时,由使用单位填报购置申请审批表,报矿分管职能部门(生产设备机电器材为机电科,通防器材为通防科,支护材料为生产科)审核选型后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并经矿主要领导签批后由供应科组织使用单位、机电科或审计科共同签订采购合同。

2、设备器材选型应在矿分管领导主持下进行,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节能化,选定的设备应是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的、三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齐全的、有煤安标志及防爆合格证的。

3、所有生产用设备(器材)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器材)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

4、贯彻使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设备谁使用,谁维护,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包机制,日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检修制度。

5、防爆设备(器材)入井必须遵守入井许可证制度。

6、对主要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机电科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应由机电科组织安装、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7、有关职能科室分别建立日常管理制度。按照检查奖惩条例,定期进行检查,下达整改通告单,监督整改,保证在用设备、器材,保持完好状态。

第2条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检测、检查

1、购置设备(器材)到货后由审计科质检组牵头组织供应、机电科(通防科、生产科)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验收要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标准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否则严肃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2、验收后将全部图纸、使用维护说明书、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进行整理、建档登记保管(技术资料复印2份,原件交矿档案室存档,复印件1份交机电科资料室,1份交使用单位)

3、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对三环链、主要钢丝绳、皮带、电缆及通防仪器、支护、器材委托具有国家主管机关认证检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大型设备系统改造、安装,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条 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

1、设备(器材)使用中的检验由分管职能科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实施计划,注明检验标准、周期、方法,指定取得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

2、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按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派技术员参加现场测试或送检。检验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建议,报矿领导协调解决,要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的性能达到生产要求。

3、由职能科室对所管理的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存档管理。复印若干份供其它单位借阅存档。

第4条 矿用设备(器材)的维护、更新和报废

(一)维护

1、机电科是矿生产设备(器材)日常修理的管理部门,负责修理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使用范围内的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小修。

3、设备的中修和大修一般由矿机厂承担,机厂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由机厂写出书面报告交机电科核实并签字盖章,上报分管设备领导批准,经主要领导同意,由机电科、审计科联合办理外委修理。

4、机电科负责每年年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设备年度大修理计划。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监督实施。

5、主提升、运输系统每天保证2小时的检修维护时间,采掘设备每天要保证不少于4小时的检修时间。

6、每月月底为固定停产检修日(特殊情况除外)。每月20日由机电科组织各设备使用单位召开检修预备会议,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生产情况认真编制停产检修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检修任务书并监督实施。

7、设备检修完毕,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二)更新、报废

1、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由机电科负责按照国家颁布的设备更新目录和规定的更新时间组织编制,经矿分管领导审批,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机电科组织实施。

2、由矿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科、财务科、审计科等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提出报废意见,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凡已提完折旧的老旧设备,由公司分管设备领导审批。

②凡未提完折旧确需提前报废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③凡提折旧达80%以上,单台设备原值不足3万元的设备,确需提前报废时,可按①项办理,其余值摊入成本。

④综采设备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煤量已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并提完折旧者,亦可申请报废。

⑤矿用器材性能达不到生产要求,维修改造费用超过原值50%或社会上推出新型替代产品性能显著提高的,可申请报废,采购新型器材。

3、待报废设备(器材)在未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好。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中可利用的部分,折价入帐,入库保管。

4、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由矿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写出报告,上报县国资局批准后办理报废冲账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应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13篇 设备检维修制度

1、目的

为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检维修期间不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

3、责任

检修工作负责人,是检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检修工作的安全负责。

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1.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1.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1.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检修现场应根据 gb—2894 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4检修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5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4.6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4.7对需要检修的设备进行隔绝、清洗、置换、检测,经检查满足检修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8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4.9在检修设备时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4.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检测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4.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4.12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4.13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4.14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4.15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4.16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5.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5.4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5.6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记录

第14篇 某维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的安全管理。

2、职责

(1)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登记、定期检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及日常检查。

(3)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a、特种设备采购前应确定供方具备该特种设备制造资质,并查验其相关证明材料。

b、特种设备采购执行公司《基础设施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制度。

c、所购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

a、物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及维修。

b、特种设备的安装及维修必须由依法取得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备案。

c、承接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特产办要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第15篇 工程设备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及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对我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制度化管理,明确制度的责任和范围、管理和操作中的安全要点,提高管理绩效,保证设备和人员避免出现机械事故或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设备的运转和使用管理

1.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担任操作的机械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两人以上操作的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公用机械及仪器仪表实行定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1.2 使用机械设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2.1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会操作,会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1.2.2 新置、自制、改装或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计划,选购、安装、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在明确其使用功能和安全防护都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转。

1.3 新购或大修出场设备,在走和期和保养完成以后必须经物资设备部门技术负责人鉴定,签署意见;走和期纪录要进入单机档案;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燃油、润滑油和液压油。对上述油料要定期进行检查,按照质量换油;

1.4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保养、定期保养、特定保养,做好机械设备维护工作。其保养工作内容主要是清洁、监测、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和更换少量易损配件;在冬季、雷雨、高温和多尘及带腐蚀性环境下工作,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1.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带病作业,,如需超负荷作业,必须有可靠的技术依据,合理的施工方案,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本单位总工书面批准方可进行;

1.6 不准任意拆卸、挪用设备上的零件和附属的安全保护及警报装置;

1.7 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点检和运转、维修、换油、事故等各种原始记录;

1.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状态标识,凡技术状况不良好、安全防护不灵敏的,应挂设禁用标示,如带修、在修等,并对电源作适当处理。

第16篇 化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准备

1.1、生产部在设备检修前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有一人负责安全。

1.2、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检修任务的同时,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产部长及各车间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1.4、检修工在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5、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拆下熔断器,并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2、检修安全规定

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各项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3、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在潮湿场所,安全行灯电压不应大于12v。

2.4、拆卸有危险的零部件时,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5、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连络。

2.6、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及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检修,再次进行检修时,重新进行检查。

2.7、较大型设备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和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安全带,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3、检修竣工验收

3.1、检修竣工后,生产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电源。

3.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3.4、生产车间自己检修的,生产部负责任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3.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人要在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检修记录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第17篇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机电部设备是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设备是保证安全、经济供电的根本保证,为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制定本部门设备管理制度。

一、 设备的运行制度

1、设备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制;

2、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有设备管理业务流程图;

3、主机设备完好率95%,全站设备完好率98%;

4、主要设备要建立单独台账;

5、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档案,有主副设备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

6、设备上装置的各种仪表和自动装置要齐全、准确、灵敏。主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占5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占90%以上。

7、设备运行状态及原因分析记录齐全。

二、设备维修制度

1、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

2、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

3、有设备大小修计划,并认真执行,非计划检修有申请、有批示、大修后又总结报告,小修有记录;

三、设备保养制度: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试验;

3、日常维修要针对设备运行中发生的、不许主设备或辅助设备停匀即可进行的设备缺陷处理;

4、定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扫、修理、消缺、检测与诊断、试验和鉴定等工作;

5、按检修计划进行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缺陷工作。

第18篇 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矿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抓好矿用设备、器材和安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1、设备的维修、及入库验收、存放

(1)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修复加工的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并达完好标准,经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准入库。出厂设备必须喷漆,进行防腐处理。喷漆时不得将设备铭牌喷住,并用红漆将设备编号单独描出,否则机电项目部对设备质量验收合格证不予签字,矿产项目部不予支付修理费。具体防腐色标为:电机:绿色、灰色;溜子电机:黄色、桔红色;开关:灰色、绿色;真空开关:黄色;喷浆机:黄色、绿色;扒装机:灰色、桔黄色;电瓶车:黄色;调度绞车:绿色;水泵:灰色;双风机开关:蓝色;高压设备(1140v):桔黄色;无具体规定的其它设备一律为灰色,发现1台次不合格罚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经理20元。

(2)机电修配公司必须配备设备质检员,对设备的维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出厂设备必须带有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无质量合格证不支付修理费。

(3)设备入库(下井)前由机电修配公司进行接火试验,填写设备移交验收单,并由机电修配厂维修人员(或质检员)、设备管理人员双方签字,否则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和维修人员各罚款10元/台.件。

(4)检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72小时之内,非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由机电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落实责任。必要时安排机电修配公司派人现场修复。如属维修责任对机电修配公司扣除维修费并罚款100元, 如属运输或使用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对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5)设备库内的设备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注明型号、编号。并保持清洁、卫生,否则,罚机电副总、分管副主任及责任人5元/台件。

(6)井下常用机电设备,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必须修复加工一定的备用数量入库,某种设备无备用时,机电项目部要根据设备待修情况及时下达设备修复通知,机电修配公司根据通知要求按规定日期修复、准备好设备,每拖一天对机电修配公司经理罚款10元/台。

(7)机电修配公司修复的设备严禁多台拼装,确无修复价值需报废时,机电修配公司书面汇报机电科,由机电科提出报废申请,报矿分管副总、机电科、经考科、综合办、财务科批准方可作报废处理。发现任意拼装设备造成设备无法修复,按设备原值对机电修配公司罚款。

(8)对外加工、维修成套设备需利用矿属设备、部件时,必须经矿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组织以上部门同意后, 发现机电修配公司乱拆乱用并私自发放,负责追回矿属设备并追究责任。

(9) 电瓶车的修复出厂,不带电瓶,但必须配齐插销、照明灯、换向手把、调速手把、换向帽和电瓶固定销。各单位电瓶车升井时,必须交齐以上配件。对井下上井的电瓶由机电修配公司修复,不作为电瓶车配套出厂,由使用单位单独领取,自己配液、充电。

2、设备的领用、发放及下井前的交接验收

(1) 采、掘工作面的安装,根据矿生产平衡安排,各安装单位提前5-10天提出各种设备的需用计划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申请计划安排落实、办理所需设备的有关租赁事项和手续。

(2) 各单位日常使用设备的领用,由使用设备单位电工持料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租赁手续后领取,修理单位无权直接发放,未办手续私自从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领走设备,对机电修配公司或机械加工公司和领用单位分别罚款200元。

(3) 急用设备若在下班期间领用,需由调度室安排经机电科值班人员同意, 但过后1天之内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组补办手续,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4) 各单位领用设备时,领用人员必须如实说明、说清所用设备的使用地点、用途、规格型号等,否则不予发放。若设备下井后临时改变使用地点,可事后向机电科设备组说明情况,以便重新落账。凡发现胡编乱造,实际使用地点与申请使用地点不符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并联责领用人20元。

(5) 设备下井前,领用单位对所领取设备应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维修及完好标准后方可下井,存在问题或领用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正当要求,机电科设备组督促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及时予以处理,机电修配公司、机械加工公司未能按时按要求给予处理,对责任单位经理罚款50元。

(6) 机电设备下井前,必须做通电试验,发现问题由修理单位进行无偿处理,否则下井后出现问题,修理单位和管理单位概不负责。修理单位有提供通电试验的义务和责任。

(7) 电气设备无防爆合格证不得下井,防爆检查工作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主持进行,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防爆电器设备加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凡发现无证设备下井,罚设备管理员10元/台。 (8) 机械设备在井上进行试运转时,使用单位必须检查零部件的齐全完好程度,设备领取出库以后,造成的缺件、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位再与运输工区交接,由运输工区负责装车下井,双方签定交接单,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运输工区承担。

(9)新设备的领用,一律由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手续,由机电科编号建账,其它单位无权直接领用,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20元。

(10)新进设备下井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指导机电修配公司、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注油。对未使用过的设备必须由单位机电技术人员组织编制规程,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进行试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设备的使用、维护、现场交接及运输

(1) 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养好机电设备,严格正规操作。机电科要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发现有不合理使用、违章操作等现象有权制止,制止不听对责任人罚款10元。

(2) 各单位使用的电器设备不得倒装及拆卸使用,确属运输或更换困难的须经机电科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及备用设备必须上台上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倒置、歪放、躺放或置于水中,否则每发现一台次对使用单位分管区长罚款20元。

(4) 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对起不到备用作用的设备每发现一台罚机电分管区长和电工班长各20元,各备用开关、电机喇叭咀必须封堵挡板,以防受潮。

(5) 各单位不经机电科同意不得私自从其它单位或其它地点或本单位不同采区、不同掘进迎头转用设备。特殊、急用情况下,可向机电科说明情况并及时办理转账手续,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6) 单位之间正在使用的设备进行交接。须根据矿或机电科的统一安排,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机电科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交接, 一方不到,对其区长罚20元,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移交单位处理 (或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移交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处理完存在的问题,否则对其罚款100元/天。并且接收单位有权不予接收。交接双方必须在三天之内到机电科共同办理转帐手续,由机电科填写交接验收单,否则设备仍由移交单位负责管理、撤除和支付租金。

(7) 机电设备上井时,由使用单位将设备可靠的进行稳固封车后交给运输工区,经运输工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设备在井巷内损坏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

(8) 凡属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或大型精密设备,有可能造成颠覆的设备,由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必须编写带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提运,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按第2(2)条处罚运输工区和使用单位。

(9) 各单位需用设备装车后,由运输工区运至使用地点,不得在中途乱卸乱放,每发现一台件中途乱卸乱放,对运输工区罚款20元/台。

(10) 大型、精密设备的上、下井,由运输工区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跟车运送,否则造成的损坏由运输工区承担。

(11) 修理单位在修复设备的同时,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改进修理,由于运载装置出现问题导致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处罚修理单位。

(12) 使用设备的单位,应对设备同体的运载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由于检查不周损坏设备要对使用单位按设备原值进行罚款。

(13) 对应改造运载装置的设备,没有进行改造以前严禁下井,使用单位强行下井造成设备的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并按原值进行罚款。

4、新增设备的验收

(1) 新增设备进矿,必须由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拆箱验收,其它人员不得拆箱拿取零件和图纸资料,否则给予50元罚款,并将相关物件按时交回。

(2) 以机电科设备组为主,按装箱单和说明书逐一清点,并负责登记、编号、建帐,收管图纸、资料交机电科资料室存档。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机电科及定货单位负责向厂家办理调换或修复等事宜。

(4) 验收后暂不安装使用的设备要入库妥善保管,以防零部件丢失、锈蚀损坏等。

5、设备更新改造、和报废

(1) 设备的更新改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充分发挥年度维简资金的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生产需要,由综合办、机电科统一编制年度计划,报上级批准后执行。使设备逐年更新,并逐步达到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

(2) 设备的报废,每年在更新设备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分期将一些老旧、杂乱、低效高耗的设备淘汰报废,努力提高设备效能,降低成本。按上级规定,由机电科、财务科编制年度报废申请报告后,向矿分管领导汇报,签署意见上报,经上级批复后报废。

6、设备的日常维修规定

(1)建立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包机范围和职责。

(2)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

(3)按照设备日历化检修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4)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由矿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为设备维修提供科学依据。

(6)认真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抓好现场落实工作,确保维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7)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设备的技术理论,不断提高维修人员的技术素质,为设备维修奠定坚实基础。

(8)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做好防爆性能检查。

(9)加强对提升系统和供电系统等主要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0)为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各职能部门应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对现场设备、器材隐患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将现场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1)机电专业要建立安全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严格考核管理。制定各级和各类维修人员的责任制度,明确分工范围,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设备维修各项制度和工作组织严密、条理清楚、运行规范。

(12)机电专业要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将设备维修质量纳入机电专项竞赛活动考核、先进评比、奖金分配等活动中,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兑现,切实保证设备维修按期、按质完成。

考核:

(1)机电专业建立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维修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建立维修质量考核制度。各工区建立日历化检修制和设备维修包机制,明确检修内容、包机范围和职责。缺一项对工区罚款100元,联责机电运输科分管科长和有关工区区长各20元。

(2)对设备维修所需的专用件实行建帐立卡,做好备件的验收、入库、储存和保养以及回收修旧利用工作,保证设备维修供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3)按照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计划地做好设备预防性检修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按照设备日常维护制度,每天按包机范围,做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5)按照设备技术测定和探伤管理规定的周期,机电运输科应做好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和主要部件的探伤工作,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6)及时编制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措施传达落实到每一位维修施工人员,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不传达学习、签字或代签,对工区技术员罚款50元。现场不落实按停止作业追究责任。

(7)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并检查其安全性能,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8)使用中做好防爆性能检查,坚决消灭设备失爆,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9)做好提升系统各种保护、提升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和罐道的检查、试验和维修;供电系统电气预防性试验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单位罚款500元,有关责任人各罚款20元。

(10)机电专业要加强现场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将现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元。

7、以上考核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19篇 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管理维修制度4

中小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4)

远程教育工程是***国务院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投资大,技术性专业性强,是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伟大工程,为了使远程教育在我校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1、严格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末经学校领导同意,一切设备不能外借。

2、远程教育设备专管专用,任何人不能用远教设备做其它的工作和事。

3、管理人员要爱护远教设备,保持机器和播放室的干净整洁。

4、每周上网更新、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保持机器无毒工作。

5、定期维护远教设备,包括除锈等。

6、远教设备机器如出现故障,及时处理,如不能解决要及时上报电教中心。

第20篇 设备工器具保养维修管理制度

当班班组长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组织进行设备及工器具的维护保养,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1.班组机械设备性能良好,能够在规定荷载下正常运行,外观整洁干净,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2.电动设备接地良好,内外部线路按规定进行布设,无破损。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应完好无损,使用前应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4.移动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现场设备铭牌齐全,编制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臵警示标志和防护装臵。

6.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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