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
2. 工作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假期等时间安排。
3. 操作规程:详细说明各项业务的操作步骤和标准。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指标,用于评估员工工作表现。
5.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培训计划和晋升路径。
6. 员工福利: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福利政策。
7. 呼诉申诉:设定员工申诉处理机制,保障权益。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法规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 充分沟通: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3. 动态调整:随着组织发展,制度应及时更新。
4. 公正公平:制度应公正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袒。
5. 明确责任:清晰指明违反制度的后果。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含以下部分: 1. 制度名称:清晰表明制度的主题。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背景。
3. 主体内容:详述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
4. 附则:包含解释、修订条款和生效日期。
5. 签署:由负责人签名,表明同意并实施。
在构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员绩效考核制度时,应结合上述要素,充分考虑服务性质、人员特点及工作环境,制定出既科学又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确保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1篇 _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员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对在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坐班承担镇级服务职能的工作人员实施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日常考核和综合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包括出勤和值班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综合考评在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镇便民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对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工作。
二、考核内容
1.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和摆放身份公示牌,对外办公用语规范。
2.自觉保持窗口工作环境整洁,态度要热情、服务要周到,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
3.严格上下班管理签到,工作认真负责,言行举止得体,不得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因公、因私请假或上班时间中途外出,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5.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出现推诿敷衍、与服务对象争吵等现象。
6.实行限时办结制,在规定的时限和职权范围内按期办结各种办件。
7.要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红包、礼品,严禁吃拿卡要。
8.上级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提出的其它工作要求。
三、奖惩办法
(一)奖励:
对便民中心各窗口人员实施绩效考核,考核标准为300元/人/月,每半年考核一次。
(二)惩处:
1.对在镇上组织的巡查和协查中,被发现有违反考核内容的,或者被群众举报的,扣除相关人员当月考核金额;
2.对在县上组织的巡查中,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的,扣除相关人员3个月考核金额;
3.对在市组织的巡查中,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的,扣除相关人员9个月考核金额;
4.对在省上组织的巡查中,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的,扣除相关人员12个月考核金额,并在年度考核中不能确定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严重的依照相关法规严惩。
四、执行时间
本《考核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2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各窗口应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对受理事项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二、工作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挂牌上岗。
四、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一冲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快捷、审核仔细、解释耐心、语言文明”。
五、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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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举报电话:8468123。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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