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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能和任务;2) 工作流程,描述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步骤;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4)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的行为准则;5) 考核评估,设立绩效评价标准和晋升机制;6)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学习和发展路径;7)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2) 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3) 定期更新制度,适应组织发展变化;4) 提供培训,帮助员工理解并执行制度;5) 制度执行要一致,避免双重标准;6) 设置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对制度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应简明扼要,反映制度的主要内容;正文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各个条款,每个条款下可以细分子条款;附件则用来补充说明或列举实例,增强制度的可理解性。格式应统一,便于查阅和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制定,需结合上述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确保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经费保障部分应明确资金来源、预算编制、审批流程、使用监督等环节,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和组织需求。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贯彻各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以及“不发生因经费不能保障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指示精神,确保我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均能顺利实施,真正实现上级提出的学校“发案少,秩序好,内部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的目标,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对安全保卫工作在谋求发展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1、坚持及时地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全面领会和贯彻其精神。

2、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事事落实“一岗双责”。

3、“生命不存,何谈教育;稳定不存,何谈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员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依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安全保卫工作运作经费的预算额度。

四、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原则,学校要切实保证随时能调动最大财力,集中处理突发的重大意外安全责任事故。

第2篇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英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保

第五章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3篇 农村信用社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 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 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 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 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 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 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 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 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 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 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第4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八)

为使国家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保卫科,各班委设一名治安保卫人员,师生轮流昼夜值班。特证如下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同学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必须关窗锁门,学生上晚自习时宿舍要锁门。值日教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该管好公私财物。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卫公安人员侦破此案。

4.学生来客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经保卫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学校、食堂、图书室、仪器室、卫生室、会计室、小卖部等处室都要有人居住严管,如有丢失现象发生,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员赔偿损失。

6.会计室门窗要加固,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如有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7.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不结伙到校内外闹事,不乱按电器、不盗窃公私财物,如有违者,由保卫科进行批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8.保卫科应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随时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搞好校园巡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第5篇 营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营业人员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双人临柜,开启报警器,自卫武器、消防器材放置到位,电视监控正常运行,按规定关好门金库门及防尾随门。

二、未设金库单位早晚间送款时,双人持械护送款箱进入营业间内,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

三、加强柜面监督,做好防抢、防骗、防假钞、防冒领等工作;营业期间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放柜面上或显眼地方,应及时放入库房或保险柜内;营业期间不得接受他人馈赠的香烟、食品、饮料及其它物品。

四、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按制度规定正确开关防尾随门;营业期间非营业人员禁止进入营业间内,禁止工作人员外出办私事或接待外人。

五、临时离柜,现金、印鉴(密押)、授权卡、重要凭证等入柜加锁保管, 钥匙随携带,电脑程序退至初始状态或锁住终端。

六、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银监部门、公安机关)安全工作检查,安全检查时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场或总行保卫部门人员的培同下,经验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内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签名登记制度。

七、严格交接制度,中午交接或换班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交接手续。

八、营业终了,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公章等扫数入箱(包);交接款(包)时,须严格审查接款车辆、牌照、人员无误后,在柜台内办理好交接手续,才能开开门提取款箱,并至少派两人持械护送款箱至运钞车上,同时将营业场所门窗关好,报警系统转为防盗功能后才能离开。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实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各种情况。

第6篇 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性,提高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我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及时发现或整治安全生产中各种隐患,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学校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保卫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部门和消防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主管领导。

三、管理科要经常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学生科主要加强对男女生宿舍楼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火情和消防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的检查。

五、教务科要加强图书馆阅览室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防止火情的发生。

以上是学校对安保工作的检查制度,各部门领导及责任人必须严格各项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报学校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 。

第7篇 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8篇 某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_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9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与家长签定《学生安全工作协议》,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

5、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的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有家长或学校教师带着方可出校。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行政值日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门卫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查。

10、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持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第10篇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本办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主任任组长,各处(室)各出一名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办工作人员和所有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一次与各处处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不要随意挪动。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禁止乱扔烟头。

三、办公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使用电灶。工作处厨房使用需经工作处处长批准。严防煤气、水的泄漏。未经工作处处长批准,不准随便增加电器设备或乱拉电线。

四、工作人员不准在办公室存放大额现金、存折、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电视机、录像机、摄照相机、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音响等设备要专人专管,各负其责,严防损坏和丢失。大件物品带出办公区,需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交保安留存。

五、办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重大节日(活动)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六、本办人员、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11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怎么写

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 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 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 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 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 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 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 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 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 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 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 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第12篇 __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__区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13篇 锅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 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有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 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 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4、 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5、 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 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 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4篇 潜江中学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从防盗、防火、防爆、防打斗、防交通事故,引起全校师生员工对安保工作的重视。特定制度如下:

1、防盗。定期检查门锁、门窗插栓,校园围墙,杜绝闲杂人员入内。学生贵重钱物不允许存放寝室,校内自行车存放上锁。

2、防火。定期修缮电路设施,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学生寝室严禁点蜡烛及用电热器烧水。

3、防水。夏天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

4、防爆。不经允许校内严禁放鞭炮。

5、防打斗。治安小组长将班级学生中间产生的冲突及时报告保卫科,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6、防交通事故。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刹,校内严禁学生骑车。

7、学生就餐、就寝要求严明,严禁疯赶、戏闹。

第15篇 某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第16篇 e党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党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贯彻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的原则,具体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保卫科负责。

二、校党委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校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定期研究、部署、总结安全保卫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突出重点,以防为主。安全保卫工作应以防盗、防火、防毒、防破坏、防治安灾害性事故为主要内容,防患于未然。

四、实行门卫站岗、值勤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保卫人员要在校门口、办公教学楼门厅两处站岗值勤。值勤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准出现空岗现象。值勤人员职责是加强门口治安管理;指挥车辆进出及定点停放,维持交通秩序;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外来人员、车辆必须查验有关证件或事由,并作详细登记,无证件、证件可疑或无正当理由者一律不准入内;非学校安排的出租车、商贩(包括商品推销人员、废品收购人员)等一律不准入内。

五、实行昼夜值班巡逻制度。保卫人员要昼夜24小时值班巡逻。白天要重点加强校门口值班室值班力量,与站岗值勤人员共同加强门口警卫。晚上在加强门口值班同时,定时或不定时在全校园范围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巡逻检查。下班时间要关闭学校大门。除招待所客人外,非本校人员(本校人员包括临时人员)一律不准在校内留宿。要记好值班记录,做到完整准确。要严格交接班手续,持值班记录当面交接,不准出现空岗现象。在值班与巡逻中,发现符合规定情况、不安全因素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或报警,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值班巡逻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准饮酒、睡岗、脱岗,不准在值班室和值勤点聚众闲聊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六、实施群众防治。一是树立安全保卫人人有责的意识,全校人员都要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现象作斗争,维护校园安全;二是自觉遵纪守法,不参与各种违法违纪活动;三是下班或离开办公室要自觉关闭照明、空调、电脑等各种电器电源,关闭门窗,对门、窗、锁、保险柜等安全设施要保持良好状态,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四是自觉保护现场,对各类案件、事故现场,要及时加以保护,未经办案人员勘察,不急于翻查失物;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安全事件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处理。

七、坚持开展安全检查,主要是查制度,查设施、查漏洞和苗头。实行全校统一检查和各处室馆自查相结合。全校大检查,每半年一次,由保卫科负责组织;各处室馆及招待所自查,每季度一次,由各处室馆及招待民负责人组织。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保卫科要指导校内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图书馆、微机室、财务室、档案室、文印室、仓库、餐厅、学员宿舍楼等)做好安全工作,普及安全知识,杜绝安全隐患。财务室、餐厅、学员宿舍楼等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各自的安全制度。

第17篇 防辐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 依法对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放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

2、 射线装置机房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安全,机房与其控制室分开,并有足够的使用面积。

3、 摄像装置机房内射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按原射线屏蔽要求进行屏蔽防护;其余方向墙面可按漏射线及散射线屏蔽要求进行防护。

4、 从事放射工作时,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所在墙壁、门窗所用材料及厚度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5、 合理设置射线装置机房的窗户,观察窗应设在非射线束投射方向的墙壁上,并具有所在墙体的屏蔽防护效果。

6、 合理使用_射线检查,减少检查者不必要的照射,尽量以_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

7、 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检查,不应将_摄像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从业人员定期体检,_射线胸壁检查间隔一般不少于两年,接尘工人的胸部检查的间隔按有关规定执行。

8、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_光检查,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8—10周的,非特殊要求下不得进行下腹部_射线检查。

9、 放射科技术人员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减少受检查者的受照剂量,对受检查者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第18篇 s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财产无损失,幼儿身心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全园护园的氛围,保证师、幼身心健康及财产安全。

二、加强安全、保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三、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刑事案件、防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五、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六、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相关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幼儿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七、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八、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九、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门卫要对全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巡逻。节假日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十、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十二、门房工作人员有权对带出园门的实物进行查询,属于本园物件要带出园门需凭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得放行。

十三、中午门房值班人员要注视园门进出人员,严禁闲杂人员入园滋扰。

十四、每学期初发放《家长须知》,多渠道与家长沟通交流,实现家园共育、依法治园。

十五、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六、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休克等伤害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

十七、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第19篇 保卫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情况交接清楚。

(1)交接班过程中如有脱岗、着装不整、有问题交接不清者罚款10元。

二、值班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并询问清楚,控制外来车辆、自行业、摩托车、及所有外部车辆,严禁上访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及时联系,不能放进闲杂人员。

①在值班当中,对外来人员没登记、不联系清楚,致使外来人员随便进入院内、上访人员进入办公室、外来车辆随便出入(所有外来车辆)罚款50元,造成影响加倍罚款。

三、全体人员值班当中严禁喝酒和外出吃饭,要坚守岗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①如值班当中喝酒、外出吃饭、造成控岗脱岗者罚款30元。

②因喝酒和外出吃饭,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理,影响较大者辞职处理。

四、值班当中坚守岗位,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如值班会客、私自离岗、办私事),造成脱岗、空岗违者罚款20元,因私自外出办私事脱离岗位、造成自行车丢失、被盗,后果自负,严肃处理。

五、对各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落实,高度重视,保证领导的指示精神不走形、不变样,达到令行禁止的程度。

①如领导安排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不撤底、不坚决贯彻执行的轻者严肃批评,对延误了工作,造成影响的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严肃处理。

六、值班当中认真负责,保证院内绝对安全的同时、打扫好周围环境卫生,并指挥院内一切车辆的停放,以免造成院内交通堵塞。

①值班不认真负责,如有车辆随便停放,造成院内交通堵塞的每次罚款20元。

七、夜间值班八小时内,严禁睡岗、坐岗、加强巡逻、巡逻期间,要做到巡逻到位、路线目标明确、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做到多巡逻、认真观察,是否有可疑情况,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处理、汇报。

①如值班睡岗、坐岗、不巡逻、巡逻不到位、违者罚款50元,造成被盗,罚款最低200元,造成影响者或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值班人员对院内出入车辆、仔细观察,严禁非本单位车辆进入。做到院内车辆情况明、底数清,防止车辆被盗。

①如值班当中有车辆被盗,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九、全体保卫人员,首先要做到认真值班,按时替班吃饭,及时备勤,确保院内安全、外出严格按级请假,归队及时销假,全体保卫人员不准在院内骑摩托车(如在院内骑摩托车罚款30元,在院内必须推着走),如有违犯者按规定处理。

①根据以上要求,如有违规者,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十、各班查班人员及带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工作踏实、实事求是、认真检查当班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因查岗不及时造成脱岗失盗,要负同等责任,并受同样处罚。

十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并协助科长搞好整个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带头起模范作用,要经常检查落实值班情况。及时传达落实科长安排的工作,并保证工作落实到位,不走样,对所接受的任务工作要坚决落实不得拖延时间,并及时汇报落实情况,力争使全班每个人达到工作中责任明确、目的清楚、赏罚分明。

①因班长工作失误检查工作不到位,对班里的工作抓的不紧、要求不严、给整个安全保卫工作造成影响的、出现不安全的因素、班长要负责任、和值班责任人受同等的处罚。

以上制度是保卫科全体人员的工作依据,望全体人员认真遵守。

第20篇 高速管理所收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高速管理所收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上岗前

(1)收费人员在解款室作上岗前的准备工作,准备期间防盗门上锁,安保员持安保器械在解款室外站立守卫。

(2)发现解款室门窗、票箱等异常时,立即报告值班人员。

(3)上岗前准备工作完毕,当班人员一起离开解款室,锁好门窗。

(4)收费人员出解款室后,做到票箱不离手,由安保员护送收费人员上岗。副站的工作人员用汽车送达工作场所。

(5)班长、安保员按规定加着反光背心。

2、上岗交接班

(1)上岗途中,密切关注周围车辆、人员情况。横穿车道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2)进入收费亭后亭门上锁,安保员配合收费员交接班,疏导车辆。

3、上岗时

3.1收费员

(1)亭门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临时出收费亭时亭门、窗上锁。

(2)负责保管安全箱钥匙,及时将大额现钞放入安全箱中。

(3)发现可疑情况或车道内车辆发生刮、碰、撞等事件,立即报告班长或安保员;遇偷、盗、抢等事件按报警器报警。

3.2班长

(1)注意收费广场、车道的动态,及时疏散闲置车辆及行人。

(2)将预付卡、多余的备用金放入安全箱,备用票证统一放入抽屉并上锁。

(3)接收费员报告后与安保员一起处理安保事务,遇重大事件报告所务值班人员。

(4)检查监督收费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5)中班下岗前,安保员对管理所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巡查。

3.3安保员

(1)做好收费区域的巡查工作,疏散闲置车辆、闲杂人员。

(2)配合收费员开关车道,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

(3)配合处理收费员上报的事件。

(4)监督收费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5)检查收费区域内各类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6)中班下岗前,对收费广场(地下通道)、下岗行进路线等区域进行一次巡查,及时疏散闲置车辆及闲杂人员。

3.4所务值班人员

(1)检查监督收费员、班长、安保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2)督促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处理班长上报的事件。

4、下岗交接时

(1)票款放入票箱内并上锁,做到票款不外露。关闭车道时,将收费亭的门窗上锁,并锁好抽屉和安全箱。

(2)列队下岗途中,应注意周围的车辆及闲杂人员;横穿车道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3)列队下岗途中,带票款的收费员走在前面,其他收费人员及安保员注意协防。副站的下岗人员由汽车送达。

5解款过程

(1)安保员手持安保器材协助班长做好收费广场至解款室及解款室至金库室路径的安全巡查保卫工作。

(2)在上、下岗途中收费员站位在前,安保员在后,应时留意周边环境变化,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班长。

(3)收费员进入解款室后,检查防盗门有否反锁情况,安保人员持安保器材守卫在解款室门一侧,并做好安全巡视工作。

(4)解款完毕后,安保人员护送收费班到收费员票库,直至集体离开票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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