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责划分:明确各个职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确保每个成员清楚自己的角色和任务。
2. 工作流程: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步骤,包括任务的启动、执行、检查和反馈等环节。
3. 时间管理:设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如轮班制、弹性工作制等。
4. 行为规范: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沟通方式、着装要求等。
5. 考核评价:设立绩效考核体系,用于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
6. 决策机制:确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参与人员。
7. 沟通渠道: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
8.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培训机会。
1. 实用性:制度应符合实际工作需求,避免空洞无物或过于理想化。
2. 可执行性:规则要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产生歧义。
3. 公开透明:所有制度应公开告知所有相关人员,保证公平公正。
4. 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员工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和完善。
5. 法规遵从: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反政策规定。
6. 适应性:随着组织发展,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时更新。
1. 引言:简述制定工作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2. 主体部分:详细列出各项制度内容,可按上述提到的几个方面分别阐述。
3. 执行与监督:说明制度的执行机构、监督方式及违规处理办法。
4. 附则:包含制度的生效日期、修订记录等补充信息。
5. 签名确认:由制定者和批准者签名,表示对制度的认可。
一个完善的工作制度是社区居委会有效运作的关键。它不仅规定了工作流程,也塑造了组织文化,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注重人性化和灵活性,以实现社区工作的高效和和谐。
第1篇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财务收支状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审核、承办的各类事宜的程序和内容,要通过揭示板、联系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二、服务承诺制度
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
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定期报告制度
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向社区议事委员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意见,接受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咨询、监督和评议,每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社区代表的审议。
四、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及社区议事委员会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议事委员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投反对票的居委会班子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调查。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依照法律程序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进行罢免和撤换。
五、会议制度
1、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出席,专题研究社区居委会各项工作。
2、社区联席会议,每双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召集,社区主任、驻地单位代表、社工人员参加,通报近期工作动态,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有关指导性工作意见,协调工作,落实各项任务。
3、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每周
二、四下午召开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
4、社区议事委员会会议,每季召开一次。
5、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二次。
第2篇 星河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带领全体居民开展各项工作。
2、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汇报工作。社区居委会干部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3、社区居委会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主动学习国家政策、法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上级部署和本地区居民的实际完成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
4、办事公开、公正、快速,不徇私、不贪污、不受贿。
5、关心居民生活,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居民公益事业的规划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工作。
6、调解民事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社区的出租屋管理及信访工作。
7、开展青少年教育、武装基干民兵、工青妇、志愿服务、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8、做好文书资料的归档、存档工作,建立保管、借阅、使用制度。
第3篇 潮海社区居委会职责工作制度
幸福社区居委会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居委会职责
(一)开展民主自治建设
1、制定居民区自治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自治活动。
2、建立完善决策听证会、矛盾协调会、政务评议会等民主自治制度,组织居民讨论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区事务。
3、定期接待和走访居民,主动关心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掌握居民区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倾听群众呼声。
4、定期召开居民会议,向大会负责并报告居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凡涉及居民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提请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5、实行居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居民监督。
(二)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1、办理居民会议形成的决议。
2、办理本居民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3、协助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就业等项工作。
4、代表本居民区全体居民的利益,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
5、向街道办事处及区职能部门排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对居民进行民主法制、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
2、发动群众开展文明楼组、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小区。
3、培育和发展群众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和融洽人际关系的社区活动。
4、发动社区单位开展共筑、共育、共建活动,共创社区精神文明。
5、培育发展由社区各类人员参加的志愿者队伍。探索推行义工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二、居委会工作制度
(1)社区居委会值班制度:设立“主任信箱”,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工作者周六、周日值班制度,保持与居民的联系,尽快地帮助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值班记录。
(2)民情责任区制度:居委会成员与社区工作者分片包块,确定民情责任区,深入群众、联系居民,每周走访居民,把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居委会例会制度:每周周一为工作人员办公例会:汇报上周工作,计划本周条线工作,布置本周居委主要工作。每月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居民中重要事项,通报当月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4)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听政会、协调会、评议会等专题会议,汇总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居民区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5)居民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听取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学习制度:每月安排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中央、市、区重要文件及_理论,“____”思想,社区工作的业务知识。
(7)居务公开制度:居委会应实行居务公开,便于居民联系和监督,公开内容包括居委会职责任务、成员分工、接待时间、经费收支状况等。应认真履行领导人审批,经手人签字的财务手续。
(8)联系制度:居委会应当定期走访和联系社区各类行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单位,主动介绍社区工作情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了解,邀请有关组织、领导参与社区活动,积极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9)财物管理制度:居委会与社工站合署办公,共同使用办公用房、居民活动用房,对配置的房屋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居委会对添置、受赠、报损的物品应建立管理台帐,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居委会换届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10)公章管理制度:居委会公章由居委会主任保管,或者由主任授权委托他人保管。居委会公章应根据法规规定在居委会职责范围内使用,应做好用印登记,注明使用事由、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地址、盖章人,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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