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主要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复训、专项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四大模块。
1.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他们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定期复训:所有员工每年至少参与一次安全复训,更新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复训内容会根据行业动态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3. 专项安全教育:针对特定项目或任务,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在执行特殊任务时能正确处理可能出现的危险。
4.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各类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如火灾逃生、急救技能等,提升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和互助救援能力。
中建五局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石。它不仅有助于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降低事故发生率,而且能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通过持续的安全教育,员工能够理解并践行“安全第一”的理念,从而在日常工作中主动遵守安全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乃至构建和谐的劳动环境,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第1篇 中建五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包括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二、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
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周一安全活动、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
三、新入场的工人(包括分包施工人员、劳务人员)在入场施
工之前接受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五、新工人进入到施工队以后所进行的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等。
六、新工人到班组后,开始工作之前的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5、有关事故案例。
七、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4)对没有安全技术交底的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让设备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措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须报告机电责任工程师进行处理。
(10)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八、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九、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包括:
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十、在选择分包队伍之前,必须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定数量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并保证这些人员一定进驻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需测算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最少人数。在评价合格分包商时,分包队伍拥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作为考核必要条件;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此项工作进行验证。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十一、班前安全讲话的内容应包括:
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2、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3、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十二、周一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十三、周一安全活动的内容:
1、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
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3、重大和季节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5、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十四、工程项目需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培训教育活动,原则上此类活动可放在周一安全活动中进行。
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的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紧急救护基本常识;
2、项目部有关消防保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
3、消防知识培训;
4、卫生防疫、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5、消防演习。
第2篇 中建五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方案、查隐患、查整改、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指挥操作行为、查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查设备、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三、安全检查的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目的、内容而定,主要有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特殊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
四、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应由企业或项目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深基坑、高大脚手架、起重设备、运输设备、消防、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及预防惯性事故(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进行单项检查。此类检查也可以结合单项评比进行,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技术工人参加。
五、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由项目、施工班组等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进行的经常性预防检查。通常有:
(1)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班组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六、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七、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八、根据企业和项目需要,可以开展突击性检查,主要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等。
九、项目还要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对不能自我整改、控制的隐患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及时汇报。
(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相互交流经验、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基坑防护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十、安全检查可以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的安全评价。
十一、受检单位负责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隐患,按照“三定”
(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要求整改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十二、对由施工企业能力不能消除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由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共同研究整改方案。
第3篇 中建五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4篇 中建五局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中建六局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验收制度。
二、项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
3、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根据需要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审批流程如下:
1、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编制。项目的安全专项方案一般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特殊情况,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审核,企业工程师(或其授权人)审批。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会同企业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批。
四、安全技术交底需要涵盖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单位名称;
3、施工班组名称或隶属分包单位名称;
4、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5、施工部位;
6、施工环境简介(要说明危险点、危险源);
7、针对危险点采取的防患措施;
8、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标准;
9、施工安全纪律;
10、一旦发生事故如何采取避险和急救措施;
11、交底人签字;
12、交底审核人员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双签);
13、接受交底人签字;
14、交底时间。
五、安全验收范围应包括如下:
1、安全防护用具:脚手杆、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器、电缆、配电箱以及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各类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
3、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其它机械设备;
6、现场的各类消防器材;
7、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公司要求需要验收的其它用具、设施。
六、一般落地式脚手架、满堂红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由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人、安全负责人和搭设班组参加验收。
七、超高或特殊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架、挂架、井架、龙门架,由现场生产经理组织,方案的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及搭设班组参加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特别重大项目可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八、各类临边、孔洞、护头棚、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验收,项目安全人员和分包班组参加验收。
九、临时用电工程,由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验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派人参加(或委托授权)。
十、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由设备租赁或拆装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项目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十一、施工现场使用的中小型机械,由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包单位参加验收。
十二、项目要对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十三、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入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由消防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责任工程师,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施工班组参加。
第5篇 中建五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二、工程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抽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机对所属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检;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次检查应有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检查报告。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阶段施工生产特点等对施工现场适时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
五、各单位检查发现所属单位或项目存在隐患和问题,由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相应的工程公司监督并验证整改情况;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派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验证。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七、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应进行登记外,检查单位还应向受检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
九、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受检单位没能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罚款单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一式三份,受罚单位一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所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工程款或有关责任人合法收入中扣除,同时列入财务安全专项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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