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主要包括:
1. 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针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基础的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介绍。
2. 定期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与的安全讲座,更新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3. 专项技能培训:针对特定工种进行的专业安全操作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 应急预案演练:模拟各类安全事故,提升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这些培训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安全法规:讲解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员工了解自身的安全责任和权利。
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教授如何辨识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并学习相应的预防措施。
3. 事故案例分析:分析过往的事故案例,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讲解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5. 自救互救技能:教授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设备使用,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中建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稳定运营至关重要: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持续的培训,使员工时刻保持警惕,将安全视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2. 预防事故发生:通过系统学习,员工能有效识别并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 保证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停工和损失,保障生产进度和效率。
4. 塑造安全文化:安全培训有助于塑造企业安全文化,形成全员参与、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 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中建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构建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员工权益、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1篇 中建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2篇 中建五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二、工程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各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抽查,并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随机对所属单位或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巡检;各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覆盖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次检查应有考核、评价结果,撰写检查报告。
四、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阶段施工生产特点等对施工现场适时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突击性安全检查。
五、各单位检查发现所属单位或项目存在隐患和问题,由受检单位、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相应的工程公司监督并验证整改情况;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落实整改,各号码公司、区域公司派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验证。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根据记录的信息,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七、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和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八、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应进行登记外,检查单位还应向受检单位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受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完成整改。
九、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受检单位没能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要求完成整改的,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罚款单由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一式三份,受罚单位一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所罚款项由财务部门从项目工程款或有关责任人合法收入中扣除,同时列入财务安全专项帐户。
第3篇 中建五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4篇 中建六局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二、其他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教育。
三、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应纳入企业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五、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七、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培训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各单位应对于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5篇 中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批示和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取得证书,持证上岗,并做好证书的复检、换发工作。
2、公司定期对从事与安全有关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使管理人员熟悉安全技术规范,从而安全科学地组织施工管理与作业。
3、公司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登高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取得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4、项目部负责对新分配大中专和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要求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5、项目部每年初负责对管理人员、班组生产骨干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使管理人员、生产骨干全面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公司以活动的形式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及测试,如知识竞赛等。
7、公司利用《质安通讯》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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