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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生产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规章生产制度

有哪些制度

企业的生产制度是确保高效运营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质量控制、作业标准、安全生产、物料管理、设备维护以及员工培训。这些制度构成了企业日常生产的骨架,为各项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旨在规范企业的生产活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效率。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库的全过程,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重要内容

1. 质量控制:设立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流程,确保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

2. 作业标准:详细规定每个工位的操作步骤,保证生产的一致性和可复制性。

3. 安全生产:制定安全规程,预防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 物料管理:规范物料的采购、存储和使用,保证生产顺畅。

5. 设备维护:定期保养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影响生产进度。

6. 员工培训: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最佳实践,制定详尽的生产制度。

2. 宣传教育:组织员工学习制度,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理解其内容。

3. 实施监控:执行过程中,管理层需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反馈调整: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持续改进,以适应生产环境的变化。

请注意,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灵活,既要严谨规范,也要适应市场和内部环境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始终保持高效、稳定,从而实现长期的业务发展。

规章生产制度范文

第1篇 其它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其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主人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第2篇 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上可分为三大类:

(1)是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全厂性安全总则。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来制订,既有谁负责,又有负什么责。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和死角。全厂一盘棋,共同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各种单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等。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它是各工种、各岗位操作工的具体操作规范。

第3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 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 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 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三、安全奖惩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 考核内容

a.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b. 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c. 设备运转状况。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 现场管理状况。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 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责任区与责任人;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报警与联络方式;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 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 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避雷装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五、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 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六、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1、 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2、 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3、 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4、 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5、 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 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1) 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班长指挥。

任务: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 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任务: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任务: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 灭火组织指挥系统

(1) 指挥系统分布图

(2) 消防分工:(见最后一页附件“消防义务小组”):

① 重点部位分工:

油罐区:

加油区:全体当班加油员

财务室:

② 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999

3、 各重点部位事故预测及扑救方法:

(1) 加油区

起火原因:

加油机静电接地不良,加油枪与油机之间静电导线折断或接触不良;在加油场地穿脱化纤服装;违章用塑料桶加油而产生静电火花;穿带钉的皮鞋在场地走动或在场地铁器撞碰产生火花,违章在场地吸烟、用火,车辆起动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扑救方法:

停止作业。立即用就近灭火器对着火处喷射,或逐个点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对地面着火点进行覆盖。并报119火警。

在扑救时要注意疏散车辆,切断电源。

(2) 卸油区

起火原因:

卸油时未接静电导线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引燃油气,卸油时跑油遇活;卸油时起动或修理车辆。

扑救方法:

立即关闭卸油阀,将车辆驶(拖)离现场,就地拿起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也可用石棉被将卸油口封闭。如在油车注油口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将罐口封闭,使其窒息而自灭。如火势猛烈无法控制,不能关闭卸油阀,灌车又不能驶(拖)离现场,可用沙土将流出来的油品围堵起业,控制燃烧范围。并向119报警台报警。

(3) 油灌区:

起火原因:

雷击,卸油时未接静电装置或静电导线接触不良产生静电火花,卸油区发生火警及外来火源引燃油罐区油蒸汽所致。

扑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员及灭火器,在指挥员统一指挥下,向着火点猛烈喷射。如在通气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烧,可用石棉被或湿棉被覆盖,使期窒息。在扑救过程中要注意如下几点:①扑救时要站在上风(或侧风)位置进行扑救。②冷却邻罐。③如火势猛烈,无法扑救,要想尽办法尽量控制火势,等待消防队来一起扑救。

(4) 配电房

起火原因:

违章使用电器,长时间超负荷动作,电压过高,电流大,线路短路等引起导线起火,避雷装置失效或不良,遭雷击而引起火警。

扑救方法:

用灭火器进行喷射或点射,扑救时要注意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不可使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气火灾。

(5) 注意事项

① 指挥员在发生火警时,要冷静、果断。

② 灭火人员的动作要做到:快、稳、准服从指挥。

③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要迅速利用站内的灭火器材,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防止火势扩大蔓延,同时其他人员在站长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扑救、报警、疏散车辆、转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动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 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a. 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

b. 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c. 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

d. 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

f. 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

g. 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九、 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型和防爆型两种。

2、 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 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 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 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 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十、 加油站储油罐区管理制度

1、 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

2、 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

3、 油罐区严禁烟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灭火车两台。

5、 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6、 罐区内不得堆放杂物。

7、 接卸油品时必须按“接卸油规定”执行。

8、 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制度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点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减少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根据北京市《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属人员都要自觉遵章守纪,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维护交通秩序,争做首都文明机动车驾驶员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内成立交通安全监督小组,对进出油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安全登记,同时负责油站内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4、 加强加油站内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车安全闸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 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十二、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 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 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 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 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设备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 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 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 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 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 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 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 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 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 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 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 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 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 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 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 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 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 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 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 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 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 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 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 防雷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 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 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 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c. 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b. 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 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b. 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c. 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a.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b.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c.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d.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e.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b.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c.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b.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c.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d.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e.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持证上岗。

3、 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5、 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6、 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7、 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8、 站内及油站周围100米内无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10、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十五、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2、 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3、 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见第三章第二条、第三条及有关的财务制度。

十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 本单位经营范围为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为重大危险源经营单位。

2、 本单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险源单位所制定的。

3、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六条。

4、 重大危险源档案管理制度:见本章第十二条第6项,第三章第二条、第五条。

5、 应急预案及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见本章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第4篇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有利于安全生产,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提高生产效益,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吊机工是一项特殊的工作行业,所以上岗操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码头工作人员一律不许操作。

二、操作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胶鞋)并督促清仓工的安全措施。服从码头负责人规定的规章制度要求。

三、吊机在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器各个部位的紧固度,输送皮带的松紧度,输送架子是否牢固,用电线路必须用电缆线,接头必须绝缘。

四、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如晚上加班,必须有充足的睡眠,第二天才有更好的精力投入工作。

五、认真做好接班制度,发现机械有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于抢修,发挥机械最佳工作状态,记好工作台帐。

六、对船户要求吊紧缆绳,注意清仓时仓内人员的安全,特别是仓内有人的操作要小心谨慎。

七、防止货物泼洒,堆放整齐,界限清楚,杜绝浪费,对客户负责。

八、吊机工和码头工作制度一切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第5篇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最新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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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奖罚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四)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五)施工组织设计(含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 页共18 页

(七)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八)安全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一)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控制及要求

(十二)安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十三)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十四)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六)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十七)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八)门卫制度

(十九)脚手架验收交接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一)工地防水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三)义务消防管理制度

(四)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五)焊工十不烧

场容场貌、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一)场容场貌管理制度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2 页共18 页

(三)食堂库房管理岗位制度

(四)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品操作间岗位卫生制度

(六)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七)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八)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九)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十)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十一)灭蚊、灭蝇措施

(十二)市容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操作规程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

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能够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增强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安全管理能够形成有效网络,各人员互相协调,共同把

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 3. 页共18 页

三、适应范围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

四、内容要求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班组及其承包单位的各级管

理人员及工人的职责;权利

一、‘文务和目标指标的完成时

间,根据年有标指标的完成时间,每年在确认前根据实际情

况填写。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2%o以下。

杜绝重大设备、火灾、消防、管线、食物中毒、中署事

故的发生。

在建工程创市级文明工地12%、创省级文明工地

6%。

在建工程10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jgj59-99合格工地,3.0%达到《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优良

工地,

六、环境管理目标:

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以内,周

边居民投诉。

固体废弃物处理目标、指标:

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粉尘排放符合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t1943-1995标准规定。

4 页共18 页

污水综合排放目标、指标:

符合gb8978-19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七、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本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

导责任。

二、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

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

日程。

三、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经常

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

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

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四、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

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

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减少事故隐患。

五、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

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

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

以解决。

第7篇 氮气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由企业有关部门负责编入投资计划之中或单独编制计划下达;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安全部门检查、督促实施;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治理项目,由规划计划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

(一)安全技术:各种机器设备的防护、保险、信号、报警装置;安全起动和紧急停车设施;生产区域内危险场所的指示及警告标志;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新成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检测、检查仪器;以及对繁重费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险的作业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措施等;

(二)职业健康:生产厂房的通风换气和采光照明装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或烟雾等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或空气净化设施;生产场所为防止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防暑设施;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声、震动及辐射等的防护设施;工作厂房或辅助房屋内应增设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设施等;

(三)辅助房屋及设施:女工较集中车间的女工卫生室,车间或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应的设施;

(四)宣传教育:包括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实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仪器;为企业员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管理所使用的辅助器材、书籍、刊物、画片、规章制度宣传材料、幻灯片、电影拷贝、录像带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条 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五十一条 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强化驾驶人行车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

第五十二条 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特种车辆、分散车辆、租赁车辆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加强内部交通安全检查,落实节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车辆钥匙、交行车证、交准驾证,定点封存车辆)。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五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六条 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五十七条 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五十八条 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五十九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条 对于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设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通畅的安全通道;生产、经营、储存及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保持安全距离;在有较大危险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六十二条 工作场所和员工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有防潮、防寒、防热辐射和消毒等设施。其道路、采光照明、饮用水和排污道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并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六十四条 企业必须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十五条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赁经营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条 企业应加强承包、租赁经营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十七条 作业者(或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签订工程技术服务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工程技术服务安全生产合同》,依法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六十八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应当与各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分别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六十九条 发包方或出租方必须为承包方或租赁方提供出租场所和设备的相关资料,承包方或租赁方必须在满足发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十三章 应急管理

第七十条 企业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十一条 企业应健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条 企业应分类、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重点是针对井喷失控、危险化学品、炼化装置、油气储存库(站)、长输管道、海上作业,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等各类重大突发险情。应急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要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建立预警救援机制,并按规定搞好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上报给抢险救援的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备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十四条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七十六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七十七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特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企业应建立事故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并及时受理和按规定处理。

第七十八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第七十九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八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合格,获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称号,发给证书;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证书和奖金。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和奖励标准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八十二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个人的评比标准和奖惩办法。

第八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奖励建议由安全部门提出,经企事业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一)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科学技术、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的来源及使用

(一)企业对安全生产先进的奖励,由企业在奖励基金,或应付工资年度工资总额,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业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处理等项扣款,可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对单位的扣款应从该单位的应付工资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字[1999]194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8篇 s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要对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的要求,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对食品市场和餐饮行业的监管。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能,严格对食品卫生市场进行监管,重点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持有情况,要严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经营企业卫生指标的检测工作,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七)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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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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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则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我公司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

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

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

标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

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见框

图)。

第1 页共22 页

第四条公司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技术科,并向工程项目派

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派驻人员比例为:1万平方米以

下的工地1名;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2-3名;5万平方米

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专业派驻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

负责管理安全工作。

第五条希各科室、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

展。

第六条希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

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公司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

任。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

主要负责。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企业劳动保护和

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

第2 页共22 页

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

生产负直接责任。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

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

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新入用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

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

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级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

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

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

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级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

第3 页共22 页

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

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

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三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

起重机械司机、项目部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

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

训方可

上岗作业。

第四条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

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

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第五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

设备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技术规

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经理、项目经理、工

长等)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

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

制观念。

第七条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一进行

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第八条施工班组由班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

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

第4 页共22 页

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

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

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条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

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

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

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

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

《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

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条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

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

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

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一次全面的安全

第5 页共22 页

第10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怎么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厂纪厂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和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不受损害。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管理。

铸造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 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 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 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 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 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 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

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2.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12.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12.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业

(1) 贯彻执行企业和各工程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相应做好书面记录;

(4)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培训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违章作业;

(6)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事故隐患,并报告上级。

第12篇 机具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动力电钮后须俟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第13篇 施工场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目的

规范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工程的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管理。

2范围

适用于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及下属各单位承建的所有项目。

3控制措施

3.1施工场地的选定

3.1.1施工场地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选定原则

(1)在全标段范围内适中,如有大型结构物或主要工程实体则选在就近位置;

(2)进出场地便利,有较好的道路进出场地;

(3)水,电路方便,并有适当的排污,排废水,排污渣的场地;

(4)地表附属物较少,同时基本没有跨越场地的高压线路;

(5)场地大小适中,远离人口密集区。

3.2 施工场所的建设

施工场地所进行建设时,应根据工程需要对场内的工作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按工序要求依次施工。

(1)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进行请表。请表时,对未能拆除的树,房,井,坟进行适当的围圈和保护,将场地清理成大致平整并有适当的横坡进行排水,必要时坑清理成台阶式或缓坡式。

(2)水电安装:生活和生产取水采用打井或地表河流自采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水质进行检验,符合国家,地方生产和生活用水标准后方可生产或饮用,场内水管安装时必须考虑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量和管径,供水容器的配套,消防用水管道按国家规定进行连接。电路的安装一定要考虑到自行架设线路和电缆用线的经济比较,尽量把变压器安装在距离最大用电机具较近位置,并合理安排线路,同时尽量使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变压器分开,便于非生产期间的节能降耗。

(3)水电安装好后进行驻地房屋及场地建设,驻地和各种施工场地的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安全和消防的法律法规。

(4)场地及驻地建设应充分考虑到木材加工场地,物资和储存仓库,油库之间必须有符合规定的间隔,设可进入消防车辆的通道。

(5)机械设备安装好后必须按规定安装各种标识标牌。

3.3项目驻地的管理。

3.3.1生活驻地周围必须设置维护,并设门卫和值班人员。

3.3.2门卫实行人员,车辆准入制度,各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准入制度的具体内容,闲杂人员及与工作无关的车辆不准进入生活驻地。

3.3.3财务室等重要场所必须设置在相对安全的位置,必须住人且安装防盗门,窗设置灭火器,必要时安装摄像或报警装置。

3.3.4驻地内的电线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统一架设和安装,禁止私拉乱扯。

3.3.5驻地内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灭火器,在适当位置张贴悬挂防火,防盗及消防灭火的操作规程。

3.3.6驻地内应建立有集中排放生活污水的位置,其位置和容量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并建有化粪池。

3.3.7每天必须有人清扫,对生活垃圾定期进行处理或清除,保证驻地清洁卫生,必要时喷洒药物灭蚊蝇及细菌,减少疾病的发生。

3.4施工现场的管理

3.4.1工地临时油库

(1)、油库的位置必须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蓝,远离钢筋加工现场,木材加工场及沥青拌和站,物资储存库,装备电设施及电路线路。

(2)油罐必须埋在地下,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且必须设置避雷装置。

(3)油库的建筑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4)油库外围及库房均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禁带火种,易燃易爆等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及油库操作规程等标牌。

(5)油库库房外围适当位置必须设有满足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材,灭火沙等),并配备操作示意图。

(6)油库必须设有专人值班,并定期进行灭火演练。

3.4.2钢筋加工场地

(1)钢筋加工场地必须进行适当的硬化处理。

(2)钢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3)悬挂各种钢筋加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3..4.3混凝土,粒料及沥青拌和站

(1)各种粒径的原材料分类堆放,设标识牌加以区分,各料堆之间设有隔离装置。

(2)各种料仓应有明显的粒径规格的标识或标志,便于装料时不混淆。

(3)各种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标识齐全,并专门挂有拌和站的级配比例及结合料计量。

3.4.4预制场

(1)门架和张拉机具必须配备操作规程,必须设有紧急制动装置,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按规定操作。

(2)预制区,张拉区,存放区设置标志标识加以标明。

(3)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置好排水和消防系统。

3.4.5木材加工场地

(1)电线线路尽量采用地埋线,各种闸口采用防电弧装置,并定期进行电线电路检查,防止短路或漏电起火。

(2)原材,半成品,成品及废角料,刨花,木屑必须分类堆放,并设置明显标志,定期进行处理。

(3)加强冬季取暖和生活用火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地带。

3.4.6施工现场(工地)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要设专人进行警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设置标志标牌标明结构物名称,施工规程,质量要求等。

(2)基桩,沟渠,水塘边缘设置安全护栏,对高空作业设置安全护拦及防坠落网并在地面位置设置警戒区域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施工用电线路符合施工用点规定,场内用电及照明用电架设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必要时配备备用发电设备。

(4)施工用木料,油料分类存放,远离火源,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及消防用的沙土和铁锹等消防设施。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商登高速开封段no.3标项目经理部

2022年7月

第14篇 c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村主任

副组长:分管安全的村两委副职或委员

成员:村两委副职、委员或村民小组长

安全员:专(兼)职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全村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部署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协调村义务消防队、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村委会主任是全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3、了解掌握本村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立安全网络,落实安全资金。

4、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协调解决本村内的事故隐患。

5、本村内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每年向乡政府报告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副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等精神,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3、协助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和防范措施。

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四)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全职责:

1、对挂点或所负责村民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对其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负责。

2、做好本小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应要立即向安全员报告或向第一责任人报告。

3、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配合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全村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对危险路段、桥梁、山边、低洼地带等危险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做好有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村所在地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在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制定完善道路、消防、农机、学校等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的演练,切实提高村民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5、及时处理群众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做好资料档案管理及各项台帐记录,并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材料。

7、认真做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配合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为本村所属有关单位和其工作人员。

(二)安全生产奖惩由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奖励的条件: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的;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在事故救援、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4、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

5、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对有以上表现的,将给予奖励,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安全生产奖励实行每年一次。

(四)惩罚的条件: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或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死亡指标的;

2、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3、影响镇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不及格的;

4、对因安全生产引发的纠纷,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有以上行为的,将给予批评或全村通报批评,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当年度评先的资格。

四、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

1、及时传达镇政府季度会议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辖区内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安全会议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形成书面文字或文件,必要时应将有关情况向乡安办报告

第15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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