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生产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生产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物料管理制度、工艺流程标准以及员工培训计划。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企业生产的基石,确保生产活动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
生产制度是一套详细规定企业如何组织、管理生产活动的规则和程序。它包括对生产过程的规划、执行、监控和改进,旨在优化资源利用,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事故,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也涵盖了员工的行为准则和技能提升路径。
1. 质量控制:通过设定质量标准、检验流程和不合格品处理措施,确保产品始终符合客户需求。
2. 安全生产:制定应急预案,执行定期安全检查,提供安全培训,降低工伤事故风险。
3. 设备管理:设定设备维护周期,规范操作规程,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
4. 物料管理:规范采购、存储、领用和报废流程,确保物料流动顺畅,减少浪费。
5. 工艺流程:明确各工序的操作步骤,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素质,适应生产需求变化。
生产制度的实施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目标和生产环境,制定全面的生产制度。
2. 宣传培训:向全体员工传达制度内容,确保理解和接受。
3. 执行监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通过数据分析评估效果。
4. 反馈调整:收集员工反馈,识别制度漏洞,及时修订完善。
5.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制度,结合新技术和市场变化,不断优化升级。
生产制度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指南,其科学性与执行力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以确保生产活动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1篇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使参与本项目建设施工所有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人员获得必须的技能,满足岗位规定要求,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便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行更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施工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工程创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根据华达公司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范围:
1、新进职工上岗前培训;
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操作员、特殊工种、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内业资料人员等专业培训;
3、安全与环境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法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由项目总工按分部分项施工内容编制教育培训资料,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再由项目总工负责具体进行安排培训学习。为便于集中管理,一般情况下教育培训与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2、实施培训时,各部室应密切配合,确保培训人员和时间的落实,以利培训顺利进行。
3、各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由经理办档案管理人员将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保存。
4、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制度落实
1、积极参与各级业主及华达公司为规范工程管理而组织策划的教育培训活动;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和设施。
2、项目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施工员、劳务分包队伍一线人员的施工技术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组长负责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3、参加工程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参与我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我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无条件接受我项目部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活动,具备本岗位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人员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作业场所危险源识别、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7、 教育培训活动应充分结合本项目施工的需求,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并尽可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其组织的分层次、成系统的培训,是施工作业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的主渠道。
8、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在我合同段区域内发现未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而违规操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除对队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劳务队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责令其即刻将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清退出场。
9、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扣分制管理:
(1)不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进入作业场所的,每次扣2分;
(2)饮酒后上岗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行为的,每次扣3分;
(3)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每次扣5分;
(4)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扣10分;
(5)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直接造成事故的,扣10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 凡扣分达到10分的,取消其上岗作业资格。该人员必须重新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重新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第3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内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 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 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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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壹壹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4篇 单位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 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机构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工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
工厂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制度(3)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实习生等)均要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考试。成绩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要定期研究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问题。
5、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6、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生产活动日)。
7、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8、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本人“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内。
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要求,由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限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1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2、发生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6篇 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第7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烟草业)
1. 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保能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 企业要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不断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技能,自觉遵章守纪,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安保科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促进职工的安全学习。
4. 新进厂的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均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工种调换和复工人员应进行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5. 各车间技术改造后采用的新工艺、新设备,应由主管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由技术负责人对管理干部、工人进行新操作法的培训后才能投入生产。
6. 对司炉工、焊工、叉车工、电工等特殊工种,要依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市劳动局考试合格、发给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特殊工种人员应定期进行复训,复训成绩不合格者应予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7.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或发现重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或事故隐患发生。
8. 每年应组织各车间、部门的专职安全员和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1-2次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
9. 选派安全专职人员参加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专卖局及中央、省、地劳动部门组织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知识技能培训。
10. 对于违反安全技术教育制度的车间、部门,将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其当月奖金总额的1%;因此酿成责任事故的,将追查责任部门领导者的领导责任。
第8篇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
2、安全生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教育,还包括对企业广大员工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在企业公司内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
3、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教育两个大的方面,另外还包括安全培训教育的方式方法。
4、公司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包括公司的第一负责人(厂长、经理)、部门主管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
5、对公司的厂长、第一负责人、经理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6、公司的主管级培训主要针对国家公司的相应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所辖部门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培训教育。主管级培训每年不少于12课时。
7、公司技术工程师的培训教育主要包括:
◆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承担的责任。
◆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系统的安全工程知识
◆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8、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兼职安全员培训,由安全员、直线经理人、事业部人员或外聘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32课时的培训。
9、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包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和经常性教育、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等
10、教育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事业部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公司(工厂)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入厂教育:新入厂的职工(干部和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以及新到厂的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等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地点以前,由公司的安全员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教育。其教育的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本厂的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企业内部特殊危险部门的介绍,一般的机械电气安全知识,入厂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再分配到车间。
◆车间教育:是指在新职工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分配到车间后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由车间主管安全的安全员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有本车间的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车间的危险位置,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岗位教育:是指由工段、班组长对新到员工进行的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工段、班组长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灾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工人经考试合格后,领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没有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不合格者绝对禁止独立操作。
1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是指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在公司包括叉车作业、制冷作业、机电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的相关培训取得相应国家认证资格后经过公司的内部培训取得上岗证之后才能正式上岗。
12、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是要在生产过程的自始至终坚持不断。教育的方法是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包括阵地教育、电视教育、和警言警句教育。
13、日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知情警示教育、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等。
14、安全宣传教育,包括日常的板报、宣传画、宣教手册、实战演习、知识竞赛。由综合科和安全员对此进行安排和落实。
15、安全教育的方式分为面授、座谈、报告等多种形式。
第9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汽车用品公司)
汽用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二、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三、本公司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规律,在工作中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内容主要是: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四、新进公司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五、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厂部或车间应对操作者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七、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并存档。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第10篇 旅行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旅行社员工安全素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游客与导游人员安全,特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规范事故的处理为主要内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定期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现场具体示范操作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对新进旅行社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
(3)旅行社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
2、总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总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每年必须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必须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培训教育活动,并参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门经理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经理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
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员工、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岗位或离岗后上岗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各个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2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500元罚款。
(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每人/次处100元罚款。
第11篇 某某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干部、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年培训率要达到100%。
二、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教育面达到95%。
三、乡小学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每周不得少于1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四、各单位、经营场所,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小时,教育面达到100%。
五、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因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因此而酿成的伤亡事故,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第13篇 燃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 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第14篇 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为使参与本项目建设施工所有与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相关人员获得必须的技能,满足岗位规定要求,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便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进行更有效的控制,从而达到提高施工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工程创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根据华达公司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范围:
1、新进职工上岗前培训;
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操作员、特殊工种、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内业资料人员等专业培训;
3、安全与环境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4、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方法
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由项目总工按分部分项施工内容编制教育培训资料,报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通过,再由项目总工负责具体进行安排培训学习。为便于集中管理,一般情况下教育培训与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
2、实施培训时,各部室应密切配合,确保培训人员和时间的落实,以利培训顺利进行。
3、各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由经理办档案管理人员将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保存。
4、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制度落实
1、积极参与各级业主及华达公司为规范工程管理而组织策划的教育培训活动;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和设施。
2、项目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施工员、劳务分包队伍一线人员的施工技术培训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组长负责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3、参加工程施工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参与我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我项目施工现场前,必须无条件接受我项目部组织的岗前教育培训活动,具备本岗位所必须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人员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6、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作业场所危险源识别、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等。
7、 教育培训活动应充分结合本项目施工的需求,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并尽可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项目经理部是施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其组织的分层次、成系统的培训,是施工作业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的主渠道。
8、工程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一旦在我合同段区域内发现未执行施工作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而违规操作的人员,项目经理部除对队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劳务队伍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责令其即刻将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清退出场。
9、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施工人员上岗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规行为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扣分制管理:
(1)不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具进入作业场所的,每次扣2分;
(2)饮酒后上岗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行为的,每次扣3分;
(3)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每次扣5分;
(4)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扣10分;
(5)违反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和操作规程,直接造成事故的,扣10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11、 凡扣分达到10分的,取消其上岗作业资格。该人员必须重新参加相关教育培训,重新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5篇 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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