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控制体系、设备维护保养规定、应急处理预案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稳定和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生产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的制定、作业流程的设定、员工职责的划分以及安全卫生标准的执行。它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同时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定详细的设备操作手册和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预防故障发生。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环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5. 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设应对措施。
生产制度的实施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起草相应的生产制度。
2. 审核:经过管理层审查,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掌握。
4. 实施: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记录并监督执行情况。
5. 评估与修订:定期评估制度的效果,根据反馈和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以上就是生产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流程,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自己的生产制度,确保生产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1篇 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处理,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四、监理办有业主布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应使用业主的台帐,以便业主考评。其台帐中有与本单位同一类内容的台帐的,不再重复建立,未涉及到的,则仍需按规定建立。
第2篇 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和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制定本责任制度。
2、公司经理为公司安全监理业务负责人,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各监理驻地办及相关人员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总监办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理业务的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各监理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
4、总监办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技术资料,建立技术、信息档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业务学习。制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内部业务学习,安排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5、总监办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理业务,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驻地办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工程项目相关安全监理工作,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第3篇 安全生产监理岗位制度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和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制定本责任制度。
2、公司经理为公司安全监理业务负责人,负责审定公司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并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及相关人员贯彻执行,检查考核落实情况。
3、安全监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监理业务的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
4、安全监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技术资料,建立技术、信息档案,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业务学习。制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安排内部业务学习,安排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
5、项目监理部是公司负责安全监理业务的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理业务,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各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对违章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7、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工程项目相关安全监理工作,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制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安全监理规划及细则,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第4篇 安全生产监理审查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制度,强制性条文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进行全面监控,驻地办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9、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10、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危害、危险物品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检查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审查施工单位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3、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5、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5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的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及辽建发[2005]22号文件精神,增强安全监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岗位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责任人。
三、监理安全责任及工作职责
1、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必须审查专家论证意见。
2、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发复工指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3、施工单位拒不按监理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的,监理企业必须及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日记
(1)、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现行监理日记无此专栏,暂记在其它记事内容专栏),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鉴。
(2)、监理日记应记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记录
发生事故的详细记录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记录
其他临时会议,检查记录
2、监理人员履责情况
安全管理和安全质保体系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
土方开挖工程
基础支护与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脚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机械
应急救护预案
3、要把《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安全责任内容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实施措施,严格执行。
4、在参加投标时,投标文件要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并在承诺书中明确安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监理做出保证。
第6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范本
6.1 安全生产监理的岗位职责(详见本细则:3.监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6.1.1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2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6.1.3 现场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职责
6.2 建立安全管理有关法律、规程的学习培训制度
由项目总监组织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以提高安全监理的工作水平与业务技能,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学习的内容除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外还应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有关的安全管理文件并给合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出整改指令。学习、培训的内容要记载在监理日记中。
6.3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制度性检查外,每月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施工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实体检查应安jgj59-99标准进行打分,予以客观评价,将检查的结果向施工单位通报,并留有书面记录,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工程隐患整改通知责令其整改。日常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经常对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存在的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并对整改结果予以跟踪,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应书面向建设单位汇报,对于需要停工整改的应下发停工令,下发停工令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将此记载在监理日记中,若施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对于下发的停工指令拒不执行则应及时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汇报的事项应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对于突发事件来不及书面汇报的,应以电话的形式汇报,但应将汇报的内容完整记载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包括时间、事项、通话人姓名、听到电话汇报时的其它人员姓名等。
6.4 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内容及专项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制度
明确需编制的内容即: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包括地下室至6层每层的高支模专项方案对各层高支撑体系的支模方案逐一审查,或以最不利的层高为重点,其中大堂部分要有专项的支撑体系的设计;起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包括塔吊物料提升机;脚手架工程;设备、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的拆除方案;幕墙、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钢管柱的吊装;没有编制方案的施工内容应书面令施工单位编制,若没有及时编制则应书面令其停止该分项工程的施工并通知建设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所有通知,指令应留档备案,所发的指令应采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格式。
6.5 建立安全监理汇报制度
每月底项目监理部必须将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填写安全监理报告书面向安全监督站汇报,送达的报告要有签收,要在监理日记中记载清楚并附送给建设单位一份。安全监理报告中有关现场安全管理架构的组成、现场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隐患必须如实填写,同时要求附有当月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等文件。对于出现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填写安全监理快报报送安全监督站。当出现安全事故时应于24小时内分别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汇报。对于安全监督站来工地检查下发的整改通知、监理部应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并于整改时限期满时第一时间将整改的实际结果向安监站汇报。
6.6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中山市在建工程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表表五安全监理工作的十项内容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总监每月要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对于下发的有关安全内容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安监站的整改通知书、安全报告、快报、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均应归档管理,不得散失。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建立。
6.7 不定期巡查制度
总公司将按制度要求不定期巡检,如发现不按制度要求监理的将按企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第7篇 安全生产监理的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处理,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四、监理办有业主布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应使用业主的台帐,以便业主考评。其台帐中有与本单位同一类内容的台帐的,不再重复建立,未涉及到的,则仍需按规定建立。
第8篇 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第9篇 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成立以驻地高级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段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理的管理工作,由副驻地高监担任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工程师等担任组员。
2、驻监办实行驻地高监负责制,驻地高监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直接领导责任。
3驻监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其监理的项目承担安全生产监控责任。
4、驻监办成立以驻地高监为组长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控领导小组,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担任组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其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的监控。
5、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驻监办有关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7、各级监理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后附)
第10篇 安全生产监理教育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1、对驻地监理部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2、担任驻地、安全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3、驻地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5、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第11篇 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责任人。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5、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已经监理审核同意实施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操作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7、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
9、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0、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1、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4) 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
第12篇 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审核检查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
2、审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执行。
3、审核检查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审核检查高处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5、审核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安拆作业,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
6、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
7、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
9、按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审核检查对各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
11、对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12、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
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14、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15、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16、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7、参加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18、对建设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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