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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制度汇编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危险化学品生产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中,制度建设至关重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质量控制体系和员工培训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基石。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这些制度更强调对潜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以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免受损害。

重要内容

1.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每项操作步骤,防止误操作导致事故,包括穿戴防护装备、正确使用设备、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办法等。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种可能的事故场景,并规划相应的应对策略,以快速有效地减轻事故影响。

3. 质量控制体系:通过严格的检验和监控,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4. 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制度流程

危险化学品生产制度的实施流程大致为:

1. 制定制度:依据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操作手册和应急预案。

2. 培训与宣导: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

3. 执行与监督: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制度,同时设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反馈与修订:收集执行反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确保其持续有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执行,可以降低风险,保障生产活动的稳定和高效。

危险化学品生产制度范文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石灰氮堆放库房,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

(2)、石灰氮存放时不得积垛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和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的通道及通风口。

(3)、在堆放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按其性质分区、分类隔距保管。

(4)、危险品应加强保管,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出入库房。

(5)、仓库区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6)、不准在库房或露天堆垛附近作息、实验、分装,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

(7)、加强危险品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加强检查巡视,防止自燃爆炸。

(8)、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滚动和撞击、重压和摩擦。

(9)、储存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灭火设施和报警装置。

(10)、在运输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严禁客货混装。

(11)、在运输时,必须按规定确定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12)、经营外销时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13)、严禁在雨天、潮天装卸,同时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第2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4班组长教育

4.4.1培训对象为各部门的班组长

4.4.2班组长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4.3班组长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公司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知识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

4.4.4培训学时: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为4学时。

4.5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4.5.1转岗人员指经办公室下达了调换工种(现工种不同于原工种)指令的人员。转岗人员,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5.2转岗教育应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转岗通知单对转岗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5.3培训内容与新进公司员工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4.5.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转岗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6复工人员教育

4.6.1教育对象:

因病假、事假、探亲、工伤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回到原岗位的员工,须事先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上岗。

4.6.2复工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实施,部门根椐办公室下发的复工通知单对复工的员工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率应为100%。

4.6.3教育的主要内容与时间:分别与“新进人员安全教育”的部门级、班组级的教育时间、教育的主要内容相同。

4.6.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办公室应对部门、班组复工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7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4.7.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7.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报名申请。

4.7.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3)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卫生常识等;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管理;

5)伤亡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及职业病的调查处理方法;

6)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10全员教育

4.10.1全员教育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不得低于80%。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育计划,各部门负责实施。

4.10.2全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10.3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主要形式为(1)安全考试;(2)参观事故案例图片;(3)观看安全教育影视片;(4)安全讲座等。

4.11相关方的安全教育

4.11.1相关方指来公司的下述人员: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施工人员、租赁承包方等。

4.11.2对来公司参观、学习、中介咨询、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临时用工人员以及短期、临时性的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人员,其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4.11.3对来公司施工的、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根据其工程项目内容确定。

4.11.4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教育;谁接待,谁告知“的原则。

4.12日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4.12.1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对在岗的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和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中。

4.12.2班组要坚持每天的班前会和每周一的班组安全活动,部门领导每周一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要有布置,有要求,有内容,有记录,有检查,讲实效,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4.12.3各部门要经常利用班前会,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部门领导每月要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讲话。

第3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4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 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等。

4.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 相关制度

《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第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 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安全部负责,人资部协助。

四、 内容

(一)按违章情节分下列3个层次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罚款或开除,其中出现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含重伤)伤害的,或造成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 一年之内因违章待岗达到两次的。

2. 对下列严重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待岗三个月以上的处罚。

(1)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轻伤或自身轻伤、重伤的,负有次要以上(含次要)直接责任的。。

(2)违反动火管理制度进行工业动火。

(3)违反规定运输、储存、使用易燃物品。

(4)带电作业、在邻近高压带电设施或在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场所未设有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5)驾驶员洒后驾车。

(6)未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安全监督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处罚。

3.对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负有主要责任的直接责任人,给予2至10分的违章计分或50~300元经济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完好。

(3)不按要求组织、参加安全活动。

(4)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不规范或未采用漏电保护器。

(6)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线头裸露、保险丝不规范、开关无标识。

(7)未按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8)在公众聚集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安装应急照明灯或应急照明灯失效。

(9) 擅自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

(10)消防、灭火器材被遮档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11)有毒、有害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具。

(12)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3)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4)上岗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等)。(15)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的标志,封闭、堵塞生产经 营场所或员工宿舍出口。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18)特种设备防雷装置和设施,防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二) 有下列行为的给予奖励或晋升:

1.对遵规守纪,一年内无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一线员工予以奖励50~100元。

2.对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隐患的行为给予奖励100~200元。

3.对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并经公司采纳有成效的给予奖励300~500元。

4.对举报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人员给予奖励50~200元。

5.对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者,视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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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危险化学品记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职责

3.1 办公室:

3.1.1审核、调整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增补的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并报公司批准下发;

3.1.2负责组织实施经公司批准下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不断改进培训、教育工作;

3.1.3建立相应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包括教育台帐、培训记录(考勤表、教育大纲、考试考核情况、效果评定)等。

3.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2.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1月份上报办公室。

3.2.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教育。

3.2.3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3.3各部门

3.3.1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在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2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培训项目并建立教育档案。

3.3.3 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

4.工作程序

4.1新进公司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4.1.1新进公司人员,指新进公司的员工、劳务输入人员以及来公司实习的人员。

4.1.2对新进公司人员应当进行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1.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的学时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施教。

4.1.4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由部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领导或部门安全员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小组安全员组织实施。

4.1.5培训内容:

4.1.5.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4.1.5.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1.6培训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4.1.7新员工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每一级必须有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签名。合格后凭此卡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2.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独立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两年一次的复训年审,未经培训(实习期)的,由办公室发给实习证,其间不得上岗操作。

4.2.2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凡是有禁忌症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医院查出职业禁忌后办公室应及时对其工种进行调整。

4.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育

4.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培训,由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送培,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方可任职。

4.3.2其他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办公室按照规定的学时统一下达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率应为100%。

4.3.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4.3.4培训学时: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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