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规定、员工职责等多个方面。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生产计划:预先设定生产目标和排程,确保资源有效分配。
2.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检验程序,保证产品品质的一致性。
3. 操作规程:详细说明每个工序的操作步骤,保证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4. 设备维护:定期保养和检查设备,防止意外停机。
5. 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原材料和成品库存,避免浪费。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定义了生产过程中的工作方式、责任分配和执行标准。这些制度旨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同时也关注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生产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点:
1. 规范作业: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减少错误和事故。
2.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劳动,提高生产速度。
3. 确保质量:严格的质检制度能保证产品的合格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4. 风险防控:通过安全规定,预防潜在风险,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
生产制度的实施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制度:由管理层依据生产需求和法规要求制定初步制度。
2. 培训宣导: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遵守。
3. 实施监控:在实际生产中应用制度,同时进行监控和评估。
4. 反馈调整:收集员工反馈,根据实际效果调整和完善制度。
5. 定期审查: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及时更新以适应变化。
每个企业的生产制度都有其独特性,需根据自身的业务特性和市场环境灵活制定和调整。有效的生产制度能够为企业带来稳定高效的生产环境,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
第1篇 电子厂生产部smt生产线5s管理制度
某电子厂生产部smt生产线5s管理制度
为确保smt生产线“5s”工作落到实处,确保smt生产线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使所有存放于smt生产线的物资,在摆放时做到整齐有序、清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当班班组在交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的垃圾清扫干净,将机器设备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将工作台上的物品清理并摆放整齐,将工作台擦洗干净。
2、接班班组员工上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用拖把擦洗干净,以减少地面的灰尘和清除污垢。
3、从物流部领取的材料必须装入周转箱内,pcb板板面较大的可以采用原包装,但必须放置在货架上。
4、材料领取后按照客户、机种、型号、类型分别存放于货架上,不同的客户不得混放。
5、生产中使用和待用的钢网,按照钢网大小、客户、机种存放在钢网专用架上,不得随意乱放。
6、飞达应按照型号、大小、规格存放在飞达车上,不良飞达应做好标识;飞达上料后应安装在机器站位上,换料时飞达可以暂存放在工作台上,但必须摆放整齐。
7、进入smt生产线的员工必须随手关门,非smt生产线的一线员工不得随意进入。
8、生产中流动的pcb板必须用周转车、pcb专用卡板、pcb专用卡箱存放,不得将pcb板随意乱放。
9、烙铁是焊接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在烙铁头上加锡,将烙铁头清洁干净,并保持烙铁架托盘内海棉的湿润。
10、烙铁停止使用时,在烙铁头上加锡防止氧化,边将电源线收齐扎紧。
11、锡膏和焊锡丝为生产耗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锡膏和焊锡丝随意乱丢,将焊锡丝剪断乱放。
12、在焊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堆,不得倒入垃圾箱,应放入指定的废锡存放点。
二、处罚
1、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违反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元。
2、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两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50元。
3、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三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给予辞退的处理;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0元、并给予免去组长职务的处理。
本规定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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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电子厂生产部生产线管理制度
为确保smt生产线“5s”工作落到实处,确保smt生产线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使所有存放于smt生产线的物资,在摆放时做到整齐有序、清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规定
1、当班班组在交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的垃圾清扫干净,将机器设备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将工作台上的物品清理并摆放整齐,将工作台擦洗干净。
2、接班班组员工上班前将smt生产线地面用拖把擦洗干净,以减少地面的灰尘和清除污垢。
3、从物流部领取的材料必须装入周转箱内,pcb板板面较大的可以采用原包装,但必须放置在货架上。
4、材料领取后按照客户、机种、型号、类型分别存放于货架上,不同的客户不得混放。
5、生产中使用和待用的钢网,按照钢网大小、客户、机种存放在钢网专用架上,不得随意乱放。
6、飞达应按照型号、大小、规格存放在飞达车上,不良飞达应做好标识;飞达上料后应安装在机器站位上,换料时飞达可以暂存放在工作台上,但必须摆放整齐。
7、进入smt生产线的员工必须随手关门,非smt生产线的一线员工不得随意进入。
8、生产中流动的pcb板必须用周转车、pcb专用卡板、pcb专用卡箱存放,不得将pcb板随意乱放。
9、烙铁是焊接的专用工具,使用前必须在烙铁头上加锡,将烙铁头清洁干净,并保持烙铁架托盘内海棉的湿润。
10、烙铁停止使用时,在烙铁头上加锡防止氧化,边将电源线收齐扎紧。
11、锡膏和焊锡丝为生产耗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将锡膏和焊锡丝随意乱丢,将焊锡丝剪断乱放。
12、在焊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锡堆,不得倒入垃圾箱,应放入指定的废锡存放点。
二、处罚
1、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违反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元;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元。
2、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两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50元。
3、不按上述条款或违反上述条款,连续或累计三次违反,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给予辞退的处理;对关联当事人组长罚款100元、并给予免去组长职务的处理。
第3篇 报废生产线销爆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报废生产线、报废生产设备和报废设施的销爆处理。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报废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销爆处理的安全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规范
gjb5120 废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处理、销毁与贮运安全技术要求
wj2531 接触火药、炸药、火工品药剂的废旧设备、管道及附件安全处理要求
wj9049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总则
3.1公司报废生产线必须在实施销爆处理,彻底消除燃烧、爆炸、中毒等各类危险源、点后,其生产设备、设施方可改作其他用途。
3.2公司报废生产线销爆处理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采用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和减少销爆处理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3.3 报废生产线销爆处理工程应从申请立项、评审及批复、工程承包单位资质、技术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工程验收等方面严格按程序进行,采取先进、成熟的技术措施,保障销爆处理的安全进行,全面、彻底地消除报废生产线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综合安全管理和技术要求
4.1申请立项
报废生产线进行销爆处理之前,应由公司向湖南省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立项申请材料包括相关证件复印件、拟承当销爆设计与施工单位资质及销爆工程业绩、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销爆处理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
4.2 评审及批复
4.2.1湖南省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在接收立项申请后,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公司提交的申请立项文件进行评审。
4.2.2 通过专家组评审并落实专家评审意见后,由省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开始销爆处理施工。
4.3 工程承包单位
4.3.1 工程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民爆行业技术专家,并为项目所有涉危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4.3.2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公司签订销爆处理工程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4.4 技术方案设计
4.4.1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报废生产线进行危险源、点统计,列出危险源、点明细,全面掌握报废生产线上危险源、点位置,危险品种类、数量、感度特性等,并对一旦发生燃烧爆炸事故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4.4.2 工程承包单位应根据危险源、点统计数据,明确销爆处理范围,选择安全可靠的销爆处理方案和技术途径,编制销爆处理技术方案。
销爆处理主要方法包括:
(1)水冲洗法。主要对生产线上存在的危险品粉尘及地沟等处的危险品沉积物进行初步清理。
(2)蒸汽(热水)熏蒸吹扫(蒸煮冲洗)法。主要对生产线存在的粘附危险品药垢进行清理。
(3)化学处理法。根据不同危险品采用不同的化学处理液对危险品进行销爆处理。
(4)烧毁法。在用水冲洗或化学处理后,可对建筑物内的地面、墙面等采用明火预烧,进一步消除残留危险品;对废药和拆除的设备、管线等在烧毁场进行烧毁。
4.5 施工组织设计
4.5.1 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4.5.2 应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4.5.3 管理人员应具备销爆处理的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销爆处理作业。
4.6 施工安全措施
4.6.1 所有操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是合格设备,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4.6.2 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对应作业防护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工具。、
4.6.3 在满足安全作业条件下尽量减少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
4.6.4 销爆处理作业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出入,在邻近区域不应进行其他施工和生产等。
4.6.5 销爆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在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作业。
4.6.6 销爆处理作业应分工序进行,相邻工序、相连工序不得同时进行作业。
4.6.7 已拆下而未经处理的设备、装置及管线,应于当天处理完毕,不得停放过夜,如遇特殊情况,应指派专人职守至处理完毕为止。处理后,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人员现场检查验收,出具安全处理证明,办理造册登记和移交验收合格后方可转运、入库或贮存。作为废品处理的必须进行彻底销爆处理。
4.6.8 对运输过危险品的车辆和转运器具应及时进行清理,车辆和器具内不得残留危险品。
4.6.9 作业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或与原设计方案不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经查明原因,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现场负责人下达恢复作业指令,方可继续作业。
4.6.10 化学法销爆产生的废液和冲洗产生的废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放。
4.7 工程验收
4.7.1 工程承包单位销爆处理完成、自检验收合格后,向公司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a.销爆处理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的变更材料;
b.作业人员的名单及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资料;
c.包括消防、保卫、医疗救护的事故应急预案;
d.销爆处理作业记录和检测结果;
e.销爆处理作业的影像资料(报废生产线原貌、销爆处理作业过程、拆除过程、销爆处理后面貌、拆除后面貌);
f.自检验收记录;
g.销爆处理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4.7.2 公司根据申请报告和以上资料,按合同逐项检查验收,做出验收结论。
4.7.3 公司验收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4.7.4 销爆处理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销爆处理工程应彻底消除报废生产线生产设备、装置、管线及建(构)筑物和场地的燃烧、爆炸、中毒危险源。
b销爆处理后的设备、装置、管线及建(构)筑物等,其表面和内部不得有目视可辨的危险品附着物。
c销爆处理并拆除后的场地上,采用随机火烧检验,无危险品燃烧爆炸反映。按比例抽取部分区域的物件进行火烧检验或在可进行火烧处理的部位喷洒酒精进行火烧检验,检查无危险品燃烧爆炸现象,必要时可抽样进行理化检测。
d将应拆除建(构)筑物和设备等,拆除移至要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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