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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办法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生产管理办法制度

有哪些制度

企业的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流程有序进行的关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计划管理:规定如何制定、调整和执行生产计划,以满足市场需求。

2. 质量控制体系:设立标准和程序,保证产品符合预设的质量标准。

3. 物料采购制度:规范物料的采购流程,确保供应链的稳定。

4. 设备维护规程:规定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保障生产效率。

5. 安全操作规定:强调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一套企业内部的规则和程序,它定义了生产活动的运行方式,包括从原材料的获取到产品的制造、检验和交付的全过程。它旨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关注员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管理理念和策略转化为实际操作行为。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 作业流程标准化:明确每个生产环节的操作步骤,减少错误和浪费。 - 岗位职责划分:界定员工的职责范围,确保责任落实。 - 绩效考核机制:设定目标和评价标准,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 应急处理方案:面对突发情况,有备无患,快速响应。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实施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1.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详细的生产制度。

2. 培训与宣导: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理解制度内容。

3. 执行与监督:严格执行制度,通过监控和审计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与改进:收集执行情况反馈,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完善。

以上内容旨在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基本指导,但具体制度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定制,以实现最佳的生产效果。在实践中,管理者需灵活应对,不断优化制度,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技术的进步。

生产管理办法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措施,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安全目标

本年度总承包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目标:

(1)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10‰;避免重大火灾、机械事故。

(2)现场安全目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齐全、有效,合格率达到100%,严格管控三违现象、火灾隐患。

(3)绿色施工目标:落实节材、节水、节能、接地措施,杜绝资源浪费;控制与杜绝环境污染,积极进行绿色施工达标管理。

落实责任人:项目经理。

2.安全生产责任

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总承包部与各项目经理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奖罚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工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策划安全达标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管理责任、奖罚措施落实到各分包单位、班组长、各管理人员名下,并签字确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考核,及时总结改进工作,抓好过程管理, 努力实现安全目标。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分包安全管理

项目经理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各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与奖罚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现场负责人(最少一人)、班组安全协管员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4.现场安全管理

(1)安全教育到位:

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项目工长主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一同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杜绝不懂不会、错误操作、麻痹大意、故意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后上岗。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到位: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由项目工长安排、指挥、过程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对不同施工阶段需采取防护的部位,提前按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护,保证生产环境安全。安全防护任务安排统一使用《施工任务安排通知单》,项目经理、分包现场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字负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项目:

① 通用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悬)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场地应分区隔离;临电设施应防护齐全;施工机械传(转)动部位应防护齐全;架杆、挡脚板、洞口盖板、工具式防护设施提前加工制作刷漆;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机械安拆等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警戒线;防护设施维护与拆除;其它必须的安全防护工作、绿色施工工作。

②地基处理及土方施工阶段: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栏、上下基坑搭设安全通道、基坑内坑、槽、井、孔及时用护栏盖板防护;

③基础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基坑周边完善临边防护、基坑上下完善安全通道;主体结构周边搭设外脚手架、搭设水平隔离防护网、防护硬架;外围砌体、构造柱、构件施工搭设吊篮架或水平安全防护网;主体结构中所有水平竖向洞口、井口搭设护栏、护网、盖板进行防护;各种结构悬空临边搭设防护栏;搭设安全通道、梯道;塔吊臂转动范围内与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一级风险区)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搭设硬防护棚与围挡隔离;对受施工影响的外电线路变配电设备进行防护;对塔吊基坑进行覆盖、入口进行封闭、搭设附强操作平台;施工升降机搭设楼层接料平台、防护栏、安装防护门、安装通讯联络系统,搭设地面入口处防护棚;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楼层转料安装专用钢制转料平台;

④外保温、装饰、屋面、防水、安装、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外围施工搭设吊篮架或外脚手架;完善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的防护与围挡隔离;建筑物一层除安全通道口外其它部位严密封闭;现场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存在危险的坑、槽、池临边、洞口搭设防护栏、防护盖板;搭设必要的安全通道、梯道、水平或竖向防护网;

⑤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交叉施工,上部施工其下部坠落范围内有人通行、停车、放物或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与围挡。既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人、物向下坠落,也要防止落物对下方人、物的伤害。

对以上安全防护项目,项目部必须提前对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安排布置,明确内容、做法、时间,做到书面通知、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杜绝责任不落实,防护不到位,出了事互相推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

(3) 安全监管到位。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监管关键要预防发生人员高空坠落、物体高空坠落打击事故,特别要杜绝发生脚手架、高支模坍塌而引发的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共同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工作。严格管控现场安全防护缺失、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格管控塔吊安拆、顶升、脚手架、高支模安拆等风险较大的作业过程,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有责任随时协助项目工长进行监管。监管人在现场发现违章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项目部每天必须有夜班值班人员在岗处理好施工中的生产问题。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配合责任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

(4)设备设施监管与验收。

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设备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检测验收、备案登记、检修维护、拆除工作。不得带病运行,不得超载、超速、违规运行。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工长(安全员)参与日常监管。项目部使用租赁的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在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人: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

项目部监管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2)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及一般机械设备的监管与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转料平台、施工吊篮、临时用电设施、施工机械等,由项目工长(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部或分包单位的机电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各自的临电设施、一般施工机械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日常管理。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电设施、施工机械等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等重要安全设施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其它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由项目工长(安全员)负责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需交接的设施设备由安装搭设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等双方验收交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以便划清责任。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工长负责设置、维护。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配合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机电管理员。

(5)施工方法安全。项目部、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以下违规方法指挥施工:

1)深基坑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支护、放坡,坑边荷载超过规定;

2)高支模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专项方案或规定进行验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人监护,集中荷载超过规定;

3)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脚手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脚手架搭设拆除未设有效隔离区,无人指挥,无专人监护;

4)不搭架就先进行结构施工,楼层模板未拆除就先拆除外围防护脚手架;后浇带未浇筑提前拆除两侧立杆;

5)乱搭钢管转料平台违规转料或直接从楼内、外架上往外斜拉吊料;

6)高空临边、阳台或窗口处登高作业、楼外悬空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

7)上下同一部位交叉作业,没有设置可靠隔离措施;

8)吊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吊篮作业不设独立安全绳,吊篮安全防护装置缺失,作业人员从空中出入吊篮,使用简易吊篮、单板独绳悬空作业;

9)塔吊、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装置缺失而运行,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吊装作业乱人司索、指挥,不是指定司机乱人开动塔吊、施工升降机;

10)直接从高空或楼上向下乱扔乱倒垃圾、材料或工具。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机械出租单位)现场负责人。

(6)消防安全管理。现场消防管理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责任落实到分包单位。项目部应结合每周安全检查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项目材料员负责保管和维护好消防器材。要加强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用火防护监护措施。现场设置吸烟室,作业现场严禁随意吸烟,乱扔烟头。现场易燃废料每日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出工地。不得违规动火、用电,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遮挡消防器材,积极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7)项目动态管理。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与管理例会工作,认真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对现场安全、绿色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召开管理例会,分析解决问题,形成整改决议。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8) 封闭管理。项目工地实施封闭管理, 实行人员车辆出入询问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出示上岗证, 外来办事检查人员经被找人同意后进行登记并借戴安全帽进门。禁止不戴安全帽的人员随便进入作业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做好此项管理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特别是进入作业现场造成伤害或事故。

实施责任人:门卫人员。

(9)绿色施工。绿色施工是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节材、节水、节能、节地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应执行《绿色施工导则》,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策划,由项目工长按策划安排指挥、监督检查,分包单位配合完成。现场卫生由项目部安排落实到各分包单位包干完成,现场分区卫生责任人应挂牌上墙,公众监督。

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

(10)项目经理带班生产。项目经理应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重点监控,亲自做好现场巡查检查工作及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11)应急救援工作。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应落实应急预案编制、组织及设备,组织进行救援演练,落实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做出紧急处置措施、应急有效,不发生事故扩大与不良负面影响。发生事故要积极作好应急处置、事故报告、事故善后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事故。项目部发生大小事故及处理结果应向总承包部报告。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5.安全技术管理

(1)安全施工措施。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理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编制,项目工长在现场挂牌公告,做到人人皆知,预防事故。

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在开工前负责编制, 由项目工长逐项安排实施。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项目施工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专项方案的编制、组织专家论证、报审、施工前的交底,并重点监督和主持相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交底。做到事前书面交底,有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交底明确、到位,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做好班前交底与执行人签字落实工作,关键要保证作业前落实到班组。

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人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

(4)安全资料。项目安全资料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资料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89-2022的要求。保证应该有的资料收集齐全、及时。不得在上级检查时找不到、拿不出。项目安全资料不齐全、弄虚作假代签字,受到上级单位的批评或处罚,或影响到安检站对工程的安全评价,由项目安全资料员承担全部不良后果与责任。

实施责任人:安全资料员。

6.安全经费管理。

(1)安全生产经费项目: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见国家财政部〔2022〕16号文件)

(2)安全经费管理:项目经理应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有效投入,合理使用,保障安全。分包单位使用的安全经费,项目经理应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项目、单价、总价,以便分项使用与管理。分包单位对安全经费的使用与结算应建立在所做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项目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再行结算,不得浪费与不合理占用安全经费。安全经费由项目经理提出投入计划,总承包部部长审批后执行。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总承包部总经理。

7.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1)项目经理与总承包部负责贯彻落实本管理办法。总承包部负责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与服务。配合项目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创建标准化工地推进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部、分包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约谈或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2)为保证本管理办法能有效实施,进行过程管理,项目部由项目工长用《项目部安全考核评分表》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自考评价,项目经理审核签字,报总承包部一份,自留一份,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总结与改进工作、促进管理,保障安全。项目部考核表由项目经理在每月25日审核填好后报回总承包部。当月不报表,总承包部按不合格统计。

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

(3)总承包部每月对照项目部考核结果与现场情况对项目部的现场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及时纠正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进行通报。

(4)年终由总承包部领导确定对项目部进行奖励与处罚。

实施责任人:总承包部。

8.奖励与处罚

(1)日常安全处罚:

1)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按《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2)分包单位违反双方《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的,按《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因项目部或分包单位原因由上级单位下达的处罚,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4)项目部安全考核每月核定为优良进行表扬,核定为不合格进行批评。

(2)全年安全奖罚:

1)项目部发生死亡、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处罚 ~ 元;

2)项目部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对项目部奖励 ~ 元。

项目部发生的各项奖罚金由项目经理按相关人员或单位责任合理分配。

本管理办法发到项目部相关执行人员和分包单位,希认真执行。

总承包部

2022年3月1日

第2篇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铁×××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点,以实现安全目标、指标为准则,以推动施工生产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检查、整改和控制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和中铁×××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四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第五条 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管理办法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和《××××××××××××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规划》和中铁×××《企业文化指导手册》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对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

第七条 ××××××××××××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超前预想、有序可控。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实现三杜绝、三消灭。

三杜绝:杜绝铁路行车重大、大事故及旅客列车险性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职、民工重伤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事故。

三消灭:消灭铁路行车一般事故;

消灭火灾、爆炸、中毒、机械设备、交通一般事故;

消灭民工轻伤事故。

第九条 各单位需根据安全目标,结合各自工程的特点,如工程性质、施工方案、施工人数、周围环境及铁路运输要求等,在开工前建立本单位安全质量方针及目标,可以量化的目标则建立指标。

第十条 把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逐级逐岗分解,做到横向到边(部门、科室人员),纵向到底(班组岗位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网络,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由指挥部安委会负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表。

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及安全投入;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并组织上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及各单位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设立副职领导为主管安全工作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系统管理、逐级负责。

第十三条 安质部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 作业队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检查专职人员,数量为1-2人。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独立基层作业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体系。

第十五条 作业队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原则上要上下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调整、更换须征得上级安全主管领导、部门同意,以保障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安全监督连续有效。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学历、能力,要认真选拔,使其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 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管理网络包括项目部领导班子、各职能部门主管、各工点负责人、安全防护(盯控)人员;各项目分部也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网络。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首先从大量现行法规、制度及办法等文件中选择适用的,其次根据本身工程特点及人员组织进行补充细化,使之更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项目部及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它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中铁×××及建安公司相关要求制定。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明确、细化、落实项目部领导和职能部门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所有人员对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建立起严密的、有效的、互相配合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排布置施工生产任务时对安全质量工作不做安排、布置,发生事故后查无记录的列项目经理责任;无施工方案、无安全交底及签认的发生事故列总工、技术主管责任;安全质量检查不到位、监控不力,未及时发现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列安质员责任;未经培训上岗发生事故的列劳资员责任;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列主管生产副经理、领工员、施工指挥人责任;违章作业列施工队、操作者责任。

第二十条 形成逐级负责制: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对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公司负责。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管理和要求,下级对上级负责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 安全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由经理负责召集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若有特殊情况,如重要文件学习传达、发生事故等,可随时召开,每次会议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a提高全员安全意识;b懂得安全重点和基本常识,岗前100%培训;c管理人员的强化学习;d特殊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e危险性较高作业的专项培训;f关键特殊过程的培训。

对操作工人,除了一般性作业外,对国家规定的电气、电气焊、起重、架子工、锅炉压力容器、车辆驾驶、爆破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其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进行抽查及不定期的安全综合检查;项目部除每日由专业人员进行例行的事故易发点控制检查外,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做到检查要有布置、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

第二十四条 建立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办法。与外部劳务安签订安全协议,对外部劳务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标准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安质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分析、辨识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填写了事故易发点检查表,并加以控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第二十六条 建立班组建设制:班组是日常教育的基本单位和管理的前沿。应:a提高外协施工队的主体安全质量意识和自管能力,产生兼职安全质量员,配合项目分部及项目部的日常安全管理;b强化班前讲话、班后总结,增强班、队的自律自查自纠能力,项目分部班组需有书面记录;c确保人员动态变化后及时管理及新入场人员及时培训。

第二十七条 严格施工作业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作业人员在每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将该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卡控重点、作业要求及卡控措施上报项目部,经项目部工程部、安质部签认同意后,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并双方签字确认,项目部对作业队的安全质量交底也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建立有针对性的交接班制度。尤其是现场负责人变化、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变化、现场防护人员变化、关键岗位(如电缆监控、带队路工、起重指挥人等)人员变化时,必须要履行交接班值班,前任人员一定要将施工形成的安全质量情况向后任人员说明,并留有交接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九条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施工现场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第一管理者及安全管理机构,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条 建立安全考核、奖罚制度。对各作业班组进行季度安全考核。以此激励各层次管理和作业人员发挥各自安全质量作用,减少隐患,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密切相关,可随工程开展情况逐步落实。项目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要求,各作业队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的责任人。每个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施工计划及安全控制措施上报工程部及安质部。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总体、全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如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及分类工程的安全措施;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后整改措施的制定;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由工程部、安质部双方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类别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为:现场设备、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防暑降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人身伤亡、行车事故、交通、爆炸、中毒事故安全技术措施,高度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必要安全投入。

第三十四条 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拆除施工等施工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发放至相关人员。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 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 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 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 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 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 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 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横杆、剪刀撑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基处理、挑板、安全网、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线路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符合组装道岔的程序和工艺、安全要求,线路封锁要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的43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既有线施工审批手续,和设备站段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配合协议,设防护员防护。

3.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5.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此外,涉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应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行车线设备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包括既有线两侧动土施工、接触网电力贯通线的电杆、拉线、供电设备、通信信号设备等。

防止材料机具侵线及路料管理措施:a工程料具看守;b控制机具、料具侵线。

既有线作业安全控制措施:a既有线施工;b电气化区段施工;c工电结合部安全控制;d工程卸料安全控制;e跨股道搬运等。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起拨道、换岔、拨接口拨接等施工作业内容。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包括外租机械及车辆。

第三十五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特殊作业场所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要考虑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任何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均应向施工的人员交待且应有书面交底、签字。

第六章 现场安全行为及形象管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作业应行为规范化、形象标准化。

第三十八条 现场安全标志: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应设立以下安全标志并建立管理台帐:注意电缆、小心触电、小心机械伤人、小心坠物、禁止跨越、请带安全帽、禁止烟火等。其他标志作业队可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设置。

第三十九条 作业行为规范化:既有线作业设置隔离带;防护员作业标准化;驻站员及既有线作业登记规范化;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各类机械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规范作业。

第四十条 作业形象标准化:施工现场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各单位工程介绍牌、综合项目四牌一图、材料配合比、成品半成品标识、安全标语、人员规定着装、胸卡(臂章)、彩旗、临时工棚、围档等。

第七章 安全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单位要严格信息记录管理,保证信息畅通。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每周开展对本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安全周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第四十三条 项目部总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进行下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列出清单上报公司安质部。同时要制定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将周重大危险源清单公示。

第四十四条 在营业线附近作业时(尤其是土方开挖、要点作业),项目分部要在作业前一日将次日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与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进行联系,项目分部安排专人填写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及作业队双方签字认可,签认后的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要妥善进行保管。

第四十五条 安全质量检查员的检查资料要每周进行整理,记录包括各种检查记录;事故、事件、不符合及不合格记录;纠正及预防措施记录;各种信息交流记录(包括上级通知、相关方要求、内部交流等)。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记录,日常作业中的对既有行车设备防护、线路养护等记录由作业队负责,封锁施工开通验收记录由项目部负责,各种记录必须妥善保管。

第八章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

第四十六条 要严格执行铁道部《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认真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职工(含民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事故快报。发生职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民工、计划外用工)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凡发生交通事故、非因工事故以及分包工程企业民工死亡事故和铁路行车大事故,均应以快速手段在一小时内报告到指挥部。

第四十八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发生职工轻伤事故,由项目部调查处理结案,报公司备案;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部上报公司,公司调查处理结案;发生职工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会同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批复结案;发生三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按国务院75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查处理。交通事故和铁路行车事故按道路交通管理规则和铁路法规有关条例处理。

第四十九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实事求是提供事故发生原因和经过,任何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事故调查。对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实事求是,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执法,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漏报和故意改变事故性质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九章 考核、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依据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考核奖惩制》对各作业队实行季度考核。综合得分85分以上奖励5000元,75分以下处罚5000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在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复杂的工作。多年来积累沉淀的大量安全问题,短期内不可能全部解决,因此,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危态势,仍有可能出现。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随着石油、石化行业基础建设的不断增强,尤其是旧站、老站改造工程的增多,还有特殊恶劣环境下的一些户外工程,潜在的安全隐患还会存在,这就在客观上对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加了不少的难度,同时也对我们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是从严管理年,我们应该在思想上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转变观念,开拓创新,统筹规划,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未雨绸缪,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一、安全的利害分析

安全与生产、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证更好地生产。生产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安全隐患,与自然界作斗争,随时都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所以处处都要警惕、时时刻刻都要注意安全。安全是企业生产的前提,生产又是效益的保障。谈到效益,我们总是想到利润、成本、资金、节支等字眼,很少有人会想到安全。但越来越多的现实已经向我们证明,只有安全好了,才是最大的效益,安全不好,出了事故,企业和个人都将受到损失,效益又从何谈起黄岛11.22管线爆炸事故、我公司4.28脚手架坍塌事故,就是血淋淋的现实教训。我们应从这两起残酷的事故教训中,树立起高度的安全神经,安全神经一刻也不能放松。

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科学化管理

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生产过程是一个变化的动态的过程,作为生产过程主体的各类人员,由于受各类环境因素和自身条件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经常要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检查人员要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在办公室听汇报。同时,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使生产现场控制在有序、平稳的状态中。

一是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心态安全是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安全意识。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以安全价值观为核心的安全理念是心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追求健康是人皆有之的基本需求,可是为什么在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就是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比如说,一些单位盲目追求效益,迫使或诱发本单位职工拼设备、拼体力,违章冒险蛮干;又比如,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是帮助下级查出隐患,预防事故,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恐怕查出什么问题,查出问题便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职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安全生产的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二是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工作的终端是每一位员工,目的就是要努力保证他们的人身安全。因此,如何认真地确立起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使之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必须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整体性的、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环境。通过电视、报刊、板报、标语、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攻势,做到寓教于乐,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三是发挥好亲情感染作用。从理论上讲,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要解决安全问题入心入脑的问题,还应注重情感投入,可采用亲情教育法,时时提醒职工牢记亲人的嘱托;如为职工过生日,送警句,兄弟交心等方法,不失时机、潜移默化地向职工宣传安全思想;再就是开展安全共保活动,基层单位定期向职工家属发出安全承诺书,号召家属发挥好安全第二道防线作用,真诚邀请家属参加到安全共保活动中来。

四是发挥好管理规范作用。职工安全素质的高低与安全管理者的方法是有直接联系的。过去,管理者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控制“三违”现象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管理人员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上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打折扣。为了增强管理效果,管理者应该在严格执行刚性制度的同时,注重柔性管理方法的使用。如在基层单位会议室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尤其当威胁到员工生命安全时,要把保障员工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此外,要为员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心情舒畅、精力充沛地去工作。

五是落实制度“严”字当头。人即是安全工作的受益者,又是出事故的受害者,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我们每个人成长的艰难性,可以看到父母之心难违;从失去亲人悲痛的难忍性,可以看到亲缘之情亦难违;从党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性,我们深知党心民心更不可违。因此,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一个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要狠抓一个“严”字,要“严”字当头,要严制度、严标准、严明劳动纪律。特别是对那些日常违章人员,在对其做到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暴光、经济重罚等措施,督促本人增强安全意识和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作为基本出发点,看待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六是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还要着眼于一个“全”字。坚持每天早晨分工会上的安全喊话,特殊重点部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并设专人监护。施工机具定期检验、校订,每个项目实行安全、质量环节自检、互检制度,中队组织不定期现场抽检工作,促使每个员工都能从思想意识上重视安全,行为上规范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推进,要求全队每个人都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一盘棋”的思想。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培育安全生产文化之路。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是其根源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坚持重安全意识、重安全规程、重安全行为规范、重细节养成;应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一线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一是要源头参与,对于企业涉及到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内容的制度、规定,依法规范、强化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二是要立足班组,提高职工自保互控能力。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最直接的承担者和参与者。要夯实班组安全基础,一方面要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应变能力和安全技能,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另一方面要建立班组自保互控体系,以自保为主,互控为辅,不断增强职工保安全、反违章的内在驱动力。三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围绕安全重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采取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和跟踪追查等方法,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红、黄通知书,建立安全档案,追踪整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加大对生产现场、生产设备、有毒有害作业岗点以及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永远没有终点,只有真正做到全队管理层面重视,职工警觉不违章,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考核到位,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从而在全施工队范围内形成安全工作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进全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健康发展。

第4篇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包队施工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矿山安全法》及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管理,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本办法作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包队员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考核、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第五条 外包施工队安全生产实行安全生产合同化管理,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承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三证齐全,即“经营执照,安全管理资质证,经营项目资质证”,并经审查和验证,安全监督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管资质证,方能签订《承包工程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七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迪庆有色公司安全教育制度,对施工人员及新入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认真核实登记人员的籍贯、身份证号码、简历等情况,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按公司的规定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第八条 各外包施工队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 各外包施工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各外包施工队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会议,负责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安全环保部门或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第十一条 所有外包施工队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合同》要求,遵守和执行大红山铜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各外包施工队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合同化、法制化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查获外包施工队员工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程序标准,比照《公司员工违章处罚规定》处罚,第一次违章,责令其到所在项目部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责令其到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学习,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并罚款200元;第三次违章,责令外包施工队负责人辞退此人员,并要求所有外包施工队不得再聘用此人员。外包施工队员工违章教育时间按《外包施工队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执行,违章情况实行行文和对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外包施工队负责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二倍处罚外包施工队负责人。

第十五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故意破坏生产设施、生产通讯,按原价二倍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外包施工队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权利;

2、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

3、对工程施工中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

4、依法为所用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5、组织所用员工参加发包单位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6、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发包单位设施设备管理的规范、标准要求。

7、配备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

8、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

9、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

第十六条 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安全生产义务和权利

1、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工种及相关工种的生产、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取证上岗;

2、遵章守纪,按章操作,服从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

4、自觉执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整改隐患;

5、承担因自身责任或违章作业导致的人身伤害、设备事故;

6、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伤亡事故,具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7、有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和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

8、具有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权和紧急避险权;

9、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管理制度的行为,具有批评、检举、控告权。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八条 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抵触,以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5日起实行。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材料验收: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3)、成品保护: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3、玻璃、大理石等,要设警示标志加以保护。

(4)、环境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施工用具:

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6)、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点存放。

(7)、安全标志牌:

1、施工 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 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违章处罚:

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每次罚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

3、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责成当事人员清理现场。

4、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5、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

6、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

7、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

8、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

9、未按有关要求与规定随意在施工场地内生火做饭行为,每次罚款100元。

10、电工安装的临时插座及临时灯等未经批准不得乱拆乱移,违者罚款50--100元。

11、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 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企业经营理念,特制定本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员工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质量和工期的保证,是工程达标投产的重要内容。努力创造一个施工组织周密、区域功能合理、现场整洁、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明显、劳动纪律严明、施工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就是严格贯彻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公司在工程施工中将大力倡导安全文明施工,致力于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使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形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化、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现场施工条理化、现场物资堆放定置化、成品保护经常化,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树立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职责:

3.1 公司安委会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3.2 公司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3 公司安委会会同工会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 adss 在输电线路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1 施工准备阶段

4.1.1 施工前必须对工程进行认真调查,并有工程调查报告,工程调查完后三天内须将调查报告报送公司工程部存档。

4.1.2 施工组织设计(措施)中,必须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专门章(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按要求对所承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具体管理、监督、指导、检查、评比,并负责对不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整改。

4.1.3 工地材料站应设在交通、通讯方便的位置,消防、防盗设施应齐全完善。

4.1.4 库房和堆放场地应清洁整齐,有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材料堆放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识。

4.1.5 不合格的设备、材料要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示,防止混用。

4.1.6 项目部驻地、施工队驻点、临时材料、机具库房应清洁卫生、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领用手续要齐全。

4.1.7 各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1.8 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要与施工队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

4.1.9 施工队长必须将施工队签订的集体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向施工人员宣讲,并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合同内容进行工作。

4.2 施工阶段

4.2.1 各项施工应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人力资源、安全设施的落实。

4.2.2 各项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和施工措施进行,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2.3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必须进行技术、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并形成记录。

4.2.4 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材料堆放必须整齐,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不能阻塞施工通道。

4.2.5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应挂牌施工,并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闲杂人员严禁进人施工区域内。

4.2.6 施工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4.2.7 施工队应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做到有有目的、有要求、有记录。要经常进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文明、交技术)。

4.2.8 现场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票内容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

4.2.9 特殊作业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10 在林区施工时,所有可能引起失火的火种、火源一律不允许带入施工现场。施工全过程应保证每基塔位没有施工垃圾(包括烟头、烟盒和塑料制品等)。

4.2.11场地必须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2 严禁用扳手、钢丝钳代替榔头使用,严禁用白棕绳代替钢丝绳或安全绳使用。

4.2.1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4.2.14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使用后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机具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4.2.15重要的架线跨越(公路、铁路、带电跨越电力线、通讯光缆线)施工、特殊施工项目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工程部审批。

4.2.16 架线所使用的施工机具要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形成记录,张牵机等主要施工机具现场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在张力场及牵引场使用中的绞磨、滑车、绳索、地锚及其他起重机械、工器具要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4.2.17 张力场及牵引场要设置安全围绳和安全宣传、安全标识牌。

4.2.18 工序完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3 施工驻地

4.3.1 施工驻地(含项目部、施工队、合同工)及宿舍,须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

4.3.2 禁止私拉临时电源线,取暖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生活用的电源线应布局安全、合理、美观。

4.3.3 严禁赌博和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3.4 现场项目部要求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形象进度表、晴雨表、工程路径图等上墙。

4.3.5 安全管理台帐、安全会议(活动)记录、工程技术文件、规程、规定、上级有关文件应摆放整齐齐全,以备各级部门检查。

4.3.6 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应干净且须清毒,不提供生冷和霉烂变质的食物,炊事员须体检,持健康证。

4.3.7 施工驻地厕所卫生应清洁,并应有专人负责打扫。

4.4.2 试运前,应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搭设的临时接地线。

4.4.3 试运时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正确、齐全、醒目。

5 过程:

5.1 管理、检查与考核

5.1.1 安全文明施工必须实行全过程、全员、全方位管理。

5.1.2 公司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宏观管理、监督、检查、指导、评比。在开工条件审查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工程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总结。

5.1.3 施工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正常开展。

5.1.4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施工队负责人对自己责任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管理责任。

5.1.5 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单位(项目部),由公司安检部门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项目部),安检部门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5.1.6 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

5.1.7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凡年度内发生一次人身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则取消评比资格,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给予处罚。

5.1.9 经考核评比获优秀安全文明施工单位称号的,按公司责任制及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奖励。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2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7篇 施工养护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管理,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做到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高速公路养护施工,是指为保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功能的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和大修工程,以及新增功能的改善性工程、有关路况检查与专项检测作业。

三、本办法适用于泰赣高速公路及厦昆线赣州城西段用地范围内从事第二条内容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四、各养护单位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和保质量、树形象的高度,增强对加强养护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贯彻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关于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

五、从业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要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建立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休系,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岗位、具体的事项。

六、养护项目的业主单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七、监理单位要加大养护工程监理力度,把养护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纳入到监理工作范畴。

八、养护单位要结合养护项目的具体特点,认真编制养护工程施工方案和组织发计,按照《高速公路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方案,报请路政、交警部门批准实施,加强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保证施工作业的各项安全。

九、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范和批准的工程规模、范围等进行现场施工作业,坚决禁止违规或擅自扩大工程的现象。从业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作业时间,除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外,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养护施工作业,及时清场。

十、做好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配合局组织的驾操人员的岗前培训、考核、发证和建档。作。

十一、认真做好工伤、肇事、工程事故的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事故发生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今后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要严肃处。事故有关责任人。

十二、按规定发放、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防暑、防寒物品,管好,用好安全生产经费。

十三、加强养护项目内业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归档有关资料,做好施工总结工作。

十四、在养护项目预算中应按规定列入一定比例的高速仅公路养护施工行车干扰费及交通安全的使用需要。

十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处计工科。

第8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景然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怀化潭口溪流域绿化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保障建设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湖南景然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怀化潭口溪流域绿化工程各分包单位、各班组和个人。

第三条 施工单位对本合同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

第五条 安全管理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二章 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职责: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三)项目部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四)项目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拟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五)项目部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列出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六)项目部要养护、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率;

(七)项目部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或标准;

(八)项目部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九)项目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领域方面的其它工作;

(十) 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

(十一) 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不仅要针对技术人员,而且要向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交底;

(十二)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十三) 项目部要按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第七条 其它相关单位的职责:

(一)试验检测单位为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接受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的结构安全和执行标准、规范的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第八条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落实体系。施工单位、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和质安科的科长组成,成员由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和各班级长。质安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职责:

一、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3、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

8、组织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完善现场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组织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

10、组织新工人、转岗员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1、督促、检查、指导工长、生产班组长执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审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4、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5、负责编制、审查项目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改善施工现场的劳动条件的办法和措施。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和技术改进措施。

三、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4、参与项目部每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负责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指导、教育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保险装置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

8、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劳动保护政策、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参与项目部每周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按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5、发生安全事故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6、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如实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7、协助项目有关部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8、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9、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上报安全报表。

五、项目材料员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材料的法规、标准及公司的管理制度。

3、保证采购、保管、发放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按公司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6、保证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材料。

7、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材料的运输、搬运、装卸,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堆码整齐,不得超高堆放

六、施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公司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领导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根据班组人员的技术能力、思想状况、体力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3、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听从安全员的安全指导,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6、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保险装置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7、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8、发生伤亡事故及时向工长、专职安全员汇报并保护好现场,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班组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对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行为责任;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3、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4、对没有安全交底的施工作业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6、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式电动工具应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7、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8、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若必须改动进,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9、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应报告机电人员处理,非经专职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准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10、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的情况。

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部上级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相关类别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自检,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设施前,还应当通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方案中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按程序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逐项落实,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项目部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

第十八条 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会制度:

(一)下达每项施工(生产)任务时,同时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二)每个班前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班前安全会从班前5 分钟开始,要求全体人员列队整齐,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动员,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互相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佩戴,结束时高喊安全口号,形成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的氛围,使干部、职工、农民工对班前安全会由不习惯到习惯,由不好意思到认真对待,从形式完善到内容切中要点,使全体人员在班前5 分钟已能够得到安全预知。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脚手架、井架、垂直升降机、安全网等临时设施,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条 项目部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四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及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标语等;对与工程相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和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二十二条 在跨线交叉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六条 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第六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对新入场的作业人员均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质安负责人主持,教育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二级”安全教育,由工地负责人主持,教育内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人员必须履行签名手续,不准他人代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点对新进从业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和再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就业。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管理人员初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依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

识;

(五)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列入合同文件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设立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即安全网、脚手架、安全带、安全帽等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2、安全设备与用具,即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仪器、仪表的采购和更新等。

3、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三)应急预案中需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等措施费、演练费。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五)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

第八章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所制定的预案及时报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到施工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不断修改完善预案,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九章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支付医疗救治费。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及疏通交通确需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采取设置标志、绘制简图、摄像或者照相等措施,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及交通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要及时调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调查组现场调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 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其它损害和事件,事故处理单位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四十四条 事故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报有关部门批复结案。

第四十五条 各参建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分析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四十六条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章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 每月定期安全检查:

每月25日左右,公司(工程处)质安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以部颁jgj59-99十个标准和《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细则》为依据,做好评分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随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各工地对上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抓整改回复。

第四十九条 工地每旬检查:

各工地在每旬的十日,由工程负责人组织工地施工员、安全员、机电人员和各班组长,对工地安全环境、防护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旬检记录。

第五十条 对脚手架、安全网、施工用电、井字架、施工机具做好验收移交签证,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五十一条 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作业者,应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章 奖 惩

第五十二条 对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项目建设期间,从业单位如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给予全线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到各阶段劳动竟赛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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