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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汇编验收评价标准(1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质量控制体系、设备维护管理、应急预案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活动的有序进行,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产品质量,并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这些制度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规定了作业流程,设定了安全标准,并规定了异常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生产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企业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的关键指标。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重点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确保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2. 安全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工种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4. 设备管理: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故障发生。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火灾、泄露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流程通常如下:

1. 制定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详尽的生产制度。

2. 宣传培训:组织员工学习制度内容,确保理解并能遵照执行。

3. 实施监控:通过日常巡查、定期评估等方式,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反馈调整: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采取纪律处分,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一个有效的生产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石,它需要结合实际不断优化,以确保生产活动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范文

第1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第2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检查内容:

1、查思路:以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

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处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三、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

分公司生产经理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五、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3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第4篇 商住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

第5篇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6篇 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企业在安全管理和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存在问题的有效方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 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的实施。

(2) 发现在存在问题、事故隐患。

(3) 纠正违章行为。

(4) 评价安全状况。

(5) 提出重大隐患整治的对策并督促实施。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类别及组织

第二条 安全检查类别主要有:

(1)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常规检查。

(2)施工队和班组检查。

(3)爆破、高处临边、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等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

(4) 防汛、设备、用电、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专业检查。

(5) 综合检查。

第三条 现场值班检查,每天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到施工作业现场巡视。

第四条 作业队检查由队长组织,每周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 班组检查由由班长负责组织,对当班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 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检查由项目部指派专人到作业现场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和按规范要求进行全过程检查与监护。

第七条 专业检查由二级单位或施工局、项目部组织技术、机电、安全等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 综合检查由工程局组织安全、劳资、工会、设备、工程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其检查期限为:

项目部每月一次;

二级单位或施工局、项目部每年四次;

工程局每年二次。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主要方式有:

现场察看;仪器监测;查阅资料、文件、记录、报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其它形式。

第三章 安全检查内容

第十条 安全管理机构

(1) 安全保证体系: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项责任)。

(2)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级安全机构健全、安全专职人员配置和素质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教育、检查、目标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制度。

(2)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规划。

(3)设备、用电、交通、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会议、安全统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安全工作制度。

(5)安全投入制度。

(6)分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和日常监督指导、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

(7)应急救援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作业施工专项措施的制度。

(1)危险作业施工主要有:爆破、隧洞开挖,高边坡开挖,高处作业,多层交叉作业,起重作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转移等。

(2)季节性施工主要有:冬季防火、防滑、防冻。夏季防暑,雨季防汛等。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船舶、起重设备、电梯吊蓝、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合格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五条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持证上岗

(1)转岗教育,民工教育等。

(2)机动车驾驶、爆破、起重、电气、焊接、锅炉、登高架设、放射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操作证和定期审验。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资料(详细参见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要求)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

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

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对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公共安全等)。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检查内容与要求

(1)作业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洞口有盖板或护拦,地下施工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2)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器材堆放整齐稳固,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0.5米、平整畅通。

(3)用电线路布置整齐、醒目,架空高度、线间距离符合用电规范,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开关箱应完整并装有漏电保护装置。

(4)高处作业和通道的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小于1米的栏杆。

(5)悬崖、危岩、陡坡、临水场地边缘设置围栏或警告标志。

(6)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场所有相应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7)各种安全标志和告示准确、醒目。

(8)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守规章,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和使用工器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 危险施工场所。

(1)高处临空边缘悬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栓戴安全绳。

(2)高边坡、深槽下部作业无危岩,并有防止坍塌、滚石的措施。

(3)隧洞作业洞口有防护设施,洞内有处理危石和防坍塌措施。

(4)爆破作业有统一指挥信号和警戒范围。

(5)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6)竖井、斜井洞口锁口、周围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防护围栏,有防掉物措施。

第十九条 机电设备

(1)机电设备安装、运行、拆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2)机电设备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连锁等装置齐全可靠。

第二十条 固定设备

(1)外观整洁,基础稳固。

(2)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网(罩)。

(3)外壳接地良好。

(4)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措施。

第二十一条 推、挖、装等行走、移动、旋转设备

(1)制动可靠。

(2)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辆

(1)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外观整洁、颜色鲜明。

第二十三条 起重设备

(1)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2)高度、重量、行程、变幅、力矩等限制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

(3)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4)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5)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6)吊钩、横担、扫轨等移动构件有警告色标。

第二十四条 高压线路的高度及与施工空间、设施、建筑物的距离符合安全规定。

第二十五条 变压器

(1)地面设置时周围有高度不少于1.8米的围栏。

(2)悬空设置时高度不低于2.5米。

(3)有警告标志。

第二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

(1)监控、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2)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3)密闭。

第二十七条 爆破器材仓库、油库、加油站

(1)储运、使用、消防的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并经当地公安部门审批。

(2)与生产、生活区和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3)单独建筑、周围有高度不低于2.5米的围墙或围栏。

(4)消防器材数量、规格符合规范要求,消防通道宽度不少于3.5米,畅通无障碍。

(5)照明、动力装置为防爆型。

(6)避雷装置良好。

(7)禁止烟火的标志明显。

第二十八条 承重排架、平台、栈桥通道

(1)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经验收合格。

(2)工作面人行通道的脚踏板铺满、牢固。

(3)临空边缘设置高度不低于1.0米的栏杆,栏杆下部设有高度不低于0.2米的档碴板。

第二十九条 场内施工道路

(1)基础稳固,路面平整。

(2)路面宽度不小于车辆宽度1.5倍。

(3)急弯、高边坡、陡坡等危险路段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标志。

(4)横垮道路的设施、输电线路距路面高度不低于机动车辆最大高度的1.5倍,且符合输电线路跨路规范要求。

第三十条 危险因素、点、部位、源检查监控

1、加强对项目施工中各种危险因素、危险部位和危险源的发现、检查、评价和监控。

2、发生事故时会产生重大损失或多人伤亡的设施或施工场所为重大危 险部位、源,危险部位、源有以下:

(1)缆机、门机、塔机等大型起重设备。

(2)5吨以上油库。

(3)1吨以上炸药库。

(4)1吨以上锅炉、压力容器。

(5)乙炔、氧气制备车间。

(6)高度10米以上载重0.5吨临时提升吊笼。

(7)高度10米以上,面积10平米以上排架、平台、栈桥。

(8)大型客车。

(9)爆破施工。

(10)10米以上高边坡和基坑施工。

(11)大型高处临空施工。

(12)10人以上人员同时作业地下工程开挖。

(13)竖井、斜井和地质复杂的隧洞施工。

(14)发电机组安装。

(15)大型管道、闸门安装。

(16)泥石流地段施工。

(17)汛期水上施工。

(18)10人以上人员交叉作业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路线。

(19)其它重要设施、施工。

3、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部位、源、危险因素为安全检查重点,并有专人监控等,《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和《隐患整改通知》(附表2)定期报工程局(厂)、公司建档备案,并抄报集团公司。

4、项目施工一般危险点、部位、源、危险因素的安全检查,监控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章 安全检查记录

第三十一条 安全检查每次应按《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的要求对检查部位、内容、结果和评价做好记录。对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一般隐患当时整改的,也应在检查结果中记录。

第三十二条 《安全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专业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后,检查组根据有关办法作出以下检查评价。

(1)优秀;

(2)良好;

(3)合格;

(4)不合格;

(5)停工整顿;

第五章 安全隐患整改

第三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问题和隐患应当时整改。

第三十五条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停工整顿的,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明确:

(1)整改部位和内容

(2)整改措施建议

(3)整改日期

(4)经费来源

(5)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第三十六条 《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在项目部安全部门存档。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局安监办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

受检单位: (盖章) 序号

受检单位

检查类别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和检查评价意见:

检查负责人(签字):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验收人: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附表2:

隐患整改通知书

年 月日

整改单位

受检时间

年 月 日

整改单位

负责人

整改单位

安全负责人员

整改部位和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负责人:(签字)

年月 日

整改结果:

整改验收人:(签字)

年月 日

注:

检查负责人(签字):参加检查人员(签字):

第7篇 某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应按照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情况,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对在施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检查,安排和督促安全技改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并保留检查记录。

1、定期检查制度:

1、自检: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检查工作,其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中的“三违”、“三宝”、“三不伤害”,各工序之间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及材料、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周检: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定于每周一上午进行,重点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可操作性,以及落实情况,分项工程安全交底情况及内容,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不足及隐患的整改情况。

3、月检:由项目经理组织,每月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其重点应针对安全目标的实现情况、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情况,当月安全管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评价、对大的事故和隐患处理情况,对不符合项的举一反三情况等。

2、不定期检查: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以及不同施工季节,组织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其重点应针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第8篇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正常地进行施工,实行逐级安全检查,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的类型

1.1定期安全检查。施工处月查,主要领导带队;施工队周查,队长组织带队;工段(班组)日查,工长(班组长)负责;作业人员班查。

1.2经常性安全检查。经常性检查则是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的。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给予消除,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1.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由各级施工作业队伍,根据季节、节假日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

1.4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个专业、专项问题或者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向定性检查。

对危险性较大的车辆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管理性或者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于专业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用于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的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

1.5综合性安全检查。是由各级领导组织各部门的职能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查。或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系统的安全性评价。

1.6由工会组织的不定期的员工代表进行巡视性的安全检查。

1.7自行(班前、后)安全检查。是施工人员工作前、工作后,对自身所处的作业环境和作业程序进行的安全检查,以随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2.安全检查内容

2.1安全基础工作检查

2.1.1各级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完善与落实情况。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保证体系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等。

2.1.2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有:

2.1.2.1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等,编制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

2.1.2.2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工地上是否有专、兼职安全员,各级组织安全活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完整的施工安全记录。

2.1.2.3安全活动(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规程的学习贯彻等)。

2.1.2.4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安全用电、防火安全、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

2.2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2.2.1临时用电

2.2.1.1临时用电方案,应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审批。必须由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的专业电工负责安装拆除。

2.2.1.2必须对用电设备(包括发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1.3用电作业现场及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

2.2.1.4安全用电检查,应根据实际采用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进行。

2.2.2施工准备阶段

2.2.2.1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光缆、各类管道、现场内或附近有架空线路时,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指令专人负责,妥善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2.2.2.2施工现场的周围如临近居民住宅或交通要道。要充分考虑施工扰民、妨碍交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各种可能危险因素,以保证安全生产。对有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2.2.3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2.2.2.4查准备进场的施工机械机具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要求。

2.2.2.5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进行。

2.2.2.6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安全因素是否有控制措施。

2.2.3施工阶段

2.2.3.1土方施工前,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执行。

2.2.3.2在雨期或地下水较高的区域施工时,是否有排水、挡水和降水措施。

2.2.3.3根据组织设计放坡比例是否合理,有没有支护措施或打护坡桩。检查是否有滑坡、泥石流、浮石等危险因素。

2.2.3.4深基础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通风是否良好。

2.2.3.5工作位置距基础2m以下是否有基础周边防护措施。

2.2.3.6做好深坑、沟、槽、管道、井口等的安全检查与验收。特别是深坑、沟、槽、井口的临边防护,必须完善。

2.2.3.7对机械设备人员教育和持证情况及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2.3.8对特殊施工及危险作业要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检查与验收。

2.2.4管理措施保障

2.2.4.1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是否明白,心中有数。

2.2.4.2施工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是否得到控制。

2.2.4.3施工机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2.4.4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认真执行。

2.2.4.5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冒险作业。

2.2.4.6班前安全交底(讲话),周一安全活动是否正常执行和具有针对性。

2.2.4.7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不能解决的隐患,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2.2.4.8安全信息反馈是否准确及时。

2.2.5施工结束阶段

2.2.5.1整理施工全过程安全资料,为工程安全性评价及存档提供准备。

2.2.5.2通过安全性评价,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改措施;总结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经验,进行推广。

2.2.5.3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3.安全监督检查的方法

3.1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对安全施工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主要是按国家安全检查评价标准要求进行。

3.2一般安全检查法。主要是通过看、听、嗅、问、查、测、验、析等手段进行。最适合常规检查。

3.2.1看:就是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通过看来发现问题。

3.2.2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批评和意见、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响和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音等;通过听来发现判断施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3.2.3嗅:通过嗅来发现有无不安全或影响作业人员健康的因素。

3.2.4问:详细询问不安全问题,寻根究底。

3.2.5查:查安全隐患问题,对发生的未遂事故查清原因,追究责任;完善防范措施。

3.2.6测: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测量、测试、监测等。

3.2.7验:对影响安全的有关因素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3.2.8析:分析资料、检测、化验等结果,查清原因,消除安全隐患。

4.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处理

4.1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登记;以便对施工安全进行动态管理。

4.2查清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要进行细致分析,并对各个项目工程存在的问题进行纵、横向的比较,找出“通病、个例、顽症”;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分清原因,制定有效对策。

4.3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施工队伍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止作业,待消除危险后方可继续作业。

4.4进行责任处理。对造成隐患的责任人要进行处理;特别是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必须批评指正,纳入考核范围。

4.5整改复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及时申请复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销案。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广泛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管理。

6.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

第9篇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

第10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检查内容:

1、 查思路:以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 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 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 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 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定了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 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五、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 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2、 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11篇 商综楼宇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商综楼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工程定期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各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参加。

2.班组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进行。

4.专业安全检查主要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5.项目定期安全检查为每十天一次。

6.班组安全检查为日检或周检二次。

7.法定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及雨季、署期以及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要进行不定期机动检查。

第12篇 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积极配合分公司每季度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6、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7、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第13篇 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

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

(2)项目经理部每月由现场经理组织,安全总监配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3)区域责任工程师每半个月组织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分包商(专业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工长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

(4)专业责任工程师(工长)实行日巡检制度。

(5)项目安全总监对上述人员的活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6)项目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检查制度,除参加总包组织的检查外,必须坚持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整改本责任区的声音隐患。对危险和重点部位要跟踪检查,做到预防为主。

(7)施工(生产)班组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自检工作,尤其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做到身边无隐患,班组不声音。

各级检查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做到四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科学地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

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应用工程安全系统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建筑施工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评价。此评价为定性评价,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个分项检查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汇总表对十个分项内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利用汇总表所得分值,来确定和评价施工项目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机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各分项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装等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5)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

安全管理10分;

文明施工20分;

脚手架10分;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

三宝,四口防护10分;

施工用电10分;

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

塔吊10分;

起重吊装5分;;

施工机具5分。

(6)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按下式计算:

(7)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得分按下式计算:

(8)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为:

①专职安全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6,其他人员为0.2.

②专职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为0.4,技术人员为0.4,其他人员为0.2。

第14篇 某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大检查;

(2)班组每日自检,交接检。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2)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3、专业性安全检查

现场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施工用电以及大中小型机械设备除进行验收外,还要不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

(2)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5、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a、 项目部定期检查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打分、评价。

b、班组每日的自检,交接检以及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可在相应的工作日志上记载、归档或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c、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使用《安全检查记录表》。

(2)隐患整改

a、 隐患登记、分析

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b、整改

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清除隐患,《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3)复查

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将《隐患整改反馈单》报回检查组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4)销案

有关部门复查被检单位整改隐患达到合格后,在《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或检查台帐上签署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第15篇 矿山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和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

第二条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

第三条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第四条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其它违纪现象发生。

第五条查领导: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是否模范执行、带头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以及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检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

2、各车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

(二)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专业部门处室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

2、每年检查的主要专业为: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和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中毒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滑、防中毒、防火为重点。由安全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防范措施要进行汇总,上报安全生产部。

(四)所有生产岗位员工要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时间、要求、方法和手段。

1、操作规程中规定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2、巡回检查制应明确,定检查点、定检查路线、定检查时间、定检查人员;查工艺变化、查异常情况、查跑、冒、滴、漏、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记录。

(五)各级领导人员和生产指挥人员是否都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各职能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对安全生产负责。

(六)各专业部门及生产单位,都在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

第八条事故检查

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

安全检查要依靠群众,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评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

(二)、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

(三)、对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着成绩者,应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查出的隐患问题,有关领导和人员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16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各级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1、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标准,一般的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等等。

2、检查评定标准。

安全生产检查的评定标准按照浙建建成(1997)282号文件《浙江省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作为评定标准打分。

3、检查频率要求。

总公司除了平时不定期抽查外,每年例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三次。

公司、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自查自改。

4、检查、评比、消化。

检查后必须进行评讲活动,公司大检查除了现场消化或有必要进行片评讲外,每检查一次后出一次《通报》或《简报》,公司、分公司检查后也必须有书面评讲报告,列入档案,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出具整改单并落实三定工作(定人、定期限、定措施),做到及时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力者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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