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生产制度是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3. 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4.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以快速有效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所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它涵盖了生产组织、管理、操作、监控等方面,旨在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同时预防和控制生产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1. 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到位,包括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员工安全培训,以及应急准备等。
2. 风险评估: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采取预防措施。
3.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严格的质控标准。
4. 环保措施:遵守环保法规,实施绿色生产,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1. 制定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生产制度。
2. 宣传培训:通过会议、培训等方式,使全体员工了解并理解生产制度。
3. 实施执行:严格执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 反馈改进:收集员工反馈,对制度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需求。
以上内容旨在强调生产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作用,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可以实现生产活动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
第1篇 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劳务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9安全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2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 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 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 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 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 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 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劳务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9. 质安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 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 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 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 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 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 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劳务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9. 质安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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