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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生产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有哪些制度

在电工行业中,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急响应计划和质量控制体系。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电工操作的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并保证产品质量。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一套规定电工工作流程、安全标准和责任分配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从设备操作、故障排查到预防措施的方方面面,旨在规范电工的工作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企业生产和员工安全。

重要内容

1. 安全规程:明确电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应遵守的安全准则,如佩戴防护装备,正确使用工具,避免带电作业等。

2. 作业指导书:详细描述每个任务的步骤,确保电工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操作,减少错误和遗漏。

3.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规定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的频率及方法,以延长设备寿命,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

4. 应急响应计划:设定在突发事故中的快速应对策略,如停电、短路等情况下的处理流程。

5. 质量控制体系:监控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保证客户满意度。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实施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制定制度:根据电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尽的规章制度。

2. 培训与宣导:对电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掌握各项规定。

3. 执行与监督: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制度,同时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

4. 反馈与修订:定期收集员工反馈,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必要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些制度不仅构成了电工日常工作的基础框架,也是确保生产安全和效率的关键。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必须重视并不断优化这些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技术发展。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第1篇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电工是一份在技术方面及安全操作方面要求较为严格的工作,那么电工在工作中有哪些安全生产责任呢以下网小编提供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第2篇 场站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 掌握必要的电工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门站内的电气设备概况,遵守安全操作制度。

2 坚守岗位,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勤看、勤听、勤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天巡视仪表并做好记录。

3 应严格执行门站颁布的巡视制度,对门站配电室配电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故障隐患,保证电力系统供电正常。

4 维修电气设备,应作好记录,完工后应认真检查,方可送电试运行;门站内的高压隔离开关和隔离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切断电源后,挂上警示牌,并需专人看护方可工作。

5 电气运行中突然停电,应拉电源开关,确认停电原因;来电验明,方可重新按送电程序操作;登高作业时,应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6 发现运行不正常危急设备和人身安全时,不得拖延时间,在向场站领导汇报的同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停机或停电。

7 门站内高压变电室、低压配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获准参观者应由有关人员陪同。

8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日报表和值班记录。

5 责任与权限

5.1 对维修过后的设备动力运转负责。

5.2 有权拒绝任何人未经许可操作电气设备。

第3篇 风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风电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___风电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___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风电场、_局安监〔2008〕461号文件《水电_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项目部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总工组织工程技术部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项目部所属部室班组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项目部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安全环保部每季、每年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十三、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十四、项目部所属班组、部室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第4篇 电工安全工作制度

电工安全工作制度

1、电器操作人员思想集中,电器设备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于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系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把手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500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保险,其容量大小必须符合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要拆除临时电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漏忘在电杆上。

8、检查完工作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氧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沙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示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5篇 330kv输变电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的在金昌--双湾330kv输变电工程中做好安全监理工作,履行好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保证在工程中实现安全目标,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在基建工程中对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要求,特指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2、金昌-双湾330kv输变电工程设计总说明。

3、国家电网公安全生产规定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4、《国家电网公司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

5、《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定》。

6、《输变电工程“创一流”、达标投产考评办法》。

7、《输变电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三、安全监理职责:

1.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

2.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

3.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4.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审查设计承包商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7.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程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8.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9.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10.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安全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到工序施工。

11.协助项目法人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12.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现场监理人员的权力

1.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

3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和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4.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

5.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

五、安全文明控制目标和保证体系

1、安全控制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质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2、组织上的保障:建立以建设单位为首,监理单位协助各施工单位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其成员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组成。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体系,监理部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使安全管理始终处在可控状态下。

4、检查各承包商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强调企业法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明确各级管理者管生产就必须管安全,做到一环不漏。

5、施工单位项目部及下属施工队均应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重大技术方案(措施)的审查,对安全措施对可行性提出意见,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可行。

7、参加一般事故调查,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施工承包方的事故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参加重大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意见。

8、监理单位协助现场安全委员会,定期(每月)组织各参建方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大检查,及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

9、要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应对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渍水、防坠落、防倒塌、防设备损坏、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等一切可能造成的事故,进行岗前培训教育,并在工作前进行安全交底。

10、现场应设有足够的、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等,各参建单位人员应挂牌上岗。

11、现场要配备齐全的便于使用的、有效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及建立防火责任制。

12、监督施工承包商对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要定期试验和更换,施工机械定期进行保养。

13、开工前施工承包商对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及时地向所有施工工作人员进行交底。已交底的措施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14、对搅拌机、翻斗车、起重机械等施工机械和交通运输车辆要定期检查,积极保养维护,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15、主要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并注有荷载标志,必须正确使用工器具,使用前必须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6、审查施工承包商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

17、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在施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18、坚持反习惯性违章操作,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肃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明知故犯者,必须严肃处理。

19、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胶底鞋,高处作业水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安全监护人。

附件:安全监理程序图

甘肃光明电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330kv金昌双湾输变电工程项目监理处

二00七年六月

第6篇 安全用电电工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须知

房屋内部进行装璜及电气装修时,对室内电路布线,开关插座、吊灯、吊扇、空调等的安装,不能贪图方便,追求美观,节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应按照有关装置规程进行,从而保证安全用电。

▲应该请经过考试合格,具有电工作业许可证的电工进行电气装修。

▲所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如电线、开关、插座、漏电开关、灯具等。

▲塑料护套线及其它导线严禁直接埋设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层内。

▲电表处的保险丝千万不得用铜丝或其它导线替代,也不可太细或过粗,最好应使用定型的“熔丝管”。

▲不要用湿手直接拨动电气设备。

▲不要乱拖乱拉线,应配用合格的导线,并计算电器的安全载流量,以适应正常的用电负荷。

▲用电要到供电部门办理用电申请。

▲修缮房屋迁动增容等事项,要办理申请,严禁私自移动电表及供电设备。

▲严禁开启供电部门的封印,窃电属违法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用户电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进网作业电工的管理,提高技术素质,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其管理办法包括:

1、进网作业电工是指进入用电单位的受送电装置内,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作业的电工,技术与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2、进网作业电工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18周岁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4工作认真,遵章守纪。

3、进网作业电工必须接受下列技术培训:1电气理论及电力系统运行知识。2电业安全和作业技能。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4、进网作业电工须经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工进网许可证》后,方能进网作业。

5、用户配备电工必须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电力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不予校验接电或终止供电。

6、用户配备电工数量必须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对于高供高计或其他重要用户要求24小时值班。

第7篇 某学校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第8篇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电工安全操作制度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4、对所管范围内一切不合理运行的电器设备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设备,有权停止其使用;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第9篇 机电工程系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教师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负责人应熟悉本室的电、水、气及危险物品的种类、分布、性质、使用和储藏情况,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好危险物品,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使用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情况时的处理知识和技能,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熟悉本室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二、认真做好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漏,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对室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现有消防器材要检查压力、确保能用,缺少消防措施和数量不足的及时上报,做增补处理,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做到发现安全隐患应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及保卫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

三、实验室家具、物品、仪器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室内布局要合理,要及时清除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和废旧易燃物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使实验室整洁、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

四、对已经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相关实验老师负责归类存放,对小型便携式贵重仪器、仪表、工具、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该做到及时入橱、入库。

五、严格规范实验室的钥匙管理,与实验室无关人员不得拥有,若有丢失,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配制,严禁私自配制,必要时更换门锁。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之前要认真检查好门、窗、水、电、气、危险物品和贵重物品,确保安全。凡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按其情节将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机电工程系

2023年5月10日

第10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及使用制度

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装备是施工中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可以避免或减少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2.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选购,凡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或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编号、无生产日期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采购时,必须提出申请,质量安全部门审核把关,总工程师批准。

3. 新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不合格产品严禁使用。

4.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设专人保管,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试验和外观检查。

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4.1 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下颚带、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等。

4.2 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连接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4.3 操作平台:加工后未经试验、焊接有裂纹等。

4.4 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指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4.5 飞车:部件有损伤、刹车装置失灵等。

4.6 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扣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4.7 绝缘用品:受潮、破损或被击穿等。

5.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及尖锐物体;

不得移作他用。

6. 安全帽的使用范围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 凡坠落有效高度达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十六、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采购与制作

1.1 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围栏、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安全标志、漏电保护器、施工接地线、绝缘安全网和绝缘绳、高处作业平台等。

1.2 采购或制作的啊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1.3 采购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审查的内容有:

1.3.1 生产许可证

1.3.2 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书

1.3.3 产品出厂合格证

1.4 采购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砸、防坍塌及工业卫生等要求(特殊设施要进行检验)。

1.5 安全防护设施应按期检定或更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督促解决。

1.6 自制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管理和使用2.1 项目部位应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台帐,说明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 2 现场已投入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确保安全防护设施有效完整,真正发挥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作用。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防护设施丢失和毁坏,应及时修缮或更换。

2. 3 在被保护部位达到本质安全时,方可拆移该安全防护设施。

2. 4 购买的安全防护设施入库时,管理人员要填写物资入库单,并标明品名、规格、数量等。

2. 5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及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6 按设计要求应当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设备或部位、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准备及安装。

2. 7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施工的组织应当为其购买、制作及安装。

2. 8 对施工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防护缺陷、安监人员有权要求施工组织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在未装置安全防护设施前,有权责令停止危险性施工。

2. 9 安全环保监察部门及其人员有权对违反设计、安全措施要求,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从事危险性作业的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处理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和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揭示导致发生事故的必然规律和确定以后安全工作的重点,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事故统计范围

1.1 由公司直接支付工资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不包括分包单位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公司职工)。

1.2 公司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从事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1.3 公司职工在公司管理范围内,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1.4 停薪留职或离退休人员到公司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1.5 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执行工作任务或乘坐通勤车辆上下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

1.6 不符合承包条件或未经安全施工资格审查而录用的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发生的伤亡事故。

1.7 公司所属集体企业承包部分工程时发生的伤亡事故。

前提是虽属独立核算,但产值、工作量计入公司。

1.8 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时发生的事故。

1.9 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

2. 事故报告程序、时间2.1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在当日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

2. 2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监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2. 3 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基层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基层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负责人、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市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3. 事故调查3.1 轻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报送公司安监部门。

3. 2 重伤事故由基层单位领导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由公司报送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

3. 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省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和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企业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省电力公司和劳动部门批复结案,同时应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安监部门,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 4 重大死亡事故及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主管电力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5 调查内容: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

事故性质;

经济损失价值;

事故责任者;

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及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3. 6 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分级管理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

3. 7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 8 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重伤及以上事故发生后,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查。

轻伤及未遂事故可参照执行。

事故现场处理及勘察→事故现场摄影→物证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证人材料的搜集→对伤害的归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建议→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名称;

事故时间、地点;

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伤害部位、伤害程度;

简要事故经过;

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

5. 事故处理

5.1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通过对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间接原因的分析,依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5.2 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按照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第75号令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奖惩管理标准》执行。

5.3 及时做好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及实施方案。

十八、尘毒、射线管理制度

1. 对从事尘毒、射线工作的人员,应加强专项防护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有关尘毒、射线的防护规定,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2. 对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封闭严密,必要时应该安装通风、吸尘或净化装置。

3. 有毒物品和危险品应该分别贮藏在专放场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 在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备。

5. 对于有毒或有污染环境的废料及工业废水,应该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以避免其危害职工或附近居民。

6. 如从事放射性物质工作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方可使用和从事射线工作,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程。

第11篇 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2

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二)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第12篇 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和目的

1.1适用于所有输变电工程。

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目标。

2、编制依据

2.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有关法令;

2.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3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4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3、引用术语、定义

上述编制依据所列文件采用的术语、定义;

4、职责

4.1指挥部(项目部)

4.1.1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规定的职责,指挥部(项目部)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监督监理、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4.1.2组建由指挥部(项目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委员会”,并通过安全委员会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

4.2监理

4.2.1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提供服务,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4.2.3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

4.2.4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

4.3施工承包商

4.3.1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要求和现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制定各级安全责任者的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4.3.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

4.3.3依据“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实施计划、施工技术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4.3.4执行监理和指挥部的管理意见,接受安全管理监督。

5、安全管理内容

5.1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5.2施工的安全管理

5.2.1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5.2.2施工承包商编制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明确安全内容,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接受监理的监督、检查。

5.2.3监理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方案、技术方案、施工准备、作业条件、组织措施、质量保证、安全措施等。

5.2.4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检验标识并经监理检查和确认。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5.2.5高空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或工作票制。

5.2.6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5.3安全检查

5.3.1指挥部组织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编写并发布安全检查通报。

5.3.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4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5.4.1监理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会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5.4.2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可与现场调度会同期召开。

5.5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管理

5.5.1施工承包商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

5.5.2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或监理对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5.5.3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5.6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5.6.1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5.6.2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5.6.3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报表,除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程序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外,还应报送监理。

5.6.4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5.6.5现场调度会、工程简报、监理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6、记录表格

使用“安规”和“监理典型表式”的相应表格。

第13篇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

2. 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

3.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4.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5.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6. 严禁在电线上搭晒衣服和各种物品。

7. 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9. 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0. 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11. 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12. 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13. 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14. 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15. 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16. 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17.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18. 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19. 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0.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21. 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22. 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23. 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24. 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25. 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26. 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27.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28. 每个电工必须熟练牢记锌锅备用电源倒切的全过程。

29. 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30. 合大容量空开或me时,先关好柜门,严禁带电手动合me。

31. 万用表用完后,打到电压最高档再关闭电源,养成习惯,预防烧万用表。

32. 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33. 光纤不允许打硬弯,防止折断。

34. 生产中任何人不准使拉拽dp头线,防止造成停车。

35. 换dp头应 停掉装置及plc电源,如有特殊情况,带电换,必须小心,不能连电。

36. 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37. 生产中不能因维修气阀而将压辊压下,造成钢带跑偏或挤断。

38. 不允许带电焊有电压敏感元件的线路板,应待烙铁烧热后拔下电源插头或烙铁头做好接地再进行焊接

39. 拆装电子板前,必须先放出人体静电。

40. 使用电焊机时,不允许用生产线机架作为地线,防止烧plc,发现有违章者立即阻止。

41. 使用电焊机,需带好绝缘手套,且不允许一手拿焊把,一手拿地线,防止发生意外触电。

42. 焊接带轴承、轴套设备时,严禁使焊机电流经过轴承、轴套,造成损坏。

43. 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4. 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5. 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46. 换编码器,需将电源关断{整流及24v}或将电源线挑开,拆编码器线做好标记,装编码器时,严禁用力敲打,拆风机外壳时要小心防止将编码器线拽断,在装风机后必须检查风机罩内编码器线是否缠在风机扇叶上。

47. 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48. 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49. 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50. 严禁带电插拔变频器等电子板,防止烧毁。

51. 换变频器或内部板子时必须停整流电源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接完线必须仔细检查无误后方可上电,且防止线号标记错误烧设备。

52. 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3. 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4. 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5. 更换mcc抽屉时,必须检查好抽屉是否一样,防止换错烧plc。

56. 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57. 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58. 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59. 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0. 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1. 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2. 检修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检查携带工具有无缺少,检查封地线是否拆除,短接线,临时线是否拆除,拆除遮拦等,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取下警告牌,按送电顺序送电。

63. 工作完成后,必须收好工具,清理工作场地,做好卫生。

第14篇 物业电工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电工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工作前,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仔细检查各种工具,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2.电工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仔细检查和吹气试验,如发现有裂纹或漏气,不得使用;

3.电工鞋不准裸足穿用;

4.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总闸必须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或者拆除熔断丝,以防止启闸;

5.各供电器路操作开关,要有警示标志牌,停电时,先停负荷开关,后停隔离开关(即先用电点后供电点),送电时,先送隔离开关,后送负荷开关(即先供电点后用电点;

6.尽量不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工作时,应遵守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专人监护等)

7.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湿手套触摸电气设备;

8.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9.严禁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若交接过程中有事故发生,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协助处理;

10.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切忌遗留;

11.机房、井道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动火作业规定,指定专人操作和监控,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2.严防水渗入机房或电梯,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15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8.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9.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0.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1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13.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14.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进行跟踪性精度确认。

15.按规定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按规定每10天对非重点区、每3天对重点区瓦斯传感器进行调试校正,没有按照时间规定进行调校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6.调校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通入空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零点,通入空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零点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即将进行标气调校要求机房座机员对将最高浓度值记录并与监测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空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对监测工罚款100元。

(3)、通入标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通入标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进行效验前必须通知监控员要对某个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通入过程中监测电工手拿秒表仔细观察声、光报警及断电器动作的相应时间,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做好记录并与监测电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电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标准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地面主机曲线图无空气样效验曲线的对监测电工及监控员分别罚款100元。

17.传感器的基本误差范围控制在±0.05,如发现误差较大监测电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

18.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建立相关台帐帐卡。

第16篇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制度

1. 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证方可上岗。

2. 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以确保完好有效。

3.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电业部门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 高压线路上严禁带电作业和断电。

5.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守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 在高压设备上操作要严格按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新建线路或线路检修完工合闸前须认真检查,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后方可送电。

8. 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闸刀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9. 如遇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带电设备的灭火应使用干式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等。

第17篇 电工岗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维护本工厂各生产部门设备安全生产运行和电气安全。

2. 适用范围

分布在工厂各个楼层与车间的配电装置和设备。

3. 职责

维修部负责对各个车间、各个部门送电、配电和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保养、试验、管理。

4. 内容

5.1 资格证和复审要求:

电工需持有国家认可的属于操作者本人的电工证方可上岗,并按国家要求进行2年一次复审,未能通过者不能继续上岗工作。

5.2 制定规章制度:

5.2.1电工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气生产设备。

5.2.2各个部门主管指定各楼层配电箱开关操作人员,配电箱开关通断流程为:总闸---分闸---手动开关---电器开关,断电则相反。

5.2.3 要求每位员工上岗先检查,后通电;先断电,后离岗。

5.2.4 正确操作,严禁线路私拉乱接,破坏绝缘。

5.2.5 发现不良现象,及时向维修部申请报告,维修部接到申请时尽快做出措施检修。

5.3 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查

5.3.1电工要每个季度定期检查各楼层配电箱,各线路保护装置并作好检查记录。

5.3.2不定期对各个车间的照明灯具、生产电气工具、风扇、排气扇、开关、插座、控制线路、保护接零、接地作巡查。

5.3.3要求各部门主管、组长对本部门的电气设备作好管理和监查,能够及时反应不良情况。

5.4 电工作业的程序和要求:

5.4.1 认真审定提出的维修申请单,并实际检查,确定所属故障类别。

5.4.2 作好停电、验电、挂标示牌、或接地安全措施。

5.4.3指定监护人,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穿绝缘鞋和安全衣服。先断火线,后断零线或地线,并作好电工管理方法标识,接线时相反,每做的每一个工序应达到一定的基本要求。

5.4.4所应用的材料,必须满足负荷要求。

5.4.5高空作业要使用安全人梯,禁止带电作业,上下抛物,所用材料、工具只能传递。

5.4.6作业时禁止穿拖鞋,禁止同时接触两根导线,禁止同在不同相上操作,禁止在潮湿地方带电作业,禁止使用钢凿、钢尺带电作业。

5.5 电气设各的检验、试验要求:

5.5.1当检修和安装完毕时应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参数,表现其灵敏度、机械强度、绝缘强度、起动、温升、音响接地、以及过流过载等。

5.5.2 待电气设备无断路,短路、漏电、过流、过振、起动运行良好时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6 注意事项

5.6.1 掌握电击时,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法急救措施。

5.6.2 控制会发生电火、电爆等因数。

5.6.3 认真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6. 相关文件

《电工证》

第18篇 电工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操作;

2、值班电工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变电室;

3、变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电工要会使用灭火器材;

5、送电前必须严格检查,严格按规程操作;

6、经常检查线路,发现线路老化、脱皮现象要及时更换;

7、电气安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对变压器要经常检查,注意变压器升温、松动、漏油等情况,不准超负荷运行;

9、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第19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 一般规定: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 过程描述:

(一) 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 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 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 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 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 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 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20篇 学校电工安全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电工安全生产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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