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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汇编(12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安全生产规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2. 质量管理体系:设定产品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检测和控制,保证产品符合市场需求。

3. 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故障处理,确保生产顺畅。

4. 培训与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生产活动,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不仅规定了生产流程、操作方法,还涵盖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质量控制等多方面内容。生产制度旨在通过标准化管理,降低生产风险,提高生产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重点在于:

1. 安全生产:建立全面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应急响应和员工安全意识培养。

2. 质量控制:设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 人力资源:明确岗位职责,提供持续的员工培训,激发团队潜力。

4.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实施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需求分析:识别生产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改进点。

2. 制度编写:结合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编写详细的制度文本。

3. 内部审核:由相关部门和员工参与,对制度进行审查和反馈。

4. 实施与调整:正式执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5. 监督与评估: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制度的有效性。

生产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则,确保生产活动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每个环节都需要精心设计,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企业需求。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长沙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如实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并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的工程由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填报;

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六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七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凡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办理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查。

第八条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复查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方案交底。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采煤工作面开工前安全检查和敲帮问顶制度

1、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 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

3、 工作面必须备有磅锤、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从下到上进行。

4、 敲帮问顶时,先检查和维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伞檐、危石。

5、 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丢失顶煤和底煤。

6、 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7、 敲帮问顶作业时,应注意观察煤壁和小井口附近顶板压力。

8、 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必须有防止煤层垮落和片帮措施(采用单腿棚或支架),点柱应紧靠煤壁,顶部要背实。

9、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存放点与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 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第3篇 掘开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控制掘开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危害因素,进一步落实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提高我工区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我公司及集团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实行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主动加互动等形式,在事故预防上坚持做到“一个中心,两个贯穿,四个结合”(即以消灭人身伤亡事故为中心;把安全意识贯穿于员工头脑,贯穿于生产环节的全过程;做到专管与群防结合,员工之间自检与互检结合,管理人员定检与巡检结合,督促与整改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体系,充分发挥全员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做到生产无事故,作业无“三违”,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制度无缺陷,教育无遗漏,使全员、全过程以及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安全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1、员工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做好自查自检,坚决做到“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生产)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当天生产、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问题,如何处置;查工作场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人员的安全,如何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值班人员以及班组长要认真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观察安全生产动向。要通过对现场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情绪变化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环境因素等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2人或多人以上的作业班组,应实行联保互保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互查互检活动,以有效排查和预防事故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员工自检、上下工序或相邻工序互检、班组长或安全员巡检),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并监督别人不伤害别人)。

5、隐患排查实行各作业区域分段包保负责制,班组长、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应对所辖区段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对本区域(段)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时、定期按检查路线和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以掌握危险源点的控制情况和变化情况,使每一源点每时每刻都在日常的监控之下。

6、加强班组基层建设,强化班组现场管理,积极推行和实施班组内部的安全“三查”(即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活动,消除一般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⑴查安全思想

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侥幸心理,是否有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是否有严重影响精力集中的思想因素,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疲劳、饥饿、饮酒等有关情况。

主要作法:自查:在接受作业任务后,由作业人员在进班会上汇报自查的主要情况。互查:在汇报自检情况以后,由参加班会的员工特别是同一作业任务中工作的员工或联保互保对子通过简明扼要的询问、讲评等对自查情况补充完善;再由作业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对;最后由班组长、安全员确认并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作业。使参加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就具有安全意识强、精力充沛的良好状况。

⑵查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清楚明白自己担负的作业任务以及和自己作业任务有关的其他作业内容。完成该项作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预想、反事故措施等有关内容。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检查自己担负的工作以及与自己作业有关的其他人员的作业内容;在作业前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考虑周全、已经落实;重大作业项目,是否作了事故预想并制定了反事故措施。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班组长组织参加作业的人员互查互帮;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逐一核对,包括在作业现场一一落实,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⑶查安全工器具

主要内容:按作业内容应该配备的安全工器具是否一一准备妥当,有无遗漏;安全工器具是否经过预试、检验合格,是否良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分别对所需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清点、核对、检查和确认。互查:由班组长或班组长指定人员再次检查确认,以确保作业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7、队组队干出井后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进行登记;工区职能人员必须在写实本上登记。

8、隐患整改

⑴安全主任坚持开好矿每周1次的安全例会,对当天、当周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⑵凡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经安全主任签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质量要求和整改复查负责人,“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负责人,一份交整改复查负责人,一份留底备查。由整改复查负责人对整改情况作信息反馈报安全主任。

⑶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者一项一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⑷班(组)长负责当班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矿查出不应出现的安全隐患,将给责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罚款。

二、主要灾害预防

1、“—通三防”

⑴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紧紧围绕《阳煤60条》开展工作;⑤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⑥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⑵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

⑶煤尘预防。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⑷顶板事故预防。

①消除井下裸体巷道,如个别地段围岩完整可以不支护,必须有专门报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③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④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⑤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⑥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找顶制度;⑦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2、机电事故预防

⑴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⑵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⑶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⑷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⑸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

3、提升运输事故预防:

⑴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负荷提升;⑵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⑶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进行大修;⑷斜坡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⑸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⑹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

4、水害事故预防:

⑴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⑵井下水池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掏;⑶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⑷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工区每月不少于两次,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分班次上、下午不脱产参加)。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工区每月不少于一次,由技术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内容:“煤矿三大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安全规程,矿井灾害知识及预防、处理、措施等。

3、工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或测验,全矿职工参加,对优胜者给予100-300元的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4、安全教育,培训纪律规定:每少组织一次对负责人及主持人罚款100元,其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元,全月累计2次及以不参加者,将停工教育并加倍处罚。

第4篇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安全确认敲帮问顶制度

一、开工前安全确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为加强安全管理(安全员、班组长)现场安全确认,达到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班开工前,由安全员、班组长对所在采掘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验收,进行安全确认。

(二)安全确认的主要内容:

1、采煤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架);

2、掘进工作面支护及临时超前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护;

3、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满足《规程》要求,有无漏风现象;

5、综合防尘装置是否可靠;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7、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机电设备保护是否有效,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9、溜子机头、尾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0、风、水管路是否连接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11、巷道内有无积水、淤泥、杂物,物料及配件码放是否整齐,是否影响通风、行人;

12、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

13、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安全隐患。

(三)安全确认人员要按照安全确认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四)安全确认人员对工作地点安全确认后,方可下达开工指令,组织开工。

(五)当班带班领导对各作业地点安全确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严格进行安全确认的现象,对相关安全确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

表一:采煤作业安全确认表

表二:掘进作业安全确认表

二、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监护顶帮安全。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再支护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逐段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1.8米)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5、正规循环作业爆破后首先按规定方式进行敲帮问顶,经敲帮问顶检查顶帮无片冒危险后,人员方可进入迎头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附表一:采煤作业安全确认表

序号

安全确认内容

1

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

进、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

3

机头、机尾端头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

4

工作面支架有无漏液现象

5

信号、通信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

6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7

喷雾是否有效、可靠

8

防尘水幕是否有效、可靠,有无漏水、喷头堵塞现象

9

上隅角瓦斯浓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0

乳化泵、溜子、皮带、等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1

设备开关保护是否有效

12

电缆、水管是否吊挂整齐

13

机电设施、设备上是否干净整洁

14

工具是否摆放整齐

15

工作面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16

进、回风顺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17

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

附表二:掘进作业安全确认表

序号

安全确认内容

1

巷道断面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

巷道是否平整

3

锚杆、锚索支护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失效支护

4

锚网连接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5

巷道有无坠包、偏帮现象

6

顶板离层仪变化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

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8

巷道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9

物料码放是否整齐,巷道行人、行车是否畅通

10

电缆、水管是否吊挂整齐

11

机电设施、设备上是否干净整洁

12

信号、通信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3

钻机、力矩扳手等工具是否齐全

14

溜子、皮带、扒装机、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5

设备开关保护是否有效

16

工作面是否有冒汗、挂红、底鼓等透水征兆

第5篇 掘进队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

1、开工前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开工前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开工前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开工前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开工前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6篇 井巷掘进开工前安全检查和敲帮问顶制度

1、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井巷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

3、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磅锤、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进行。

4、敲帮问顶时,先检查和维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伞檐、危石。

5、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6、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煤岩层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有防止煤层垮落和片帮的措施(采用单腿棚或支架),点柱应紧靠煤壁,顶部要背实。

7、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存放点与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第7篇 采煤工作面开工前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制度

1、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 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

3、 工作面必须备有磅锤、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从下到上进行。

4、 敲帮问顶时,先检查和维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伞檐、危石。

5、 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丢失顶煤和底煤。

6、 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7、 敲帮问顶作业时,应注意观察煤壁和小井口附近顶板压力。

8、 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必须有防止煤层垮落和片帮措施(采用单腿棚或支架),点柱应紧靠煤壁,顶部要背实。

9、 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存放点与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0、 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第8篇 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 彻底清理检修现场,拆除临时电源线、脚手架、施工机具外运,做到文明开工生产。

第三条 高温设备管道附近不能有破油布、木头等易燃物,检修时破损或新安装部位的保温层要恢复好,管沟井盖要盖好。

第四条 转动设备要装好安全罩,梯子、平台、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完好,压力容器安全阀须定好压,安全阀前的阀门处于全开位置。

第五条 为防止检修时的残留物堵塞管道、阀门,损坏设备,必须进行吹扫、清洗、试密。

第六条 逐点抽出检修时所加的盲板,不得遗漏,工艺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投产。

第七条 装置开工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他人不得直接向岗位操作工人下达操作令,防止多头指挥,严格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

第八条 要向生产班组公布开工方案,讲解装置检修后的变动情况,使每个参加开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第九条 按工艺流程逐个审查各系统,确认无误,做到开工时不窜物料,不窜汽、不憋压,防止物料泄漏或走错流程。

第十条 要做好油品的脱水工作,保证进入装置的油不带水。

第十一条 各加热炉点火前要分析含氧量,防止点火爆炸,禁止用汽油作引火物。

第十二条 装置升温要按规定的升温速度进行,对螺栓紧固部位及时进行热紧。

第十三条 在操作调整阶段,密切注意运行变化,力求平稳操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向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在生产装置区内应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打火机、火柴);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无阻火器的机动车驶入装置区。

第9篇 装置开工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生产装置开工安全工作的管理。

第二条  彻底清理检修现场,拆除临时电源线、脚手架、施工机具外运,做到文明开工生产。

第三条  高温设备管道附近不能有破油布、木头等易燃物,检修时破损或新安装部位的保温层要恢复好,管沟井盖要盖好。

第四条  转动设备要装好安全罩,梯子、平台、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完好,压力容器安全阀须定好压,安全阀前的阀门处于全开位置。

第五条  为防止检修时的残留物堵塞管道、阀门,损坏设备,必须进行吹扫、清洗、试密。

第六条  逐点抽出检修时所加的盲板,不得遗漏,工艺员按盲板图,核对无误,方可交出投产。

第七条  装置开工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他人不得直接向岗位操作工人下达操作令,防止多头指挥,严格按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操作。

第八条  要向生产班组公布开工方案,讲解装置检修后的变动情况,使每个参加开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第九条  按工艺流程逐个审查各系统,确认无误,做到开工时不窜物料,不窜汽、不憋压,防止物料泄漏或走错流程。

第十条  要做好油品的脱水工作,保证进入装置的油不带水。

第十一条  各加热炉点火前要分析含氧量,防止点火爆炸,禁止用汽油作引火物。

第十二条  装置升温要按规定的升温速度进行,对螺栓紧固部位及时进行热紧。

第十三条  在操作调整阶段,密切注意运行变化,力求平稳操作;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向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在生产装置区内应做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引火物(打火机、火柴);严禁穿钉子鞋;严禁擅自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无阻火器的机动车驶入装置区。

第10篇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安全确认、敲帮问顶制度

一、开工前安全确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为加强安全管理(安全员、班组长)现场安全确认,达到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班开工前,由安全员、班组长对所在采掘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验收,进行安全确认。

(二)安全确认的主要内容:

1、采煤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架);

2、掘进工作面支护及临时超前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护;

3、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满足《规程》要求,有无漏风现象;

5、综合防尘装置是否可靠;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7、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机电设备保护是否有效,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9、溜子机头、尾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0、风、水管路是否连接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11、巷道内有无积水、淤泥、杂物,物料及配件码放是否整齐,是否影响通风、行人;

12、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

13、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安全隐患。

(三)安全确认人员要按照安全确认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四)安全确认人员对工作地点安全确认后,方可下达开工指令,组织开工。

(五)当班带班领导对各作业地点安全确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严格进行安全确认的现象,对相关安全确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附:

表一:采煤作业安全确认表

表二:掘进作业安全确认表

二、敲帮问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监护顶帮安全。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再支护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逐段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1.8米)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5、正规循环作业爆破后首先按规定方式进行敲帮问顶,经敲帮问顶检查顶帮无片冒危险后,人员方可进入迎头作业。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附表一:采煤作业安全确认表

序号安全确认内容
1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2进、回风顺槽超前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
3机头、机尾端头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
4工作面支架有无漏液现象
5信号、通信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
6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7喷雾是否有效、可靠
8防尘水幕是否有效、可靠,有无漏水、喷头堵塞现象
9上隅角瓦斯浓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10乳化泵、溜子、皮带、等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1设备开关保护是否有效
12电缆、水管是否吊挂整齐
13机电设施、设备上是否干净整洁
14工具是否摆放整齐
15工作面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16进、回风顺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17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

附表二:掘进作业安全确认表

序号安全确认内容
1巷道断面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2巷道是否平整
3锚杆、锚索支护是否及时到位,有无失效支护
4锚网连接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5巷道有无坠包、偏帮现象
6顶板离层仪变化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8巷道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有无煤泥、积水
9物料码放是否整齐,巷道行人、行车是否畅通
10电缆、水管是否吊挂整齐
11机电设施、设备上是否干净整洁
12信号、通信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13钻机、力矩扳手等工具是否齐全
14溜子、皮带、扒装机、风机等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5设备开关保护是否有效
16工作面是否有冒汗、挂红、底鼓等透水征兆

第11篇 掘进面开工前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制度

1、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井巷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

3、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磅锤、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进行。

4、敲帮问顶时,先检查和维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伞檐、危石。

5、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6、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煤岩层倾角大于45度时,必须有防止煤层垮落和片帮的措施(采用单腿棚或支架),点柱应紧靠煤壁,顶部要背实。

7、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存放点与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8、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赵家沟煤矿

2023年2月28日

第12篇 开工前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对于承发包工程在开工前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加强人员队伍的管理,原则上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如确应工作需要调换人员的,不得低于原投标资质,并经各建设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换;安全监理工程师与安全员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原则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不得低于2年;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上岗证齐全及安全生产主管持有深圳市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并由项目监理对分包队伍资质严格审核,严禁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总承包负责制,确保安全。

2、按照建设部建质(2004)2l 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五仟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监督组,配置2至3名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不少于2名,安全员学历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规定;现场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起到旁站、巡视、监督作用;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还应按规定交纳意外人身伤害综合保险。

3、各承包商单位,必须成立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应急预案(预案必须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演练和完善),要制定相应的经济制约措施。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层层签约,从而保证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交底、检查、措施、隐患整改等各项工作要做到及时到位,责任到人,使安全管理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要制订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中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且必须由项目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施工承包商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上级技术、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企业总工批准(总工不得授权下属单位)后报项目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由项目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施工,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施工;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应经总承包企业审核并批准,审批人员与权限同前。专业分包单位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24号命令第17条报总承包单位(发包单位)备案,不可直接向监理报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师编制与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管机电负责人批准,审批程序与权限同前。

5、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均应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并归入内业管理台帐。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措施要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6、施工前,项目分管安全经理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还应对机械设备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爆、高处作业、饮食卫生、季节性保护、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劳动者作息时间、职工的安全健康及对特殊工种人员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均应有交底和被交底双方本人签字,归入内业管理台帐。

7、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主动请工程周边有关管线主管单位配合,建立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并摸清所有管线的种类、数量、埋深及走向,具体作业时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对管线复杂,较危险的区域,应向管线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按要求与管线改迁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并要求派员到现场监护实施切割交接,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产生社会影响、公众利益的管线事故。

8、确保控制施工中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市建设局和市劳动局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所有劳动防护产品必须是通过国家人认证,并是在每年公告栏中推荐的产品(包括施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制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严格控制进货渠道,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把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具、器材的质量关。

9、施工承包商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为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凡从事地铁建设工地的各承包商单位必须按要求通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期超过6个月的,必须通过外审合格,对未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审核合格的单位,一律按责任违约给予经济处理。

10、总承包商单位完成对专项分包单位的选择后应按合同报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审批后报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审查,业主批准后,总承包商单位报市建设局备案。同时督促分包单位事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附具专业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分包工名称、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等栏目应填写齐全,并与资质证书中的承包类别、承包工程范围相一致,专项分包单位施工前,承包商单位和分包单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好分包单位的进场施工《安全交底》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前,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人员,证件一致,并在有效期限内;工程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现场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记录和签字。对发现虚假交底,伪造记录、签字的,一律按责任违约进行经济处理,并限时整改。

11、承包商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应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示重要安全警示(即重大危险源提示),并及时提出书面的评估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核。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现场检查监管,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采取巡视、旁站、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监控。其中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对关键工序应实施跟班检查,并留有记录。

13、各建设分公司根据项目监理部事前提供的信息和《月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指导,并检查、督促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

14、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对以下工程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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