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某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主要推行以下几项关键制度:一是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二是应急响应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三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四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层级的安全责任。
生产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保障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它涵盖了从日常操作规程到风险管理,再到事故预防和处理的方方面面,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
生产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三是实施风险评估,识别并控制潜在危险;四是设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
1. 制定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制度。
2. 培训宣贯:组织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和掌握各项规定。
3. 执行与监控:在日常生产中严格执行制度,通过内部监督和自我检查,确保制度落地。
4. 反馈与改进:收集执行中的反馈,定期评估制度效果,对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和完善。
这些制度和流程旨在构建一个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某某镇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只有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才能真正发挥生产制度的作用,降低事故风险,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第1篇 某某镇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暗访暗查对象为镇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镇安监中队成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负责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农用机械、校舍校车、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长输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暗查暗访组在每次开展工作前随机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暗查暗访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参加。
第四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重在揭隐患、查问题、追责任、 促整改。暗查暗访重点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情况。
5、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被群众投诉反映、新闻媒体曝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情况。
7、需暗查暗访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第五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组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重要时期、重点时段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部署。
第六条 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依法进行查处,并跟踪监督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除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告并移送相关部门;对跨地区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通报。
第八条 暗查暗访组应做好暗查暗访情况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第九条 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涉及行业、领域的镇级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
第十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执法人员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2篇 某镇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监督和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暗访暗查对象为镇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镇安监中队成立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负责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煤矿、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农用机械、校舍校车、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长输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进行暗查暗访。暗查暗访组在每次开展工作前随机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暗查暗访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部门,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参加。
第四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重在揭隐患、查问题、追责任、 促整改。暗查暗访重点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应急预案)情况。
5、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被群众投诉反映、新闻媒体曝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情况。
7、需暗查暗访的其它安全生产事项。
第五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组不定期组织暗查暗访,重要时期、重点时段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部署。
第六条 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七条 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依法进行查处,并跟踪监督落实;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除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外,还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告并移送相关部门;对跨地区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通报。
第八条 暗查暗访组应做好暗查暗访情况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第九条 对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涉及行业、领域的镇级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办。
第十条 安全生产暗查暗访组执法人员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3篇 安全科暗查暗访制度范本
为加强对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处安全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暗查内容:
1、各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2、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包括:站、区、中心治安保卫、消防管理、重点部位防护、安全员管理、车辆、养护施工、用电管理、饮食卫生、监控警报、收费保洁维修人员车道穿越、收费人员交接班等。
二、时间安排:管理处安全科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全线各单位进行暗查暗访,暗访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管理处领导、主管领导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
三、暗查形式:
1、安全科会同收费科联合进行;
2、按照管理处领导安排进行专项暗查;
四、暗查要求:
1、参加暗查人员要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2、暗查暗访人员要对不安全行为当事人现场处置,并形成书面信息,向主管领导和有关单位反馈。
3、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暗查暗访工作,对暗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限期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4、暗查暗访由两人以上组成开展工作。
5、暗查人员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6、在暗查中发现不安全行为当事人违规违纪问题,按管理处相关规定处理。
五、暗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青银处安全员月考核办法》执行。
1、暗查暗访工作计入各单位季度考核内容中,成绩将影响本单位季度考核总成绩。
2、暗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安全员问题按《安全员管理办法》相结合,将在安全津贴中扣除。
3、安全科建立暗查暗访汇总表,由专人负责,定期汇总情况并于每月26日前反馈至各单位(节假日顺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管理处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4篇 安全科暗查暗访制度
为加强对我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处安全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暗查内容:
1、各单位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2、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包括:站、区、中心治安保卫、消防管理、重点部位防护、安全员管理、车辆、养护施工、用电管理、饮食卫生、监控警报、收费保洁维修人员车道穿越、收费人员交接班等。
二、时间安排:管理处安全科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全线各单位进行暗查暗访,暗访在每月的25日前完成。管理处领导、主管领导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检查。
三、暗查形式:
1、安全科会同收费科联合进行;
2、按照管理处领导安排进行专项暗查;
四、暗查要求:
1、参加暗查人员要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
2、暗查暗访人员要对不安全行为当事人现场处置,并形成书面信息,向主管领导和有关单位反馈。
3、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暗查暗访工作,对暗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限期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4、暗查暗访由两人以上组成开展工作。
5、暗查人员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6、在暗查中发现不安全行为当事人违规违纪问题,按管理处相关规定处理。
五、暗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青银处安全员月考核办法》执行。
1、暗查暗访工作计入各单位季度考核内容中,成绩将影响本单位季度考核总成绩。
2、暗查暗访工作中发现的安全员问题按《安全员管理办法》相结合,将在安全津贴中扣除。
3、安全科建立暗查暗访汇总表,由专人负责,定期汇总情况并于每月26日前反馈至各单位(节假日顺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管理处安全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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