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质量控制、设备维护和员工培训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有序,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产品质量,同时也保障员工的权益。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生产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规定了生产操作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它是企业运营的指南,也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法律依据。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安全责任。
2.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设备操作步骤、工艺流程,防止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类事故的应对策略,以便快速有效地处理紧急情况。
4. 质量控制:设立严格的质量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客户需求。
5.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减少故障发生的可能性。
6. 员工培训: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1. 制定:由生产部门和安全部门共同参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制定制度。
2. 审核:由高层管理者审查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确保制度的权威性。
3. 实施:全面推行制度,确保每个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4. 监控:通过日常检查和定期评估,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更新:根据生产环境变化和技术进步,定期更新和完善制度,保持其时效性。
生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关键,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不断优化,确保生产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1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2、工程项目经理或值班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把受伤人员及时送到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不能赶往事故现场,应委派相关人员代替处理。
3、交叉施工的工程项目,在主要责任分不清的情况下,各自上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
4、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工程名称、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现场情况。
3)事故类别;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5、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工程项目部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当地公安部门的相应部门备案,并协助调查。
6、轻伤事故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结果48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7、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程项目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政府和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
8、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9、对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现场,阻挠、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经理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应视情节严重程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部分或全面停产整顿。
第2篇 矿山工程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工程公司党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是党员日常思想教育制度。支部坚持经常性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党员执行标准化、服务安全生产的宗旨意识;同时,给每名党员肩上压担子,要求一名党员包保一名职工,做好包保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安全生产上来。
二、是党员交班制度。要求党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班组职工的思想动态,收集班组职工对作业场管理、班组管理的意见、建议,支部每天组织一名党员和支部书记交班,实现了信息反馈的及时、畅通。
三、是党员先锋队制度。结合夏季天气炎热,职工易患病出勤率不高的实际情况,支部组织成立了党员先锋队队伍,在当班作业人员不足规定对数时,休班的党员检车员义务顶岗作业,保证作业组人员满足作业所需对数。
第3篇 学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首先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并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老师事后主动为学生补课,办理伤害事故的赔保事宜。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待事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再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若有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应由学校教师立即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向卫生、防疫、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及时上报,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立即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学校应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第4篇 货运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
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5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
工作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所属安全生产机构审核,送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抢险应急措施;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二、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或者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按计划计取。
(一)、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按计划报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生产科按计划报批。
(三)、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6篇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1.2生产现场卫生要求执行《卫生控制程序》。
2职责
2.1 生产工程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生产工程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3 工作程序
3.1.1 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 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 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3.2 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3.2.1 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2.2 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3.2.3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b) 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 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e) 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3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3.3.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3.2 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3.3.3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3.3.4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第7篇 安全生产企业承诺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全市范围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含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道路和水路危险货物及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公路和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三类以上维修企业、驾培机构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第三条 承诺内容为《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部有关行业管理规章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 行业内市属企业或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企业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其他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承诺活动。
第五条 县(区)交通运输局或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企业每年度作出安全生产承诺,承诺书由该企业向本部门备案,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承诺单位、法人代表和承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县(区)交通运输局或公路、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于每年年底对企业安全生产践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第8篇 s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领导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车间查职工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二、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定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地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基层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施。
(3)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己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3、班组、工地(车间)部门、公司各级都要建立整改台帐,便于各级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分清各自的责任。
第9篇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存放、加工、安装作业安全保护措施
原材料搬运中应道路畅通,搬运量适当。
原材料存放时应避开人员通过的道路及吊装设备覆盖的范围,玻璃板型材面应垫木方,应避开50mm,不许直接放置于地面。
材料放在楼板内1米远,不要放在架子上或吊篮边上。
原材料放上时安放实在,固定好以免加工时滑落。
材料在安装作业时应注意周围东西的嗑碰,安装好以后应作封闭或围栏的安全措施。
现场作业安全文明保护措施
在现场设有专职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队员进行安全教育。
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要有市级以上审批专业证书。
工地宿舍工作棚等临时建筑,经工种技术人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完工后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进入现场后,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时刻检查下层的物品,确保人员的安全,在没有扶手和简易的扶手的楼梯和前台通过时,应先试其牢固程序,靠近墙一侧通过,2人以上共同操作前协调一致,互相配合。
施工安装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条例。
施工过程中,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指定的地点休息,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炉子,不准随意扔烟头,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吸烟,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尽量不在夜晚使用具有刺激性声音的机具,以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
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安全保证措施
在使用工具前,检查其安全性能是否完好,不具备完好标准的工具严禁使用。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设备使用中严禁超负荷运转。
配合方应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
配合方应保证脚手架的安全,在施工处应搭设跳板并固定可靠。
配合方应在房屋四周搭设安全防护网。
配合方应在有可能出现危险处设置警示牌。
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制度者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罚。
对新入现场员工,必须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在工程进行施工前,必须对安装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不准喝酒。
走路时,遇有电气焊、起重等作业场所,应远离三米以上绕行通过。
严禁开动别人负责的设备和电气开关。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获得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护镜、绝缘鞋等。
在各种机床上操作,一律禁止戴手套。
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标牌,当停电时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
电工、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
工作中禁止闲谈、打闹。不准分散他人注意力。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进入现场施工时,首先查看现场电源、线路、电闸的保险程序,使用带电工具应按使用说明书接好地线,接通电源后,经过建筑公司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并使用漏电保护。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并符合用电规章制度,它的悬挂高度和工作地之间的水平,应该按当地的有关部门规定标准。
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带电部分,如果不便包以绝缘或者绝缘强度不足以保证安全,就可以采用屏护措施,屏护是采用遮挡栏,护罩盖,箱匣等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开关电气,不论高低压均按出厂标准,备齐胶盖、铁壳箱等屏护装置,金属材料制度的屏护装置必须接地(零)。
变电设备需高遮栏或栅栏作为屏护,且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为防止过电压放电和各种短路事故,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均需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工时要切断电源,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除隐患。
电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焊接时,动工前要向总包单位提出办理动火证,并健全制度,在焊接层以下各层设立防火监护人,保证焊接渣不引起其它部位起火,电焊机接到总包单位电工同意后方可使用。
电焊机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绝缘板等。
焊机插座应完好,有接地(零)线。
一项线不许超过2米,2项线不许超过三个接头。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必须根据情况,使用经过检查、检验合格的安全带。
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和吊篮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并根据情况设置围栏或围网。
六级和六级以上的大风天,看不清信号的雾天、暴雨天均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焊条头、钉和其它物品,必要时需用绳套拴牢工具装取送工具或材料。
高处作业时,所有的工具零件,凡有可能掉下的物体必须事先拴好系在绳上或固定物上。
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创造上下和操作的安全条件并教育施工人员按指定的通道上下禁止沿绳索或架杆上下,或在墙上行走操作。
夜间一般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如必须进行时,应在作业区通道上设置充足的照明。
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交叉作业各单位,应有先通知,使各单位明了交叉作业的存在。
交叉作业时,交叉面应禁止焊接等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交叉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随时对作业进行监督。
对交叉作业处可能的落物进行彻底清理。
第10篇 公交驾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 确保各项安全 生产措施的落实,促进驾校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等国家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驾校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 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根据《办法》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按照 1.5%提取。
第四条 安全生产资金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 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资金保障,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 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 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 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 驾校财务部门对全司安全费用实行集中管理, 统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安排 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 道列支。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 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 情况年度报告。
(二)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 内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三)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投入预算,每半年和年度对经 费投入情况进行预决算,审核基层单位安全投入报告,监督 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帐。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一)财务室应当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
对安全费用进行财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 用。
(二)财务室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 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 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 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三)各部室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 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 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四)安全费用具体使用审批程序按照驾校财务管理制 度执行。
(五)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驾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 肃处理,处理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本制度由驾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我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实现我厂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自评
二、自评依据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三、机构组织
我厂成立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和安全科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组。
四、自评组职责
1、负责编制实施我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2、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
4、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改进。
五、自评内容
1、自评每年进行一次。
2、次年1月上旬,各部门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3、次年1月下旬我厂自评小组根据各部门情况,在我厂范围内进行检查评价,编制我厂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我厂厂长批准后实施。
六、自评方式
1、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2、自评依据《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要求认真作好记录。
3、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七、改进与完善
对需整改的问题,由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八、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九、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等资料由安全科归档。
第12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二)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当月提取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八条 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 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3篇 制冷机房、冷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冷库、机房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 .各工种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一定专业培训,按劳动部门规定考核,合格者才能进行特种操作,各工种人员都必需对制冷装置有较全面熟悉了解方能进行操作,每年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一期,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操作人员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厂部由厂及主管冷冻厂厂长参加每年一次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奖惩。
4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 )“五交”:
• 交待当班生产任务、机器运转、供液、库温等情况;
• 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 交待有关各种记录;
• 交待生产用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齐全;
• 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2 )“一接”:
“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再办接班手续。
5 .库房、机房的机器设备和压力容器,每天各车间自检,每月由主管副厂长负责与设备科及有关人员检验一次,每年淡季进行保养大修,以保障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6 .库房、机房内各种安全自控元件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校验一次,防止失灵;防毒面具、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一次,机房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使用,懂得氨中毒急救方法。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由审批人员指派监护人员。
7 .制冷装置上设置一定的标志,以避免操作错误。
8 .库房、机房人员,每月一次参加车间主任主持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年一期参加厂以上主持的安全生产学班。
9 .库房、机房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上述地区。
2023年12月20日
第14篇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烟草业
1. 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各车间、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3. 企业实行车间(部门)或班组自检、团“青安岗”互检、安保部门人员专检的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每月28日为我厂安全活动日,各车间、部门要对各自责任区内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厂部由安保科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车间、部门进行检查考核,着重检查企业的重点部位,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查明事故隐患,并将所查隐患以隐患整改指令书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车间,督促其按时按质整改。
5.安保部门专职人员不定期地对各车间、部门进行安全专检,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考核和验收;责任部门必须按时按质将隐患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保科。
6. “青安岗”互检工作由厂团委自行组织安排,每月互检应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好“互检表”。对所查出的隐患,厂团委应逐条进行跟踪考核,直至整改完毕并将“互检表”反馈给安保科。
7. 各车间、部门每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自检不少于一次,并对所查隐患自行整改;应按规定填好“自检表”,安保科派人不定期到各车间、部门抽查,检查发现不执行安全自检工作的车间、部门,取消其当月安全奖。
8.车间、班组、机台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对所属库房、责任区、机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9.对安全专检、互检、自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任部门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改的,取消其当月安全奖并扣其奖金总额的1%-5%。
第15篇 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事项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为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园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处置已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包括:
1、导致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3人以上(含3人)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已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险情。
3、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其他突发性事件。
4、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5、本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遇到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事项。
6、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报告处置程序:
1、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报告后,应迅速作出相应处置,并立即报市相关部门。
2、市相关部门在掌握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后,应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 较大事故、重大险情、重大突发性事件应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赶赴现场。
(2) 其他事故、险情、突发性事件应提出相应处置措施并落实责任部门予以处置。
(3) 需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对策,落实责任部门予以处置。
3、辖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园区管委会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企业发生一次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企事业单位发生死亡或重伤2人以上事故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
4、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认真填写并上报《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月报表》。
5、园区管委会应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作定期的全面分析,从中摸索事故发生规律,制定防范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以遏制和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必须情况准确、要素齐备,既要报发生的情况,也要报发生情况后采取的措施;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再尽快补报书面材料。
(五)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后,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续报相关处置情况。
(六)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凡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延误时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16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我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厂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担任,副厂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科室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三、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技科。办公室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议;
(二)分析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属科室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研究提出厂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和标准的建议,指导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机关有关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安措资金投入、安全工程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组织对各科室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办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九)承担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负责与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一)承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员单位提出,报主任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可以召集全体会议也可以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单位参加会议。安委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其所在单位应委派其他负责人参加。
(二)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包括会议纪要)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七、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根据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组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或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相关单位派人参加。检查情况形成通报,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上报厂,并通报各单位及有关部门。
(三)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四)编印《安全生产简报》,主要内容:通报安全生产形势;传达公司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通报各科室、各系统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问题。
八、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制度
(一)围绕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安全”的理念,认真研究厂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为共同攻克重大而又牵涉面广的安全课题献计献策,搞好协作配合。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监管经验及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图纸,以使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及时掌握厂安全生产各方面动态。
九、各科室可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原则上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
第17篇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要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制定切合车间(班组)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具体负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1、教育对象。新调入车间(班组)的职工(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实习生)和变换工种的职工,在经厂级安全教育后,必须进行车间(班组)教育并对教育情况进行登记。
2、现场教育。车间(班组)教育要结合本车间(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介绍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高空作业等方面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车间(班组)容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3、专业技术教育。讲解各工种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教育车间(班组)成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四懂”、“三会”),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采取措施整改。
4、防护教育。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5、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6、标志、标识教育。企业、车间、班组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7、“四新”教育。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等。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9、其它关于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注: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时间要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交接班制度
1、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指标,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6、凡上述交接事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7、由车间主任(班组长)或岗位负责人填写交接班日记,其内容为: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工具、设备情况(包括故障及排除情况);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注意事项、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车间或上级的指示;交接班记录定期存档备查。
三、安全检查制度
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要根据工作现场、岗位,编制符合规定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和损坏;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5、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比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6、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酒后上岗、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7、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8、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防护服、帽、鞋、面具、眼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9、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车间(班组)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在上级领导下建立并落实车间(班组)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车间(班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副主任(副班组长)、安全员协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做好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车间(班组)成员全力配合,确保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
2、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潜在危险,不能处理的,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逐级上报,在上级领导下积极整改。
3、安全隐患整改要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
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
5、安全隐患整改要实行逐级销号,对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班组要逐级进行销号;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监控,确保彻底整改。
6、因安全隐患整改治理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责任区内确认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的使用和内容:
车间(班组)根据“安全检查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不能处理的,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一式三份或三联,一份交包修组负责人签字后退回备查,一份安排检修,一份交车间领导签字后退包修组备查。包修组无法处理的,将余下的两份“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报车间领导,一份车间安全员备案后安排检修或上报厂部(车间无法处理的)。“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在哪个环节受阻,就由哪个环节承担其事故责任。“隐患整改追踪记录卡”具体内容:
1、填报单位、姓名、年月日;
2、存在的隐患、依据(哪个检查表、第几项);
3、收卡领导签字(包修组、车间领导、其他领导三栏)、年月日;
4、整改要求;
5、整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6、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工时、材料费;或上报车间、厂);
7、销卡(岗位验收或列入安措、技改、大修等项目)。
五、设备、保养及维修管理制度
由各企业车间(班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六、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车间(班组),经企业安办审查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
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企业安办并补办审批手续。
3、企业安办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作业时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4、车间(班组)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范围界定: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7、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3、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特种作业。
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发生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安全日活动管理制度
车间(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真正达到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6、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记录],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7、车间领导必须参加车间(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车间(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分管领导、车间主任每月参加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8、充分发挥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车间(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9、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九、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车间(班组)紧急事故处理程序是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其首要任务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遏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到附近的其他设施,以减少伤害。
1、由企业制定现场紧急事故处理程序,车间(班组)抓好落实。
2、根据车间(班组)实际,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演练。
3、发生事故后,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报告,视事故情况进行救援或组织撤离。
4、撤离时,沿具有清晰标志的撤离路线到达预先指定的集合点。
5、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工人,并将此信息向上级进行报告并保存。
6、因节日、生病和当时现场人员的变化,需根据不在现场人的情况,随时更新上报所掌握的人员名单。
7、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
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
1、车间主任(班组长)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情况心中有数。要提前进入工作现场,查看上一班的记录,认真听取上一班班长交接班情况,注意问清上一班是否有不正常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开会做准备。
2、开会前要认真整理准备会议内容。将上一班或一天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经验进行归纳,客观全面细致地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本车间(班组)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3、调动本车间(班组)职工积极发言。开班前、班后会时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让车间(班组)成员汇报自己一天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所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找出症结,加以解决。
4、安排部署车间(班组)任务要具体。针对本车间(班组)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计划,按照岗位的特点具体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位职工身上,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以案例为素材,做到警钟长鸣。车间主任(班组长)在学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的同时,要大量搜集事故典型材料,作为教育职工的素材,向职工讲授,使他们深刻领会,举一反三。用典型的事故案例,给职工敲响警钟,让职工从中受到启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十一、车间(班组)人员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1、车间(班组)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认。
2、工作前,车间主任(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3、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保、联保职责。
4、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5、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6、工作中要互相提醒、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7、保证对方安全作业,不发生违章作业行为。
十二、目标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结合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要求和班组实际,在上级的领导下制定车间(班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车间(班组)安全责任明确,针对性强,便于操作,责任状签订到位。
2、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及成员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具备识别危险、控制事故的能力;百分之百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车间(班组)成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和作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百分之百地贯彻执行规程和标准,按规定保管好“工作票”和“操作票”。
4、开好交接班会、安全评估会,过好安全活动日,做好安全学习记录,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化。
5、每日上班加强安全检查,正确使用岗位“安全检查表”和“隐患追踪记录卡”,做到工具、设备无缺陷和隐患,安全装置齐会、完好、可靠,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环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7、车间(班组)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全员无事故。
8、车间(班组)无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毁损、火灾等事故。
9、车间(班组)安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10、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十三、车间(班组)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文件规定,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岗位设备、危险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岗位目标考核等相应档案、台帐。其中,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安全生产记录卡制度,确保“一人一档一卡”,做到内容详实,分类建档,备案待查。
第18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台帐。
3.职责
3.1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生产技术处
3.2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
3.3生产技术处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4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5安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生产技术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生产技术处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生产技术处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生产技术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生产技术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3生产技术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生产技术处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4.6评审和修订
4.6.1生产技术处每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4.6.5本制度传达至全体员工,生产技术处执行。
5.相关记录
5.1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2各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汇总表
5.3各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本或电子文档
5.4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记录
第19篇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范本
1、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矿地测与技术、设计、施工、采掘等单位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业务联系单、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制度进行。
2、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部门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30天交付。
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
3、 地测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
3)日常延设中腰线,施工单位应提前1~2天通知地测部门。
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
4)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5)如遇巷道相互贯通,遇老巷,测量人员应按保安规程的有关要求, 提前书面(贯通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和有关单位。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6)在测量给线,地质观测、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以指导生产。
4、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纸,地测部门组织测量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验算,编制贯通测量方案,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定贯通允许偏差,审查贯通测量设计方案,对特大型贯通,设计方案须经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5、凡存在水患、老空等隐患时、地测部门要按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以书面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预报通知单,按照预报通知单要求停止施工,处理隐患,待隐患彻底处理后,以复工通知单形式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后下发施工单位复工。如预报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 或遇较大地质、水文地质变化时地测部门必须提出临时预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安排施工单位执行。
6、各种巷道内的导线点、中腰线, 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点号及地质观测点,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护和进行交接,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进行校检。
7、凡没有委托书的,地测部门有权不予提供资料,委托书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的,地测科有权滞后提供资料。
8、 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质量和人身事故的,按照《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及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20篇 生产运行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检查本厂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在拟制本厂工作计划和总结时,应及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
3、及时反馈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
4、定期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工作情况。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在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情况,按照安全要求下达安全考核指标。
6、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7、负责制定和修订生产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且检查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每月组织对全厂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10、组织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群众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认真做好安全劳动技术措施的“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2、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检查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费用列入财务计划并落实,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4、组织好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
15、定期组织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和换证工作。
16、对新进人员和调岗的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得安排上岗。
17、在编制职工技术培训计划、考工、定级时都应有安全技术知识内容。
18、经常对职工进行健康知识教育,制定卫生措施、防止职业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19、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季节性安全工作。
20、搞好厂区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
21、结合班组宣传工作,定期做好安全生产、卫生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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