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防护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主要包括:
1. 员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受有害因素影响。
2. 工作场所安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包括设备维护、危险物质管理及应急响应计划。
3. 个人防护装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等。
4. 健康教育与培训:定期举办健康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5. 工作制度与规程: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休息制度,防止过度劳累和职业病的发生。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健康监测:设定详细的体检项目,针对不同岗位的风险因素定制检查计划。
2. 安全环境:制定工作场所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 个人防护:明确各类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定和更换周期,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 教育培训:设计系统性的培训课程,包括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并跟踪评估培训效果。
5. 工作规程:明确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防止超时劳动,同时考虑特殊岗位的特殊需求。
实施职业卫生防护制度的方案如下:
1. 设立专门的健康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 加强与员工的沟通,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同时鼓励提出改进建议。
4. 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员工关于健康和安全的投诉和建议。
5. 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获取最新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术支持。
职业卫生防护制度旨在保障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通过全面、严谨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我们可以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1篇 医疗废物处置人员专业技能与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对运送人员进行有关专业技能和职业卫生防护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
1、专业技能
(1)熟悉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2)熟知本岗位的职责和理解规范的重要性;
(3)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程序;
(4)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
2、职业卫生防护
(1)了解医疗废物对环境和健康的危险性,以及坚持使用卫生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2)运送人员在运送过程中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
(3)运送人员体检:2次/年,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第2篇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具体细则: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第一条(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二条(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三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四条(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五条(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条 (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八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3篇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碾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
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2)建立职业防护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3)禁止将职业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
5、其他部门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第4篇 附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操作规程,减少各种危险行为。
二、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建议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三、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熟练掌握和正确使用防护技术和用品。,
四、避免有可能造成医务人员伤害的操作,正确处理意外刺伤事件:
五、正确处理病人使用后的设备、污染物品以及医疗废物。
六、当出现职业暴露伤害时,应遵循暴露后的处理原则,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七、发生锐器伤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锐器伤后伤口紧急处理:
1、捏住伤口近心端,以阻断静脉回流
2、立即用流动水冲洗,向伤口部位方向持续推挤,挤出伤口部位的污血,注意不要一挤一松,避免将污血倒吸入血循环。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伤口;其他处理
病人hiv(+)
(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服用双汰芝,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医务人员抽血检查anti-hiv,并于暴露后4周、12周、6月定期追踪检查anti-hiv病人hbsag(+)
(1)医务人员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时内注射hbig并一周后接受hbv疫苗注射
(3)医务人员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补一剂疫苗
(4)医务人员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24小时内注射hbig并继续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后六个月、一年,追踪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医务人员anti-hcv(+):继续追踪肝功能
(2)医务人员anti-hcv(-):注射干扰素3天,暴露后3个月、6个月、7个月、1年定期追踪肝功、anti-hcv病人tp(+):医务人员预防注射长效青霉素,暴露后三个月追踪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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