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强化学校体育卫生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定期会议:设立定期的联席会议,由体育和卫生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
2. 交叉协作:建立体育与卫生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确保双方信息共享,协同处理问题。
3. 专题研讨:针对特定的体育卫生议题进行研讨,如运动伤害预防、健康教育等。
4. 工作评估:定期评估体育卫生工作的实施效果,以便调整策略。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联席会议将讨论以下内容:
1. 课程设置:审查体育课和健康教育课的内容,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2. 活动策划:规划校园体育活动,兼顾趣味性和安全性,如运动会、体育节等。
3. 健康监测:制定学生健康检查计划,关注学生体质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健康问题。
4. 应急处理:制定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为确保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运行,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合作顺畅。
2. 加强教师培训,提升体育和卫生教师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引入家长参与,通过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4.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师生、家长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方法。
这一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综合管理和多部门协作,全面提升中心小学的体育卫生工作水平,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1篇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教督〔200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报请区局领导同意,决定建立z中心小学“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中央〔2007〕7号、〔2008〕3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活动中的存在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年级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由校长室、教研处、教科室、政教处、少先队大队部、体卫教研组等单位组成,校长室为牵头单位。分管校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学校应及时提出调整人员。
三、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1.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切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
2.研究解决体育卫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促进学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队大队部主要负责营造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舆论环境。
4.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家庭和社区的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形成学生、家庭和社区的合力。
四、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职能科室对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同时上报区教育局。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第2篇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巡查制度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落实,确保我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坚持领导负责、分级巡查、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围绕学校体卫艺工作的落实、学校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进行。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的目的是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协调工作、督促落实,实现学校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第三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按照管理层次分为学校巡查、处室巡查和专项职能巡查。
第二章 学校巡查
第四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安排。参加学校巡查的人员为:学校班子成员、处室主任等。
第五条 学校工作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巡查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周星期二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进行不定时的专项工作巡查。
第六条 学校体卫艺工作巡查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需要确定每次巡查的主要内容和侧重点。
学校巡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校园环境、校园安全和校纪校风建设;
(二)体育卫生艺术教学工作落实情况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学校饮食卫生、饮食安全、学生宿舍管理和安全;
(四)各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和内务整理;
(五)上一次巡查提出需要整改的工作的整改情况;
(六)其它需要督查的某项具体工作。
第七条 学校巡查的基本程序:
(一)政教处对巡查进行具体安排,提出巡查的侧重点;
(二)组织巡查;
(三)集中交换巡查意见,发放整改意见书。
(四)印发巡查通报。
(五)分管校长对整改内容进行督查落实。
第八条 每次巡查时,参加巡查人员都必须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记载并填写巡查情况登记表,各处室应将上次巡查时要求整改内容的整改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第三章处室巡查
第九条处室巡查由各处室主任组织进行,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对处室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一般情况下学校分管领导应参加处室巡查。
第十条 处室巡查原则上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内容由各处室自行决定。处室巡查应填写巡查登记表,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具体的记载、整改要求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各处室应建立处室巡查制度,对巡查工作有明确要求,并将巡查结果应用到处室工作人员的奖惩和结构工作发放中。
第四章专项职能巡查
第十二条 专项职能巡查是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对某一项工作由专职人员所进行的日常性巡查,是学校工作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职能巡查原则上要求每日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 专项职能巡查主要包括两操一课巡查、学生出勤巡查、校园环境卫生巡查、食堂卫生巡查、寄宿生管理巡查等。专项职能巡查具体由各处室根据管理需要进行安排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处室应建立专项职能巡查制度和巡查日志,对专职人员和巡查工作有明确具体的要求。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五条 将各级巡查结果作为处室工作考评、学校目标管理和教职工结构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批评教育、全校通报、限期改正、撤换工作岗位或撤职等处理,对由此而造成经济损失,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3篇 某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中心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达到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要求,特订以下制度。
1、作息活动制度。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保证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控制课外作业总量,保证学生每天十小时睡眠。
2、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入学严格查验接种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补种工作;学校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到主要项目检查齐全,记载正确,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个人卫生检查制度。坚持每周对学生个人卫生晨检制度(分班进行),一周卫生室抽查一次。
4、饮食卫生制度。解决午餐学生的用餐,饮食前洗手。
5、环境卫生制度。坚持一日两小扫,一周一大扫。学期始末、节假日前后突击扫,建立卫生监督岗,每天检查记载,一周一评比。
6、视力保护制度。坚持一日两操(眼保健操)。做到“三个一”(一尺一拳一寸),经常检查学生读写姿势,定期治疗近视眼。
7、群体活动制度。坚持每天的大课间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学校田径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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