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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制度有哪些

社区卫生中心的社区康复工作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旨在提升康复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福祉。这些领域包括:

1. 服务对象确定:明确服务群体,主要针对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及术后康复者。

2. 康复评估:对患者进行功能评估,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

3. 专业团队建设:组建由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等组成的多学科团队。

4. 康复设施与设备: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确保安全有效的康复环境。

5. 服务流程:设立从预约、初次评估到后续治疗的一系列标准流程。

6. 健康教育:开展健康讲座,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7. 合作机制: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转诊和协作机制。

内容是什么

社区康复工作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患者管理:实施持续跟踪,定期评估康复效果,调整康复方案。

2. 服务质量监控: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内部质量评审,不断优化服务。

3. 专业培训:定期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4. 法规遵守:遵守相关医疗法规,确保服务合法合规。

5.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如患者病情恶化等。

6. 社区参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康复活动,构建互助康复氛围。

方案怎么写

为落实社区康复工作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强化团队协作:定期召开多学科会议,共享患者信息,共同决策康复策略。

2. 提升设施:根据需求更新康复设备,改善康复环境。

3. 制定评估标准:建立客观、公正的康复效果评价体系。

4. 加强宣传:通过社区活动推广康复知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

5. 建立反馈机制:定期收集患者和家属的建议,改进服务。

6. 持续改进:基于反馈和评估结果,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制度。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期望社区卫生中心的康复工作能够更加系统化、专业化,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的康复需求。

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残疾人健康状况调查,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并建立社区残疾人基本数据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2.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进行功能评估,制定康复计划,实施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

3.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对残疾人及亲友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和指导。

4.对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满足的康复需求,向设有康复科的上级综合医院或康复服务机构进行转诊。

5.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康复服务。

第2篇 社区卫生中心转科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科制度

(一)医科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转科者,提前与转入科室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下达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三)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备案。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社区内残疾人基本资料,每年对迁入、迁出的残疾人调查核实。

2、将残疾人的管理和随访纳入日常工作,具体落实康复管理,定期访视,指导功能锻炼。完成各类表卡的填写,做到报表准确。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提供生活用品用具的信息、选购、师培、使用指导以及简易康复用具的制作。

3、开展保健服务,减少致残率,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合理用药,减少并发症。

4、参加残联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业务学习。将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纳入居民健康教育,举办培训班、普及康复读物、开展康复咨询和指导。

第4篇 社区卫生中心换药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

(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

(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第5篇 社区卫生中心放射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放射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卫生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影像诊疗规程,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2、建立健全评片制度,甲级片应占总数的60%以上,废片率<2%。

3、规范书写检查报告,作出诊断或提出诊断参考意见;医师签全名,有条件的单位,_线片应经主治医师复审后签发,疑难病例应进行会诊后签发。

4、诊断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急诊报告应留下患者地址及电话号码,以备查找。

5、保持机房通风、干燥、无尘,避免发生漏电、短路和严重毁机事故。

6、工作中重视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7、每台仪器设备均应有《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记录该设备运转、故障、检修等情况;由使用、维修人员共同填写,并存机房保存。

第6篇 社区卫生中心病历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病案室具体负责医院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2、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院负责保管。

3、医院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4、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5、医院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病历上应当标注页码。

6、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由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7、病案室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8、病案室负责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影响身份证明,死亡患者及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院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1、病案室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12、病案室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后,由专人将需要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复制。并在核对无误后由信息科加盖证明印记。

1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患者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条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4、住院病历原则上永久保存。

第7篇 社区卫生中心病人出入院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由接诊室护士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接到住院病人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计划。

(二)出院管理

1、病员出院,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做好思想工作。

2、病员出院,经治医师应于出院前一日下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护士办好出院手续,提前送交住院处。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能出院,其用过的物品,要进行终末处理。

4、对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后,方能办理出院。

5、对诊断明确而又无须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应作出院处理。

第8篇 社区卫生中心综合病房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病房工作制度

1.根据社区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综合病房和日间照顾病房。

2.病房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护士长负责做好日常病区管理工作。

3.认真执行行政查房、业务查房、医师三级查房,开展疑难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做好会诊和转诊工作。

4.按时做好病房交接班工作和交接记录。危重病人实行床头交接,新入院病人和出院病人实行重点交接。

5.严格执行住院病历书写规范,严格病案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6.对病人实行分级护理,落实护理责任制。

7.做好病人的住院管理,入院、出院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8.保持病区环境整洁、空气清新,严格消毒,防止医源性感染。

第9篇 社区卫生中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院《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抢救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序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当班护士负责。

(2)危重病人抢救应由该科室急诊主治医师和急诊护士长组织抢救。

(3)遇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由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专科医师共同抢救。

2、急诊室护士应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护士长,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即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

5、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并要注明执行时间。因抢救病人未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即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管,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品一律不外借,用后归放原处,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工作。

9、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治疗者,急诊科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诊病人应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

10、各科室建立抢救登记本,记录抢救病人的病情、抢救经过与经验教训以及参加抢救工作人员名单。

11、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

附件:

危重病人抢救范围

凡病情紧急危及生命立即进行抢救及监护者,均应列为危重抢救病例,包括:

1、各种原因所致的昏迷;

2、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

3、各种原因所致的呼吸、心跳骤停(包括麻醉意外);

4、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5、各种原因所致的严重心力衰竭、心肌缺血及心率失常(全心衰、急性心肌梗塞、阿斯综合征、重症心绞痛等);

6、各种原因所致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7、各种原因所致的高血压危象;

8、各种原因所致的心包堵塞;

9、各种原因所致的重度急、慢性呼吸衰竭(肺心病、休克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气管异物、肺梗塞、羊水栓塞、高血压气胸、急性大量胸腔积液、呼吸肌麻痹等);

10、急性大咯血(支气管扩张症、二尖瓣狭窄、肺结核等);

11、各种原因所致的喉梗阻(急性喉炎、白喉等);

12、急性肝、肾功能衰竭(重肝、尿毒症、肝肾综合症等);

13、严重颅脑损伤,脑疝;

14、海绵窦血栓形成,重型脑出血;

15、大面积烧伤;

16、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各种腹腔脏器穿孔);

17、重度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18、重症急性溶血危象(输血反应、血型不合、蚕豆黄、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

19、急性粒细胞缺乏,急性再障;

20、各种药物、食物或毒物急性中毒;

21、甲亢危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高渗性昏迷等;

22、破伤风、气性坏疽等特殊感染病情严重者;

23、重症剥脱性皮炎;

24、自缢、刎殒、电击伤、溺水、坠楼、严重利器伤、扼伤、爆炸伤、车祸伤等;

25、器官移植术后及体外循环术后需抢救者;

26、严重多发性或复合性创伤;

27、上颈椎损伤伴高位截瘫或四肢瘫痪;

28、急性青光眼。

第10篇 社区卫生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号),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范围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手术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大声喧哗。

3、手术室工作人员对待病人应当主动、热情。

4、做好手术病人术前登记,告知病员手术注意事项;宣传避孕节育等生殖保健知识。

5、严格执行手术操作规程,遵守无菌原则,杜绝差错事故。

6、术后应将病员送到休息室,观察相应的时间后,无异常情况方可让病员离开。

7、规范填写手术病历、相关表册,做好资料的保管和报表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8、手术室内的器械、敷料、药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做好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地面消毒和手术器械、敷料消毒工作。

第11篇 社区卫生中心b超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超室工作制度

1、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2、检查前要详细了解病情、检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或短期随访复查。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编号、登记。

4、检查报告书写规范,详细描述超声所见,有条件的应摄阳性声像图片,提出诊断意见。

5、签发报告单时医师签全名,并做好查对工作,认真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及操作规范。

6、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7、每台仪器均应设立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8、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干燥和良好的通风,并配有冷暖设备;严禁在室内吸烟、谈笑、会客;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换鞋入室。

第12篇 社区卫生中心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西药片剂单价5.00元以上,针剂30.00元以上,中成药单价30元以上,中草药单价3.00/10g以上者列为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二、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室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三、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溢耗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如遇药品调价时,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四、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检查计价准确无误后,方可调配,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五、贵重药品严格控制和杜绝滥开大处方的现象。

六、贵重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七、凡属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八、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假、劣药混入。

九、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第13篇 社区卫生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室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居民及托幼园所、中小学校等牙病普查普治工作,将筛查人员的口腔基本情况,认真地记载在健康档案中。

2.做好口腔保健及口腔疾病健康宣传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诊治三次不能确诊者,要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减少复诊率,提高治愈率。对疑难病三次不能确诊的,及时转往上级医院。

4.口腔治疗需注射麻醉剂时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按照常规做药敏试验,备常规急救药品。

5.严格无菌操作、器械消毒工作和室内紫外线空气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定期对器械清点、加油保养。

第14篇 社区卫生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社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第15篇 社区卫生中心治疗室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室工作制度

1、治疗室应由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着装整齐,操伯时带口罩,每次操作前后都要用流动水洗手;

3、熟练掌握治疗基本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则,捃行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

4、三区界线明显,各类物品定点放置,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别放置,保持治疗室清洁整齐。

5、药品管理有序,及时清点,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治疗室每日通风两次,每次20分钟,每日紫外线消毒两次,每次40分钟,照射后有记录。定期对治疗室空气、物表、护理人员手、消毒液等进行细菌监测。

7、凡用过的治疗物品、器械均应用有效浓度的含氯制剂进行初步消毒后清洗灭菌。对用过的一次性物品经过初消毒毁形,分类装袋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8、治疗室内冰箱,除存放药品外一律不能存放其它物品。

第16篇 社区卫生中心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药品管理制度

一、为方便临床科室治疗和抢救,设立的小药柜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药品,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二、小药柜药品的配备,以常用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易过多,设立小药柜的病房由药剂科会同病房按需要协定品种数量,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配备。

三、小药柜不配备贵重药品,可按医院规定基数配备少量麻醉药品,必须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

四、小药柜的药品,分类存放,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停止使用,报药剂科处理,小药柜的药品要做到帐物相符,并经常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小药柜的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非住院病人不得使用。

六、药剂科定期检查,随时抽验各病区小药柜药品管理情况。

第17篇 社区卫生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须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五)毒性药品要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要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所用药品名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保存三年,以备后查。

(六)管理人员交接时,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第18篇 社区卫生中心住院处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第19篇 社区卫生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并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第20篇 社区卫生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社区卫生中心社区康复工作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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