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站工作制度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基础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基本的健康咨询。
2. 公共卫生服务:负责社区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如疫苗接种、传染病监测等。
3. 健康教育: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
4. 卫生监督:检查和确保公共卫生设施的清洁和安全。
5. 记录与报告:维护患者医疗记录,及时上报疾病状况和公共卫生事件。
1. 基础医疗服务人员应具备全面的医学知识,能准确判断病情,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建议,并保持良好的医患沟通。
2. 公共卫生团队需定期组织健康宣传活动,配合相关部门执行疾病防控策略,如定期开展疫苗接种活动。
3. 在健康教育方面,卫生站需制作和发放相关资料,如营养指南、运动建议等,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生活习惯。
4. 卫生监督员需要定期巡查公共场所,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及时处理卫生隐患。
5. 数据管理是卫生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人员需准确记录和更新患者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疾病动态。
为提升卫生站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可实施以下方案:
1. 定期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医学更新课程和公共卫生研讨会,提升专业能力。
2. 引入电子健康记录系统:减少纸质记录错误,提高数据管理效率。
3. 建立社区合作网络:与学校、社区机构等建立联系,共同推进健康教育项目。
4. 设立反馈机制:鼓励公众对卫生站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5. 加强内部沟通: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分享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以上各项职责和方案旨在确保卫生站能有效地履行其公共卫生角色,为社区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第1篇 卫生站工作制度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卫生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珍惜卫生站声誉,维护卫生站利益,保守卫生站秘密,确保病人档案的隐私。
2.必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专业素质。医护工作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患者,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准苛扣患者,不准收红包,不准私看病私卖药。
3.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提前5—10分钟上班,做好岗前准备,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上班戴职业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病、事假需提前申请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日算自动离职。
4.医护人员要服务热情,态度和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礼貌待患。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文明的就医环境,严禁工作时间在诊室吸烟,严禁酒后坐诊,出现医疗差错,全部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5.对待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认真检查后,简练准确完整记载其病历,尽快做出诊断及时治疗。如果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加重而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人,应立即转院,严禁超范围服务,出现医疗差错由接诊医生承担全部责任。
6.应根据医疗、预防、保健等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处方医生应签全名。
7.处方记载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卫生站病历号、临床诊断、开据日期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不准涂改医疗文件,不准出据假医疗证明。
8.负责人对卫生站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汇报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9.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各种传染病要及时向卫生站投资人和上级医院汇报,并做好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及时做好疫情报告。
10.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不准开大方开花方,要合理用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各项操作,保障医疗安全,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11.爱护办公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对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情节予以赔偿。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自负。
12.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给病人和卫生站造成损害者,须由卫生站给责任人以处罚。
13.对损害卫生站声誉和利益造成经济损失,违反国家法规和卫生站规章制度,迟到旷工,病患投诉等医护人员,除了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和后果,给予一定的扣罚。情节严重者,自动离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2篇 p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订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济挂钩,考核内容包括财务、医政、院感、护理及医保、农保政策落实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下属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由乡村医生及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考核方法
第四条 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社区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院感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下属社区服务站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
第五条 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具体如下:
1. 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奖励500元。
2. 考核分80分(含80分)~94分为合格,书面表扬。
3. 考核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处罚金300---1000元人民币。并书面说明、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第七条 严重违反医保、农保政策的,即视为不合格。并提交院办会议讨论后予以停用医保、农保使用权,限期整顿后,提出申请,经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使用。
第3篇 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订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考核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经济挂钩,考核内容包括财务、医政、院感、护理及医保、农保政策落实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下属的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包括由乡村医生及社会力量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 考核方法
第四条 中心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社区卫生科、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院感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下属社区服务站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工作考核评分表”。
第五条 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具体如下:
1. 考核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奖励500元。
2. 考核分80分(含80分)~94分为合格,书面表扬。
3. 考核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处罚金300---1000元人民币。并书面说明、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第七条 严重违反医保、农保政策的,即视为不合格。并提交院办会议讨论后予以停用医保、农保使用权,限期整顿后,提出申请,经再次考核合格后重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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