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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责任制度汇编6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化学品责任制度

有哪些

化学品责任制度,也称为化学物质管理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注册制度:要求企业对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注册,提供详尽的化学性质、毒理学和环境影响数据。

2. 限制与授权制度:对高风险化学品实施使用限制或需要事先获得授权才能使用的规定。

3. 资料公开制度:企业需公开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如安全数据表(msds)和标签,供消费者和工作者参考。

4. 应急响应与事故报告:规定企业在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和事故报告程序。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化学品从生产到废弃的全生命周期内,能够安全、环保地处理。注册制度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限制与授权制度则旨在减少高风险化学品的使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资料公开制度是为了提高透明度,让消费者和工人们了解化学品的风险,从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应急响应与事故报告制度则强化了企业对化学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重点

化学品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需求。它要求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时,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这包括投资于安全技术研发,提升化学品管理能力,以及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化学品。此外,政府监管机构也需要定期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存在的问题

尽管化学品责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化学品管理的安全性,但仍存在一些挑战。例如,信息不充分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准确;小型企业可能因高昂的注册和评估成本而难以负担;此外,国际间的化学品管理标准不统一,给跨国贸易带来了困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策制定者、企业和业界专家共同努力,通过完善法规、提供技术支持和建立全球协调机制,以实现更高效、公平的化学品管理体系。

化学品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及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搞好易制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及品类

本制度适用于清远鑫河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指其本身不属于爆炸品但是可以用于制造爆炸品的原料或辅料的危险化学品。 种类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 2022 年版。针对我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为硝酸

三、岗位职责

为明确各部门岗位责任,现对相关部门在易制爆工作中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

a、行政财务部在易制爆工作中的职责

1、行政财务部是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涉及公司危化品经营、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经营、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办理工作;编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行政财务部在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取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并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在运输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等有关规定。 5 管理要求

3、 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国际化工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本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 施。

5、 由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要其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不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6、 公司采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标签。、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

b、生产部门相关责任人职责

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相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公司从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后上岗。经营人员应了解所经营易制爆品的具体性质,对储存、运输等的具体规定。

3、 危险化学品对仓库管理必须做到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出库复核、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4、 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

6、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要登记并归档,专人负责管理。 并及时在公安部门的易制爆系统中登记备案。

7、 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遵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2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发货和装卸环节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发货和装卸环节的违规操作和安全管理不严导致或诱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巨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为强化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经营过程中交接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岗位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在发货和装卸环节建立健全查验、核准、登记等五项制度:

(一)开据提货单位的资质查验制度。发货企业在开据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几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重量一致;

(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重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二)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除运输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外,发货单位必须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三)装载过程中的操作中毒。装载过程中,必须有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发货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厂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重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四)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载完毕后,发货时必须对载重量(或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装载单位。

(五)等级制度。要以《危险化学品装车查验、核准等级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转载环节的安全。

二、加强装卸现场管理。配备必须的装卸设施和设备,强化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现场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二)电气设施和采用的装卸料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防火、防爆、防止中毒以及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方面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三)要针对发货和装卸环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制定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将其纳入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部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施救能力。

三、强化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够自觉贯彻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时,必须明确品名、数量,进货和出售单位都要正确核实、核对,并用合同或传真形式予以明确。

(二)经常与库房进行危险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的核对,杜绝差错。

(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营销时,必须提高责任性,并应加强对包装、盛器的检查、核对,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必须保持完好。

(五)严防误购、误售危险化学品,以免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甚至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3篇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公司内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在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建立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组织和人员的管理责任,严防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和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2.2本公司涉及的易制毒化学品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具体为:硫酸、盐酸、丙酮、三氯甲烷、高锰酸钾。剧毒化学品具体为:氯化钡、氯化汞、硝酸铅、乙酸铅。

3、说明

3.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部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负责。

3.4 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定人定岗,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进行,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 内容

4.1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

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及时处置存在的隐患。公司根据现有人员结构情况组织成立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___(质量总监)

副组长:___(生产总监)、___(安环部经理)、___(质量审查办)

组 员:___(采购员)、___(仓库主管)、___(库管员)、___(qc主任)、___(qc)、___(qc)、___(危废库管员)、___(厂办主管)

4.2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组织机构图:

4.3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小组职责

4.3.1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及各项管理制度。

4.3.2 主持审定公司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规划,投入经费和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

4.3.3 明确岗位职责,将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人,从采购、储存、使用、废弃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管。

4.3.4 督促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事故后组织处理,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及时,如实报告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

4.4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4.4.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总责

4.4.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把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纳入公司发展和规划,领导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4.4.3建立健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机构,配备足购的管理人员。

4.4.4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投入满足管理需要。建全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配套设施,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4.5批示解决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上报的问题;推进现代发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

4.5 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4.5.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不断完善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规章制度和岗位规程。

4.5.2履行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监督与指导责任;

4.5.3负责贯彻落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督促落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责任制,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4.5.4监督检查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中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5.5发生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事故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在规定职责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4.5.6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申购计划在厂级的审批。

4.6采购员职责

4.6.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令)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组织公司资料报送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购买许可证》。

4.6.2 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经厂部与公司领导审批的《申购计划》要求数量,在网上向公安机关办理《购买备案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凭证到指定经营单位购买。

4.6.3 采购人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与运输安全管理。核查经营单位《经营生产许可证》合法,要求经营单位提供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跨区域购买的还须办理相关《运输许可证》。

4.6.4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购买证明只限本单位及本单位指采购人员使用,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6.5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采购员、仓库主管、库管员在场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采购员、仓库主管、库管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7 仓库主管职责

4.7.1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监视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7.2 指定库管员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库管理,并与库管员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监管,发放复核。指派库管员参与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复核。

4.7.3 监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储存、发放、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整改计划。

4.7.4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定期与库管员核对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8 库管员职责

4.8.1 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验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开据入库证明,并与仓库主管、采购人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8.2 与仓库主管共同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监控易制毒化学品库仓储设施条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要求。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8.3 严格按照使用部门领料单数量发放易制毒化学品,库管员与领用人双人操作,库管员发放,仓库主管复核。对人体有割或腐蚀性物品发放操作时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4.8.4 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后应及时登帐并填写相关记录,帐册、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8.5 保持易制毒化学品库卫生清洁,物品分类清处、堆放整齐、标识明显。

4.8.6 参与剧毒化学品库管理的库管员必需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与qc主任一起对发放过程全程复核,定期参与剧毒化学品库帐物核对,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管理小组。

4.9 qc主任职责

4.9.1 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监视卸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9.2 指定专门的qc人员负责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再由仓库指派库管员和指定qc人员共同实行双人双锁监管。与库管员一起对发放过程与数量进行复核。工作安排中实行双人领、双人用,领、用人不得担任剧毒化学品库管理员。

4.9.3 监督剧毒化学品库的储存、发放、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应采用双帐本管理。监督剧毒化学品库、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使用、报废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如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发现违规操作应立即制止,情况严重的报管理小组处理。

4.9.4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督,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定期与库管员核对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如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管理小组,由管理小组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10 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员职责

4.10.1 剧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参与验货、入库,现场检查物品外观、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无启封痕迹、再核对标签内容中品名等是否正确、清晰,数量核对无误后开据入库证明,并与qc主任、采购人员在入库证明上签名。

4.10.2 与仓库指派库管员共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监控剧毒化学品库仓储设施条件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要求。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4.10.3 严格按照使用部门领用数量发放剧毒化学品,管理员与领用人双人操作,管理员发放,指定库管员与qc主任复核。严格执行双人领料,一人领用可拒绝发放,发放操作时需穿戴好防护用品。

4.10.4 剧毒化学品收发后应及时登帐并填写相关记录,帐册、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0.5 易制毒化学品由管理员从仓库按整包装领取,存放致试剂室专用柜内,专用柜由管理员与库管员双人、双锁管理。

4.10.6 易制毒化学品按检验使用量发放,发放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记录上列明日期、品名、发出量、结存量、取用人、复核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必须帐物相符。

4.10.7 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回收的废弃物管理,回收废弃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台帐,防止流失。当达到一定量后报安环部联系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10.8 保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库卫生清洁,物品分类清处、堆放整齐、标识明显。

4.11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人员职责

4.11.1 必须由qc主任指定的人员才能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

4.11.2 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规定量即领即用,严禁多领。严禁私自领用或乱存乱放。

4.11.3 易制毒化学品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对人体有割或有腐蚀性的在操作时应有可靠的防护用品。使用人对自己领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负责保管,防止差错和流失。操作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4.11.4 易制毒化学使用品后如有成份残留的废弃物应分类回收,交由管理员保管,存放于指定位置。

4.12剧毒化学品使用人员职责

4.12.1 必须由qc主任指定的人员才能执行剧毒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领取、使用和报废处理必须严格实行双人操作,禁止一个人单独操作。

4.12.2 剧毒化学品应实行即领即用的一天用量,用剩及时退回,严禁私自领用或乱存乱放。

4.12.3 剧毒化学品的操作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应有可靠的防护用品,操作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同时填写操作记录,要求数据真实,记录要清楚,严禁涂改,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4.12.4 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情况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4.12.5 各类剧毒化学品剩余残液必须分类回收,交由管理员保管,存放于指定位置。

4.12.6 剧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等必须回收,交危险废物库保存,使用单位建立产生台帐,交接后由交接人双方签名确认。

4.13 危险废物管理员职责

4.13.1 负责各部门交来的危险废物管理,分类、定点存放,分容器需悬挂标签、危废标志。建立废物管理台帐,帐物相符, 防止流失。

4.13.2 危险废物库应上锁,防止闲杂人员进入。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

4.13.3 当危险废物达到一定量后报安环部联系公司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14 厂办主管人员职责

4.14.1 负责组织保安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的安保、监控工作。

4.14.2 下班或休息日时电子临控必须有人值守,保安人员应保证一定频率的实地巡查,发现问题需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

4.15 安环部管理人员职责

4.15.1 参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的管理监督,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学习有关管理法规、制度。

4.15.2 确保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危废品库安保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4.15.3 负责联系危险废物委托单位进行废物的处置,核实危废数量并与处置单位完成废物的交接,签定转移联单。

4.15.4 危废处置后将转移联单、危废台帐、产生台帐收集归档保存。安环保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申保资料

5 涉及文件及记录:

《危险废物产生台帐》《贵阳市工业废物管理台帐》《库房帐本》《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使用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台帐》

6 培训要求:

培训部门:安环部。

需培训岗位:参与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

7 变更历史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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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公司所有采购、运输、销售等人员在工作时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1)各经营手续环节交接时,工作人员要慎言购销合同文本,和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

2)向移交人员索取相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运输时有关人员要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办理好运输过程中的交接手续,说明要承担的运输责任,并让承运人在提货单上签字。

4)在货物销售时,销售人员应查验购买人或购买单位的危化品准购证,记录下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告知该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安全应急措施,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保存好经营手续各环节的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第5篇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职责:

一、必须具备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有关部门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要了解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制度。尤其要对剧毒品加强管理:

1、剧毒品出入库时必须弄清性质,进行检查验收、核查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剧毒品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剧毒品出入库时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

3、对剧毒品的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

4、一旦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进入剧毒品库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剧毒品库。

6、对库存的剧毒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装卸剧毒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剧毒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五、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要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六、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6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应岗位的资格,负责执行岗位职责,履行岗位安全责任和义务;

2、 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保管、运输及销售等人员在相关工作交接方面应严格遵守采购合同管理;

3、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复印件由销售人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送交用户;

4、 采购(销售)人员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委托协议时,要求承运方出示相关的资质证明书、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证书;

5、 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及运输单位,均应妥善保存危险化学品的供货合同、运输协议、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发票、收据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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