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制度涵盖了多个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四点:一,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四,事故应急响应与报告制度。
1. 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负总责,需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安全规程,增强安全意识,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4. 事故应急响应与报告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这些制度的重点在于执行力和持续改进。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确保安全制度的执行,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实践中,一些工地可能存在的问题是,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培训效果不明显。此外,安全隐患排查可能存在疏漏,应急响应机制不够成熟,导致事故处理效率低下。为解决这些问题,需强化制度落实,提高员工安全素养,加强安全监管,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其实用性。
第1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与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本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该施工队安全责任人,承担该施工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3、本项目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责任方,未讲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责任方的,由项目部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4、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测试和安全技术交底,设置兼职安全员积极协助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否则无权结算工程款。
5、各施工队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必须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签字,项目安全负责人拒绝签字时,必须扣除工程款月计量支付的5%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全部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返回:(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6、各施工队必须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违反,项目部在施工队第一次违反时进行口头批评指正,第二次违反时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整改,第三次违反时给予经济处罚,对个人处罚金额为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对集体处罚金额为每项每次1000~5000元,具体处罚金额按照下表标准执行:
个人违章行为 | 每次处罚金额 | 集体违章行为 | 每项处罚金额 |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烟、用火 | 200元 | 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 或整改不到位 | 1000元 |
不戴安全帽作业、 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 50元 | 危险性作业未按要求 派人维护现场秩序 | 2000元 |
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在 安全技术交底表上签名 | 50元 |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带、交通引导牌、安全警示牌 | 1000元 |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 50元 | 无人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 1000元 |
专业设备、特种设备作业 无证操作 | 100元 | 发生3人及以上集体 违章作业 | 3000元 |
无电工证拆、装、 维修电气设备 | 100元 | 未按照项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资料 | 1000元 |
不服从上级领导 安全管理 | 200元 | 违章指挥 | 3000元 |
损坏安全防护、警示、 安全文明宣传设施 | 200元 |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 5000元 |
经济处罚由项目安全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审核后执行,罚款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扣除,作为安全专项资金单独列账,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罚款时应书面通知被处罚的施工队负责人,写明罚款原因、金额和整改要求,无须被处罚人签字确认,但应尽可能提供图片证据。安全隐患整改费用按照第3条的规定支出,项目部对3次处罚后仍然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施工队有权清退出场而无违约责任。
施工队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罚均由施工队全责负担。
7、对于积极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队,并达到:(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提名,各施工队评比,项目经理核实,项目部在工程结算时对施工队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中全额列支。
8、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11年10月6日起实施,监督电话:......。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项 目 经 理
1、 目经理对施工 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直接领导责任。
2、 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组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日常工作。
3、 负责配备一名专业安全防护管理负责人,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4、 负责检查技术部门(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有关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的科学、合理、规范达标工作。
5、 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 设施的验收工作。
6、 定期组织安全防护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系列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监督实施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及复查工作。
7、 负责监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8、 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 技术负责人
1、 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内的各类防护设施负技术领导责任。
2、 负责施工现场内使用的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在技术上的保证工作。
3、 负责编制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防护设施的施工方案,并提供给作业班组长《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的翔实文字资料。
4、 负责组织领导安全、技术等部门人员对现场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5、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脚手架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6、 负责发生事故后的组织抢救、上报和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 安全防护负责人
1、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等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负直接管理责任。
2、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3、 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技术交底、措施》及脚手架的搭设方案。
4、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 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脚手架的验收工作,并填写好验收单。
6、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材料的检验及鉴定,制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7、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搭设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并进行日常的检查和整改。
8、 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内业资料的建档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处理现场违规违纪行为。
9、 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及时报告和保护现场,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 架子工班组长
1、 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日常工作。带领班组成员积极完成项目部下达的生产任务。
3、 指导、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4、 组织班组 人员学习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班组成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班组人员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经常检查班组现场作业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有关部门。
7、 发生事故,积极抢救、迅速汇报并保护好现场。
五、 一般作业人员
1、 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负直接维护责任。
2、 作业人员在使用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及其他防护设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和拆改。如确需改动时,应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 现场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发生危险时,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施救。
5、 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3篇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一)项目部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
——确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各级的管理贵任和权利,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进行安全生产的宜传教育工作。
——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资任制的落实
(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二)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参加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三)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项目部的分承包方(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安全员负责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五)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要主动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分承包方的劳务队长或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签字手续,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每个职工身上。
第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本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人为该施工队安全责任人,承担该施工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但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3、本项目部在签订劳务承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的责任方,未讲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责任方的,由项目部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4、各施工队进场施工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测试和安全技术交底,设置兼职安全员积极协助项目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否则无权结算工程款。
5、各施工队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必须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签字,项目安全负责人拒绝签字时,必须扣除工程款月计量支付的5%作为风险抵押金,在全部达到下列三个条件时返回:(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6、各施工队必须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预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技术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违反,项目部在施工队第一次违反时进行口头批评指正,第二次违反时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整改,第三次违反时给予经济处罚,对个人处罚金额为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对集体处罚金额为每项每次1000~5000元,具体处罚金额按照下表标准执行:
个人违章行为
每次处罚金额
集体违章行为
每项处罚金额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烟、用火
200元
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
或整改不到位
1000元
不戴安全帽作业、
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
50元
危险性作业未按要求
派人维护现场秩序
2000元
未参加安全培训、未在
安全技术交底表上签名
50元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带、交通引导牌、安全警示牌
1000元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0元
无人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1000元
专业设备、特种设备作业
无证操作
100元
发生3人及以上集体
违章作业
3000元
无电工证拆、装、
维修电气设备
100元
未按照项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资料
1000元
不服从上级领导
安全管理
200元
违章指挥
3000元
损坏安全防护、警示、
安全文明宣传设施
200元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5000元
经济处罚由项目安全负责人主持,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审核后执行,罚款在工程款月计量支付时扣除,作为安全专项资金单独列账,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罚款时应书面通知被处罚的施工队负责人,写明罚款原因、金额和整改要求,无须被处罚人签字确认,但应尽可能提供图片证据。安全隐患整改费用按照第3条的规定支出,项目部对3次处罚后仍然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施工队有权清退出场而无违约责任。
施工队违反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受到任何处罚均由施工队全责负担。
7、对于积极配合项目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队,并达到:(1)施工期间没有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级管理机构的处罚和批评;(3)安全管理资料齐全,经项目安全负责人提名,各施工队评比,项目经理核实,项目部在工程结算时对施工队进行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中全额列支。
8、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022年10月6日起实施,监督电话:......。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凡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班操作。
2、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方能独立作业。
3、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段,要悬挂 危险或禁止通行牌。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进出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5、进入施工工地,要做到十不准,即: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结构物施工场地。
(2)不准穿塑料底鞋,拖鞋和高跟鞋作业。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起重、吊装机械作业时,下面不准有人。
(5)脚手架上堆放其它物件不准超过脚手架允许负荷量。
(6)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扔工具、铁件、土块、石子、水泥袋等物件。
(7)电线不准与金属体直接捆绑在一起。
(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不得冒险维修清理和加油。
(9)不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10)起重吊钩,吊笼不准载人。
6、取土坑应按要求开挖,树立安全标志,严禁任何人进入取土坑游泳。
7、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配备足够的器材。
8、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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